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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断袖,哪里跑-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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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覃卿那院子里种的百余种花,实际是个阵式。倘若瞧不出生门所在,那便会在其中兜兜转转,最后变成花肥也未尝可知。

听得花肥二字我不禁深深恶心了一把,止不住地回想起江湖上各种行为及爱好怪异的人士。

狐狸还说,其实覃卿是自个儿把自个儿放进那个石头笼子里的,倒是与屠兰司没多大的干系。

他说这话时,我没跟他争辩。可我私下里还是觉得,覃卿宁愿住进笼子也不愿面对屠兰司,那必定不会是因为他不是亲生的这个原因。

并且我对覃娘和屠晋的死始终是抱着点怀疑态度,我认为这与屠兰司脱不开干系。狐狸听了我理论,夸奖我实在是个不折不扣的阴谋论者,被我果断从楼梯上推了下去。

由于我与秦璋提前完成任务,于是就早早回到了扬州,和庄庄、九宝团聚。并且我们一行四人仍旧住在风来云去客栈,一回生二回熟,十分合我心意。

月色朦胧的时候,狐狸将我拎到了客栈的屋脊上,手里提了壶温热热的茶并了两个茶盏。

“说说吧。”这是他的开场白,由于它过于地白,所以弄得我一头雾水。

“说什么?”

狐狸将茶满上,塞进我手里,“究竟为什么挑上了扬州?”

我很是无辜地道:“我是跟着你的呀。”

他重新将我手里的茶夺回去,面目严肃,“阿歌,不许闹了。”

我望着铺了满院子的月华,“好吧,我只是觉得屠家在扬州,大概会有些线索。”

他坚持着不给我茶盏,眉头皱得沟沟壑壑,“不是屠家,讲另一个原因。”

我劈手抢了那茶盏,温热的茶水哗啦地洒在手上,我瞪他,“狐狸,你太坏了。”

他揉揉额角,沉声道:“我没有。”

我继续瞪着他,“你不给我水喝,还一个劲儿地让我说话,没有人性。”

狐狸怅然非常,“没有故意不给你水喝。”

我将茶盏举到他眼前,“水都洒了你也不替我满上,你太可恶了。”

“好吧,是我太可恶了,”狐狸抬手替我沏上茶,无奈道:“阿歌,你知道你每每这么胡闹的时候,我就拿你没办法了。但是你得明白,自个儿究竟是为谁在争。”

狐狸让我弄清楚,我到底是为谁在争。我想我大概没有为了谁,只是为了不让传国玉玺落在图谋不轨的人手上。

朱氏的皇位,是我沈家历代用血肉捍卫来的。纵使沈家到了我这代上已不复存在,但只要我沈凤歌尚有一口气在,我都决不许旁人来染指朱氏江山。

而我来江南的理由,却实在是不足为外人道的。

实际上曾经的天一教是个祥和非常的教派,弟子们受到每任教主的谆谆教诲,都十分热爱和平。但自古以来的历史教导我们,凡天下之大势,都是合久必分,分久必合的。

我的师父天机老人在青壮年的时候,曾于若虚山的山脚下捡到一个弃婴。而那个弃婴就是闻人洛,江湖人称鬼医,确是我与小花正正经经的大师兄。只是在他被逐出师门后,师父再不许我们提及此人,所以就连秦璋都知之甚少。

用师父他老人家的话来说,闻人洛实际上是个骨骼精奇,资质傲人的天纵奇才,只可惜堕入了魔道。

在我远古的记忆中,闻人洛此人长得甚阴柔,甚美轮美奂,是个叫女人一见就欲含恨而死,男人一见就恨自己为啥不是断袖的男人。

可也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偏偏杀人如麻又手段诡异,譬如砍掉尸体的个把手脚抑或剥下一两层皮,这都属于他认知范围里的正常事件。

闻人洛曾与我说,作为一个医者,就必须对人体的各个器官以及骨骼了如指掌。可在当时的条件下,若虚山上只有诸如老虎、狮子之类的哺乳类动物,实在没有什么死人可供他解剖。

于是闻人洛就不懈努力,经年致力于他的研究事业。终于,在他事业有成之时,天一教也在武林中声名大噪,成为了令人闻风丧胆的教派之一。但这跟我们其他弟子实在没有什么关系,只是闻人洛在进行完解剖事业后,总是习惯性地留下天一教的大名。

他说,是天一教给了我生命,我不能忘本。

其实,我私下里认为闻人洛是一个活在小世界里面的人,他的世界大抵纯净到没什么是非观。也许他把人的生命都看做是譬如萝卜白菜一样的物质,又认为旦凡是物质就都是无差别的同类,所以才有了种种令人发指的行径。

相较之下,我们其他所有人都活在一个庸俗的大世界里,那么通常情况下就会难以理解像闻人洛这样的人,会认为他们很邪佞很分裂。

诚然我以我俗人的视角,也确然不能理解闻人洛的做法。但就他杀的皆是贪官污吏抑或奸恶小人这点,我也并不排斥。

因这个世间的律法只是为一部分人而定,而另一部分特殊人群则能够逃脱律法制裁,所有偶尔出现个闻人洛,也是个不坏的事情。

我的师兄闻人洛在杀人的时候有一大特点,那就是他一般都会用利刃割破别人的喉部动脉,来个大放血,然后再进行他的研究。

只不过这些事都已经是许多年前了,在闻人洛将人体构造搞明白后,他就不再杀人。只是那时他已被师父逐出师门,行踪飘忽不定。

此番我与秦璋遇上的两桩命案,尸体正正是被人割了脖子上的动脉,又齐齐被砍去了右手的。

狐狸曾说凶手是为了引出小花才使计让我去了十里堡,而后又报信给官府称小花要在城外行凶的。但实际上,倘若我与小花有任何一人去验过尸,便能够明白,凶手是冲着传国玉玺和闻人洛来的。

大约在五年前,我出征大漠时曾在那里遇见过闻人洛。他那时一面挖着沙地里的半棵枯草,一面对我说他要去扬州住上几年,并且和善地邀请我前去做客。

于是在瑶镇出了那桩命案后,我便思量着来江南碰碰运气。可偏巧屠晋和覃娘又死于非命,这就解了我的一个解惑,那就是闻人洛并不在扬州。因为以他的脾性,倘若是他人尚在扬州,那便断不会连个脸都不肯露的。

这么一来,闻人洛这条线索就算是暂且断了,只能从传国玉玺的图纸继续查下去。

在扬州又耽搁几日后,我与秦璋便领着九宝和庄庄,带齐从瑶镇两大车拉来的细软衣物,踏着似火骄阳,不疾不徐向山东出发。

 10第九章 落霞山上的尉迟陌

按照狐狸的说法,从扬州回大漠,再顺路到山东,这个路实在不太顺。但由于我眼馋了山东烧饼许久,所以也就非顺了这个路不可。

狐狸在马车上感慨天下间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我眼巴巴地看看他,“狐狸,你终于肯承认自个儿是个小人了?”

言罢,他便夺了我手上的蜜饯,塞进九宝怀里,真正地是个小气男人。

我抱着游山玩水的想法,决定暂且不去管小花的死活,于是写信给他叫他再多扛几日,若实在不行就去若虚山里躲一躲。

在我们一行人走到落霞山的时候,狐狸提出既然是出来游山玩水,那就索性住进山里,亲近下大自然,顺便陶冶情操。他的理论是我这个人自小生在官宦世家,没怎么受过大自然的教育,此番正好受教一下。

狐狸说这个话的时候,我觉得他真是健忘呀,我明明在大漠的若虚山上住了七八个年头,并且时常与毒蛇猛兽为伍,与野人基本就是一纸之隔。

在经过几个回合的论证后,我们四人终于在落霞山的半山腰上安营扎寨,住的十分踏实。

暮色四合的时候,遍山的绿树都被裹上了层温和的金,湿热的风拂过高矮错落的灌木,沙沙轻响。我抬起袖子抹了抹额际湿漉漉的汗珠,在心底感慨此时蹲在帐篷边生火的我是多么地像一个村姑。

“庄庄呀,帮我再拿点干柴来。”

半晌,没有人应我。

“庄庄?”

我抹了把老汗,眯着眼四下打量,赫然看见九宝这小子正站在溪水里朝着庄庄泼水嬉戏,那情景叫一个浪漫旖旎。

于是我卷起袖子,扔下手上的两把柴火决定蹭过去凑个热闹。

逛到两人附近的大榕树后面时,忽然听见九宝说:“那女人要是没我家公子,可早就死在青川里了。”

诚然,“那女人”便指的是在下我。

庄庄似乎很不服气,“姑爷倘若不救姑娘,那就是不负责任!”

我的一副心肝就这么抖了一抖,庄庄讲话果真是很有几分气魄。

九宝哼了一声,嘀咕道:“那雪山可不是谁都上得去的,公子是怕她毒发的厉害,才不顾身上的伤势将她背了上去。公子说低温能缓解毒发的速度,且解毒的血灵芝就长在那雪山的尖尖上。你可知道,那血灵芝附近向来有猛兽出没,从前去采的人,多数都没能回来,偶有将血灵芝带下山的,也都就剩一口气吊着了。公子拼着一条性命才能护着那女人不死,可他又偏偏不让说。我们公子的命……真是苦。自打碰上这个女人,就没过过一天好日子。”

只听庄庄吸了吸鼻子,说:“从前是不知道姑爷这样好的,我家姑娘往后定会明白,也不会再……记着那个人了。”

我躲在大榕树后,默默地发觉,这世上的许多事,并不是知道了就必定会心如明镜。而难过的时候,也并不是全因受到伤害。

天际的几缕浮云,被霞光映得红彤彤的,微风过境,偶有飞鸟从林中掠过,脆声啼鸣。

我坐在一堆枯叶儿上看着漫天云卷云舒,等着狐狸从林子里回来。

天色渐暗的时候,狐狸提了两只野兔如神祗般突然降临在我面前,他用抓过兔子脚的手拍拍我的头顶,说:“阿歌,是不是等的不高兴了?”

我扬起头来看他,发觉他黢黑的眸子里有奕奕神采,我扯了扯唇角来对他笑道:“没有不高兴,就是肚子饿了。”

狐狸招来九宝去剥洗那兔子,然后面目柔和地将我看着,“你又不是小孩子,饿肚子就板起一张脸来,像话么。”

我朝他身旁蹭蹭,“狐狸,等回了大漠,我一定将小花许配给你。”

我思量,既不能我来以身相许报救命之恩,那拿小花来许也是一样的。毕竟我不是个真真的断袖男子,这就实在不能满足与狐狸的要求。

狐狸闻言忽然怒火汹涌,一个纵身将我压倒在地,温热的呼吸在耳边吹得痒痒的。他目光切切,声音低哑,他说:“沈凤歌,你要不要亲自验证一下,我究竟是不是断袖?”

他这个问题诚然很复杂,由于我不大清楚断袖这个问题该如何证明,所以我必得先深思熟虑,方才能给他答案。

“你、你们这是在做甚?”一个颤抖抖的声音从旁边传过来,“如此大庭广众下,你俩……是要做甚?”

秦璋从从容容将那说话的白衣人看了一眼,然后又托了我的腰将我扶好坐着,才道:“在下才是要问问兄台,可知一句话叫做非礼勿视?”

我瞥了眼不远处那背着个小背篓的男子,着实又头疼了一把。从他的装束来看,此人必是个读书人,而读书人又一向脑筋死板,废话多。

“公子,发生何事了?”

“姑娘,您可还好?”

那一头,九宝并庄庄俩人拎着兔子慌慌张张跑过来,我抬头望了一回天色,这下,可真是热闹了。

我站起来拍拍衣裳上的土,打了个哈欠对庄庄说:“没什么打紧的,误会罢了。”

“这位姑娘,请留步。”白衣书生前跨几步,朗声道。

我诧异地看看他,他难道不该去找秦璋么。

“姑娘,此处虽是山水间,但姑娘也须注意,这个,礼仪。正所谓是——”

庄庄从一旁凑上来,将手里的兔肉拎了拎,打断他的话:“公子,我家姑娘与少爷要用晚膳了,公子不如先等上一等?”

“这个,小姑娘说的有些道理,也正所谓是,”白衣书生忽然顿了一顿,继而十分羞涩地将我与秦璋一望,“呃,小生不知二位是——实在是误会、误会。”

秦璋立在我身侧轻咳一声,也不辩解,只是对白衣书生道:“兄台若是不介意,便与我们一道用晚膳罢。”

白衣书生挠挠他那散乱的发髻,慎重点头,“小生也确实饿了。”

野炊期间,白衣书生自报了家门,说是姓尉迟,单名一个陌字。他报上大名的时候,秦璋的面色有些复杂,于是我也跟着高深了一把。

我说:“尉迟这个姓好呀,落霞山上的落霞派掌门也是姓尉迟的,他可是个名人,你沾光了。”

尉迟陌深以为然,“我认为也是,可惜我不懂功夫。”

我安慰他,“这个没关系,你虽不会功夫,但你会读书,实在不行你可以对对方讲道理,这也算是一门技艺。”

尉迟陌做含羞状,“沈姑娘你真会聊天。”

秦璋在此时递来一块撕好的兔肉,淡淡道:“不饿了?”

其实我仍然很饿,于是我抛下尉迟陌继续吃肉,秦璋也继续从那兔子身上慢条斯理地撕下一片片肉来递给我。

之后尉迟陌开始陷入沉默,然后众人皆陷入沉默。

入夜的时候,尉迟陌说怕遇见个把老虎抑或狮子,进而要求和我们在帐篷同住。秦璋对此事不置可否,九宝与庄庄不便表态,剩下我一个热情好客的就乐呵乐呵地应承下来。

但其实落霞山已是个被人力开发得差不多的山区,诸如华南虎这样的猛兽已经不多见,实在是不能指望他们出来做些伤天害理的事。

不过尉迟陌看样貌就是个涉世未深又饱读诗书的人,而根据我的经验,像他这种类型的人通常比较容易遇见不可思议的事情。就譬如在诸多小说中,被猛兽攻击的定不会是武功高强,身手敏捷的大侠,即使是大侠,那也一定是个身受重伤的大侠。所以猛兽的既定目标一般是在尉迟陌或者庄庄这样容易被大侠搭救的人身上。

我四人并尉迟陌一人在两间帐篷里紧巴巴地住下来,庄庄对我说我的这个想法是不正确的,因为两间帐篷是男女有别,所以不管有没有尉迟陌,我俩所拥有的空间大小都不会发生改变。

我略略思索后,深以为是,于是睡的格外踏实。

晨露渐浓时,我一片潮湿中睁开了迷蒙的双眼。身旁的庄庄已然起身,我猜想这是她多年来养成的习惯,所以习惯这个东西一旦养成就是个十分可怕的事情。

而我自打死了一次没死成后,就彻底摒弃了过去严于律己,早睡早起的好习惯,变成了一个宽以待己、严以律人且自由散漫的人。

简单地说,就是我既刻薄又自私又懒惰。

所以我能够在这样早的时辰里醒来,实在是一个奇迹。

我躺在干草铺就的床上辗转了一会儿,却实在是没了睡意,便整了衣衫钻出帐篷去打算汲取下天地间的灵气。

帐篷外,九宝手上正端着个木盆,看见我出来,诧异道:“女人,你怎么这么早?”

我扯了扯嘴角,干笑着,“你家公子也起了?”

九宝一面端着木盆向他们的帐篷走,一面头也不回地道:“起了,在溪边同尉迟公子闲聊。”

我望了眼薄雾中那轮淡淡的日头,做个深度吐纳,便往溪边走过去。

溪水潺潺,青草绒绒,黄莺清脆的啼鸣在林间徘徊,翠绿的叶上躺着剔透的露珠,折射出那一缕浅金的晨曦。

秦璋着了一身玄色长袍负手立在溪边,发尾用墨色的绸带束了,慵懒又温和。尉迟陌立在他身侧,略矮了他半个头的身高,侧身立着,眼角眉梢尽是笑意。

这一副画面在我看来,实在是——很旖旎。

“所谓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应选贤与能,讲信修睦,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

“……其实,天下之治乱,不在一姓之兴亡,而在万民之忧乐。”

我立在不远不近的地方,恰巧听见了这样的一截话茬,着实是让我失望了一把。但在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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