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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璀璨人生_摩安-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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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怜花也很没有前辈架子,上前就朝李寻欢作了一揖:“这事儿原也怪我,我本想着考考贤侄的眼力,没想到反倒叫贤侄给误会了。我知道是贤侄关心则乱,对此,我很能理解的。”
  什么话都让他说了,李寻欢只有苦笑。
  林蒙也心想:‘好一朵白莲花!’
  林蒙难道还不够理解王怜花吗,想着等会儿再和他算账,她现在更关心的,还是李寻欢的身体状况。于是林蒙等李寻欢还完礼后,就朝王怜花摆手:“怜花叔叔爱哪儿去哪儿去吧。”
  王怜花也不胡搅蛮缠,很大方地将空间让给他们兄妹。
  林蒙已经把自己的医药箱拿过来了,她示意李寻欢坐下,自己给他详细诊脉。
  李寻欢这么多年内心饱受煎熬,为了麻痹自己,可是没少做不爱惜自己身体的事。
  可以说,自从分开后,林蒙是很快就释然了,还让自己活得更加精彩,但李寻欢就像是走到了另一个极端。林蒙原本就不再怪他,现在更是只剩下心疼和无奈。她想了想就张嘴道:“我——”
  李寻欢语气干涩地抢话道:“我,我祝福你。”
  “我真想打你一顿,给我多想着点你自己啊!”
  林蒙暗示自己不要太暴躁,这才重新开了口:“李园我买了回来,转赠书我已签好了。那儿总归是你的家,我可不想你日后有家不能回。我和你祭拜过姨父和姨母他们后,就会离开了。
  “快收收你的伤感,我又不是不回来了,也不会和这边断了联络。再怎么说,二哥你都是我会一直牵挂的亲人。”
  李寻欢只有以微笑掩饰内心的痛苦,“王前辈他理解你,尊重你吗?”
  林蒙知道李寻欢是以为她和王怜花在一起了,其实他们俩还不是那种意义上的在一起,可林蒙也清楚她会和王怜花渡过余生。反正他们俩个个离经叛道,做的事常常惊世骇俗,所幸凑做对不去祸害别人了。
  这么一想,林蒙就没去纠正李寻欢的看法,她点了点头:“我们俩志趣相投。”
  很多时候还是臭味相投。
  李寻欢看着她舒展开来的眉眼,也不禁被勾出点真正的笑意来:“那就好。”
  “哼。你可就不好了!”林蒙眼神变得凌厉起来,让李寻欢又是惭愧,又是欢欣,尽管这份欢欣在意识到能让她幸福的人,已经彻底变成别人时,不禁掺杂了辛酸。
  然而对怜花叔叔来说,李寻欢不好了,他就好了。
  “志趣相投”在他听来,就和“两情相悦”、“情投意合”差不多。
  王怜花不由喟叹,他终于苦尽甘来了。
  而就在这时,王怜花的手下有为他送来一份消息。王怜花一开始还有点不以为意,但很快他就来了点精神。他“贼眉鼠眼”地跑过去找正在斟酌药方的林蒙,“好诗音,你猜我遇到什么奇妙的事了?”
  林蒙斜睨他:“你成功偷吃了谁家的鸡?”
  王怜花:“……我给你个提示,和沈浪有关,也和我有点关系。”
  林蒙放下笔:“和你们俩有关的奇妙的事?唔,你终于意识到你其实喜欢的是沈大侠了?”
  王怜花:“…………竟然有那么一点点沾边。”
  林蒙越来越好奇了,不过她很快就想到了一个人:“白飞飞?”
  王怜花点了点头,然后凑到她耳边说了两句悄悄话,林蒙听着就瞪大了眼睛。她之前就知道白飞飞彪悍,没想到她那么彪悍,竟然用药强上了沈浪,不过:“这么私密的事,你怎么知道的?”
  王怜花爱怜道:“因为我和白飞飞身体内留着同样的血,我很清楚她的想法。得不到一个人的心,那就先得到他的人,然后再杀了他。”


第38章 探花郎(15)
  林蒙眨了眨眼。
  王怜花佯装大怒:“你眨眼做什么?”
  “我只是单纯眨了眨眼,”林蒙狠狠瞪回去:“你也得让我消化一下。好了,我消化好了,对你们的观念:我能理解,但我不认同。”
  王怜花凝视着她:“不用说‘你们’,我到底比白飞飞幸运。”
  林蒙一笑,随即又绷起脸来:“你可别因此得意忘形。”
  王怜花马上小意温柔道:“是是是。”
  林蒙清了清嗓子,转移了话题:“对于那名少年,你准备做什么吗?”
  原来当年白飞飞强硬得到沈浪的身体后,竟是怀了孕,之后生下了一子。按照血缘关系来说,那少年乃是王怜花的外甥,尽管这样的血缘关系,无论是白飞飞,还是王怜花,就没有哪一个是自愿拥有的,而且从前时他们也不曾有任何兄妹情。但如今既然王怜花提起,林蒙就多问了句。
  王怜花往旁边一坐,用纯然的好奇语气道:“我只是有点好奇,天底下最正直、最侠义、最聪慧的男子,和天下最邪恶、最毒辣、最有手腕的女子结合,所生下来的孩子,会是怎么样的一个人。”
  林蒙扬了扬眉。
  没成想,林蒙比王怜花还先直面了这个出身奇特不凡的少年:
  说来自从林蒙将林仙儿作为梅花盗的主谋,还有她有一本江湖秘辛记录册一世抛出去后,江湖很快就炸开了锅。
  最开始被卷入进来的,还只是想趁此扬名立万,最好名利双收的江湖侠客,代表人物就是秦孝仪和赵正义等人;以及梅花盗的受害人家属,他们也是最想找到梅花盗同伙的;梅花盗同伙不想被江湖人戳脊梁骨,自然也不可避免地被卷了进来,最先被怀疑的就是林仙儿身边的人,尤其是她的仰慕者们。
  渐渐地,随着各色消息满天飞,越来越多的人被卷了进来,可能不少人都偏离了最开始的目的。
  就像是王怜花先前说的,有的人成了行尸走肉,自己不会思考,只知道随波逐流,免不得成为炮灰;有的人则变成了闻着臭味就上前扑腾的狗,和其他同等“人才”相互撕咬,像那日在林蒙跟前义正言辞的“铁面无私”赵正义,还有“铁胆震八方”秦孝仪,之前还称兄道弟呢,没几日就翻了脸,刀剑相向。
  所幸这个江湖还没有烂透,少林方丈心湖大师眼见事态如雪球般,越滚越大,就站了出来,和江湖上另外几个德高望重的大侠一起主持公道。
  此一件事背后,也有林蒙在推波助澜,她可不想让为虎作伥的梅花盗帮凶侥幸逃脱。
  值得一提的是,在林蒙将伊哭一剑杀死后,江湖上恶意中伤她的,就都闭了嘴,至少是明面上闭了嘴,不敢来招惹她了。就连林仙儿的诸多爱慕者,都不再敢出现在林府门前。
  再说龙啸云。
  龙啸云作为林仙儿的义兄,从前靠着林仙儿结交了不少世家弟子,给他的兴云庄添光增彩,如今林仙儿一朝成了梅花盗,龙啸云自然遭到了反噬。
  有人料定他不可能不知道林仙儿的真面目,有人猜想他也为虎作伥了……不说其中多少人在捕风捉影,就是龙啸云本身就不是那么清白,再者随着事态发酵,群情激奋下,谁还管有没有真凭实据,咬住一个是一个。
  没多久,兴云庄就变得门可罗雀。
  哪怕这会儿李寻欢回来了,可龙啸云心中有鬼,加上自尊心作祟,他思量再三后,就没有去求李寻欢为他担保,反而是在李寻欢跟前做出了一副“清者自清”的姿态,还衷心祝福了李寻欢和林蒙,然后没和李寻欢道别,就径自关了兴云庄,不知道去了哪儿。
  还真别说,龙啸云这样的一番造作表现,在李寻欢这儿还真有效。
  林蒙白眼都快翻上天了。
  林蒙难道能让龙啸云得逞吗。
  龙啸云以为他做过的事没人知道,唯一知情的林仙儿还死了,但雁过留痕,林蒙手下的护卫也不是吃素的,所以要抓龙啸云的小辫子,那是一抓一个准。
  林蒙不期望李寻欢就此和龙啸云割袍断义,他还真不是那样的人,她只是希望李寻欢能心中有数,日后再见龙啸云时,滤镜能稍微不那么厚。
  结束这好长的前情提要,话说回到那名少年身上。
  这日他竟是找到了林府门前,并不理会门房,就直愣愣地在旁边站着。
  门房和他说林蒙不在,他也不走,门房招呼他进门喝口水,他也不应,最后门房都没法子了,只当没看见他。等到林蒙骑马回来,他才动了起来,径自走到马前。
  那是个相貌英俊,面容坚毅的少年,或者说孤狼。他问林蒙:“你是杀死了林仙儿的林诗音?”
  林蒙点头:“没错。”
  “我不能白吃了游龙生的饭,所以我代他来转达他对你的憎恨,还有他说他有朝一日会来找你报仇的。”少年又多说了半句:“不过我不觉得有那么一天的。”
  林蒙问:“此话怎讲?”
  少年道:“因为他将他的剑都不要了。”
  林蒙对此并不意外,她不知道游龙生以后会如何,但就现在而言,他也不过尔尔:“自从他见识过我的剑后,他就再没敢出现在我面前。”
  少年点了点头,他没有立刻就走,而是顿了顿道:“我听他们说你很厉害,你也很有名。”
  林蒙看了一眼他的剑,或者说是铁片:“你想和我比试吗?”
  “我很想出名,我有必须出名的理由。”少年定定地又说道:“但我的剑是杀人的剑,我并没有要杀你的理由。”
  林蒙从马上下来,她并没有错过少年说有出名理由那句话时,流露出来的异样神采。
  再有林蒙虽说才见到他没多大会儿,但对他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不得不说,这有点出乎林蒙的意料。因为这么个被“正”与“邪”浇灌下来的种子,好似还没有被世俗那什么正邪之分所熏陶,他更多地展现出了一种野性,这让他比绝大数人都纯粹。
  林蒙不期然地想起了她的鹰兄,想到了她的鹿朋友。
  林蒙拍了拍她的马,含笑看着他:“你既是知道游龙生想为林仙儿报仇的事,那你是否知道林仙儿是想杀我,反而被我杀了,而我之前和林仙儿素不相识,她想杀我只是因为她觉得我会抢走她江湖第一美人的称号。而有的时候,人或许不为了什么就可以杀人。”
  少年沉默片刻方道:“有时候人心的确要比虎狼要恶毒得多,虎狼要吃你之前,最少会让你知道。”
  林蒙跟着点头:“这倒是不假,况且虎狼捕杀其他动物只为了生存。”
  少年凝视着林蒙,他带了点困惑道:“你为什么要和我说这么多?”
  “你是个很可爱的人,我欣赏你啊。”林蒙却话锋一转:“不过呢,你代为传的话是没让我感到困扰,但你既然来了这件事本身,就对我有所影响。公平起见,你要不要让我看看你的剑法?放心,你还杀不了我。”
  少年肯定道:“你不想杀了我。”
  林蒙没解释什么,她只是认真道:“我如果要杀你的话,我会提前让你知道的。”
  少年思考了下,忽然笑了:“好。”他这会儿真的有几分像沈浪了,沈浪经常挂着慵懒自如的笑,很多时候都显得他温柔可亲,而且还十分能感染人。他笑完后,又动了动嘴唇:“你可以叫我阿飞,认识的人都这么叫我的。”
  林蒙也做了个自我介绍,哪怕他已经知道了她的名字:“我叫林诗音。”林蒙认为这是基本礼仪,她对待猛兽还是比较有经验的。
  阿飞的剑,严格来说不能算是一柄剑,那只是一条三尺来长的铁片,既没有刀锋,也没有剑鄂,甚至连剑柄都没有。只是用两个软木钉在上面,就算是剑变得有柄了。
  不像游龙生,他不仅有鱼肠剑,自己用的还是昔日剑豪用的名剑。
  而林蒙的剑,也不能说是什么名剑,只是她自己用着趁手的,但她将这柄剑保养得很好。她见到阿飞的剑也没有惊讶,更没有觉得冒犯,毕竟很多时候神兵利器之所以是神兵利器,更多还是因为在谁手中。
  至于阿飞的剑法,其实也没有什么剑法可言,更多还是快快快,不过这倒是应了那句话:“天下武功,唯快不破。”
  但他现在对上林蒙,仍然不够。
  林蒙和阿飞比试,更多地是在给他喂招,这样才不至于让比试顷刻间就结束了。阿飞他也很有韧性,而且是那种越挫越勇的性格,从来都不会怀疑自己手中的剑。
  林蒙更高看他一眼,然后就越发放开,怎么将阿飞按在地上摩擦怎么来。她甚至还使出了慢剑,乍看之下无论是出剑的速度,还是身形变幻的速度,都慢悠悠得,但是却将阿飞的快剑克制地死死的,他根本就挨不着她,自己反而处处受制。
  阿飞不多时,额头上就开始冒热汗,气力也渐渐弱了下来,到后来还能撑着,就全靠意志力在支持。
  忽然间,咕咕声突兀地插入到铮鸣声中。
  林蒙:“……”
  阿飞:“……”
  林蒙慢吞吞地开了口:“你要不要在我家吃顿饭?不让你白吃,我需要一味药,须得上太行山去采。”
  不等阿飞回答,林蒙就娓娓道来:“这会儿正是吃蟹的好时候,我叫人去准备一盘酥酥脆脆的螃蟹鲜,再来两笼热烫烫的蟹黄汤包,一盘烤得黄黄的蟹壳黄,一大碗煮得浓浓的火腿干丝汤,再来几只煎得嫩嫩的蛋。我家还有碧靛清,喷鼻香的菊花酒,一应瓜果也是鲜甜可口。”
  阿飞沉默了好长一段时间:“你要什么药?”大有林蒙一和他说,他立刻出门去将药材采来,才去吃饭的势头。
  林蒙立刻朗声道:“好阿飞,等你吃完饭,我就指给你看。寻常药农我根本不放心他们去,这件事也只有使快剑的你才做得到。”
  阿飞信以为真:“好!”
  不过林蒙确实没骗他,她说得都是实话,只是省略了不少内容罢了。
  阿飞本来就很敏锐,在林蒙领他去饭厅时,他不禁喃喃道:“你对待我,有点像是带小豹子出来捕猎的母豹。”
  林蒙笑道:“我大概是习惯了照看家里人,不少为他们操心。”
  阿飞似懂非懂:“哦。”
  阿飞又忽然道:“你难道不好奇我姓什么吗?”
  林蒙看了他一眼:“我若是好奇了,那我岂不是还得要好奇你从哪儿来,父母又是谁,武功又是怎么学的,有没有师门或师父的等等问题。再者我还会想你会不会问我,我的武功是谁传授的,我家里都还有什么人等等等又是一系列问题。这其中又会产生诸多其他问题,你要是不想回答怎么办,我就想你为什么不想回答。谁知道到最后,我们会不会产生不可调和的矛盾,那还不如一开始就谁也不问谁。”
  阿飞一听,觉得非常在理。他一路上也不是没遇到过这种事,很多人尤其是他遇到的江湖人士,都会因为莫名其妙的原因而攻击他,有时候哪怕他什么都没说。想到这儿,阿飞就由衷道:“要是所有人都像你一样就好了。”
  林蒙哈哈一笑:“你难道没看到门外的棺材?那是我为其他上门叫嚣的人准备的。好阿飞,他们要是都像你一样,那我也不用这么做了。”
  阿飞再次听她那么叫自己,不禁有点害羞,还有点高兴。他不禁想:‘谁要是她的孩子,那真是太幸福了。’
  将这一幕看在眼里,听在耳中的王怜花:“???”
  他就只是走开一会儿而已!
  还有说好的他这个外甥顽固不化,执拗难沟通呢?
  王怜花又不禁想起多年前他和沈浪,是“既生瑜何生亮”,现在是怎样,沈浪的儿子又出来搅局吗?
  林蒙:“……”
  林蒙这会儿已经没陪着阿飞了,而是面对着“怨妇”王怜花,林蒙都有点受不了了:“你能不能不要这么含幽带怨的啊。”
  王怜花还哽咽了起来:“你是不是嫌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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