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客猎人-第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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跚着向外走。
“不知为什么,我突然想起了她的笑容。要是我当时勒住马缰,停下来,一切也许就不同了。”他喃喃地说,慢慢推开门。
“可那会儿,我太年少,骏马又跑得太快。”他笑着走出去,外面的光亮吞没了身影。
铁塔沉声道:“义父,你真的相信这个叫食尸鬼的小子是珠宝掮客?”
老头沉思许久,道:“不管他是谁,背后一定有不小的势力。他身高约在一米七,目测体重在一百二十斤,可你看看地毯上的脚印深度,连这口皮箱在内,他身上至少背了两百多斤的东西。”
铁塔骇然道:“扣除皮箱的重量,他随身携带了六、七十斤的武器装备?”
老头点点头:“既然表面上瞧不出来,那么他携带的就不是刀剑之类的大件,应该是匕首、暗器、折叠弩之类的玩意。如果不是大势力,根本玩不转这些东西。”
铁塔踌躇道:“或许他背后真的站着不少香之国的贵族。”
老头哼道:“也许他只想找我们的麻烦。”
铁塔想了想,道:“那些帮派莫名内讧,里面肯定有他的人,我会找出活口来,拷问清楚。”
“不,不是你,我会亲自找。”老头斩钉截铁地说,“这件事我会通知老大和老三,你不用管了。”
铁塔脸上露出一丝疑惑,老头轻轻叹息:“不管真相如何,你今晚收拾东西,立刻出城,远走异域。不要和任何兄弟联络,一年后再回来。”
“义父?”
“如果他真是来找麻烦的,那么这一次,我们恐怕遇上了大麻烦。”老头神色凝重,又透出一丝不安,“这么年轻就这么厉害的小子,背景不是我们暴风马贼团可以抗衡的。你必须离开,免得被一锅端。”
铁塔断然摇头:“不,义父,我要……”
“听我说,你留下来没有一点用处。我和老大、老三干不掉的对手,你在也一样送死!”老头眼睛一瞪,厉声叫道,“你要敢留下来,无需别人动手,我现在就杀了你!”
铁塔踉跄跪下,虎目含泪:“义父,我……”
“我们杀人,也被人杀。冤冤相报,天经地义!”老头沉声道,隔了一会儿,他叹了口气,伸手抚摸着铁塔的头,眼中露出一抹慈爱,“但杀再多的人,总有不愿杀的人。再铁石的心肠,也是人的心肠。我的儿,走吧,要像个男人。也许根本不会有事,只是我在庸人自扰。”
“义父,你一定要小心。”许久,铁塔痛苦地闭上眼,默默点头。
“小心?老子纵横沙漠一辈子,老了还小心个屁啊!谁敢找老子的麻烦,老子杀他全家!”老头哈哈大笑,傲然而立,像一头雄踞草原的雄狮,一颗金牙在齿间闪闪发亮。“马贼,就要死在马上!大沙漠会将我们埋葬。这是我们的家,我们的归宿,我们平贱但永远奔驰的血脉!”
第三卷 第104章 拉拉丁神灯(上)
高登走出珠宝店时,整条街变得冷冷清清,帮派的混混们早已鸟兽哄散,交易的客流还迟迟不敢进入。几个仆役打扮的人一边刷洗路上的血渍,一边将残肢断骸装进麻袋,放上拖车拉走。
一路上,高登轻松甩掉了几条盯梢的“小尾巴”,迅速绕出集市。他几乎可以确定,那家珠宝店就是暴风马贼团的销赃据点,药材铺不过是一个随时可以舍弃的幌子。
为免打草惊蛇,他不会直接对珠宝店下手,只能引蛇出洞,一步步找到马贼团的三位首领。最棘手的是,除了治安官被马贼收买,沙狐部落还有多少官员参与其中?这些权贵可能成为马贼的保护伞。
“食尸鬼先生。”辛巴达突然从一条小巷子里钻出来,迎上高登,眼中闪烁着崇拜的小星星,“您真是太了不起啦!”
“怎么?”
“我看到啦!满城的混混都去了那家药材铺,回来的时候,个个流血带伤,一定是您把他们狠狠教训了一顿!您一个人哪,就打败了那么多人,您是位顶顶了不起的勇士!”
“你搞错了,是那些人在窝里斗。他们是被自己打败的,不是我。”
辛巴达想了想,抬起小脸,认真地问:“您是说,一个人只会被自己打败,对吗?”
高登道:“输给别人,只是一时的失败,总有反败为胜的机会。输给自己,才是真正的失败。”
辛巴达若有所思地点点头,高登让他领着自己四处游历,进一步熟悉月牙城。治安官豢养了多少女奴,哪家餐馆的后台是沙狐部落的权贵,后城门有一处被垃圾掩盖的墙洞……辛巴达一一道来,如数家珍。
黄昏时分,高登返回住地。在神灯旅馆门口,辛巴达停下脚步,吞吞吐吐地说:“食尸鬼先生,我……我有个……”
高登问道:“你想说什么?”
“我……”辛巴达双手揪紧衣角,挣扎了片刻,还是绕开话题,“食尸鬼先生,我知道您为什么要住最贵的旅馆了。”
“为什么?”
“因为最好的旅馆肯定来头很大。住在这里,能避免很多麻烦,至少那些混混不敢上门闹事,您晚上可以睡得安稳。”
“莫非你晚上常常睡不安稳?”高登深深地看了一眼男孩,“你很聪明,辛巴达,但这不是你想要告诉我的。”
辛巴达小脸一红:“可,可是先生,我……”他纠结了好一会儿,咬紧嘴唇,望着暮色中的神灯旅馆发呆。
高登没再说话,静静地陪他站在一起。他们的头发被沙漠的晚风撩起,像盈盈振动的翅膀。
“三年前,第一次望见这里的时候,我心想,神灯一定在等待它失去的灯油。如果把月牙河的河水倒进灯盏,这座从夜空掉落的神灯一定会重放光明。”辛巴达睁着大而明亮的眼睛,“那时候,我觉得有一天,我也会找到属于自己的灯油。”
“你来自其他部落,对吗?”
“是的,我的父母……没有了。我在这里艰难地讨生活,想办法活下来,一天又一天,直到我累得不再想那些东西了。那可能只是一个传说,是骗小孩子的东西。”辛巴达低声说,“我可能一辈子也找不到自己的灯油了。”
高登沉默很久,说:“你也说了,只是可能。”
“是的。”辛巴达用力点点头,“只是可能,因为我遇到了食尸鬼先生。我又开始相信,我还有机会,我还没有被自己打败。”
高登默默地凝视着男孩,那一刻,他恍然懂了,不是只有自己才会在轮椅上痛苦挣扎。残残,雀斑,辛巴达……黑暗里,还有更多更孤独的灵魂。
“食尸鬼先生,世上真的会有神灯吗?真的有神灵,有魔鬼,有我梦想不到的东西吗?”辛巴达仰着头,痴痴地问,声音轻得就像一片飘起的鸟羽。
高登沉思了一会,说:“对一些人或许有,对一些人或许没有。如果有,只会更加艰难。”
“我不怕艰难,您也不怕吧?”
“是的,从不。”
两人并立,沐浴在阴影中,仰望着和他们一起沉默肃立的恢宏建筑。
蓦然间,神灯旅馆各处亮起点点灯火,流光溢彩,绚丽夺目,像从黑暗的海底浮起来的光藻。
这片光一直流泻到他们脚下,一大一小的两道人影沐浴在光里,仿佛冉冉浮起。
辛巴达忽然流下眼泪,低声哭泣,泪水蒙花了脸。
高登静静听他的哭声,一动不动。夜风阵阵吹过,温暖而柔和,将男孩的哭声送往远方和过去。
半晌,辛巴达瘦小的双肩停止了颤抖。他转过身,对高登深深鞠了一躬:“谢谢你,食尸鬼先生。真的很谢谢你,愿意听我说这么多。明天早上,我会来见您,把我想说的都告诉您。”他转身要走。
“辛巴达。”高登犹豫了一下,伸出手,轻轻抚过辛巴达的头。
这是一只握匕的手,冷酷而坚定,如今碰触的却是男孩柔软的头发。一如高斯在多年前,用同样冷酷而坚定的手,给一个同样孤独的孩子以温暖。
“在我很小的时候,比你还要小好几岁。”高登默然了许久,轻声说,“沮丧时,我会幻想着,在某天深夜,会有一位天使悄悄来到我的房间,告诉我,孩子,你是全世界最特殊的一个,然后送给我一双翅膀,当作礼物。”
“于是不能走也没关系,因为从此可以飞。”高登闭上眼睛,耀眼的光海又重新沉入黑暗。
“如果现在遇到一个人,声称会送我一双翅膀,你猜猜我会怎样?我会割断他的脖子,毫不犹豫,因为他铁定是个骗子。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可生活就是这样的。一天又一天,天使慢慢变成了骗子,最终,所有的天使都会变成骗人的东西。”
高登慢慢睁开眼睛,光芒在蓝灰色的瞳孔中闪闪发亮:“可是呢,可是如果我们足够幸运,还会有一个天使保留下来。它不会变,不会走,不会因为没有灯油而消失。”
他在灿烂的灯光中微笑起来:“我们把它叫做永远。”
那也是幼小的我们,对这个世界最初的期待。
第三卷 第105章 拉拉丁神灯(中)
踩在旅馆长廊的羊毛毯上,高登的脚步倏然放慢,轻柔如猫。
他弯下腰,顺着地毯上新印的尘土一路瞧去,直到望见自己紧闭的房门。
冰菊匕滑入掌心,高登用另一只手取出数枚星镖,悄然潜至门口。他看了看门缝,夹在里面的发丝已经不见了。隔了一会儿,高登猛地打开门,翻身跃上门楣,静伏不动,星镖蓄势欲发。
房内黑黝黝的,静寂无声,也没有人走出来。高登始终一动未动,耐心等待。隔了片刻,他听到里面传来轻微的询问声:“狗屎的?”
高登一跃而下,走进房间,顺手带上门。
“你这家伙也太小心了。”雀斑坐在空荡荡的窗台上,背对夜空,晃悠着两条腿,好像随时会跳下去。他重新化了妆,戴着花白的发套和缠头巾,眼角挤出皱纹,嘴唇四周贴满了乱蓬蓬的胡须。
“习惯了。”高登瞧见地上放着一个白花花的信封,应该是从门底的缝隙里塞进来的。
雀斑对信封努努下巴:“我下午五点左右到这里,就看到这玩意了。”
高登捡起信封,上面未曾署名,也没有多余的花边修饰,显得简单朴素。但纸质却出奇的细腻,洁白如雪,平滑得摸不出一丝凹凸的纹理。
高登抽出信封里的一张纸,走到窗台边,借助外面明朗的星光看清其上的字迹。这是一张留言条,和信封的纸质完全相同。
“尊敬的先生:倘有闲暇,请于本礼拜五的下午,前往真主神庙参加聚礼会。”高登轻声念道。偌大的纸上只有几句话,留下大片空白,也没有落款,显得有点神秘。
“聚礼会是信徒们拜神的聚会。每个礼拜五在神庙举行,只要是相信真主的人都可以参加,没什么限制。”雀斑拿过纸卡瞧了瞧,又丢给高登,“这狗娘养的连名字都不留,要么就是个大人物,不方便公开身份;要么就是故弄玄虚,吊你上钩。”
“如果是故弄玄虚,多半就是暴风马贼团要对我下手了。若是前者,就难说了。可能是暴风马贼团的敌人,也可能另有目的。”高登摩挲着光洁的白纸,发出挺括的响声。“这种纸并非沙之国特产,应该是由商人们带进沙狐部落,进行售卖。它纸质极好,价格必然很高,月牙城里买得起的人并不多。一张如此昂贵的纸,这个人只当作便条使用,仅仅写了一行多,还未做裁剪。说明他不但非常有钱,而且手上这种纸存货不少,用起来才会满不在乎。”
雀斑接道:“只要找到那个卖纸的商人,就能找出这狗娘样的。”
高登点头道:“找到商人的账簿就行了,大额交易都会详细记录。先弄清对方的身份,再决定是否赴约吧。”
雀斑欣然道:“要是赴约,我也去。两个人一明一暗,以防万一。”
他们商定完一些细节,高登又道:“你挑起黑帮内讧,那边已经不能待了。暴风马贼团迟早会找上门,你最好躲起来避避风头。”
“不,我要在帮派里继续混下去!”雀斑目光灼灼,“这么干当然冒险,但也是把马贼从乌龟壳里引出来,逐个弄死的大好机会。其实在城内搏杀,我们更占优势。换成在沙漠上,你们几个都不通骑术,只能跟在马贼屁股后面吃沙子。”
高登沉思不语。雀斑说的颇有道理,他们从未训练过骑术,与其野外作战,还不如把战场放在城镇里。但这么一来,雀斑变成明面上的靶子,太危险了。
“别磨磨蹭蹭的,就这么定了!我又不傻,不会和他们硬干的。只要马贼的首领一阵风不出手,其他的杂碎我应付得了。”雀斑摆摆手,默然了一会儿说,“这大概是我最后一次冒险了。”
他仰起头,望着广阔无垠的星空叹了口气:“干掉花豹之后,我会忘掉过去,忘掉狗屎的武技,重新开始生活。”
“忘掉武技?”高登无法理解地看着他。
“好了,别把眼珠子瞪得像龟蛋。”雀斑使劲甩甩手,像是把什么东西扔向夜空,“这就是我想要的。高登,我和你不一样。”
高登蹙眉道:“你和我一样适合干这一行,你真的有天赋,绝对是把好手。”
“可适合不代表喜欢啊。”他眼角乜斜着高登,“狗屎的,你那是什么表情啊?难道所有人都要像你这种****一样,成天打打杀杀、嫖妓剥皮?我累了,也想通了。人不能因为生在鸟窝里就继续做一只鸟。祖先是祖先,而我是我。”
“嫖妓?”高登疑惑地问,“可你对祖先的责任呢?”
“那些统统都是狗屁!你倒说说看,活人凭什么要为死人背包袱?”
“那你以后打算做什么?”
“做普通的人,做喜欢的事。”雀斑眨了眨眼,闪烁的星斗仿佛从高空坠落,掉进他纯黑色的瞳孔里,恍惚那里是另一片灿烂星空。“听说在遥远的瓷之国,有美丽的水乡小镇,幽静如雾。有夕阳般的金红渔火,整夜闪烁。我可以划船,打鱼,听河面上飘来的歌声。要是有一天你来,我会煮一锅浓浓的鱼汤,冒着牛奶一样白的热气,再放上鲜红的尖辣椒,辣得你直想哭。”
他垂下头,凝视着高登,笑了笑:“狗屎的,你懂吗?这就是我的梦想啊。”
高登沉思了一会,说:“但无论如何,不能忘了武技,危险无处不在。”
“老天,真受不了你,我走了!”雀斑翻起白眼,“平民区的羊肠街十五号,二楼的阳台上常年摆着几盆花。有什么事,就在那盆仙人掌花的盆底留个条。”
他对高登招招手,身躯往后仰倒,倏然翻落。高登看着他手拍足蹬,骨节耸动,一路向下飞跃,像一只扑入夜色的欢快蝙蝠。
雀斑刚走,蝉蝉就从高登的心脏里跳出来,一直爬到床底。
“听——听——听!”
“怪——怪——怪!”
床下,小妖精不时地钻进钻出,拽扯着高登的靴子,叫唤个不停。高登无可奈何,只好再次搬开大床,扯掉地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