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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9章

法医娇妻:老公,验么-第30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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笥训模爰淤赓獾母鋈薗Q:260626234或者在新浪微博,关注“云起一艾兮兮”。至于番外,这两天可能还会出一点,还感兴趣的话,请留意。)

  ☆、1463。第1463章 番外篇一恨,是毒蘑菇

  
  是的,我是覃先美。
  那个像长在阴暗角落里的蘑菇,看起来永远都罩满阴霾,不被别人喜欢的覃先美。
  在我还是小女孩的时候,我和其他女孩子一样,天真活泼阳光,爱说爱笑。
  一场大火灾,毁掉了我的家人,我的幸福。
  我变成了孤儿,只能寄居在亲戚家里。
  一直无法从失去父母的痛苦之中解脱出来,无法去讨人喜欢。
  他们是迫于压力才收养我的,对我,还不如对一只狗好,每天对我吆吆喝喝,只给我吃剩饭剩菜,还让我做很多家务,不满意就打骂。
  可是,我不能反抗,我怕我没有地方可去。
  我也不敢牢骚什么,当我想要对人表达不满的时候,我就会被指责,说我忘恩负义,人家菩萨心肠收养了我,供我吃穿,供我读书,还想着像公主一样生活。
  是的,这个世上,人只有在爱自己的父母面前,才能像公主一样生活。
  只是,我的父母已死。
  那场火灾,和我的父亲并没有任何关系,却因为没钱没权,成为了替罪羊。
  我恨那个不负责任的鉴定组,恨那些不把真相找出来的刑警……
  如果我做法医,我一定不会让任何一个真相被疏忽,不会让人被冤枉,不会让真凶逍遥法外。
  于是,在高考填报志愿的时候,我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法医的职业。
  你们也许认为,我对麦小麦的仇恨,是因为我的父母,是她弄虚作假不负责任的鉴定。
  那你们错了!
  麦小麦是我见过的,最负责任,最优秀的法医,她是不会做出这样子的事情的。
  在她的身上,有正义公平的力量。
  我佩服她!
  但我还是恨她。
  因为她,害死了那个我最爱的男人。
  那个男人叫程东城,麦小麦的初恋。
  程东城,是我在阴霾里的一抹阳光,照亮过我的人生。
  在偶然的机会认识了他,到现在,我都忘不了初遇的时候,他温柔地对我笑着说,“你长得好像我的初恋情人,我喜欢你。”
  从来都没有人这样子温柔的对我笑,那一刻,我的心再也不属于我自己了,时刻在为他心动。
  也许,他把我当做初恋的替身,每周都会过来看我一下,送我一束白色的雏菊,给我足够的钱去生活,让我不用紧巴巴的过日子,可以随意买自己想要买的东西。
  同学们都以为他是我的男朋友。
  但是,我连他的手都没有牵过。
  每次,他看见我的时候,只是伸手摸摸我的头,告别的时候,也是摸摸我的头。
  从注视我的目光中,可以看出,他是想要在我的身上,寻找着另外一个人的影子。
  不过,我不介意,只要他能看着我,出现在我的眼前,就足够了。
  他每次来看我,都不会超过半个小时,直到有一天,他在我身边,足足坐了两个小时,看着我吃他带来的烤番薯,眼睛红红的,很痛苦伤心。
  我后来才知道,那一天是他的初恋麦小麦结婚的日子。
  再后来,他来看我的次数越来越少了。
  最后一次,他一脸的憔悴找到了我,把一张银行卡交给我,“以后,我不会再来看你了,这些钱,你就将就点用,再见。”
  我哭了,第一次在他面前哭。
  我拒绝接他的银行卡,只要求他每天能有空看我一次。
  他不哼声,只深深地看我一眼,就转身而离开。
  我大着胆子上去,从背后搂着他的腰,说出我一直想要说,但不敢说的话,“我爱你,求你别走!”
  他把我的手扳开,回头淡淡的对我说,“对不起,我不爱你,放我走!”
  “我不在乎你爱不爱我,我只知道我爱你!”
  我哭嚷着,如果下跪求能有用,我都要下跪。
  可是,看到他那苍凉和带有死亡气息的眼神,我就知道绝望了。
  他离开后,我一直在等,等着他还有一天来到我的面前,伸手摸摸我的头发,凝视着我。
  等了一天又一天,再也不见他出现过。
  有一天,教授在课堂上讲了一个最新的碎尸案例,看到那凶手的照片,我的世界一下子崩塌下来了。
  凶手竟然是他。
  从教授的嘴里还得知,他畏罪自杀了,在临死之前,亲自摘下他器官的,居然是他的初恋麦小麦。
  经过多方面的调查,我得知,他杀人的动机,是为了保护那个女人。
  于是,一毕业,我来到那个女人的身边,成为她的助手。
  我想要看看,她凭什么让他那么的爱。
  我以为,她会愧疚,会过得不好。
  结果,她什么都有,日子过得比谁都幸福,和老公十分的相爱。
  难道她就忘记了,还有个人在为她而变成了罪大恶极的杀人凶手?
  每看到麦小麦的笑,我都想到程东城那悲凉而绝望的眼神,心就越发的痛,越发的恨她,觉得她根本就没有资格幸福。
  程东城那么爱她,她就应该去陪他死,而不是继续幸福地活着。
  真的很乐意看到她的各种不幸。
  但是,她却偏偏像顽强的小草一样,总是能最后挺过来,依然笑得幸福,还怀上了三胞胎。
  那天,是程东城的忌日。
  她却完全忘记了,没去给他上一下坟。
  我再无法忍耐了,想要她不幸,给她送去注射了催产素的水蜜桃。
  只要她吃,胎儿就会早产,夭折的可能性极其的高。
  我想要看她失去至亲的那种痛。
  但是,她还是福大命大,依然挺了过来,还好好的。
  今天,是她的孩子们满月,我站在门外,看着她一脸幸福地抱着孩子迎接客人。
  这个世上为什么这么的不公平?
  为什么还能让她幸福呢?
  我想要继续摧毁她的幸福,想要她不幸。
  但是,我知道,我不能再出手了,他们已经怀疑我了,我无法再做到天衣无缝了。
  也不能拿自己的生命去搏了。
  我只能留在这个世上,看着她的人生,是否还会一直幸福下去,是否不会遭到任何的报应。
  还有,如果我死了,以后,就没人在忌日去给程东城上香了,只能做孤魂野鬼。
  所以,我要活着,像一棵生长在暗角的毒蘑菇。
  
  【覃先美的番外完了,下面会有齐聪和林娜,阿比斯和乔丹风,还有已经死去的玛蒂,被困在沧澜岛的刀叔叔,黄婉容等番外,有兴趣的,请继续留意。】

  ☆、1464。第1464章 番外篇一一殇,在成长

  
  我是林娜。
  在我十六岁到二十六岁那十年里,我被很多人羡慕着。
  她们都觉得我是世上最幸福的人。
  因为我有一个很帅气有钱的男朋友,他就是乔楚天。
  最关键的是,他对我无比的专一,从来不会多看其他女人一眼,不会沾花惹草,对我也挺温柔的。
  唯一遗憾的是,我和他之间,总好像有一层隔膜在隔着,他和我之间的距离,最多只是拉拉手,搂搂腰,亲一下额头,就不肯有更加亲密的动作了。
  十年相恋,仅是这种程度,说出去,都没人信。
  他是个有洁癖的人,平时吃饭,都必须要大家使用公筷,和我也一样。
  估计他觉得别人的口水都很脏吧,所以,一直拒绝和我接吻。
  我好羡慕那些能互相亲吻拥抱的恋人。
  但是,这是他的怪癖,我也是没有办法的,只能顺着他。
  他喜欢温柔娴静的女孩子,所以,在他的面前,我一直表现出他最喜欢的状态,对他百般的温柔,百般的顺从,从来不会乱发脾气,不会有事没事烦着他。
  他在我的面前,一直都是冷静温淡的,不苟言笑。
  我以为,他就是这种人。
  直到有一天,一个叫麦小麦的女人横空出现在我们之间。
  他被爷爷逼迫和那个女人结婚。
  当时,我就觉得有点不妥当了。
  他已经是成年人了,也基本掌握了公司的大部分权力,乔峰也只有他一个孙子,就算他再不听话,也不可能舍得把公司让给其他人经营的。
  而且,他也不应该是这种容易被人摆布婚姻的人。
  但是,他居然答应结婚了,而且还瞒着我,骗我留在普罗旺斯。
  一开始,我还天真的以为,他真的是被逼结婚的。
  直到那天看见他和麦小麦在一起有说有笑,轻松愉悦的样子,我就知道,他对她是一见钟情的,只不过,他暂时不知道而已,所以,才会轻易的向爷爷屈服,抛弃了我。
  我和他相处十年,从来不肯见过他为我弯身。
  但是,他对麦小麦完全不一样,像极了那些爱老婆的男人,蹲在她的面前为她穿鞋子,在公共场合背着她,为她唱歌……
  我也才明白,我们十年关系都没有任何进展,原来是因为他根本就不爱我。
  我能和他在一起,只不过当日我假冒了她人,成了他的救命恩人而已。
  实际上,救他的那个女孩子,我也记得,正是麦小麦。
  无论我多努力,天意最终还是把我苦心骗来的东西夺走,还给了她。
  但是,我一直都不甘心——
  放任自己和齐聪去欢爱,疯狂的想要报复乔楚天和麦小麦,结果,把自己弄成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怨妇。
  这真是一种自我毁灭的痛苦。
  后来,我和齐聪有孩子了,齐聪也是挺喜欢我的,但是,我不甘心就这样子看着麦小麦和乔楚天幸福下去,想要继续纠缠他们,就设局,让乔楚天那是他的孩子。
  麦小麦也因为飞机失事失踪了。
  我以为,一切都会打回原形的。
  结果,人早就变了。
  乔楚天根本就不愿意多看我一眼,每天都是在疯狂地搜寻和麦小麦有关的蛛丝马迹,想要找到她。
  那时候,我多么的希望她死了呀。
  但是,她还是回来了,乔楚天连孩子都不要了,我只好把孩子扔给他们,想要让孩子给他们的幸福添堵。
  最终还是失败了。
  齐聪不舍得孩子,承认了孩子是他和我的。
  我撒了那么大的谎,再也没有面目见到他们了,也愧对我的孩子。
  齐聪一直想要我见他,但一直被我拒绝。
  不是我不爱我的孩子。
  在这个世上,有哪个母亲怀胎十月,还会对自己的孩子不闻不问的?
  但是,我没资格去爱他。
  我还不知道自己该怎样去面对他。
  只能在齐聪的微信圈里,每天偷偷看着他的照片,看着他从那么小的一个丑婴儿,逐渐变成可爱的小正太。
  我多想抱抱他,亲亲他呀!
  可是,我现在还没有整理好见他们的情绪,也还没有自己的事业。
  我想要变的更加的优秀,可以让自己的孩子为我骄傲,而不是为耻。
  所以,我更加的努力,加上自己在服装上的天赋,逐渐的取得一定的成绩,开始在巴黎小有名气了。
  乔楚天尽管很讨厌我,但也顾及多我们多年的感情,在我经营自己的品牌开分店的时候,他还是愿意给我注资。
  经过一年的努力,我成功了,成为著名的服装设计师之一。
  我的衣服,已经开始被世界各地的名媛明星们追逐了。
  齐聪又打电话给我,说小顺已经三岁了,已经逐渐的懂得麦小麦并不是他的亲生妈咪了,天天在追问自己的妈咪在哪里。
  齐聪说到这些,声音都哽咽了,求我见小顺一眼。
  听到这些话,我的心也碎了。
  “后天,就是我的服装展销会,你带小顺过来吧。”
  我语气装作平静的说。
  齐聪很高兴,连忙对我说谢谢。
  说实在的,我真没有想到,齐聪有了小顺之后,完全变成了奶爸的样子,真是个好男人。
  这两年,在我身边周旋的男人也不少,但我是再无法看他们一眼了。
  只要齐聪还等我,最终我还是要回到他的身边的。
  我选在展销会那天见他们父子,也是想要小顺第一眼看到我的印象,是一个光彩照人的女人,而不是灰头灰脸的怨妇。
  那天,我穿着自己设计的衣服,在簇拥和掌声中,仪态万方地走出了T字台,七彩的灯光聚焦在我的身上的时候,我看见了人群中的齐聪和我的儿子——小顺……
  小顺正用他那黑亮的眼睛看着我,打量着我,最后,突然从齐聪的怀里挣脱,跑了过来,跑到我的面前,抱着我的双腿,仰着头,可怜兮兮地看着我,奶声奶气的叫了我一声,“妈咪——”
  在那一刻,我的心溶化了,眼泪直流,弯身把他抱起来,亲着他那可爱的小脸蛋……
  从此,我不愿意再放开他了。
  
  【下一章番外是刀叔叔的,有兴趣明天继续关注着】

  ☆、1465。第1465章 番外篇一一刀,存在着

  
  我是孤儿,不知道父母是谁,原来的姓名是什么,被黑主收养。
  他说我的存在意义,就是成为保护暗黑之子夜离的一把刀,所以,大家都叫我刀。
  夜离并没有把我当做工具,也没有把我当做佣人。
  他待我如兄弟,什么都一起分享。
  我如同影子一般,跟在他的身后,和他共同去经历风雨,尽到我作为一把刀的职责。
  对于夜离,我有着很特殊的情感。
  这种情感是什么,我也分不清,但是,我知道,无论什么时候,我都愿意为他去赴汤蹈火。
  在一次偶然的邂逅,夜离遇见了像童话里的公主一样单纯的女孩黄婉容,爱上了她,情定终生,却因为组织有急事,得匆匆的离开。
  这次,他没有带上我,让我留下来,帮他照顾黄婉容,然后等他回来。
  我本来不肯的。
  但他说,黄婉容已经等于他的生命了。
  照顾她,就是照顾他。
  我只好答应了,从此像个影子一样,跟在黄婉容不知道的身后,看着她一颦一笑,一举一动。
  我也逐渐喜欢上她,但并没有那种深刻的爱。
  当然,凡是夜离喜欢的东西,我都喜欢,女人也一样。
  黄婉容经常错觉把我认为是夜离。
  夜离可能感觉到什么了,打电话给我说,“刀,蓉蓉是个单纯的女孩子,你不能用你的俊脸去引诱她。”
  听到他这样子说,我拿起了刀,在自己的脸上划了十八道刀痕。
  但我一点都不后悔。
  我并不需要任何人来爱我,包括黄婉容。
  我只是夜离的一把刀!
  夜离出事了,无论我怎样努力去寻找,都再也找不到他,听说他被困在沧澜岛里面。
  那是一个神秘的岛。
  人只要进去,就出不来的,必须要集齐道具。
  等到我回帝都,又发现,黄婉容也失踪了。
  我没有做好夜离给我的责任,只能留在宗祠里面,日复一日的等待,等待着黄婉容或者刀的回来。
  我知道,只要他们出现,必然会来这里的。
  夜离一直想要给黄婉容做一件百合婚衣,想要她成为世上最美的新娘。
  他在沧澜岛,应该做不了,还是让我来替他做吧。
  婚衣做好,只等穿的人回来了。
  终于,黄婉容回来了,带着她的女儿。
  我冒用夜离的名字,把婚衣给她,让她对夜离依然念念不忘,充满各种的期待。
  机缘巧合,我总算把去沧澜岛的道具收齐了。
  我要去救夜离,让他回来,一家三口团聚。
  麦小麦想要跟随一起去冒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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