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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重生之大业风云-第10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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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章 分封诸藩
    打仗,是非常花钱的事情。尤其大隋现在,是要“同时打胜两场高强度的局部战争”,那银子,还不得花的跟流水似的?

    好在这些年,国内的经济,发展的不错,老百姓安居乐业,粮仓里很是充盈。

    不过更重要的,是工商业和“金融业(银号)”的发展,尤其这银号,是可以“生钱”的。

    但饶是如此,也还是捉襟见肘。

    我在战前冥思苦想,翻寻自己了解的中国历史、世界历史,终于让我找到一个法子。

    不知道大家是否知道“东印度公司”?

    想必有朋友知道英国的东印度公司,鸦片不就是他们干的好事?

    其实,有家“东印度公司”的专利,比大英帝国这家还要早。

    荷兰。

    十六世纪,小小的荷兰才从西班牙手下取得独立,然而很快就成为欧洲的殖民主义大国,甚至占领了咱们的台湾………福摩萨。于是也才有了民族英雄郑成功。

    于是,在大业二十六年(公元六三零年)的六月,朝廷发出了谕旨,晓谕各地商社………“拍卖”对倭贸易“专营权”。

    此时的大隋,尚在筹措东征,与倭国的正当贸易,几乎为零。

    然而商人们是极有眼光的,圣旨一出,应者云集。

    不过,既然是“拍卖”,买家就必须有雄厚的实力。光是参与“竞标”的入场费,每家就得一万两银子。所以,商社、私人银号们便联合起来,组成“商团”,参与竞标。

    参加的商团,有二十余家,代表着国内七百余家商社、三十余家私人银号,仅此,朝廷就净得二十余万两银子。

    经过颇为激烈的角逐,以广陵的商社、银号为主,江淮地区近四十家商社、银号组成的“广陵商团”以相当于六百万两银子(当时不是以银子为主要流通货币,因为中国不是主要产银国,明清时期,大量白银流入中国,才使银子成为主导伙伴,但也有学者认为,这是引起明末的经济崩溃的原因之一)的出价,击败“东都商团”(不乏官员贵族资本),取得胜利。

    根据协议,朝廷不投一分一文,而以“国家信誉”为担保,获得百分之二十五的股份。同时,“广陵商团”投入一百万两,作为“质押”。朝廷其实先挪用了这一百万两(承诺日后以官本得利冲抵,其实除了股本分红,朝廷依旧可以取得相当的税收),作为东征军费。不过,朝廷优先从“广陵商团”所属商社采办物资,租用船只,其实又使“广陵商团”从中获利。

    “东都商团”竞标失利之后,自然有些不甘心,借助在朝廷中的势力,攻击“广陵商团”“多有不法之举”。

    我当然明白这是“东都商团”的嫉妒之举,为了安抚,也为了筹措更多的钱,于是决定再搞“南洋(自安南以南)”贸易的专营权拍卖。此前参与过对倭贸易专营权拍卖的商团,可以免交入场费,而新申请的,则需再交五千两。结果,上次败北的商团八成都再度参与,而新参与的,却仅有一家。

    “东都商团”以三百万两的出价,如愿以偿,而朝廷也依样获得四分之一的股权,并取得八十万两“质押”,其中三十万,也被用于东征,其余五十万,正好让陈稜开拓南洋。

    一不做,二不休。紧接着,朝廷又拍卖“西洋”(伽兰州以西,包括天竺)、“远洋”(倭国以东以北)的贸易专营权。在当时看来,西洋贸易不仅不如东洋(对倭),也不如南洋,所以新参与的“入场费”也就降到两千两,而拍卖价却是只有一百二十万两,获得的“质押”仅仅二十万,一个来自岭南的商团出人意料的胜出。远洋更是连个影都没有,唯一靠谱的,就是“天雄军”的海岸,所以,入场费全免,拍卖价六十万两,连“质押”也免了,最后,还是一个山东的商团接过这个“没人要”的生意。

    大业二十八年(公元六三二年)三月,倭国既已平定,西域也已大捷,四洋贸易之事,也就提上了日程。

    三月十九日,下旨改黄海郡为黄海郡国,立皇三子杨杲为黄海郡王、黄海军节度使,管理黄海郡的半岛部分和近海岛屿,撤销定远镇,改设定远府,在新罗、百济的各处兵镇,设置三韩都护将军府,归朝廷统辖;

    立金妃所生之皇四子杨昺为济国公、济州军节度使,领济州公国(附近新罗的金浩直是他外公),以济州岛为中心,设置济州府(今济州岛东部城山浦一带),辖牟罗都督府(今韩国济州岛)、都斯麻都督府(今对马岛)、一支都督府(今壹岐岛)、银支都督府(今隐岐诸岛)、海间校尉府、见岛巡检司等处;

    湖衣所生之皇五子杨晋封琉球郡公、琉球军节度使,领琉球公国,在冲绳岛设置中山府(今首里一带),管理小流求招抚校尉府(包括琉球群岛中的冲绳诸岛、奄美诸岛、大隅诸岛,但不包括先岛诸岛,以及屋久、种子、竹岛等岛)、夷洲校尉府;

    皇孙杨正道,封库页郡公、北岛军节度使,领库页郡国(这里离开他老子杨暕的地盘倒不算太远),管辖库页岛和邻近的信永巡检司(今利文、奥尻岛),改库页镇为北岛府;

    沈莺之子张耀明加封天南郡公、天南军节度使,在望海镇设置望海府,管辖丹丹、北罗越、南罗越、固罗等处校尉府和雕门、天南、承远、群升等巡检司。张耀明虽然不姓杨,但是谁都知道,他是皇帝的“老六”。

    此时,除了杨杲,其余诸皇子尚未成年,并未赴任。而各属国设立国相(掌政)、都尉(掌军)、六参事厅主事(仿六部)、御史大夫署理政务。

    三月二十一日,下旨分黄海水师,归三韩都护及黄海、济州、琉球三国分领。又钦命南海水师帮助建立天南水师(只有十五六条小型战船的小水师)。靺海水师则帮库页建起一个有五条战船的水师。

    三月二十三日,下旨:设立“东洋联合商社”,股本八百万两,专营对倭国的贸易。以商社首领为“东洋军节度使”(给个官职,也算中国特色吧,不过这个节度使是不从朝廷支俸的,并且首领需由“股东”推选,通常三年一任),划瀛洲校尉府(五岛列岛等九州南部小岛)给东洋军作为“基地”,并命自办“东洋水师”(由商人自办一定规模限制的水师,既维护商社贸易利益,也是对朝廷正规水师的补充),杨昺、杨晋均领“东洋军监察使”,其实只是虚职,真正的监察权在朝廷吏部委任的副使手里,不过两个公国各可以官本得利中取半成利(百分之五,济州、琉球太小太贫,不补贴点不行);

    设立“南洋联合商社”,股本四百万两,同样封“南洋军节度使”和准建“南洋水师”,划承庆巡检司(今勿里洞岛)、承恩巡检司(今邦加岛)作为基地。同样任命张耀明为监察使,且可取官利一成(百分之十);

    设立“远洋联合商社”,股本八十万两,封“远洋军节度使”和准建“远洋水师”,划天宁巡检司、勇武巡检司(今国后、择捉等岛)。释放被囚禁的废燕王杨炎(也算给萧皇后一个面子),给伯爵,和杨正道一起任命为监察使,不过分配官利一成,杨正道可得其七,他只能得其三;

    设立“西洋联合商社”,股本一百六十万两,封“西洋军节度使”和准建“西洋水师”,并把新洋巡检司(今尼科巴群岛)划给西洋。任命代王杨侑为监察使,可分官利一成。

    所有商社,均是官督商办。

    三月二十七日,封代王杨侑为天竺国王,天竺军节度使,原都护天竺将军府之地,皆归其有,得胜镇(今因帕尔)、天竺镇(今提斯普尔)、定南镇(今毛淡棉)、开远镇(今密支那)等各处校尉、土司及天竺水师,皆归其统领,设置西南府(今因帕尔一带)。杨侑的王妃,是原迦摩波国国王的小女儿。杨侑上任时,更“征募兵民两万余人随行”,进行了一次集中移民。

    各个商社,被允许自己招募移民,组织一定的军事力量。

    如此一来,在帝国边远的“海外”,便出现了五个皇室的“封国”,如果加上杨暕和杨庆,便是七支。

    分封的倡议,最早来自于尚书右仆射萧瑀,还在一年前的夏日,他便上了一道《请分封折》:“……臣观前代国祚所以长久者,莫若封诸侯以为磐石之固。秦并六国,罢侯置守,二代而亡;汉有天下,郡国参建,亦得年余四百;魏晋废之,不能永久。封建之法,实可遵行……”

    萧瑀上书后,照例要发给朝中群臣,加以讨论。也已经出任尚书右仆射萧瑀的魏征连夜奋笔疾书,陈言分封的不可行:“……若封建诸侯,则卿大夫咸资俸禄,必致厚敛。又,京畿赋税不多,所资畿外,若尽以封国邑,经费顿阙。又,燕、秦、赵、代俱带外夷,若有警急,追兵内地,难以奔赴……”

    礼部侍郎李百药更是写了《封建论》,反对分封:“……王室浸微,始自藩屏,化为仇敌。家殊俗,国异政,强凌弱,众暴寡,春秋二百年间略无宁世……祚之长短,必在天时,政或盛衰,有关人事……运祚修短,定命自天,尧、舜大圣,守之而不能固;汉、魏微贱,拒之而不能却。今使勋戚子孙皆有民有社,易世之后,将骄淫自恣,攻战相残,害民尤深,不若守令之迭居也……”

    中书侍郎颜师古的态度,则有些折中:“……不若分王诸子,勿令过大,间以州县,杂错而居,互相维持,使各守其境,协力同心,足扶京室;为置官寮,皆省司选用,法令之外,不得擅作威刑,朝贡礼仪,具为条式。一定此制,万代无虞……”

    朝臣众说纷纭,我于是召集了一些重臣,在御书房商议,而这些大臣的意见,几乎是一边倒地反对。

    出任左都御史的长孙无忌奏道:“臣以为,分封之议,万不可行,百年之后,恐为贻患,伏祈陛下深思!”

    “中书侍郎颜师古之议,倒是有几分道理。”我试探着说道。

    此时,一干大臣尚未开言,一个当值的小官却突然朗声道:“颜侍郎之议,看似有理,实谬不然!”

    裴蕴见状,喝道:“皇上与群臣商议,你一个五品中书侍御史,也敢鸹噪?”适才说话的,是中书侍御史马周,原本只是奉旨做个“文秘”工作。

    我摆摆手:“你既要说,朕便与你这个机会,说的有理,赦你无礼,若是说不出道理,一并惩处。”

    马周行礼道:“皇上,昔日周公制礼仪,然传数百年,不免礼崩乐坏,天下诸侯纷乱,当是前车之鉴!”

    “既有前车之鉴,只需将礼制立的完备,自然可以避免。”萧瑀争辩道。

    “周公制礼之时,时人岂不称之完备?然时过境迁,今日之规,未必行得百年之后。初者,周公以武庚之乱,宗室参与,而制礼仪,维护文王武王基业,数百年后,却是王道不行,周室沉沦,不过求一城一邑之主而不可得。”这马周,倒是懂得些“与时俱进”的道理。

    长孙无忌闻言道:“马御史言之有理!”

    兵部尚书屈突通道:“皇上,臣是武人,比不得他们文官会讲道理。臣只知道,这些年咱们大隋扬威天下,一个法子,便是对番夷分而治之,让他们不仅不能合起力来,还彼此掣肘。既是如此,咱们若是分了,岂不是给了他人欺负的机会!”

    而裴矩也不忘插一句:“皇上,莫要忘了汉王故事!”裴矩提醒我的,是杨广刚登基的时候,弟弟汉王杨谅在晋阳起兵反对。

第二百一十一章  西洋商社
    作为一个从公元两千年以后过来的人,曾经受了那么多年教育,我当然懂得,搞分封制………中学历史上都说,郡县制是历史的进步………是在“开历史的倒车”。

    不过,我最后还是采纳了并没有多少人支持的“封建”。

    首先,萧瑀代表的,并不是他自己一个人的意见。

    萧瑀的身后,是萧皇后。

    当然,我并不责怪她,“老太太”这样做,心痛的是孙子。

    我前面讲过,萧皇后心里,最喜欢的,是作为嫡孙的代王杨侑。可是杨侑自己,却并没有当皇储的心思,加上韦妃的糊涂,皇储落到了虽是皇长孙却并不是嫡传的越王杨侗身上。

    老太太心中,总觉得亏欠了杨侑。杨侑越是不在意,她的亏欠感越重。

    除了杨侑,杨炎和杨正道,也是她的亲孙儿啊,虽然亲疏有差,但所谓手心手背都是肉。

    既然不能当皇位的继承人,老太太便希望其他几个孙儿,也能多多少少分点“家产”。

    而我自己个的心里,也有自己的小九九。

    我现在,也有三个亲儿子了,因为年纪小,不能让他们当中的某个当皇帝………主少国疑,是最不妙的事情。但是,人越老,新月软,为儿女难免考虑得更多。

    我是终归要死去………说好听点叫做“驾崩”的,那时,他们该怎么办?

    杨侗看起来应该是不错的皇位继承人,可是所谓知人知面不知心,将来的事情,谁说得准?杨广当年,不是也是个超一流的“优秀青年”吗?

    就算杨侗宅心仁厚,可是这三个孩子长大了以后呢?难保没有哪个“皇叔”动点心思………权力的诱惑从来都是巨大的,到那时,杨侗做某些事情,也是迫不得已了。

    既然皇后又这个心思,我何不借坡下驴,借梯上房?

    再说,我也有考虑………分封的地域,都在被征服的“边鄙”,可以说是“孤悬海外”,就算折腾什么,也不会妨碍到中华的主体。而真有一天改朝换代………这是必然的事情………的话,说不准还能给杨隋留下几条延续的血脉。

    我特别“约法”………“十三道之地,永不分封!”以后,又扩大到全国的十五个道,除了原有的少数民族地方首领出任世袭的地方官,也不搞分封制。这样一来,顾虑分封的大臣也不再反对了。

    我采取分封的另外一个考虑,是希望可以借此加强往这些地区的移民。每个“国王”“就藩”的时候,都要带上一支“护军”,人数依其受封地的实际,由一千到一万人不等,连上眷属,则要增加一两倍,比如杨侑,一万护军,就是两三万人。杨杲上任,也是一万护军,两万多人。这是两个大藩,其他的当然没有这样的规模。

    此后,南洋商社在南洋诸岛拓殖移民,与当地人进行贸易,十余年间,建立移民点一百余个,移民五六万人,其势力西抵今天苏门答腊岛西端,东达所罗门群岛,甚至在澳洲北部(今达尔文、约克角等处)也建立起四五个移民点,只是因为遇到沙漠,才停止了南进。而南洋水师,高峰期有战船三十余艘、商船一百余艘,参与了对反叛的罗艺部和对波斯的军事行动。

    当然,这些地方,并不能算作隋的领土,只是建立起一些沿海的小型居民点,所从事的也以贸易为主,而并不像吕宋和加里曼丹岛北部那样有组织的开发农业。而当地土著,也大多与隋建立起商业贸易,有的称藩,有的进贡。

    移民真正的困难,还是当地恶劣的自然环境,尤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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