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土匪有点甜-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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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诶,这话说的不对,有了身孕的白富美,和干瘪无味的山野村妇。”沈临风摊开自己的两只手来,“我不过是选了更具吸引力的一方,如何能说是被涂了颜料的呢。”
“林静诗可跟过别的男人,她这般脏,也就你肯接盘了。”
“脏?”沈临风面色微变,一副嫌弃的模样望了望陆灏轩,他道,“你这是骂我家夫人呢,还是骂你家相公呢,唉,要说我啊,也就这一点儿坎儿过不去了,你说静诗她年纪轻轻是怎么就瞎了呢,跟谁不好,偏偏跟了这个……啧啧啧,唉,心头痛,心头痛啊。”
痛心疾首的表情演的非常好,林静诗一出来就瞧见沈临风举着小拳头在锤自己的胸口。
“呀,静诗起了。”收放自如的表演,沈临风动也不动,抬头勾唇轻笑,坏坏的,帅帅的,勾的人心‘扑通扑通’一阵狂跳,他朝林静诗伸出手去,“快过来,让为夫看看你今儿个可是又胖了些。”
陆灏轩咬牙,眼里快要喷得出火来。
要说他曾经也同林静诗恩爱过一段时期,那女人虽是对自己不错,但却从来是不会当众做这些恩爱腻人的小动作。
做生意的人最是巧舌如簧,林静诗哪怕是和别人骂起架来,叉着腰在太阳底下站上三四个时辰都不会输,举着算盘就能敲得‘噼里啪啦’响,一颗心磨的跟坚铁似得,早就没了小女人家的娇羞模样。
成亲三年,一次也没在陆灏轩面前撒娇示弱过,还大有为陆灏轩出头解气的行为。
所以本以为林静诗这样性子的女人不过是会横沈临风一眼,然后自己规规矩矩的到一旁的椅子上坐下时,谁知道人家竟还真当着众人的面儿去抓了沈临风的手指头,然后不管不顾的顺势坐到了那男人的腿上。
活脱脱一副言听计从的小媳妇模样。
这是假的吧。
陆灏轩不敢信。
第10章
“怎么不多睡会儿?”沈临风低声问道。
“睡饱了。”
“果然是比昨天又重了些。”一条腿就能架起的体重,沈临风伸手握住林静诗的双肩,挑着眉头仔仔细细的将她看了一圈儿,“脸色也好多了,怎么样,今天有没有什么想吃的东西?为夫今儿个正好有时间,陪你出门逛逛?”
“姑爷,今天早上慈济堂的大夫过来说,他们店里一早刚到的天山雪莲和百年灵芝。”雅荷拿了件薄衫来给沈临风披上,“正好能给咱家小姐拿来补身子,总归是比那些什么提不起市价的当归、阿胶、车前子来的金贵。”
暗戳戳的讽刺陆灏轩拿来的都是不值钱的安胎药。
也是,他陆灏轩一个寒门子弟即便高中,即便做了翰林院的大学士,即便吃着官粮,可就这么点儿分量,和人家林氏一比,林静诗活脱脱就是个暴发户富婆了,爆发到拿着钱能砸死人的那种富裕。
这么些年在林家受的委屈,上门女婿的难处,陆灏轩本就全数算到了林静诗的头上,结果高中之后的那一盘棋没下好,被这个沈临风和林家老头子动了些手脚,轻轻松松的就给满盘推翻,林老爷子去牢里待不到三五日就舒舒服服的又被人接了回来。
想着林静诗怎么着也得受些被背叛、被抛弃的影响,该蓬头垢面、哭天喊地、红着眼睛劝他回头才是,谁曾想人家转头就跟了其他男人,而且这个男人顶了自己的身份,如今还能在林府里作威作福,花钱花的比谁都痛快,买个天山雪莲、百年灵芝也跟砸的是自己的钱似得,这,这林静诗是白痴吧,人家男人拿着她的钱给她买东西,她还乖乖听话的跟个小白兔似得?
陆灏轩满腹无语。
要知道林静诗一贯强势,大抵是商户出身,所以头脑心思就是比别的女人要更精明一些,以前陆灏轩花个什么做个什么,她也得锱铢必较的算个小半天,怎么买更便宜,怎么做更划算,像是习性一般,陆灏轩也不能说什么,总归是人家姑娘家的钱,这么隐忍来隐忍去,渐渐的就累积起了不少的怨气。
“我家静诗怀孕,吃的用的自然都得是最好的。”沈临风牵着林静诗起身,“大学士的好意我代替我家娘子心领了,不过这些补品药材,林家的药房库里多的都快放不下,您看看这,您要是自己用得着就再拿回去,要是用不着,雅荷你就把东西捐到慈济堂去吧,总归是济世救人的地儿,做件好事儿当是为我家静诗祈福了。”
“姑爷说的是。”雅荷招呼着小厮上来抬东西,“快来快来,这么几大箱子搁这儿多碍路呀,赶紧抬到慈济堂去,就说是我家姑爷捐的药材,要用来替小姐祈福用的。”
雅荷向来不喜陆灏轩,尤其是那厮做了这抛妻弃子的活儿之后,她就更是正眼都不愿意抬起来多瞧。
如今做事做的对沈临风这般殷勤也多是做给陆灏轩看的,毕竟当初在林家,府里上上下下虽然看着林静诗的面子也会听陆灏轩吩咐,但外姓始终是外姓,最终拍板做决定的还是林老爷,林老爷不喜欢陆灏轩,那陆灏轩自然会有一种全府上下都针对自己的错觉。
要说陆灏轩这个人也是心高气傲,自以为读过几本圣贤书便是要站得高人一等了,因为林静诗不认得几个大字,他就在心中暗自鄙夷起了自己这满脑子都是白纸的妻子,而林静诗这人偏又心大,只是她不计较,不代表别的人就不计较。
“沈公子的大名在下倒是听过,只是这乌冥山……”陆灏轩看着自己送来的‘礼物’被林家下人一箱一箱的抬走,心里微怒,但却是面不改色的反攻回去道,“对朝廷来说可不是什么好地方啊。”
“我们乌冥山不过是一帮混子土匪,能算得上是什么好地方?”沈临风倒是大义凛然的承认了,“以前是因为兄弟们都穷,所以大伙儿迫不得已寻了个山头,种花种树,疏通河流,养的整座山郁郁葱葱,溪流清澈,土地平整,费了心思做的事情,不过是收些富贵人家的过路费罢了,大学士觉得不可以?”
“你们的土地,有官府认证过的转让文书吗?”
“转让文书?是什么?”沈临风摆了个听不懂的表情。
“山河寸土皆属国家,哪有你说占就能占的道理?人家富贵人家的钱也是自个儿辛辛苦苦,流尽了血汗才能一笔一笔挣回来的,你说收过路费就说过路费?这世上还有这般不讲道理的事情?”
“是吗?还有这个理儿?”沈临风故作惊讶,然后回头望向林静诗道,“哎呀,静诗啊,那要不咱们家去把乌冥山那个山头给买下来吧,这样就可以理直气壮的收过路费了呢,以后不止是收富贵人家的,只要有人过路,咱们都得收这个钱才行,对了,乌冥山下就是一条官道,收过路费怕是都得狠赚一笔才是呢。”
“胡说……”陆灏轩正打算要笑。
“好主意呢。”谁知林静诗双眼一亮,竟像个大傻子似得头脑发热应了沈临风这事儿,“相公的头脑可真是好用,本来我还想着成亲之后,你山头上那一帮兄弟该如何安置才好,这下可解决了,山头买下来,他们自己收过路费都能自己养活自己。”
“白痴。”安凌君瞧着陆灏轩的脸色跟着翻起了白眼,“国有的土地怎么可能随随便便的卖给你们?何况还是连着官道,你们当你们有钱想买就能买?”
“白痴?”沈临风脸上的笑意收了收,“刚刚大学士不还说有土地转让文书便可吗?”
“我家相公说什么你们就信什么,你还觉着自己不是白痴?”
“大学士,你要这么做事儿,那可就过分了呢。”松开林静诗,沈临风双手负后上前两步,“这算是几个意思?从进屋到现在,说了一堆有的没的的废话,合着都是在耍我玩儿呢?”
“沈公子误会我的意思了。”陆灏轩也配合着站起身来,“我只是看在曾经同静诗的夫妻情谊上,好心提醒你呢,要入赘呢,就干干净净的入赘,提前和那乌冥山的山匪们把关系给撇干净,省的以后做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还得牵连林家。”
“我这不就是要干干净净的入赘吗?反正我家夫人这么有钱,再多养我几个兄弟也不妨事儿。”
“软饭可不是这么好吃的。”
“你的软饭不好吃,我的软饭可好吃着呢。”沈临风伸手,雅荷立马送上一封叠好的信纸来,眼睛都不眨的伸手抖开,沈临风道,“大学士,麻烦你看清楚了,我入赘,但是入赘的条件是林家现在名下所有的财产都得归了我,林静诗肚子里的孩子也得随我姓,入林家这事儿,搁你身上算是吃软饭,搁我身上,那叫养老婆。”
陆灏轩气冲冲出林府的时候,差点儿没一脚踹飞了门口的石狮子。
玛德,他以前在林家喝口水,买本书,那林老头子都跟自己拿了几百万、几千万黄金似得摆脸色,这沈临风到底是个什么来头,亲都还没成,林家就被他收入囊中了?
本来还指望着借着林静诗肚子里的种,钻着律法的空子掏林家一笔钱,结果现在倒好,她林静诗自个儿都是个一穷二白的主儿了。
这踏马是凭什么?合着自己在林家这几年全白呆了?
第11章
陆灏轩气想敲开林静诗那女人的脑袋,看看里头到底装了些什么东西,这么随随便便的就相信男人,真是活该被人骗。
“相公。”安凌君连忙上前两步挽住陆灏轩的手臂,安慰道,“你先别生气,我想这其中必然有诈,你看啊,那林家老爷子就算是再想把林静诗给嫁出去,那也不至于这般把家产都给拱手相让了不是,我猜这背后定当是有隐情的,不然我们在林家混了这么多年,也从来没听说过沈临风这号人跟林家有什么关系啊。”
“能有什么隐情,白纸黑字,他们林家的万贯家财跟林静诗都没有半毛钱关系了,这孩子我就算抢回来也分不得半分家产。”
“就是因为白纸黑字才会奇怪,相公,这天下哪里会有人这么轻轻松松的就把自己兜里的钱掏给别人的?”
安凌君说的话不无道理,这事儿细琢磨起来就会觉着处处不合理。
陆灏轩心里头憋闷的那股子气儿过了,这才恢复了几分理智过来,要说沈临风这人在江湖之上,百姓心中倒也是确确实实有几分地位的布衣大侠,虽说是山匪,虽说是被朝廷所不容,但这么多年来,又确实没做过什么过分出格的事儿,小打小闹是有,但知道分寸,所以官府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不过这沈临风和林家到底是什么关系?
陆灏轩觉得奇怪,要知道自他认识林静诗的那日开始,就从来没听过也没见过沈临风这个人被林家人提起或是出现在林家过。
“相公,很奇怪对吧,林家老爷子这事儿做的完全不合常理啊。”
“你的意思是,沈临风和林家?”
“肯定是有关系的,许是什么远房亲戚也说不一定,该好好调查一番才对。”
陆灏轩点点头,眼里流露出一抹卑鄙的微笑来,他一甩袖口,恶狠狠的喊了声“回驿馆”,然后弯腰上了大轿。
本是打算出去逛街置办些成亲要用的东西,谁知道陆灏轩大清早来闹了这么一出,林静诗也就没什么心情了。
府里上下的丫头小厮们如今都知道他们家小姐又要改嫁旁人,有为她高兴的,也有为她担忧的,毕竟是怀着孩子,又是二婚,如今为了这门婚事还搭上了林家上下的全部家产,甚至就连和林静诗,林老爷最是亲近的雅荷也同样喜忧参半,一方面是相信林静诗肯定能得到幸福,可另一方面又怕他沈临风会是第二个陆灏轩。
毕竟当初谁也看不出来,那个文文弱弱,满腹诗书的年轻人会是个这般翻脸不认人的白眼狼。
沈临风夜里寻到后院来敲林静诗的房门时,雅荷已经退下休息了,林静诗自己磨磨蹭蹭来开的房门,白色的里衣,肩上只披了一件薄薄的粉色外衫,头发已经放下了,瞧见沈临风的时候才吓了一大跳,她问,“沈大哥?你怎么来了?”
“不放心,所以想来看看你。”
“要进来吗?”林静诗侧了侧身子。
“决定要成亲了,我进来应该没关系吧。”
“没关系没关系。”林静诗让开路来,“不成亲也没关系,你是大哥嘛,又肯在这个时候这么帮着我们家,我还有什么不放心的,你喝茶吗?水都凉了,我去让雅荷再烧一壶水来。”
“静诗。”沈临风伸手拉住林静诗的手腕,示意她坐下,“别忙了,我只是想来和你说些事儿,不必惊扰雅荷。”
“是为了乌冥山的事情?”一语中的,本来早上听了陆灏轩说的一大堆,林静诗一件都没往心里放的,谁知道后来莫名其妙的扯上了沈临风这个乌冥山匪首的身份,她就不得不陷入了一阵深深的担忧之中。
“我家遭难之后,这么多年多亏林伯父一直接济,但是乌冥山的伙伴对我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朋友,我十岁出逃,十四岁进山,到如今二十二岁,八年的情谊,山里的兄弟们个个同我都是刎颈之交,我不能,不能这么轻易的说放弃就放弃他们。”
“沈大哥,是担心陆灏轩会把对我的仇怨报复到乌冥山吗?”
“那倒不是。”沈临风笑了笑,“我的兄弟们做坏人做了这么多年,想收拾陆灏轩跟玩什么似得,我是担心,我跟乌冥山的这层关系,会变成日后他陆灏轩扯你们林家后腿的把柄。”
林静诗愣了愣,“啊?”
“伯父最初提议要我娶你时,我本是犹豫,总是担心你跟着我不仅过不了安生日子,怕是还会遇着更多的风雨,毕竟我同陆灏轩相比,还不如他……”
“若是担心乌冥山会拖累我们家,那倒是不必了。”林静诗匆忙打断,要知道现在陆灏轩那厮在她心里头真真是连门口讨骨头吃的狗都比不上,又要如何能跟这位沈大侠再相提并论,“虽说我只是个女人家,可也知道乌冥山是个劫富济贫、行侠仗义的好地方,若是有一天陆灏轩真要拿着这事儿来做文章,那我便卖了林家的家产,带着爹爹跟你上乌冥山去。”
“……”
“我说真的。”
“乌冥山是匪窝,可没有什么知书识礼,彬彬有礼的书生。”
“没关系,纠纠结结过了小半生,下半辈子大口吃肉,大碗喝酒似乎也不错。”
“你好生休息吧。”
还以为是自己太过主动所以吓着对方,所以话题被草草结束,林静诗躺回了被窝里,沈临风坐在桌边不曾离开。
“沈大哥?”
“睡吧,我守着你。”
“我,我不用守,你也累了一天,回去休息吧。”
“府上也没给我多备房间。”沈临风尴尬的清了清嗓子,“林伯父让我来你房间同你一起休息,我,就在这里守着,你不必管我。”
这个死老头儿脑子里在琢磨什么呢?
林静诗忍住了骂人的冲动,倒是明白沈临风留宿这里的意思,毕竟两个人应了夫妻之事却私下讲好只是互为兄妹互相帮助的话,只有他们自己知道,旁人还真当是俩人要成亲了,其中以林老爷为首,高兴的好几天都没吃药也没见再咳嗽。
“那什么,要是不嫌弃,我这床还挺大的,你,躺着休息会舒服一些吧。”林静诗说完还艰难的把自己的身子往里挪了挪。
“……”
“……”
暗沉的屋子里,透出了一阵诡异的沉默来,本就休息了,沈临风突然过来敲门,所以林静诗也就点了一盏灯来待客,烛火摇摇晃晃,光线暗的要命,就连这个方向望过去的沈临风的身影都是摇摇晃晃看不清楚,对方背脊直挺,像是听完这话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