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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重臣不做粉侯-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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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边看边念,边念边记:“一万轻装骑兵,曰‘燕骑’,擅长途奔袭与追踪打探;一万□□骑兵,曰‘击刹’,擅正面冲击与对阵作战;一万重甲骑兵,曰‘玄武’,擅阵法与布防……”
  和亲的队伍,至多十日后,就将行至西北边境。届时三万骑兵列阵等候,要随她入夏啊,想着都威风。可是,夜长欢心里却直打颤,边疆将士,血雨腥风里摸爬滚打惯了的,胆儿也肥,只听将令不受君命,只认嫡系不认虎符的前科例子,多了去。她将要面对的,也不知是怎样一群虎狼之师,说不定听他们震天一声吼,自己说话都要打哆嗦。可若是自己太怂,没准就连一个伙头兵都支使不动。 
  所以,还是得趁早,先多了解一些,知己知彼,总要多些胜算。幸好,父皇允许她查阅了军中资料,包括那些密封的卷宗。
  遂不顾泡得四肢发软,昏昏欲睡,咬咬银牙,摇摇脑袋,压住一天车马颠簸的疲乏,决心再看一页再起来:
  “燕骑将军常欢,三十有五,为人机敏多变,擅诡计……常欢,常将军,你倒是不避本宫的讳,啊?……击刹将军莫不凡,三十有二,能开三石硬弓,擅使百斤铁枪,被誉为西北军中第一将,出身孤苦,早年犯事,面有刺青,深得裴老将军器重,视如己出,未婚配……哦,三十有二,这么大的年纪,还未婚配吗,是不是黥面太丑,把人给吓跑了?”
  安阳公主正看出些意味,不觉自说自话,入了情境,突然屏风后传来一声凉飕飕的叹息:
  “差不多就起来了,小心着凉。”
  吓得她尖叫一声,一把扔了手中册子,捂着脸,直想埋头往水下钻。可脑子又还清醒,那声音……太熟悉,熟悉得让她无地自容。
  她的笨拙言语,又一次被他听了去!
  情急中转念,又觉得这个人怎么老是这样,招呼都不打,悄无声息地,就进来了。听人墙壁,听上瘾了吗?且还偷看她,那薄锦的小屏风,半遮半掩半透亮,哪里挡得住春。光,加之她又坐在灯前,没准就如在他眼前演皮影戏一般! 
  一时间,夜长欢又羞又恼,又慌又乱,又无处可躲。水里确实凉了,也总不至于真的钻进去。只得咬了牙关,豁出去面皮,拧着蜂腰,伸出猿臂,探出半个身子,才够着边上的衣架。抓着半夏给她准备的丝袍边角,一把扯过来,也顾不上浑身湿漉漉的滴水,就往身上裹,一边往浴桶外面跳。
  美人出浴,大约都如芙蓉出水,温柔缱绻,婉约涟漪,妩媚多姿。可对于此刻的夜长欢来讲,只顾得上裹衣遮羞,拖衣带水,惊起水花一片,四下飞溅。
  更有甚者,越慌越乱,越乱越慌,那经年打理的木质地板,光滑无比,水渍一浇,更是站不住脚。她光着脚从浴桶中跳出来,当然是死得很惨——
  还未来得及看一眼屏风外的情形,亦还未来得及将腰上丝带系一系,天地屋宇眼前家什刹那倾斜,只听得“咚”的一声,摔倒了。
  连摔跤,也摔得极其笨拙,整个人,向前倾,面朝下,头点头,死鱼一般,拍在地上。
  那叫一个痛呀!满眼都是星星,全身都不是自己的。
  尚未啊呜出声,一双皂色靴面,直坠的云纹袍边,已经缓悠悠地递到她眼皮底下。夜长欢都不用抬头去看这衣袍主人的脸色,只瞧着眼边微微晃荡的袍底云海,还有那恨不得杵她脸上的靴子尖儿,也知道,那人一定在取笑她,连脚都在取笑她。
  更别说脸了。反正,她也没脸了。
  索性就那样趴伏在地上,抬起双臂作枕,藏住脸面,彻底匍匐在裴煊脚下,赖着不起来了。
  “还能起来么?”头顶上,裴煊的声音,气定神闲,遥远而生疏。
  “痛……”夜长欢撅着嘴,猫一样,娇。声嚷了一句。心里说不出来是什么感觉,怪怪的,又酸又胀,其实,摔得骨裂肉疼的,都不算什么,她害怕,他对她,从此就这般不凉不热了。
  所以,能不起来,决不起来。他要是有什么话要说,她就这样趴着听都可以。裴煊总不至于扔了她在地上,掉头就走吧。
  裴煊低头看了看地上的赖皮,轻罗半掩玉肌,曲线玲珑,藕臂凝脂,蝤蛴歪倚,珠玉般诱惑,却不自知。禁不住别开头抽口气,轻笑一声,便俯身下来,揽着她的双腋,提抱小孩儿般,将她提起来,放在身前站好。
  又怕她是真的摔疼了,站不住。扶在那紧俏腰背上的双手,也就没撤开,权当个支架。
  一地狼藉,灯光如豆,锦屏边上,一对壁人,三寸之距,额心低着下颌,胸膛挨着起伏,呼吸缠着呼吸。
  要命的是,怀中的人儿,还衣不蔽体,呼之欲出。
  裴煊的视线,便顺着那玉色脖颈,小巧锁骨,一点,一点地,往下,再往下……绷着面色,冷着眸光,看了个够。
  夜长欢一个抬眼偷觑,见着那一脸禁欲的神气模样,以为他又是在拿眼神训斥她,笑话她摔得狼狈。赶紧退开些,低下头,拉过交衽门襟,往紧里裹了,再顺过腰上的丝带,打上一个结,再打一个结,再打……一个结。
  反正,丝带很长,她还可以打上很多结。
  因为,裴煊的手掌,贴在她后腰上,隔着薄如蝉翼的丝罗,有些滚烫。淡淡的艾香,混和着麝香般的男子气息,有些熏热。
  她不知道,她穿了一件跟没穿没什么两样的衣服,几近贴面地站在一个男子身前,如果不玩丝带打结的游戏,还能做什么?打完了结,又该做什么?
  隐隐有些害怕,又隐隐有些依恋。
  所以,继续打结。
  再则,他们之间,累积了许多话尚未说清楚……
  “好了!”裴煊见着她没完没了地,低头跟一根丝带折腾的紧张模样,突然没好气地呵了一声,一把按住夜长欢的双手,止住了那个让他几欲崩溃的动作,又使力按捏了几下,确认她消停了,这才放开手,退后两步,绕过屏风往外走。
  “我不会把你怎么样的,你放心睡吧,我就在隔壁。”裴煊一边往外走,一边扔下话。
  就这样就走了?悄无声息地来,什么都没说就走,像一阵风? 
  夜长欢瞬间回神,赶紧走出屏风,追着那背影问到:“你来找我,是有什么事要说吗?”
  裴煊已行至门边,正欲抬手拉门,闻言顿了顿,回头说来:“不急一时,改日再说吧。”
  “哦……”
  夜长欢颇有些失望。当下扶着屏风,有些怔怔的。她也不知道,为什么是失望,就好像巴不得他再多待一会儿一般,即便人家对她冷嘲热讽,她也乐意消受。
  嵬名霄说得对,她真是有病!
  松挽的乌发,垂下几缕沾着湿气的发丝,衬得螓首玉颈越发白皙;宽松的丝衣,遮住窈窕显清瘦;丝带缠身,又在腰上掐成了一把;光着脚丫子站在地板上,一双玉足浮着微微莹光;挺立得笔直,却又垂头丧气,下意识地翕唇又抿嘴,几度欲言又止。
  裴煊侧身回头时,看见的就是这般惹人的小模样。
  一直刻意紧绷的心神,终于崩塌,摧枯拉朽。
  于是,已经拉开半扇的门,被他砰地一声给合上。
  转过身,几步走回来,一把捞起屏风旁那柳枝条儿般的小腰,猛地贴到身上,按紧了肩,搂实了背,再寻着那诧异得半开的檀口,着实亲了一大口,将一阵嘤。嘤。呜。呜的惊怪猫叫声给吞咽了。一边吃着,一边隔着轻罗,将怀中的柔软一番上下其手,再探进衣襟里,一番上下其手……
  “身材不错,手感也不错。”
  末了,吐一声闷哼喘息,附在她耳边,下了这样一个结论,然后,像个偷腥成功的猫子一样,指腹按唇,勾唇浅笑,抹抹嘴,揩揩油,转身走了!
  一阵“吱嘎”门响,已经又没了影。
  夜长欢瞪着双目,僵着身形,还沉浸在方才的惊心动魄之中,仿佛浑身都还被他捧在掌心里……搓圆揉扁,火辣辣的,又软绵绵的。
  啊,她要疯了!
  怎么办?
  她最喜欢他这副清贵面目下,藏着的那团野火。外里看着衣冠楚楚,可是衣冠下,却是禽。兽。
作者有话要说:  外表禁欲的人,越是喜欢闷着骚。比如咱家裴大人,一副黑沉天神脸,其实骨子里又浪又骚。嗯,这个本质,尚有待开发。

  ☆、旅途

  有时候,行动比言语更有力。
  虽然,什么都没说,但是,行动证明,裴煊心里,并没有生她的气。
  不然,为什么会亲她,摸她,夸她,戏她……还说什么来着,哦,说水里凉了,让她快起来……说让她安心睡觉,他就在隔壁……
  这可以算是关心她吗?
  善于自我安慰的安阳公主在心里,一遍一遍地回味,反复地论证,想要揣摩惜字如金的裴大人的真正心境,越想越以为然,不觉笑出了声。
  紫苏和半夏进来,一边收拾屋子,一边打眼见着公主抱膝坐在床榻上,咬着半片樱唇,笑得一副花痴模样。两侍女不觉,对视而笑,就冲着公主只字不提她俩放裴大人进屋这事,就证明她们做对了,虽逾了规矩,但从心合意。这不,瞧这光景,公主殿下心情不错。
  安阳公主的心情,从这一夜开始,就一直不错。
  越往西北走,天气越炎热,道路越难走,驿站的条件,也越来越差。白天在烈日下,坐车坐得浑身汗湿,骨头散架,手脚浮肿,夜里还要常常忍受简陋居室,硬板床铺,蚊虫叮咬。饮食也越来越不考究。
  但是,这些都影响不了公主殿下的好心情。
  虽然裴煊看起来还是那么一副冷眉冷眼,公事公办的作派,但每日总会捡个时间,单独与她说几句话,或是将她从头到脚打量一番,那种眼神,就像例行检查他押运的货物,胖瘦变化,损坏有无。
  就是这样一种眼里看不见她但心中有她的感觉,夜长欢觉得,很满足了。在成日的前呼后拥,众目睽睽之下,有些藏着掖着,偷偷摸摸的小欢喜,怪刺激的。
  比如,车马在烈日下行得久了,裴煊会差身边的小厮柴胡来问,公主热不热啊,累不累啊,要不要停下来休息休息啊。虽然明明很热,夜长欢还是会一边拼命打着纨扇,甩着满额的汗,客气地跟送亲使的钦差柴胡大人说,不热,不累,还是行路要紧。
  她怕耽误行程,怕这么多人站在烈日下,陪她乘凉透气。
  比如,经过一些郡县村镇,遇上有特色风味吃食的,裴煊又差柴胡来,那什么什么的,是个什么什么味儿,公主想不想吃啊;虽然听着就很馋,明明很想吃,夜长欢还是会暗自吞着口水,礼貌地谢绝了,转头去吃那些无味的干饼与凉水。 
  她怕裴煊觉得她好吃嘴馋,也怕此刻放纵了口欲,更难适应后面的艰难。
  心有所依,菜根也香。
  有人,关心她,爱护她,夜长欢反而觉得,应该珍惜这种爱,不能给轻易挥霍了,要多积些攒些,拿来换一个更好的未来。是的,她不是出来郊游的,而是出来找寻未来的。
  这就是安阳公主的和亲之旅与心路历程。
  前所未有的内心充盈,也就前所未有地吃苦耐劳。裴煊就像一道甘泉,滋润着她的心田,给予她面对的勇气。她硬着头皮走出了玉京,却意外地看见了一个更广阔的天地。
  一个让她能够像男儿那样去作为的广阔天地。
  像男儿那样,去逐鹿,去拼搏,去杀伐,去争夺,不叫苦,不喊累,只流汗,不流泪。
  不过,话又说回来,这种只流汗不流泪的滋味,真正体味起来,也是够人消受的。
  六月的天气,烈日正当空,荒寂起伏的坡地,颠簸扬尘的道路,缓慢行进的队伍,厚重沉闷的马车里,安阳公主手中的纨扇,已经拍成了飞蝶的翅膀,仍然无济于事。背心的汗,湿透了中衣,头上的汗,浸润了鬓角。
  “至于热成这样吗?去外面骑马,就透气。”
  对面坐着的嵬名霄,好心地给她建议。夏国皇子,借议事为由,抛弃了自己的瘦马陋车,爬上熙朝公主这辆宽阔华丽的马车,已经好几日了。
  安阳公主无奈,夏国的情况,只有嵬名霄最熟,要想多听些有用的信息,只能勉为其难收容他,反正,马车宽大,多他一个不多。再说,有个多嘴又毒舌的人,说些闲话,也不至于无聊。
  “不,我怕晒黑。”夜长欢探头从撩开的窗帘边,看了看外面的灼灼日头与烟尘地面,摇了摇头,当即拒绝了这个建议。比起闷着热,晒成黑炭更可怕。玉京以白为美,她以后还要回去混的。
  “你去了夏国,多待上几个春夏,就不怕了。”几日下来,嵬名霄已经能够自如地与她说些玩笑话。遂抬手在自己面皮上捋了一把,用长年饱受日照的黝黑肤色现身说法。
  “所以拉,不管怎样,我都要回去。”夜长欢扔给他一个白眼,手中纨扇摇得噗噗作响,趁机表示对那野蛮之地的嫌弃。
  嵬名霄动了动嘴角,忍住不去与她继续斗嘴,只还她一个白眼,便指着两人中间小案上摊开的羊皮地图,接着说正事:
  “想好了,就这里。”他用食指指腹在舆图上某处虚画了一个圈。
  “永乐城?”夜长欢侧身垂头,用扇柄点着那处标识,辨认出了地名。
  “对,永乐城,我母亲没藏氏的老家,地处高地,城坚墙厚,易守难攻。”嵬名霄点头。
  这两个人,已经摊着地图研究了半日,择一个进入夏国之后的落脚地。
  “永乐城中现在是我舅父主事,虽然我母亲不在了,但没藏家应该还是会认我。且此城距延州不出两百里,沿途防务稀疏,从延州出发,三两日功夫,就可以进城。可以永乐为据点,再图凉城。” 嵬名霄又将心中思索逐一陈述。
  “……”夜长欢垂眸看着地图上那个小圆点,扇柄轻敲,沉吟不语。
  她多了一个心眼。
  照嵬名霄所言,他的母亲出自没藏家族,没藏氏是如今夏国六部中最有可能支持他的部族,从地图看,永乐城与熙朝边境重镇延州最近,可进可退,亦是最佳选择。可问题就出在这里,如此显而易见的道理,为什么嵬名霄会磨蹭了半日,才指出这个地点来。
  “你舅父家里,有些什么人?” 夜长欢凭着一种直觉问来。这个永乐城里,一定有什么让嵬名霄忌惮的事情。
  嵬名霄扬起眉尾看着她,像是惊讶于她的敏锐,片刻,才嗤笑一声,叹息到:“舅父有个女儿,去年就说要嫁给我。”
  “正好啊,娶了她便是,我可以替你主持!”夜长欢拍着手,半开玩笑地说到。
  家族联姻,本就是借势与合盟。在夜长欢看来,嵬名霄大可不必如此为难,一个势单力薄的落难皇子,企图打翻身仗,就算是通过娶一堆的老婆,来寻找靠山与助力,也不为过。
  可夜长欢没想到的是,这个夏国大皇子,还有些不合时宜的别扭。见他皱着眉头,摇晃着脑袋,大约觉得她的主意是恶搞:“我带着你去永乐城,又去娶她,算什么?”
  “哈……”夜长欢被他那一本正经的模样逗乐了,也一板一眼地与他讲道理:“首先,你不用担心我,你想要娶谁,都跟我没有关系,我不在乎;其二,你如果是害怕你的小表妹在乎,我可以私底下去跟她解释清楚。”
  反正,她对嵬名霄没企图,所以,乐于助人。
  “你……”嵬名霄本想说她有病,起齿又想起,都快说成了口头禅,便赶紧作罢,有些想解释一番自己的难处,“我……”转念又觉得跟这有病的人废话什么,他的处境与心情,说了她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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