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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鹿鼎之穿越成郑克爽 作者:雪里红妆(穿越总攻np文)-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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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人一起上岸后就买了马车继续前行,走了没多远看见前方不远处有个半大不小的城镇,郑克爽就提出让大家在这个镇子上休息一下。

    由于现在的满清人人都是长袍马褂加半秃瓢大辫子的经典造型,所以各人上岸后为掩饰身份,少不得也要伪装一番。

    剃头那是绝对不可能的,毕竟郑家还是大明朝的遗臣,再怎么乔装改扮,头发却是一定要留着的,否则也太对不起大明历代皇帝对他们郑家的恩宠了。

    当然以郑克爽的觉悟是绝对考虑不到那么多的,不过他也绝不会去剃头,原因是他对清朝那种半秃瓢大辫子的发型极为鄙视,觉得那不但难看之极,而且简直就是被奴役的象征。

    所以各人也只是每人到衣帽店买了一顶帽子戴上,然后再把原来的明式发髻散开辫成条辫子,也就马马虎虎能掩人耳目了。

    毕竟现在已经过了那个大家伙都不肯剃头还要用杀头来威胁的清初,也没有谁会闲着没事把别人的帽子摘了检查看人家是不是半秃了。

    一行人在船上颠簸了许久,个个都又累又饿,船上那些干粮自然也是都吃腻了,所以在看见镇子上一个并不算大的酒店,闻到那从酒店里飘出的浓郁酒香时,几乎人人肚子里的馋虫都被勾了出来,一个个不住地把眼睛往酒店里飘。

    郑克爽正想找个借口停下以便找借口溜号,此刻见此情景,自然是正中下怀,立刻提议众人一起到酒店里用顿便饭顺便休息一下。

    这个提议自然得到了众人的一致拥戴,于是一大帮人就浩浩荡荡地走进了酒店各寻座位坐下,然后吩咐前来招呼太忙的小二有什么好酒好菜一律往上端。

    没过多久店家就置备出好几桌看着还不错的酒菜,于是接连吃了好几顿干粮的众人开始大快朵颐。

    郑克爽吃了个七八分饱之后,忽然用手捧住肚子面露痛苦之色,冯锡范见状,果然凑过来问情况,郑克爽忙摆摆手道:“没事,可能是在船上吃了不干净的东西,现在想要拉肚子了——店家,卫生……茅房在哪里?”

    小二连忙跑过来道:“就在门外不远处,出门左转就能看到。”

    郑克爽点点头,对众人道“我去方便一下,很快就回来”,然后就大步出了店门直接左转。

    当然在看见厕所时他没有进去,而是直接大步流星地朝着前方走去,然后见弯就拐,如此这般拐了好几道街,确信冯锡范他们暂时找不到他后,这才放下心来,慢条斯理地在附近的店里买了辆马车又高价雇了个车夫,然后吩咐他朝京城的方向驶去。

    之所以要去京城,当然是因为他现在已经确定最近是穿到了《鹿鼎记》这本书里头,如果他不见见传说中的陈近南、康熙和韦小宝这些鼎鼎大名的人物,那他这一趟岂不是白穿了?

    更何况他还给陈近南惹来了冯锡范这个麻烦,自然有义务要找到陈近南通知他一声,免得他被冯锡范这个阴险狡诈的家伙暗算。

    郑克爽乘着马车一路向京城进发,同时吩咐车夫尽量走小路以避开冯锡范等人的搜寻。

    就这样日行夜宿,走了约摸一个多月,郑克爽终于看到了北京城那雄伟的城墙。

    于是他的心里也忍不住激动起来,虽然说北京他也来过很多次,可是眼前的这可是三百年前的北京啊!

    如果他不好好参观参观的话,未免也太对不起自己了!

    结果这清代的北京城果然没有让他失望,到底是大清国的政治中心,经济自然也比他路过的那些大城市发达得多,每一条街道上都是店铺林立,从饭店到钱庄到客栈再到当铺绸缎庄,无论那种店面都透露着京城特有的大气。

    而大街上的人流也是熙熙攘攘,由此可见此时的满人已经在中国站稳脚跟,将国家治理得井井有条了。

    此时郑克爽早已知道他穿来的年代是康熙6年,也就是康熙皇帝才十四岁的时候。

    这时候康熙还没有亲政,朝政大权基本上还在鳌拜手里。

    就是不知道韦小宝这个鹿鼎记的第一男主角此刻是否已经被茅十八带到京城进到皇宫里了。

    郑克爽付了车夫钱让他离去,顺便大方地把那辆马车也送给了他,然后自己就兴致盎然地逛起街来,,然后看到什么新奇东西就毫不犹豫地买下。

    还好他早有准备,离开台湾时带了大量金银珠宝,足够他挥霍上很长一段时间了。

     

    

 07。不是英雄也救美

    不是英雄也救美郑克爽在三百年前的北京大街上足足逛了一下午,直到天色已晚,他也走得腿酸了,这才意犹未尽地在街上找了家看起来还不错的客栈住下。

    结果当晚他那择床的老毛病又犯了,换了新地方怎么也睡不着觉,在翻来覆去老半天后,终于不再报睡着的希望,从床上爬起来点起蜡烛数他从郑府带出来的金银珠宝,越数越有暴发户的感觉。

    就在他百无聊赖地把那堆夜明珠数到第六遍的时候,窗外忽然远远地传来一阵嘈杂声。

    郑克爽闻声不禁有些疑惑,要知道现在已经是深更半夜了,大街上根本连个鬼影都没有,又有什么人会在这个时候聚众喧哗?

    出于好奇,郑克爽把窗户打开一扇,探头朝着外面望去。

    借着还算明亮的月光,他看见一个身材颀长的黑衣人正朝着这个方向奔来,他身后还有十几个官兵模样的人紧追不舍,带头的还在不住口地看着:“兄弟们快追啊!不要跑了天地会的反贼!听头儿说这个人可是反贼的首脑人物,咱们要是抓到他的话就能升官发财了!”

    黑衣人奔到客栈附近忽然站住身子,转身面对追兵,冷笑一声道:“就凭你们竟然也妄想抓我,未免太自不量力了吧?”声音清冷不带一丝温度,然而却说不出的动听。

    郑克爽被他的声音所吸引,忍不住把头探出窗户仔细看过去,只见那人年约二十七八岁,修眉凤目俊逸非常,一双漆黑的眸子冷厉如电,睥睨间闪着凌厉的寒光。

    虽然此刻他身上流露着浓烈的‘近我者死’的冷冽气息,但却于他那致命的魅力依然丝毫无损,反而更加地动人心魄。

    郑克爽这一辈子都没有看见过如此俊美出色兼气度不凡的男子,于是一双眼睛就忍不住直勾勾地盯在他身上,同时在心里感叹着造物主的神奇。

    这时那些官兵已经追了上来,将那人团团围住,人人手中都握着雪亮钢刀,个个凶神恶煞杀气腾腾。

    那名男子静静立在他们中间,神色丝毫未变,然而却有一股强大的气势隐隐从他身上透出,甚至就连躲在客栈屋内的郑克爽都能感觉到那股从他身上传来的压力。

    那些官兵首当其冲,感受自然要来的更深,于是一个个未战心中便已生出怯意,几乎忍不住就想拔腿就跑。

    黑衣人俊眉紧皱,右手缓缓拔出悬在腰间的长剑,正待出手解决掉这些个虾兵蟹将,孰料这时胸口忽然一阵气血翻涌,被他强压下来的内伤好死不死偏偏在这个时候抑制不住地发作了。

    黑衣人勉力支撑,身子却还是忍不住微微晃了一晃,同时紧抿的薄唇唇角也有一丝鲜血缓缓渗出。

    包围在他身周的官兵见此情景,顿时个个喜形于色,领头的一人扬声叫道:“这人被鳌大人打成重伤,现在已经撑不住了,大家伙并肩子一起上啊!”

    说完领先冲了过去,手中的钢刀没头没脸地朝着男子当头劈下。

    其他人见到有如此好的立功机会,立刻争先恐后地挥舞着钢刀冲上,生怕动作慢了被别人抢了头功。

    郑克爽见那黑衣人情势危急,不禁‘啊’地低呼了一声,一颗心刷地一下就提到了嗓子眼上。

    就在这时,只听黑衣人一声冷哼,旋即便有一道清冷寒光划破夜空。

    郑克爽虽然不错眼地看着场中,但却依旧没有看清他出手的动作,只见到那十几个官兵片刻间就稀里哗啦全体摔倒在地,没有一个人再能动弹一下。

    郑克爽不禁看得目瞪口呆,他虽然于武功一项一窍不通,但就凭着这黑衣人瞬息间就能解决掉十几个官兵,也能判断出这人的剑法已经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

    黑衣人轻蔑地扫了眼地上的十几具官兵尸体,然后还剑入鞘,正打算赶快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却忽然觉得眼前一黑,竟然一头栽倒在地,就此人事不知。

    郑克爽看着他顺利解决掉追兵,正在心底暗暗为他松了口气,没想到他竟忽然倒在地上一动不动,心底顿时大惊,想都未想就打开窗户翻了出去直奔黑衣人倒下之处。

    等他反应过来时,人已经站在那名黑衣人的身边。

    “救?还是不救?”

    郑克爽心底不禁有一丝犹豫。

    他刚才见到黑衣人倒地就条件反射般冲了过来,可是当真要救人时,却忽然想起此人乃是朝廷的钦犯,而他自己身为明朝延平郡王的子孙,也是清廷急欲除之而后快的人物,本应低调行事少惹是非,如果真要救他回去,说不定会引起清兵的关注,更有可能会为自己惹祸上身,甚至是脑袋不保。

    可是当真要丢下他不管,郑克爽又有些不忍心。

    低头看一眼那人苍白俊美的脸庞,郑克爽不禁又是一阵目眩神驰,心中暗道:丫的,老子豁出去了,脑袋掉下来碗大个疤,有什么好怕的?放着如此美人不救,那才是天大的罪过。

    想到这里他一狠心一咬牙,弯腰伸手用力抱起了倒在地上的黑衣男子,半拖半抱地把他带回自己的房中。

    将人安置在自己的床上之后,郑克爽忽然想起要消除刚才留下的蛛丝马迹,于是连忙拿了条抹布挑到窗外去,把自己刚才带人进屋时不小心滴在路上的鲜血小心翼翼地抹去。

    这样即使是官兵追来,也无法看出是他把人救走了,到时候他们可能就会以为人家杀完了追兵自己走掉了,然后一路直追下去。

    消除了所有的蛛丝马迹后,郑克爽才跳入屋内转身把窗子关好,又把屋子李的蜡烛吹熄,然后也不敢上床休息,而是小心翼翼地呆在窗户底下,学着电视剧里的那些夜探者用手指将窗户纸戳了个小洞,每隔几分钟就把眼睛贴在小洞边朝外面看上几眼。

    约摸过了十几分钟,果然又有一大队约上百人的官兵打着火把追了上来。

    那些人见到地上的官兵尸体,立刻齐刷刷停了下来。

    郑克爽的一颗心顿时不住地狂跳了起来,虽然这种阵势他在电影电视剧里看过无数次了,可是亲身经历却还是大姑娘上轿头一回。

    如果那些官兵看出有哪里不对冲进客栈的话,恐怕他就是有9条命也休想保住了。

    领头的那人弯下身子伸手摸了摸其中一具尸体,皱皱眉道:“尸身还是热的,反贼一定没有跑远,我们赶快追!”

    然后一大队人立刻浩浩荡荡向前方追了过去。

    郑克爽这才大大地松了一口气,然后又站在窗户边守了半天,再没有见官兵追来,一颗提在嗓子眼的心这才落回了肚子里去。

    然后他回到桌边,用纸媒再度把蜡烛点燃,这才凑到床边去查看那受伤昏迷的黑衣男子的情况。

    借着灯光他才发现这黑衣男子身上竟有好几处受伤,伤处流出的鲜血把一身夜行衣都染成了深紫色,只是方才他在月光下自然看不太清楚,此刻一见之下竟然觉得那些伤口和鲜血很是触目惊心。

    郑克爽在学校时曾经学过急救方面的知识,知道这时候的第一要务是要先止血,免得伤者失血过多就不妙了。

    于是他深吸了一口气,探手过去将男子染血的黑衣脱了下来。

    男子若有所觉,在昏迷中微微皱眉,不过终究没有醒过来。

    郑克爽又伸手去解他的中衣,同时一颗心扑扑地跳得飞快。

    奇怪了,自己明明是在救人,为什么竟然会有种做贼心虚的感觉?

    但他很快就知道为什么了。

    男子的中衣被解开,露出坚实的胸膛和大片温润如玉的肌肤来,就连胸前那小小的红樱也跟着暴露在空气中。

    郑克爽只看了一眼就觉得混身发热喉咙发干,不禁在心里暗骂自己流氓,连救个人都要想入非非。

    同时努力稳定心神,伸手把男子身上的中衣一把扯下,露出那结实健美的纤瘦身躯。

    郑克爽眼睛却不敢再乱瞄,只勉强自己集中精神在他的伤口上。

    只见他胸腹间有数道又深又长的伤口正在缓缓地浸出鲜血,也看不出究竟是刀伤还是剑伤,其中最长的一道伤口起码有近一尺长,亏得他受伤后还能跑那么远的路,并且与人动手过招。

    相信若是普通人受这种伤的话,肯定早已因失血过多而驾鹤归西了。

    郑克爽知道现在条件有限,不可能找到绷带纱布,低头看看自己身上刚买的衣服还很干净,只得顺手脱了下来,然后用力撕了几条下来用来代替绷带给男子包扎伤口。

     

    

 08。这个美人是陈近南?!

    这个美人是陈近南?!还好他身上穿的绸缎衣服不大结实,再加上他穿的这具身体好歹也是练过功夫的,撕起衣服来倒是轻轻松松半点劲都不费。

    有了包扎的布条,接下来的问题就是消毒了。

    郑克爽身上当然不可能带有酒精之类的消毒物品,无奈之下只能偷偷溜了出去,然后在客栈的厨房里寻到一大坛烧酒,拿来代替酒精给男子擦洗伤口。

    被烈酒接触到伤口,男子痛苦地皱起眉头地呻吟一声,长长的睫羽忽闪几下,似乎想努力睁开双眼,但终究还算没有睁开。

    眼中看着那具修长健美的身体,手指不小心接触到男子温热的肌肤,再听到他那压抑着痛苦的低吟声,郑克爽忽地心中一荡,几乎把持不住想要低头吻上他那苍白优美的薄唇。

    但他终究是努力克制住了这个轻薄的想法,又用布条蘸了烈酒去擦洗第二道伤口。

    他擦洗到最后一道伤口时,男子终于挣扎着张开了双眼。

    看到眼前正为他擦洗伤口的郑克爽,男子漆黑的星眸中缓缓闪过一丝茫然疑惑之色,脸上也仿佛带了些难以置信的神情。

    郑克爽连忙对他笑笑道:“你受伤昏迷在大街上,是我把你带回来的。放心,我只是单纯地想救你,并没有恶意的。”

    男子定定地看着郑克爽,半晌之后才仿佛终于确定了些什么,努力从床上抬起身子道:“属下陈永华参见二公子……”一句话未完,就因动作太大牵动伤口而又再度倒回床上去。

    郑克爽见他起身,忙不迭的伸出双手想去扶他,结果却在听到他那句话时忍不住呆在原地当场石化。

    半晌之后,郑克爽才难以置信地问道:“你再说一遍,你叫什么名字?”

    男子用疑惑不解的目光看着他,微微惊异地道:“属下是天地会总舵主陈永华,二公子你不认识我了么?”

    “陈永华?!”郑克爽仿佛直到这时才明白过来,刷地一下惊跳起来道,“你是陈近南?”

    陈近南点点头道:“陈近南是属下为行走江湖方便才用的名字。”

    于是郑克爽立马就晕菜了。

    他明明记得金庸的原著里头有写陈近南是个书生打扮的中年男子,算起来怎么也该有接近四十岁吧,而且每一版电视剧《鹿鼎记》里的陈近南都是找的大叔级的演员,怎么这里的陈近南竟会如此年轻?

    不过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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