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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重生之大业风云-第6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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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再缴纳棉麻绢布,相对一户三十亩地,税负并不算重。但是随着土地兼并,一部分农民失去(或者减少)土地,却依旧要缴纳赋税,而贵族地主占有土地后,原有的赋税还要已经没有土地的“旧主”承担,显然不公平。所以户口流失的现象,日渐加重,而户口流失,则意味着官府的税收损失。

    (注:其实中国古代的正税,向来并不太重,鼓励恢复生产的时期尤其如此,比如当时一户有田三十亩,纳粮三石,合大约二百斤………一石六十斤,但有资料显示隋时一斤相当于今天六百来克,也就是一斤二三两,加上其他赋税如布、麻折算成粮食,即便翻上一倍,合每亩不过十余斤,虽然当时生产力水平落后,但一亩收个一两百斤应该还是可以的。其实可怕的是正税以外的苛捐杂税,什么淋尖踢斛不过是小儿科,可怕的一是“加征”,如明朝为了和满人打仗的辽饷;二是“预收”,就是提前“借”该收的粮税,当然是有借无还,如民国时期军阀混战,四川军阀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就“预收”到了七十年代,甚至有到二十一世纪中期的。)

    我在前几年就开始注意土地的问题了,但是在这个关乎“国本”的问题上,行事必须非常谨慎。

    首先,这几年通过科举、军功等,许多平民出身者进入统治阶层,不少人封了爵位,成为新贵族,而旧贵族出身者中,也有封爵升爵者。对于这些人,我以“天下田地,不足封赏”,在确保他们的“永业田”以外,只给了不能世袭的“职分田”,没有授予“爵禄田”。赏赐方面,我一贯“多给财货,吝于田地”,金银珠宝,包括宅第都好说,可是这地,实在小气。

    同时,朝廷几乎每年都会下旨,强调“均田”,限制土地买卖。

    土地是国家根本啊。

    但是,这解决不了根本问题,旧贵族占有的大量土地依旧存在,土地兼并虽有遏制,却无法禁止。

    还在窦建德主政江南东道的时候,我就命他在江南东道的郡县进行了“试验”:实行“地亩税”,大致按土地产出的十分之一缴纳赋税,但超出国家规定的“户均三十亩”的部分,则“加租两成”,即按百分之一十二缴纳。在取得经验以后,“地亩税”在江南西道、黔中道、岭南道渐次推开。

    这些地方,相对而言,在当时还属于地广人稀,土地易于分配,加上其旧贵族的势力远不如北方的关陇集团强大,上层官员又大多来自外地,与当地世族没有什么利益关系,所以实行起对旧贵族和世族显然不利的“地亩税”,显然要容易得多。

    在这些地方,土地虽然允许买卖,但必须到官府备案,办理手续,双方都要给官府缴纳一笔“交易税”………卖主是交易额的十分之一,买主是交易额的五分之一,以后买主要承担所有的赋税。这样放开土地买卖,反而在实际上更有效的遏制了土地兼并。

    占有土地越多,赋税越重。

    同时,这一措施还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南方对土地的盲目开垦………与其大量增加土地,不如提高土地产量。当然,土地并不是不开发,而是由官府组织人(比如移民、大户分小户后授田)进行有计划的开发。

    在北方,没收李浑家族的土地,从宇文述家族分出一小部分土地后,没收部分寺庙庙产后(大业十八年以前),我也都采取了类似的方法,但是规模有限得很。

    大业十八年九月十八日,在下诏限制佛道的三天后,下旨确定凡由寺庙道观收回的田地分配后,一律实行“地亩税”。

    大业十八年十月一日,诏旨免关中旱区一年钱粮,同时下诏在淮南、河南、河北三道,各挑选一个郡,试行“地亩税”。这三道的贵族势力,虽然强于江南,但较之关陇集团,依然要好对付得多。

    大业十八年十月初十日,再诏东西两川和江汉道各以一郡试行“地亩税”。

    大业十八年十月十五日,以虞世基的弟弟、余姚人虞世南为从三品“六道地税巡检大使”,作为钦差大臣,在六道督促“地亩税”的试行。

    大业十八年十月十八日,下诏:佃户收租,主产不得过三成五,副产不得过两成五,且朝廷赋税,概由主家承担,不得令佃者承受;因故豁免税赋,则当时收租,主产不得过两成,副产不得过一成。但同时也明令:租约既成,佃者亦当履约,有约无故不行,可处笞杖之刑,官府强令履约,主家可收回租约,另租他人,但非此,主家不得单方毁约。

    大业十八年十月二十八日,针对“军功爵禄”,诏旨明确每户减免赋税的田亩,在“无爵者三十亩,男爵四十亩,子爵五十亩。”

第一百四十五章  儿女的婚事
    另外一件重要的内政,就是“移民”。

    中国人的传统,是安土重迁的,移民的原因,通常是因为兵荒马乱,天灾人祸。而这几年,总体来讲,国家还算太平。

    为了鼓励移民,朝廷采取了许多鼓励的办法:

    移民一户的土地,可以达到数十亩甚至近百亩(移民江南、岭南的,仍然是三十亩一户,而往边远的辽河乃至室韦等地,则可以达到男六十亩、女三十亩,闽地的移民,则是男三十亩,女十五亩);移民通常有三至五年可以不交赋税,此后移民缴纳的粮食,大约相当于产出的十五分之一,充作驻军的一部分军粮,在突厥等地的移民中,许多改为从事牧业(考虑到当地的自然环境,对于农业,并未一味鼓励),则以缴纳相应的牲畜为主,可以为官军放牧战马替代部分赋税,十年后才增加到与内地相当的水平(百分之十,但江南、岭南的“新移民”,免税三年后即达到百分之十的正常税负)。

    当然,移民相对承担的差役要多些,适龄的男人们通常要被武装起来,必要时配合作战,不过朝廷相应规定减免钱粮,立功者还可以跟军士一样受到奖励。

    到大业十八年九月,大致的移民情况如下:

    长江以北迁往江南的,大约有七十多万,迁往岭南的,约二十万余,迁往闽地的,有数千人;

    江南移民岭南的,约五万,迁往闽地的,约万人;

    岭南移民安南的,约两万,移民闽地的,近万人;

    中原移民南宁两万余,两川移民南宁的,近五万,而再由南宁昆明等郡,移往永昌、开远、天竺等处,也有近两万;

    东北地区是移民的重点区域,有来自各地的移民四十多万,其中契丹、靺鞨、室韦、黑水等其他少数民族地区,移民七万余;

    黄海郡移民约六万;

    东突厥故地(包括铁勒人的地区),移民约六万

    吐谷浑故地及伊吾等郡移民约三万余;

    西川移民至定西(今川西高原地区),有数千人……

    剔除内部迁移(移往江南、岭南),真正往“新疆”的移民,不过七十多万人口。

    为了弥补移民的不足,十年间,朝廷发往边疆的流犯,也有数万人。

    这些流犯的地位,自然比移民差许多,首先,安家银子当然是没有的,其次,没有分配土地,往往承担较苦的开垦荒地的工作,所得收获,除了维持自己基本生活的,基本都要上交,占到收获的七成以上,除此之外,还要服一些苦役。

    当然,这些流犯还是有机会变成移民的………朝廷大赦。实在赶不上,还有下一代………凡出生在流放地的,或流放时年不足十四者,十六岁后都是“移民”而非“流犯”,可以分给土地。

    边镇屯垦中通常还有另外两种人:

    归化夷人,包括当地少数民族中的归化者、被迁徙后重新安置的被征服民族百姓(如韦云起安置在燕郡的契丹等族、近几年内迁的突厥人)、投隋的高句丽乙支家族等,包括与汉人通婚者等等,大致享受移民的待遇,当然,是没有安家银子的。

    战俘,包括突厥人、高句丽人、倭国人,有数万人,他们的地位,低于移民高于流犯,一般需要交纳收获的一半,也会被分派一些相对繁重的劳役。不过他们的下一代………如果有的话,同样可以在十六岁后转为归化夷人的待遇。

    又是一个冬天来到了。

    “兰儿回来,却病了几次了,昨日御医又去看过,说是染了风寒。她的身子,本不是如此虚弱的。”我对皇后说道。

    “只怕更是心病。”皇后笑道。

    “心病?”

    “皇上可还记得臣妾在太原时说过的话?”

    “你是说,兰儿的意中人在太原?许久未见,故而相思成病?”

    “皇上以为?”

    “昔日太原城中,可谓四方俊杰云集,不知兰儿的意中人,却是哪家公子?”

    皇后叹了口气:“臣妾委实不知,是该说,还是不该说。贵妃妹妹为着这事,不知责备过兰儿多少次了!”

    我越发好奇:“皇后莫非还想欺君?”

    皇后知道我说的不过是句玩笑话,笑道:“臣妾哪里有如此胆量,只是不知皇上得知,该做如何想。”

    “你等不说,朕如何知之?”

    皇后又是叹了口气:“兰儿喜欢的,却是唐国公的公子。”

    “唐国公公子?莫非四子元吉?”

    “皇上聪明过人,何以却犯糊涂?唐国公四子元吉,哪里在太原?”

    “难道是李世民?”我的确吃了一惊。皇后虽不答话,显然是默认了。

    “李世民的确非寻常人可比,兰儿眼光,原也不差,可是李世民已纳长孙氏为妻,连孩子也已经有了。”

    皇后叹口气:“正是如此,贵妃妹妹才烦恼,又不敢明言皇上。臣妾也知那李世民出身贵胄,文武全才,乃当世难得的少年人才,与兰儿,确也般配……可是,兰儿毕竟是堂堂公主,千金之躯,如何能够与人去做侧室?”

    我思虑片刻,说道:“兰儿毕竟小孩子家,许是久在宫闱,少见男子,到了太原,不免新奇,总归是一时性起。皇后与贵妃不妨多挑几个尚未婚娶的出色男子,与兰儿交往,或可让兰儿转性,也未可知。”

    “眼下也只能如此。皇上适才提到的李元吉,不知如何?”

    我回忆起当日在唐国公府里见过的那个男童,比起他的大哥李建成、二哥李世民,无论人才相貌,都相去甚远,不由摇摇头:“还是到别家寻寻吧,天下的好人家,又不只一个唐国公府。”

    李世民!已经好久没有惦记这样一个名字了。

    屋里生着炭火,暖暖的,我望着窗外,飘飘洒洒的雪花。

    “又是一年将尽了。”我叹了口气,突然有了一种来日无多的感觉。

    算起来,我已经是五十三四岁的人了。

    帝王长寿的有多少?似乎不多,在皇帝的宝座上坐了六十年的爱新觉罗。玄烨,也不过是六十六岁吧?过了八十的,我能确定的,只有梁武帝和乾隆。

    我来得及完成自己的梦想吗?

    我该算又活过两次的人,十年前,或者更准确地说,一千多年以后的那场雷击,本该夺去我的生命,却鬼使神差地让我成为一千多年前的皇帝。三年前,本该有一场“江都之变”,把我的第二次生命定格在五十。

    我已经赚了很多了。可是,越是如此,越充满了对生命的渴望。

    我终于体会到秦始皇、唐太宗这些“千古一帝”当日的心态,以他们的聪明睿智,何以陷身于求取仙丹的梦幻之中不能自拔。

    以我这样一个接受过“科学”教育,又曾经学医五年的人,竟然在近来也常常想起如何的“长生不老”了。

    侥幸的是,我还可以从梦幻中清醒过来,明白自己不该去做无谓的徒劳。

    但是,几份奏章,又触到了我的伤心之处。

    奏章是朝中几十个官员联署的,算起来,这些官员中的大多数,都该算是好官。

    他们在奏章里表达的,是对皇帝实行“限佛”“限道”的不满………当然,这种不满表达的十分委婉,他们“不无善意”地提醒皇帝“因果报应”,“设身处地”地为我分析了得罪神佛对皇帝本人和江山社稷的危害。

    我真的会得罪如来佛祖、元始天尊吗?

    沈莺走在我的身后,双手抚着我的肩,温柔的把头侧倚在我的背上,将我从沉思中唤回。我略略转身,顺势地把她揽在怀里。

    “突厥已平,你却还是整日心事重重。”沈莺说道,透出一种关切,一种怜惜。

    “天下的事情那么多,就如同按下葫芦浮起瓢,哪里有轻松的时候?巧儿还听话吧?”

    “奶妈带着,已经睡了。我向来无事,带个孩子,也没什么难的。”

    “我十余日才来一次,倒是让这个孩子少了父爱。”我带着歉意对沈莺说。

    “你对巧儿,关心得并不算少。而今侗儿侑儿,都已经是十七八岁的大人,只怕你这个皇帝父亲,才该多想着些。”

    或者是因为潜意识里总想着他们并不是自己的亲孙子,我除了在让他们好好读书以外,平日里的确关心甚少。

    “既是大人了,何劳我费心?”

    “皇后姐姐前些日子来过,与我说起侗儿侑儿,还有炎儿,都到了该物色好女儿家的时候了。”

    “皇后也是,自己为何不与我说?”

    “皇后姐姐说,一个兰儿的事情,已经够让你烦心的了,再添上侑儿他们,只怕你更是心烦。”

    原来,杨侑也有了自己的心上人,这事说来,又要与兰儿脱不出关系。

    迦摩波王的幼女,大业十五年被送入宫中,还只有十四岁,不过热带女子,出落得却要比汉家女儿,更显成熟。当日我将其送归家中,不想却被兰儿撞见,硬要给自己做个伴读。

    于是,迦摩波王的幼女就进了英华殿,并且起了个汉家名字………贾云儿,要说这名字,还是兰儿给她起的。

    英华殿本是皇子皇孙读书的地方,因为兰儿要去,才有了女生,于是贾云儿就成了第二个。

    大家都忽略的一个事情,是几个皇孙,最大的也已经十五岁,而杨侑,当时十四岁。

    十四岁的男生和十四岁的女生,放到今天,绝对是早恋,可是在那时候,结婚生子,却是很普通的事情。

    何况此时的他俩,不过是互生好感。

    等到对突厥的战事铺开,杨侗杨侑等都奉旨外驻各地,其他的也大都随我去了太原,英华殿没了学生,于是暂时“休学”,贾云儿也就回了自己家的“伯爵府”。

    距离可以使爱情变得疏远,也可以使爱情贴的更紧密。

    杨侑与贾云儿之间,便是后者。

第一百四十六章  安定吐谷浑
    他俩只能鸿雁传书。等杨侑从西都回到东都,这段恋情,也就渐渐被某些人知道了。

    兰儿自然是其中之一,并且抱着年青人“唯恐天下不乱”的态度,成为两个年青人的“同盟军”。

    而杨侑的母亲韦妃(故太子杨昭的太子妃)则坚决反对这段恋情。

    跟一个“洋妞”谈婚论嫁,成何体统?

    虽然我也纳了“番女”做嫔妃,但与杨侑的“浪漫爱情”,却不可同日而语。

    贾云儿虽然也是国王的女儿,但那是亡国了的,就算没有亡国,那样的“王国”,在中原皇室的大多数人眼里,那也是根本不算什么的。贾云儿的父亲,不过被朝廷安慰性地“赏”了一个伯爵,与杨侑的地位根本不能般配。

    更何况,杨侑尚未婚娶,贾云儿如果过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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