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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七日之后-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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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华反射性地停下来,突然想到:“怎麽说我,明明是你……”
承秋呵呵地再次吻上她,一手揽著她的腰,一手钻到她衣服里面去,两人距离很近,荣华正要挣扎,承秋在她身上轻拧一把,“怎麽不听话,叫你别乱动呢。”
这世上就是有种人,明明正做著坏事,却好像正人君子一般地教训别人不要打扰他做坏事,因为他做坏事也很辛苦,需要体谅。荣华恨得差点吐血,现在被压著侵犯的人好像是她吧,这人还能更无耻点吗?
“唔──”
要深到什麽程度才能算深吻?她只觉得自己要被他吞下去了,好像不管怎麽样都不够,已经觉得很深入了,他居然还能更深入,到底要怎麽样?她都觉得有些恐怖了,手抵在承秋胸前,她还微抬了腿要踢他。
承秋的手都已经探到她双腿之间了,伸到最敏感那处探了探,满意地听到她声音一弱,才安慰她:“你要是不想在这里被脱光,就乖乖地听话。”
她眼泪都要飙出来了,他怎麽能这麽欺负人,一面表现得温情脉脉,一面在衣服底下搞小动作,不行,她身体都软了。
“别哭,你就这麽不喜欢我?”
“啊,嗯,承秋,你放,放开我。”感觉到衣服滑落,她挣扎得更厉害了,眼泪也开始不要钱往外流。力道一大,在窗台上也坐不稳了。
“你宁肯掉下去?”承秋最後还是没抵住她可怜巴巴的求饶样子,知道她脸皮薄,直接将她抱下来。
“我才不要掉下去,承秋你到底想要干什麽?”她有点哽咽,哭得一颤一颤的,她是被吓的。
承秋轻轻拍她安慰著,有些苦恼:“为什麽我们两个到这种时候,你总是在哭呢,还哭得这麽让人心疼让人……”心动。
被他吻过的唇红肿著,微张著啜气,他又低下头,吻一下,说一句,“你说你怎麽就这麽喜欢哭呢,哭起来还一点都不难看,荣华,荣华,为什麽一开始不是你,为什麽你要在现在才出现?”
他的声音在两人唇齿间模糊,荣华听得不清不楚,更无法了解他这话後面是什麽意思。她此时在乎的,是他在她体内搅动的手指,又疼又麻的感觉让她夹紧双腿。
听得最清楚的是承秋说的最後一句:“既然你不喜欢这里,我们还是回马车上吧?”
被他抱著下楼,庆幸这一路没有人,荣华自觉没脸见人,将脸藏在承秋怀里,手抓著他的衣襟不放。
相比之下,承秋倒是镇定多了,这厮微微低著头,再抬头的时候嘴角含笑,又轻轻摇头。
“我不喜欢这样。”荣华是这样说的,说这话的时候眼角还挂著泪珠。
承秋用手指擦去她的眼泪,问道:“怎样?”
“这样,动不动就发生关系的,一点准备也没有……一点也不喜欢。”她头一偏,明显不喜欢这样的亲昵。
“那你和承碧呢?”
“我总觉得占了夏王的身子,有点对不起他。”
“嗯,明白了。”承秋的手从她衣服内抽出来,又像对待布娃娃一般地细心替她理理头发,重新穿好衣服。修长的手指划过她的脸颊,他眼中的光时明时暗,荣华不知道他到底在想些什麽,总觉得这人好像藏著什麽东西藏了许多,一旦爆发会很恐怖。可是如果继续这样藏下去,他又会很可怜。
“你在想什麽?”
温和低沈的声音同承碧寄德的都不同,大抵是年纪差了一些,这人若是作为丈夫,应该也会挺可靠。荣华歪著头看他,心里做著比较,被他这麽一问,怔了怔,直觉回答道:“我觉得你这样的人,生在这里,可惜了。”
承秋脸色一沈,车里有油灯,荣华看得清清楚楚,想来是自己说得太直接了,於是急急忙忙地补救:“虽然你在这里也能有一番作为,可是毕竟有所限制,若是到了我们那里,以你这样的水准,肯定会名震一方的。”
她说完,瞟瞟承秋的脸,好像脸色还是不好,她接下来要怎麽说?
承秋扬眉淡笑:“也亏得你对我这样有信心。”
这笑容很模糊,荣华仔细看也没看清楚,倒是承秋吹了灯,将她轻轻搂著:“既然你不喜欢那样,就只能这般将就了。”
语气无不遗憾。
……
因为是傍晚,天色渐黑,路人还挺多,荣华倚在承秋怀里,听著外面各种交谈声,渐渐地睡了。直到承秋推她,才醒来。
“到了麽?”她揉揉眼睛。
“没有。”
“那你推我?”
“那是因为我突然想起有急事,不方便送你回王府,就麻烦你在这里下了。”承秋贴著她耳朵低语。
“这是哪里?”荣华掀起车窗布帘,黑乎乎一片什麽也看不见,“算了,你告诉我我也不知道,这附近能打的……能雇到马车或者轿子之类的吗?“
“稍往前走点,能。”
“嗯,承秋。”荣华有点不好意思。
“什麽?”
“出来的时候没有带钱,你能先借我点麽?”
“……”
她慢慢爬下马车之後,与他告别,正待转身,承秋叫住她。她双眼发亮,是不是改主意不打算捉弄她了,好心地要将她带回夏王府?
修长的手指提出一盏油灯,照亮了两人的脸。
承秋示意她接著,“别傻了,这麽黑,你要是走丢了,承碧寄德非找我算帐不可。”
提著盏灯就走不丢了麽?她努力回想自己到底是哪里得罪这个贵公子了,非要这麽整她。
“还有,你要是从一开始就决定逃避,就逃避到底吧,别突然改变主意,让人很为难的。”
承秋丢下这句话之後,马车嗒嗒地走了,留下荣华一个人站在原地想著这没头没脑的话是什麽意思。


☆、第五夜(1)

荣华提著油灯,左看右看,发现这里只有一条路来著,想来是那个家夥故意将自己扔在不容易走丢的地方,大概只要延著这个方向一直走就对了。她是真相信承秋不会伤害自己,於是就按著这逻辑,慢慢地走起来。
休息了一整天,身体也有所好转,并没有早上走起来那麽吃力。她也就有了闲情,左右看看,听听,什麽都很新鲜,第一次这麽近地接近这里的生活,走得更慢了。只可惜是晚上,白天很眼馋的那些小点摊子都已经没了,有点遗憾。
这街上走的多是女人,偶尔也有人看她,却顶不住她看那人的眼神,一个个扭头走了。荣华也没是有多奇怪,只是走著走著,似乎听到有吵闹声。
探头朝吵闹的方向看看,只看到几个人影,想想觉得自己不该多管闲事,最後再看一眼就打算走人。就这一眼,她停住了脚步。
看到认识的人了,还是个帅哥,她不由靠得更近,想看听清楚是什麽情况。前面的没听清楚,後面的也断断续续,加上她的猜测,好像是几个多嘴的人在捉弄关於某事捉弄他,而且言语相当恶劣,真是越听越让人火大。
而那个巧克力帅哥,也就是她在那什麽楼里见过的,一直沈默著。
“那些花是你从客人那里骗来的,没错吧,怎麽可能会有人喜欢那种类型的?”
“就是,如果真正客人给的,那人怎麽不来?”
“说不定是送给宛君的。”
“你不是在指望将花送给明晖,就会让人喜欢上你这样的麽,别做梦了!”
那人依旧沈默,似乎没有在楼里那麽能说会道,她正觉得奇怪呢,突然有人朝她的方向喊话:“是谁在那里偷偷摸摸地听墙角?”
真讨厌,她又没有在偷偷摸摸地挖墙角,何必喊得那麽大声。荣华小场抱怨著,提著灯登场。
她没什麽自觉,总觉得自己软弱又可欺,不知道别人眼中的自己是什麽样子。不论如何,这毕竟是养尊处优习惯了的夏王的身体,且不说贵重的衣料,精细的做工,虽样的款式,就说她这个人,看上去也是个娇生惯养的小姐。
这几个人虽然嘴贱,可毕竟有眼见,低了头向她示好。
“我只是不认得路,听到这边有人说话,所以想过来问路罢了,谁想到你们那麽眼尖,居然看到我了。”
“小姐提著灯,暗处自然显眼,请问小姐要去何处?”
“嗯,我已经找到要问的人了,喂,就是你……那日楼里赠花,你可有将我的花送给那个吹笛的?”
自荣华一开口,那人就已经发现了,这就是那日出手豪爽的客人,後来听她这麽说,知道她是在帮自己,他应该顺著这台阶下来,还可澄清这些街坊的风言风语。点了点头:“是送给小姐指的那个人了。”
“既然遇上你了,带我去楼里吧,那夜是谁的花最多最好?”要是没有刚刚的对白,她差点把这事情给忘记了,她还有送过花来著,那人的名字她不知道呢,不知道他怎麽样。
“是的,小姐。”
其他几个眼见这丑人居然认得这麽标致的贵家小姐,自觉退散。两人一起走了一段路後,那人才问道:“小姐到底要去哪里?”
“啊,被你看出来了啊。”
“像你这样的小姐,不会去第二次的。”
“如果有机会,我是想再去尝尝你做的菜,不过对於里面的那些……嗯,的确不想再看了,他们都很可怜。哦,对了,我要怎麽称呼你呢?”
“鄙姓於。”
“於公子,那天晚上的事情……给你带来麻烦了麽?他们刚刚说的,是什麽意思,难道诗里还没有把意思说明白麽?”荣华甚为苦恼地摸摸脑袋,“哎,早知道应该亲自送的,我还是再去一次吧。”
“小姐若是去了,只会徒增些麻烦,您这样的身份,肯定不希望这样的。”
“只有穿的衣服华丽了些,你怎麽能知道我的身份,不会因为那天我买的一束花吧?”荣华这个现代平民分不出布料的好差,当别人也分辨不出来。
“小姐的谈吐,饰物,都不是一般人能戴得起的。”
“哎,这样麽,我都不知道,不用管我的身份,总之呢,这件事我若不知道也就算了,现在知道了,还当作不知道就太为难我了。”荣华也是耍赖的好手,加上这般低声细语地请求,真会让人无法拒绝。
她笑咪咪地看著於某人沈默的脸,想了想,“嗯,我姓夏,所以有什麽事情的话,不用担心我,我很会仗势欺人的。”
於公子闭上眼,又睁开,慢慢将这件事情的经过说了一遍。
当晚最引人注意的就是他手上那一束芍药,众人都以为那是送给最灵气的宛君的,谁晓得他居然送给了明晖。明晖吹笛确实是好,可是能将雅乐放在最前面的,还没有人能送得起那麽多芍药;可若说冲著明晖的长相去,那是谁也不会相信的。好在那上面还系了字条,很能说明问题。
可是那句诗明明是在告诉他人眼中有玫瑰清莲,她的眼里却只看到这麽个五大三粗的明晖。
所以有些人不相信,因为这太挑战大众审美了,而那送花的人早就已经走了,於是大家开始怀疑替人送花的小於厨子。何况除了身量比明晖大些,这两人还都是一个类型的,也不知道是谁最先开始传的,反正今日就能了这副模样。
“传得真快,才一天呢……”
“夏小姐,你可要见见明晖?”
“你比他好看,而且我听不懂曲子。”
“夏小姐是真的觉得我好看?”
“嗯,啊我没有要轻薄,啊调戏你的意思,只不过是真的这麽觉得。”
“知道了。”
“是真的。”她很诚恳的,只是欣赏而已。
“嗯。”
……明明应该是她调戏他的,怎麽好像倒过来一样,她有种吃了亏还说不出来的感觉。


☆、第五夜(2)

话唠君还停留在第五夜。。。
他们两个是从正门进去的,很是引人注目。荣华仰著头看一边高大的於厨子:“你的人气很旺麽,是不是你做的菜很受欢迎?”
“不是的,小姐,他们在看你。”
一进了这楼,小於厨子的态度就与在外面不同了,像是戴上面具一般,恭恭敬敬地低头,仿佛生来就比人低上一等。他在外面的时候可不是这样,虽然有些自卑,可是还蛮有精神的。
荣华懒得理会别人的目光,再次用倒霉的不是她这个借口逃避,“做几个拿手好菜,送到那个明……晖房间里吧,我去见见他。”
“回小姐,若不亮出身份,或者拿出些有份量的银钱,您是见不到他的。”
“他这麽受欢迎麽,那你帮我找个角落,我想吃点东西……份量少点吧,吃不下太多。”
“不是的,是因为小姐送的那束芍药花,大家都想看看他长得什麽样子,怎麽能当得起那句话。”
“哦……於公子,你说这东西值多少,能在这里吃多少东西?我不用人陪也没事的。”她慢吞吞地掏出从承秋那里刮来的小块玉。
这是个好东西,荣华不识货,小於厨子可多少有点眼见,知道这是好东西,只不过:“回小姐,想要在这里一个人吃东西,这块玉可能要赔进去。”
可不是麽?这是著名的依红偎翠之所,从来只以美人闻名,哪里有以菜肴点心闻名了而吸引到客人的道理。所以想要在这里两耳清静地吃东西,总得有地位有金银才行。
荣华不太想得清楚这道理,却觉得把玉赔进去不算什麽大代价,别人的东西赔起来比较爽。何况他把她扔在半路上,这口气总得找个地方出啊。所以她像个人傻钱多的二世祖一样:“钱不是问题,只要能吃上东西就好了。”
小於厨子只好向知己楼管事的报告,说有个富贵人家的小姐,想要在这里点几个小菜,清静地吃点东西,并且将自荣华那里拿来的玉送上。
管事呢,迎来送往,见识自然比小於厨子还要高上许多,手里这块玉就是一个字,润。摸摸都觉得舒服,颜色为亮白,像剥了壳的鸡蛋一样;这是玉中名品“光白子”。光是这玉质就已经不是一般人家能用得起的了,再看这玉上的刀工雕刻,显然是出自名家之手,玉的背面还有刻字,他翻过来仔细看,手一抖差点将玉给摔到地上了。
看向小於厨子:“你是从哪里带来的这位小姐?”
“路上,她说不认得路,要我带她来。”
管事将玉重新塞回他手里,“你便按著她的吩咐,给她上菜,要精细些。”
小於厨子觉得奇怪了,反复看手里的玉,终於看到上面刻著的御赐二字。忙将这块玉收起来,转身穿进夥房里做菜去了。
这小姐显然是个不通人情事故,一直养在家里的。这样的东西一拿出来就现了身份,她还以为别人不晓得,硬是要挤在大堂的角落里,亮晶晶的眼睛望来望去,看什麽都新鲜,这可别是王府里出来的哪位小姐。
管事可是费尽苦心,既要满足这小姐“微服与民同乐”的想头,又要不动声色地照顾周全,谁晓得这样的小主子身後有没有跟了什麽人,若是招待不周,出了什麽事故,到时候肯定干系重大。
荣华不知道别人正在想著怎麽讨好她,喏,只觉得这角落果然清静,她挑的地方真好。坐了这麽久都没有人来搭讪,而且这知己楼里,果然没有什麽不堪,看,坐了这麽久,都没有什麽有损风气的事情发生,最多也就是牵个小手,简直比现代的小学还要干净。末了还加了评论,女皇陛下真是太厉害了。
等漂亮的菜肴端上来,她的注意力就转移了,自然没有看到几幕不堪。小於厨子晚上专侍这夏小姐,荣华以为是这里的习惯,於是一边吃,一边提问。
她吃她的,问她的,很是惬意,完全没想到自己有天会在这种地方被人挑衅。
那长得颇为高佻健壮的女子大约是喝了酒的,也看不见别人递给她的眼色,直直地冲到她面前,将手中酒杯重重往她桌上一搁,放话了:“明晖虽然技艺不错,可比起若君,简直一个天一个地,於厨子,你倒说来听听,那诗是不是你找谁写的?”
依旧是人们关於那束花及那句诗的疑惑,更重要的,是对这种根本挑战大众审美观的送花人的疑惑。
荣华放下筷子,提起一边的酒,倒在那人的酒杯里,“花是我送的,诗是我写的,不知道足下有何指教?”
“你──”那人左右看看,发现这小姐身边没一个人作陪,只有那个厨子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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