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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酒店关门之后 作者:劳伦斯·布洛克-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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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是个皮条客吗? 我倒不知道。”
  “如果你以为他是戴顶花帽子在街上拉客的那种,那你就错了。”她笑道,“米老鼠倒是想干这种事。有一次,他钓到了个乡下来的小姑娘,很嫩,脑筋也不中用。他就每天上街带回一两个客人,叫他女朋友在公寓里卖。”
  “嘿,老哥,想搞我妹妹吗? ”我故意用波多黎各人的口音,怪声怪调地说。
  “你学得一点也不像。不过他大概真的是用这种说法拉客。
  她做了两个礼拜,恶心极了,搭飞机回波多黎各去了。这就是皮条客米老鼠的故事。”
  她又点了一杯喝的,我也叫了一杯啤酒。她还叫酒保送来一盘香蕉干,倒在桌子上,分成两半。香蕉干的味道吃起来有点像薯片,也有点像木屑。
  她告诉我说,米老鼠的问题就是他拼命想证明点什么。高中时,他为了证明他很凶,还跟几个同学跑到曼哈顿去,在街上找了半天,想找个同性恋来揍一顿。
  她说:“他只不过是个诱饵而已,你知道吗? 结果他真的找到一条同性恋大鱼,好笑的是被揍一顿的是他,差点没把他揍成白痴。跟他的人最初都说他是有心人,到后来却说他没有脑子。”她摇了摇头,“他很可爱,但是等你把灯关掉之后,他就不可爱了,你知道吗? 我觉得他不会很想搞我。”她又用她涂着指甲油的手指摸我的下巴,“一个男人太可爱也不好,你知道吗? ”
  那只是个序曲,可是我不想再继续下去。了解这一点之后,一股悲伤席卷而来。我不能给她什么,而她也不能给我什么。我连她的名字都不知道,就算我们曾经自我介绍过,我现在也不记得了。她提到的人名就只有米格利特·克鲁兹跟米老鼠。
  我又提到安杰尔·赫雷拉,不过,她就不大肯说这个人了。
  她只说,这个人还不错。他不怎么可爱,也不大聪明,不过,做人就好得多了。言尽于此,她不肯再说下去。
  我跟她说我得走了。我拿了一张钞票给酒保,请他为她再加一杯。她笑了,不知道是觉得我好笑,还是这情境滑稽。
  她的笑声有点像在楼梯间倒碎玻璃。笑声一直跟着我到门边才消失。
                第二十章
  回旅馆之后,发现安妮塔跟斯基普都留话了。我先打电话回家,跟安妮塔和孩子们聊了一会儿。我跟安妮塔说我最近收到一笔钱,会尽快寄给她;跟孩子们谈棒球,讲他们马上就要去的夏令营。
  接着,我又打电话给在小猫小姐的斯基普。不知道谁接了电话,叫我等一等,他去叫斯基普。
  “我想跟你见个面,”他说,“我今晚值班,你能不能稍晚点过来一趟? ”
  “好啊。”
  “现在是几点? 十点还是九点? 我在这里还不到两个小时? 感觉像五个小时。我会在两点左右关门,你那个时候来,我们喝两杯。”
  我打开电视看大都会队,他们出城比赛去了,那座棒球场看起来应该在芝加哥。我的眼睛盯着荧屏,却完全不知道比赛内容。
  还有一瓶昨天晚上喝剩的啤酒,在比赛的过程中,我把它干掉了,不过,我还是提不起精神。比赛结束之后,我又看了半个小时新闻,然后关掉电视,在床上躺了下来。
  我翻起一本叫《圣人传记》的平装书,找到圣韦罗妮卡那一章,读了老半天,我还是不知道到底有没有这个人。传说中,她是一个住在耶路撒冷的妇人,在耶稣背着十字架的路上,曾经用了一块布为耶稣擦过汗,结果耶稣的圣容便留在那块布上。
  我看了那幅颇有二十世纪味道的插画一眼,忍不住放声大笑。那个擦耶稣汗水的妇人,长得还真像那个也叫韦罗妮卡的电视节目主持人。
  等我到那里的时候,小猫小姐已经打烊了,我还以为斯基普懒得等我,直接回家去了。接着我发现铁卷门并没锁上,从缝隙中,我看到吧台的后方有一点微弱的灯光。于是我把铁卷门拉到膝盖的高度,死命敲门。斯基普出来开了门,又把铁卷门拉下,用锁锁上。
  他一脸倦容,拍了拍我的肩膀,跟我说见到我真好,带我到吧台的另一端,问也没问,就倒了一杯野火鸡给我,给自己一满杯的威士忌。
  “今天的第一杯。”我说。
  “真的? 那我是永远也不会忘记这一天了,不过,这也难怪,今天只过了两个小时零十分钟而已。”
  我摇了摇头,“从起床之后的第一杯。我是喝了点啤酒,不过也没几杯。”我把眼前的波本干掉,感觉真好。
  “其实我也一样。”他说,“我有好几天没喝了,有的时候,连一杯啤酒也没喝。你知道吗? 对你跟我来说,酒是我们的选择,不醉不归是我们的宿命。”
  “每天早上醒来,我都不会觉得选择这一条路是什么好事。”
  “天啊,别说教好不好? 不管你怎么说,我们就是选择了酒,这就是你我跟比利·基根那种人的差别。”
  “你真的这么认为? ”
  “你不这么想吗? 那家伙一天到晚都在喝酒。我知道我们几个都喝得凶,昨天晚上,我们更是猛灌了一下,可是,我们明白,什么时候该喝,什么时候不该,你说我说得对吗? ”
  “大概对吧。”
  “紧张之后是另一回事了,大家当然都想轻松一下嘛。可是老天,昨天我们见到他的时候,脸跟狗屎一样。”
  “结果他却是我们唯一的英雄。”
  “啊,说到这里,那个车牌号码,你——”
  “是偷来的。”
  “妈的,我们早料到了。”
  “是啊。”
  他喝了一口酒,说:“基根就是一天到晚喝。我自己还停得下来,因为我不想让酒精控制我。我可以说不喝就不喝,我想你也一样。”
  “我想是吧。”
  “你当然可以,基根,我就不知道了,这家伙根本就是酒鬼。”
  “别叫人酒鬼,不大好。”
  “你说得没错,我很喜欢他,也不想这么叫他,可是这家伙有问题。”他挺了挺胸,“管他的,他要当酒鬼就随他去吧,真希望那辆车不是偷的就好了。来吧,我们到后面去,可以舒服一点。”
  我们进到办公室,桌上放了两瓶威士忌,斯基普往后一靠,把脚搁到桌上。“你查过车牌号码了,对吧? ”他说,“所以说你已经开始查案了。”
  我点了点头,“我到布鲁克林去了。”
  “上哪去了? 不是我们昨天去的地方吧? ”
  “我到教堂去了。”
  “到教堂去能查到什么东西? 你觉得其中一个人的皮包掉在那里啦? ”
  “没有人知道你可以在那里查到什么,斯基普,我们就是得到处看看。”
  “说得也对,可我就是不知道该从哪里开始。”
  “从哪里开始都可以,想到哪里就从哪里着手。”
  “你查到什么没有? ”
  “几件事。”
  “比如说? 算了,你查你的,我可不想一天到晚盯着你。你找到什么有用的线索没有? ”
  “可能有。不到最后关头,你也不知道什么有用什么没用。
  再拿那辆车来说,你知道它是被偷的,可是你也不知道是谁偷的。”
  “至少车主没什么嫌疑了,至少我们可以从八百万个嫌疑犯中排除掉一个。车主是谁? 是不是偶尔开一次到赌场的老太太? ”
  “我不知道,车是在海洋大道被偷的,距离那家海鲜餐厅不远。”
  “那就是说他们不住在城里喽? ”
  “也有可能他们把自己的车停在那里,再偷了那辆车。他们也有可能坐出租车或者坐地铁——”
  “所以我们没掌握什么线索。”
  “到目前为止还没有。”
  他用手枕着后脑勺。“博比又去参加另一个广告演出,”他说,“还记得那个反对种族歧视的公益广告吗? 他明天还要再演那个裁判,因为这次多加了几个人,所以他们得在事前见个面。”
  “那很好啊。”
  “你怎么知道? 你觉得花尽全身力气,跟人家又抢又挤,只为了在电视上出现二十秒的职业很好吗? 你知道拍一场换电灯泡的戏要用到几个演员吗? 九个。其中一个爬上去换电灯泡,其他八个人在心里骂:‘上去的那个人为什么不是我? ”
  “也没那么糟。”
  “我没骗你,是个演员告诉我的。”他把酒喝光,坐回椅子上,“马修,昨天晚上真奇怪。”
  “你说在教堂的地下室啊。”
  他点了点头,“装扮成那个样子。他们为什么不戴孩子们喜欢的那种? 连大鼻子、眼镜、胡子都有的那种面具? 他们戴上那玩意儿,虽然一眼就知道是假的,但是一点都不好玩,当然他们手里拿着枪也该记上一笔。”
  “他们为什么戴面具? ”
  “怕我们认出他们吧? 谁没事会戴那玩意儿? ”
  “你认识他们吗? ”
  “不知道,我又没见过他们的庐山真面目。”
  “我想他们不认识我们。”我说,“我进到地下室的时候,有一个人叫你的名字。地下室很黑,但是他们进来很久,眼睛应该已经适应了。你跟我长得一点都不像。”
  “那当然,我长得比较好看。”他猛吸一口香烟,吐出一堆缭绕的烟雾,“那你觉得是为什么? ”
  “我不知道。我只是觉得,既然我们不认识他们,那他们又何必费那么大工夫? ”
  “可以增加我们辨认的困难。”
  “我想也是。但他们怎么知道我们会找他们? 就算找到他们,我们又能怎么样? 我们不是说清楚了吗? 用钱换回你的账本。
  说到这儿,你最后把账本怎么样了? ”
  “照我说的,把它们烧了。你为什么说我们不能拿他们怎么样? 半夜在床上把他们干掉不行吗? ”
  “可以。”
  “找到那家教堂,把一堆屎丢在圣坛上,然后再告诉图托,说是那两个人干的。我越想越觉得这是个好主意。狠狠搞他们一下,帮他们跟屠夫定个约会。说真格的,这两个人可能是行家,偷车都说不定还要戴面具呢。”
  “你觉得那两个人是不是有点面熟? ”
  “戴了那么多怪东西,谁会觉得他们面熟? 连声音好像都没听过。”
  “是吗? ”
  “我好像觉得有什么熟悉的地方,但又说不上来。可能是他们的动作吧,不知道。”
  “我想我知道你的意思。”
  “他们的动作很精确简单,步伐轻盈得不得了。”他笑道,“说不定他们很会跳舞。”
  我的杯子空了。我往里面倒了点波本,慢慢地喝着。斯基普把烟头丢到咖啡杯里,然后说那句他一定会说的话,叫我别照着做,我跟他保证,绝对不会。他点了另一根烟,我们就坐在那里,静静地没说一句话。
  过了一会儿,他说:“我们先不说面具好了,他们为什么要开枪把灯泡打破? ”
  “为了要掩护,好让他们比我们早一两步离开现场。”
  “你真的以为他们觉得我们会去追吗? 他们手上有枪啊,谁敢穷追不合? ”
  “也许他们觉得黑暗中比较好逃跑吧。”我的眉头开始皱起来,“可是他们只要走一两步路,把电灯关掉就行了,你知道随便开枪会有什么坏处? ”
  “会吓得我屁滚尿流。”
  “会惹出不必要的麻烦。行家们都知道,只要你一开枪,警察就会尾随而至,谁都挡不了。”
  “也许他们就是生性爱冒险,不是有人说,要玩就玩它个过瘾。”
  “也许。”
  “增加一点戏剧效果。”
  “也许。”
  “天知道,昨天的场景已经够戏剧化了。他用枪指着我的时候,我真以为他会开枪。他开枪打天花板的时候,我的脑子里更是一片混乱。你怎么啦? ”
  “哦,老天。”我说。
  “干嘛? ”
  “他用枪指着你,却开了两枪打天花板! ”
  “我们是不是忽略了什么? 从我们刚才的谈话中,你是不是找到什么线索? ”
  我把手举了起来。“让我想一想。”我说,“我在想我为什么没注意到他们开枪打天花板这件事? ”
  “你没想到什么,马修? 我没有——”
  “你记不记得最近也有人用枪指着别人,结果并没有伤人,而是朝天花板开了两枪? ”
  “我的天啊。”
  “想到了? ”
  “那不就是抢莫里西酒吧的那对江洋大盗吗? ”
  “你在想什么? ”
  “我根本不知道我在想什么。这种想法有点疯狂。这两个人没什么爱尔兰口音。”
  “我们怎么知道他们一定就是那两个人? ”
  “我们不知道,不过,这种假设也很合理。那两个人用手帕蒙住脸,抢走援助金,看起来是个政治事件,其实,他们主要的目的也可能是钱啊,你说是不是? 他们的步骤经过精心设计,没有不必要的动作,整件抢劫案像是一出编排过的舞蹈。”
  “说不定他们真是搞艺术的。”
  “没错。”他说,“十恶不赦的芭蕾舞七五年特展’,对不起,我一直在想这些不着边际的东西。两个戴了红手帕的小丑,抢了莫里西兄弟五万元,然后又勒索我和卡萨宾,嘿,刚好也是同样的数目。我们已经慢慢归纳出线索了。”
  “我们根本不知道莫里西兄弟被抢了多少。”
  “是不知道,但是抢匪也不会知道保险箱里有多少钱。我们已经可以掌握他们的行事作风了,这点没什么好争的吧? 他们的耳朵长什么样子? 你记下了昨天晚上那两个人耳朵的样子,那你想不想得起来江洋大盗的耳朵长什么德性? ”他开始笑起来,
  “我真的不相信我会这样胡说八道。你怎么会记得抢莫里西兄弟的抢匪有对怎样的耳朵? 真不知道我在说什么。”
  “斯基普,我真的不知道他们耳朵是什么样子。”
  “我还以为你们侦探随时随地都在工作。”
  “我那时满脑子都在想,要怎么样才不会被子弹击中。不管是抢莫里西兄弟的那对江洋大盗,还是昨天那两人,都是个中好手。我在面对他们的时候,脑筋从没转到别的地方过。”
  “个中好手? 你看到他们的眼睛吗? ”
  “我不知道他们眼珠是什么颜色。”
  “在我跟那个人交换账本的时候,距离够近,应该可以判断出眼睛的颜色,不过,就算是我瞧见了,我也不记得。现在更是没差别了,他们提到莫里西的事情吗? ”
  “我想没有。”
  他闭上眼睛,“我来回想一下。我觉得那天的事有点像出默剧,两声枪响之后,他们退出现场,寂静无声。”
  “我的印象也是这样。”
  他站了起来,绕着房间走。“真没想到,”他说,“嘿,也许我们不该再去想那天晚上的细节,我们应该追寻事件内部的关联。现在我们面对的可能是专门抢酒吧的坏胚子。你觉得他们会不会是本地的爱尔兰帮派,叫,叫什么来着? ”
  “西方帮。我跟莫里西兄弟都知道有这个组织。他们的意思是说,如果真是帮里兄弟干的话,风声早就露出来了。”我拿起杯子,喝了一口酒。天啊,现在的味道更好了。我知道我们找到问题的关键了。一个小时前,我还像坠入雾里,但现在,我知道我迟早可以找到他们。
  “所以他们才扮成那个样子。”我说,“他们才不管我们认不认识他们,反正先戴上假发面具再说,他们不想让我们见到他们。他们露出马脚了,我们一定抓得到他们。”
  “天啊,你看看你,马修,就好像是听到警铃的看门狗一样。
  你要到哪里去抓他们? 你连他们是谁都不知道。”
  “我知道他们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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