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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痞子高中生-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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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萝筐里拿出一个苹果,咬了一口,满意地将眼睛眯成一条缝,凌宇枫从口袋里掏出五块钱递给卖水果的老人。“剩下的就再给我秤点儿!”

    老人满怀感激地看着这个年纪不大,却敢于和那几个流氓叫板的青年。迟迟不肯接过钱,麻利地装了一大袋猕猴桃,也不上秤,直接递给凌宇枫。

    凌宇枫摆手,手掌直摊,遥指那台电子秤,示意他秤量一下份量。“太多了,我只要五块钱的,对了,还要除去一个苹果的钱,我可不会吃白食。”说着斜眼瞥了一下已经起身,等待凌宇枫吩咐的几个流氓。

    那几个流氓会意地相互吆喝,找出了身上的钱递给老人。

    “这……”老人一时有些摸不着头脑,茫然地看着凌宇枫,不知所措。

    “爷爷,拿着吧!那是您应得的。”凌宇枫微笑,给老人“一个放心吧!没事”的心理暗示,让他安心接过钱。可是老人毕竟仍然心存恐惧,呆呆地愣在那里不动。

    “还不把钱放下,快滚!”凌宇枫知道老人的忧虑,便不再强求他,朝几个流氓暴喝一声。

    几个家伙如遇大赦,放下手中的钱便抱头鼠窜,逃之夭夭了。

    凌宇枫叶冷冷看着远去的几个人,若有所思。

    “孩子!谢谢你了。那果子值不了这么钱!”老人看着陷入沉思的凌宇枫,将大部分的钱递他的面前,“这些就你拿着吧!这是你才应得的。”

    这一刻,凌宇枫内心有些悸动,眼角润润的。好久没人这么夸过他了,特别是在堕落之后,几乎所有老师都开始憎恶他了。

    摇头不语,并没有伸手去接,只是抽了张五块的,转身便走,捏钱的手伸入荷包便没再抽出,落寂的背影,瘦削的身型,让人忍不住有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处不相识的忧伤之感。

    “请留步!朋友!”

    (呵呵,故事到这里,会有一段都市的小插曲,本想多写一点,但考虑到以后会有很多都市内容,所以暂时写意点点。顶《痞子》,没收藏的收藏,有推荐的砸推荐,小枫发现最新增加了打赏,也不要钱,大家去试着给小枫一点信心吧!呵呵……………………)
第一百一十章  我到皇朝打工去(求收藏)
    别逼我,否则我一伟大起来,就会一发不可收拾。

    ——凌宇枫语录

    故事往往富有戏剧性的转变。就在凌宇枫就要沉默离开时,一个急切,却极为友好的声音响起。

    凌宇枫没有留意到,并没反应。仍然低着身子迈步而前。突然,一双乌黑发亮的皮鞋闪到他身前,他这才意识到有人在叫他。

    机械抬头,抬起沉沉的眼皮,一个憨态可鞠的身影映入眼帘。只见其肥头大耳,身材圆润丰满。一双鼠眼藏匿在金丝眼镜之下,一看就知道是个暴发户,土大款。

    “这位兄弟身手不凡,敢问师从何方神圣。”暴发户伸出一只肥不溜愀的大手,奸笑般向凌宇枫问好。

    看他如此猥琐的模样,凌宇枫有种发自内心的厌恶,从他身侧绕开,继续前进。

    可是当他抬头时,那人又出现在他面前。

    “你到底要怎样?我从没学过功夫,更没什麽神圣的师傅。”不耐烦道,凌宇枫眉头紧锁,伸手欲将其推开。

    哪知暴发户仍不识趣,死缠烂打,挡着不让。当发现凌宇枫将要发火,握紧拳头,立马赔笑:“不要紧张,我并无恶意,只是想请你帮忙而已。”

    凌宇枫这才停下来,饶有兴趣地打量着这个家伙,似乎不再那么讨厌了吧!

    暴发户继续道:“我是【皇朝酒吧】的老板,看你身手不错,想请你帮忙看看场子,最近有些乱,我很焦虑,希望你帮帮忙。月薪两千。奖金另算。”

    “抱歉,我只是个高中生,没时间。”凌宇枫无奈摇头,其实心里还是挺想干的,可是自己毕竟只是个学生而已,虽然不太想读书了,可是总该待在学校里,至于是否听课则是另一回事了。要是被老爸老妈知道了,不被打死才怪。只好推脱了。

    “那我再加一千,上课期间也可以不来。总可以了吧!这可不低了,基本抵得上白领阶级了。”见凌宇枫犹豫,以为是闲工资太低,暴发户开出了更高的价钱。好像势在必得,非要请到凌宇枫不可。

    不可否认,三千块一个月,还加奖金的工作对凌宇枫还是蛮有诱惑的。原本家里就不富裕,自己这样基本可以抵爸妈两人的收入了。更何况自己还只是个学生,能挣这么多钱简直就是梦幻。上课期间是带薪上学,也就是说他一年只需工作四个月,却要拿全年的工资奖金,不是天上掉馅饼么!

    对了!怎麽会有这样的好事呢?考虑至此,凌宇枫更添了些疑虑。可是既不同意,也不拒绝。搞得“暴发户”心慌意乱的。

    “这……唉,再加一千,四千总行了吧!真的只能这么多了。”暴发户一急,又抬高个砝码。

    四千?四千!大概已经是好多白领都达不到的水平了吧!凌宇枫内心激动无比。决定豁出去了,可又状若平常。

    “那……好吧!什麽时候上班?”正色问道,凌宇枫装出一种很为难的表情,这世上有谁跟钱过不去,谁他妈就是个傻逼。

    暴发户会意地笑了,心想凌宇枫终于被自己套上了。嘴角浮起一抹邪邪的笑意,“你什麽时候放假?”

    “已经放假了!”

    “哦?明天就可以来上班了。如果你暂时还不想上班,也可推迟几天。”

    凌宇枫摆手,“不用明天,今天就可以开始。”

    就这样,凌宇枫成为了城里【皇朝酒吧】的看场人员,拿着高工资逍遥不已。其实也没怎麽动,就待在酒吧里,偶尔有几个醉酒闹事的人,或者偷带摇头丸和白粉进场卖的,一率轰出去。

    用暴发户的话来说,就是“咱可是正经的合法商人,不能出现这种不法勾当,更要自觉与政府合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共产主义做出贡献。”

    第一次遇到事情的时候,是一个中年人喝醉了,硬要拉着一个啤酒妹求婚,无论怎样拉都不肯放手,还总是不停地伸出那肮脏的丑嘴去吻啤酒妹的手背,那黏乎乎的液体,跟那外星怪物的分泌物似的,令人作呕。

    好像有意要考验凌宇枫一般,其他人都没动了,任由凌宇枫去处理。

    其实大家都知道,这个中年人是市里高干的拜把子兄弟,经常到这里喝酒,由于特殊地位,没少白吃白喝。出现这种事情,谁敢去拦他,于是不约而同地将其交给不谙世事,单纯可欺的凌宇枫咯。

    “这位先生,请自重。我们这边的小妹没有特殊服务,而且贵夫人还在家等您呢!”凌宇枫骤着眉头走过去,劝说道。

    “滚开,你他妈知道老子是谁么?戚市长是我的拜把子兄弟,小心点!”那人哪管凌宇枫说什麽,仗着自己身份特殊,极为嚣张,不断叫嚣着,还不时打着酒嗝儿。

    凌宇枫这才明白,那些家伙哪儿是考验自己啊!明明就是把烂摊子往自己身上推,想看自己的笑话罢了。

    妈的!凌宇枫心里不停地咒骂,问候了那些家伙祖坟中的存在超过了十八代,更是特别关照了那些有着雌性生殖器官的老古董。

    可是骂归骂,他还是要正视眼前的问题。还好脑袋灵光,顺手从身旁操起了一瓶高纯度的烈性白酒。

    怎麽?要打人么?

    当然没有发生电视剧里那种主人公为了保护自己心爱的女人而举起瓶子对吃豆腐的色狼大打出手的情节。只见凌宇枫也取出一只高脚酒杯,露出一个连自己都觉得想吐的谄笑。

    “是是其,谁不知猪(其实是朱)老板和戚市长的交情甚好,我一介草民哪敢和您作对,能得到您的恩宠是这位美女毕生的荣幸。又谈何不愿意,只不过是想假意推脱,衬托出您强势的征服力罢了。而我们只是配角而已。”说完甩给那啤酒妹一个有深意的笑容。

    啤酒妹虽然不知道凌宇枫能否帮得了她,可是也明白他的好意。
第一百一十一章 美人为英雄所救,当以身相许(上)
    可是内心却不由自主地产生了安全感。于是附和着凌宇枫对猪老板大加赞美,把所有能想到的褒义词都用在了他身上,可是话一结束就突然闭上了,因为她发现自己所说的所有优点都能在凌宇枫身上体现出来。换句话说,她正在夸凌宇枫。突然,她脸上浮现出少女特有的红晕,透露出淡淡的羞涩。

    当发现凌宇枫似乎并没在意的时候,才如释重负,继续表演。

    凌宇枫很满意啤酒妹的聪慧,也继续说道:“人家估计是见你没请她喝酒,生气了吧!来,我这儿有一瓶酒,就送给猪老板请这位只有猪老板这种高贵的人(口是心非的凌宇枫内心狂吐不已)才有资格临幸的美人喝吧!虽然酒不贵,才三千二一瓶而已,兄弟也不缺钱,再买一瓶就是了。”凌宇枫说着把酒递到那人面前。

    不知是被凌宇枫的马屁拍得忘乎所以还是酒精作遂,那人自豪地点点头,不过又极度不满地耷拉下脸。

    在口袋里搜索了老半天,才掏出了钱包,从里面拿出一大叠红色的毛主席头,估计得有四五千。

    “妈的,你当老子没钱啊!拿着,这是我买你酒的钱,有没有更贵的,三千二的没档次。”把硬塞在凌宇枫的手上,这个传说中的猪老板再次叫嚣起来,似乎要向全天下人证明自己有钱一般。

    目的基本达到了,凌宇枫内心不住地发笑。那些傻逼,想看老子的笑话,哥可不是吃素的。让你们看看哥的厉害,哼!

    “哪里,哪里!猪老板的家产是有目共睹的,也不在乎这点钱,我们酒吧的镇吧之宝【天露】,是清王朝的玉用酒,象征地位与品味,是权力与高贵的标致,才十万八千一瓶,见猪老板是我们酒吧的超级VIP,给您打个折,八万八。我给您拿?”凌宇枫恨透这种飞扬跋扈的主,趁他现在迷糊,能榨多少就多少。这不!又不知从哪儿搬来一瓶看似极为很有特色的酒。

    “好好好!八万八好啊,吉利!哈哈哈……”老猪丝毫没有被骗的感觉,放荡地笑声在整个酒吧回荡。

    经过凌宇枫的“特别推荐”,老猪花掉了二十几万,可是还没碰着啤酒妹半根毫毛便醉倒了,最后还让凌宇枫当了一个好人。

    这下那群想看凌宇枫笑话,扔给他这一烂摊子的家伙傻眼了。一个个瞠目结舌,呆若木鸡。

    要说最失神的,就属那个陷入麻烦的啤酒妹了。因为卖酒的钱全记在了她的账上,暗照提成,她今晚赚了两万多块,基本上是半年的收入了。基本上把凌宇枫当作了神一样的存在,仿佛凌宇枫是万能的。

    更要命的是,看多了言情片的她,突然有种灰姑娘遇上白马王子的感觉,花痴地恨不得马上以身相许。

    可是少女的羞涩又让她木讷得迟迟不敢开口说话,只是盯着凌宇枫,内心放纵着那只小兔子乱蹦乱跳。

    尤其在身材高挑的凌宇枫面前,她恰如一个急待保护的小鸟,凌宇枫此时劲爆的力量感与其脆弱的,让人忍不住产生保护欲的娇小感形成鲜明对比。

    “那个……小蝶,你就先回家了吧!今天委屈你了。”凌宇枫这才发现异样,看着这个叫小蝶的女孩暧昧的眼神,有点不自在。忙提醒道。

    小蝶不动,仍然盯着凌宇枫,凌宇枫这才发现,除去上的妆,其实她长得还不错,虽然没有齐小小那种公主气质,也没有文雅那种活泼,更没有钟语烟那般妩媚与坏坏的性感。却也有那种为生活所洗礼后的成熟与朴实。

    如果说齐小小适合做梦中情人,文雅适合做红颜知己,钟语烟适合做现实情人,小蝶则更适合居家过日子的首选绝佳女子。

    小蝶姓兰,不知为何有如此姓氏,但就是如此。

    看着小蝶欲语还羞,少女红满面的样子,凌宇枫不觉对其心生好感。

    “请我吃饭哦!我可是帮你赚了一大笔耶!”凌宇枫优雅地勾着鼻翼,微微一笑。

    等这句话等了好久,兰小蝶本就想请凌宇枫吃饭的,却怎麽也开不了口,凌宇枫的要求恰好给了她一个台阶。

    “没问题!【小鸟依人】不见不散!”兰小蝶眼中冒出亮光,极度兴奋,突然发现自己的失态,又像个犯错的小孩子,迅速低下头。

    “等我一下,我换件衣服!”兰小蝶害羞地说了一声,扭头跑掉了。

    头一次被女生请客,凌宇枫还是要穿得整洁一点的。看来以前的军训没白练,从换衣服到下楼,再到帅气地靠在门口,三分半,哦不!遗憾地超了四秒。

    “速度便慢了!”凌宇枫还对超过四秒的事耿耿于怀,抽出支【玉溪】点上,习惯地吐出一个大大的烟圈。

    兰小蝶,想到这个好听的名字,凌宇枫嘴角咧开了一个口。

    兰小蝶是简阳市的,大凌宇枫一岁,初中毕业便出来某生,已经奋斗了两年了,什麽都干过。餐饮,卖服装,到过很多地方。到【皇朝】比凌宇枫早两个月。靠卖酒提成,挺辛苦的,而且经常会碰上今天这种情况。想想也挺不容易的,凌宇枫突然有种想要保护她的冲动,可是突然想到齐小小,内心不由得一阵绞痛。

    “那个……凌……凌宇枫,要不还是换一个地方吧!”就在凌宇枫吸掉半支烟时,兰小蝶出现在他的身后,吞吞吐吐道。

    凌宇枫闻声转过身去,优雅地将烟头在墙角摁灭,扔进最近的垃圾桶。

    “为什么?”话音刚落,他才醒悟,【小鸟依人】是个情侣西餐厅。

    再看看兰小蝶,凌宇枫只觉心颤,一个清纯的女孩出现在面前。与之前性感低胸露脐掉带,齐半条大腿的超短裙装相比。此时的她更给人真实的感觉。牛仔长裤加白色T恤,简单大方而不失淡雅之气。
(痞子)快下榜了,推荐啊,收藏啊,谢谢!
第一百一十二章  美人为英雄所救,当以身相许(下)(小求收藏)
    不得不说,素装的兰小蝶更让凌宇枫喜欢,他知道,这才是真正的兰小蝶。经历过很多事情的她,在工作时表现的不过是谋生的需要而已。而简约朴素才是真实的她。

    更值一提的是,他的牛仔裤和凌宇枫的同一色,虽然凌宇枫的腰带周围垂着沉沉的铁链,酷酷的,给人狂放不羁的张扬之感。T恤也是同样的以纯,除了凌宇枫的是黑色,兰小蝶的是白色,连款式,包括图案都一样。若是两人走到大街上,任谁都会在第一时间里将其定位为穿情侣装的一对小情侣。

    凌宇枫楞了半秒,才开口,“无所谓呀,哪里都可以。”凌宇枫毕竟不像常人,很快恢复过来,礼貌而又坦然地回道。

    见凌宇枫如此,兰小蝶内心则很矛盾,或许也有些失望,她是很想凌宇枫说就在【小鸟依人】吃的。这么多年来,让她动心的人也仅凌宇枫一人。说不清是感激还是真的喜欢上了他,总之现在非常在乎凌宇枫的举动。

    凌宇枫当然看出了兰小蝶暗淡的神情是在自己同意换地方之后才开始的。基本上也明白了,这丫头,被自己秒杀了。

    内心迅速地以“风流倜傥,玉树临风,英气逼人”之类的褒义词朝自己身上揽,自觉勉强足够之后,他才开口,再次给兰小蝶一个惊喜,“不过,我其实很想看看里面到底有什麽特色的。所以还是委屈你假装一下我的女朋友,进一进【小鸟依人】咯!”

    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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