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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外国中短篇科幻小说1000篇 (第六辑)-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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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六天

  斯莱姆在七个不同的地点摧毁了我们进入沼泽的道路。
  道路的尽头是一座古老而美丽的城市,如神话世界一般。我们没有那么古老的城市,我们的城市不断地以旧代新,每当一座建筑物旧了的时候,就把它推倒,建一处停车场。这个城市是建在一条大河上边的,或许有一天这里就成为一片汪洋。今天,这里却是一个战场。
  我们一定要把斯莱姆大批地赶到那座城里去。危险,麻烦和痛苦将迎接我们。沙恩克这个笨蛋先遇到了麻烦,我们的腿在泥潭里陷到了膝部,他感到很沮丧,准备到一旁待一会儿,他在泥潭里走了几里远,离开了我们的保护。突然,从泥潭里冒出了一只怪物,足有两人高,带着一股恶臭味,呼啸着,张着满口都是牙的嘴。天啊,它伸出了巨手,连拉带扯地把可怜的沙恩克拉进了水下。我们发疯似的喊着,要杀死它,噢,根本没有用!我们最后发现了他的尸体,胳膊上满是牙印,那个怪物淹死了他。我一直想着那一刻的拖拉。
  我永远也忘不了那次拖拉。
  当我们靠近这座城市的边界时,我们发现它就像一枝脆弱的花。只走了十几米,我就遇到了麻烦。看,一只斯莱姆,它手里拿着纳塞特罐头盒。我的耳边感到呼地一股热流。迈纳斯博士射出了一股火焰,并且边走边射着。我看到他的眼里闪着疯狂而痛恨的目光,这种目光也传给了我。我从来没有相信过心灵感应,不过这一次,迈纳斯博士的信息我全领会了。
  我还没有来得及用我的Z —18防护衣上的信息回答他的意思,这时我意识到要是没有迈纳斯博士,我的敌人和我们就会擦肩而过。我的脑子里一直记着迈纳斯的目光,久久不能忘记。
  我在斯莱姆星球上杀死的第一个人竟然是我们一伙的。
  可我还是把他记录在胜利册上了,他是我在街上投射炸弹时遇到的,当时我看见他们正在蚕食斯莱姆,他摔倒在地上,我慢慢地走过去看了看,光线很暗。他只是个小孩子,还没成年。他长得很小,咆哮者的衣服只能用绳子捆在腰间,还背了一只背包。包里面掉出了一只罐头盒,上面印着:斯莱姆·斯达姆普公司。
  这也算不了什么胜利。他看上去和我同龄。
  他总算是杀了个敌人。
  贝比·道尔走了过来。“你干得不错啊。”
  “当然了,”我还不服气地说。
  “你看起来还像一个爸爸的咆哮者。”
  我说,“我就是这样,随心所欲,自由自在。”
  迈纳斯的眼里同意我应该向他发射子弹。可斯莱姆的眼里是什么意思我就不知道了。
  我们认为已经把它们炸死了,可它们却偷了我们的垃圾并在里面挖掘到了东西。我们派去了咆哮者去扫平它们,而它们却和我们盘旋,并已猛烈地回击我们。到底谁是胜者呢?
  如果没有胜利,那就肯定意味着失败吗?

  第二十九天

  我们在这所城市里搜索着,破坏着,瓦砾遍地,尸骨纵横。其中有的是斯莱姆的尸体,有的是咆哮者的尸体。这些僵硬的尸体有的大一点的是咆哮者的,但有时确实很难辨别到底是谁的,因为有的时候它们倒在碎石堆里,它们的形状大小差不多一样。

  第三十一天

  我们继续在城里前进着。斯莱姆到处躲藏并且袭击我们。
  我和斯布利特·戴维尔到处乱撞,见到什么一顿乱杀。咆。
  哮者们为了控制自己的叫喊声,有的时候就到处乱杀。这是真的。戴维尔把我称作扫除一切的人,然后说,“我去把斯莱姆都探出来。”然后他抓紧自己的防护衣,溜到了一个墙角处。
  我起来看了他一眼。我们俩互相为对方放着哨。因为这里很危险。
  我看见一只斯莱姆从一堵倒墙的碎石烂木中径直走到戴维尔面前,似乎要向斯布利特·戴维尔打招呼。那只斯莱姆的手里拿着一只拉链枪,这枪是由一只斯达姆普的触角和一条橡胶带子做成的,它像拿着一支铅笔一样拿着这支枪。
  我开始喊了起来。
  一声低沉的枪响,斯布利特·戴维尔像似被打了一记耳光一样猛的抽动一下。另一只斯莱姆跳了出来,也拿着它的拉链枪。砰的一声,戴维尔又抽动了一下;他想举起自己的护身衣,只是手有些不好使,砰,斯布利特腿一软,重重地倒在地上。
  我向前冲去,我听到一声喊叫,其实是我自己的叫声。我尽力抓紧我的防护衣。那两只斯莱姆俯身去看戴维尔。我想再找一只枪,回头一看,斯莱姆不见了。我又仔细看了看,没有别人,只有斯布利特,戴维尔跪在那里。我听见了呼呼的风声。我过去看看戴维尔。他的衣服上有三滴血迹,就像一个孩子吃东西时滴在身上的污迹。但是他身上的防护衣和子弹没有了,他就要去见那些死去的咆哮者了。
  他的表情里好像在说他知道了斯莱姆的秘密,但是他没有说出来,我想让他告诉我,他没法说出来了。

  第三十三天

  今天晚上在露营地,我们又来了三个队员,三个后备力量。我想我们的后备军是无数的。我也知道斯莱姆的数量也是无穷尽的。我们杀了它们,它们也杀了我们,不过在它们走的时候总要带走点我们的东西。那是它们的世界。我们为什么要夺取它呢?总部称赞我们说我们取得了胜利,咆哮者们却不这么认为,这一点只有咆哮者自己知道。
  我真的不想再认识这些后备军了,我连他们的名字都不想知道。真的不想知道。

  第三十四天

  我们面前是一堵火光闪闪的墙。至少有八米高。一股股热浪喷出,简直要把这世界烘干。我们队的人离它大约有一百五十米远。要是再靠近,我们的一切就会被烤干。
  我们沿着街道来到一个广场,前边就设置了这样一堵火墙。阿特森在前边带路。汪!一声狗叫。阿特森像一堆衣服一样缩成一团。他像消失了一样。我看见他蹲下就想,这就是它们的魔鬼世界。谁想要这鬼地方?总部吗?还是那些投资者?
  前边有一只沙锥鸟。我们停了下来。应该去试探一下了。
  贝比·道尔指了指前边的三堆东西,是刚刚死亡的人。没有一丝衣服和武器留下。狡猾的斯莱姆沙雄鸟。四名咆哮者出去了,我也想出去,但是贝比·道尔说,“不行,我们应该找个安全的做法。”它转向小队喊道,“排费斯,去助他们一臂之力扫平前边那排建筑物。”它指了一下广场那边的建筑物,“我想让那里烧成一片灰烬。”
  “是的,先生,一片灰烬,你就等着瞧吧。”
  排费斯?我想知道他到底是谁。我觉得以前从来没有见过他。一个新队员,谈起话来好像什么都知道。
  那个小伙子和他们一起去了。不久,广场那边传来了爆炸声。许多柱子上都着起了火。排费斯宣称说他们爬上了房顶并且到处开火。
  “我们不能再让咆哮者去送死了,我们要让那些投资者们结账了,我们不能再让咆哮者出去了。”贝比·道尔一边通过威德立看着燃成一片灰烬的建筑物,一边说着这些话。
  贝比·道尔咬住威德立,“那里什么也不能留下,咱们出击吧。”它抬起手做了个手势。“什么也当不了美餐。提高警惕。”
  你再说一遍,贝比·道尔,我想着,然后说:“爸爸不是让我们这些咆哮者们来进野餐的。”我跟在贝比·道尔的后边,和它保持二十步的距离。
  队伍继续向前。
  汪!汪!贝比·道尔往前走着,我像一条蛇一样跟着它,走进了一堆还冒着热气的弹穴。我们两个一起滚到了坑底。我比斯莱姆动作要快,我们有一些人动作很慢。我看到有两个人摔倒了。其他人也倒在了瓦砾上。
  我真不知道他们中有没有排费斯,希望没有他。
  我看到贝比·道尔的胸上流出了一道血沟,它好像不能参加野餐了,不能了。
  我把它的头放在我的膝盖上,它像一个迷惑的孩子一样看着我。“我们怎么能在那个鬼地方不被烤焦呢?”它喘着气询问着我,“怎么能呢?”
  我像摇着一个婴儿似的摇着它,像母亲一样安慰着它。我不能回答它的问题,我也回答不了任何人的问题,甚至连自己的问题也答不出来。
  “你一定要保护好我们的咆哮者们。”它喃喃地说。
  “我不能做到。”我的话语很平淡。地下的热浪传到了我的脚下。“我不知道该怎么做,我还是个孩子。”
  我听到队员们开火了。他们把广场那边所剩的一切都摧毁了。
  “天哪,我怕极了。”我对它说。
  它用手拂去我脸上湿漉漉的东西,“你想淹死我呀,”贝比·道尔说道,它咳嗽得很厉害。它的嘴里开始流血了。“你比我大两句,耶皮·牙皮,你现在就是这里的头了。”它咳嗽得更厉害了,简直把我的心都要震碎了。然后我的手里只剩下了这身服装,我想大声地喊出来,可是我没有喊,在那些咆哮者的面前我没有喊出来。

  第四十天

  我们从里面撤了出来,杀死了斯莱姆,同时也被斯莱姆杀死了一些。
  在贝比·道尔从我这里离去时,它那死去的目光里向我传递着死去的咆哮者的心声。我们是取得了战斗的胜利,然而我们却是战争的失败者。
  我环顾了一下斯莱姆的世界,我看到了它们的草地,它们的沼泽,它们的城市。它们生活在这里,这里是它们的世界。它们为自己的家园而战。它们战斗的损失比我们少,它们使我们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它们才是胜者。
  我看着它们烧焦的,毁坏的城市,我知道它们还会重建的。我看到一条弯曲的街道,我也知道它们会重修的。我知道那条名为“布尔本”的街道也会面目一新的,因为在它们心中斯莱姆也是咆哮者。我知道如果这是我们的世界,我们咆哮者也会这样战斗的。那就是我们咆哮者的秘密。我们注定会失败的,因为要想成功代价太大了。会有成功的,但是何时才能呢?
  总部不知道这一切,但是咆哮者们知道。
  咆哮者们什么都知道,他们是永远也打不垮的。





《彭家角的巫师》作者:弗·波尔
  
  黄雨石 译

  《彭家角的巫师》(1959)原发表在美国《银河》杂志上,选译自《鉴赏家的科幻小说》,是一篇科幻讽刺小说,描写五角大楼成为美国的神经中枢后,军方与垄断企业相互勾结(五角大楼的五只角是陆军、海军、空军、海军陆战队和垄断企业),以武力作后盾做广告生意,以失败告终。小说的内容丰富,从多方面对美国社会进行讽刺。

  一

  当年事情发生的经过情况是这样的。现在请注意听着。往后我决不再讲了。
  有那么一个老人一个坏家伙。他的名字叫科格兰,他坐着一辆实心的铅车来到了彭家角。他身高六英尺七英寸。他的来到引起了许多人的注意。 
  为什么?啦,因为过去谁也没有见到过一辆实心的铅车。甚至也很少有人见到过一个陌生人。这是一件不平常的事。当年彭家角的情况就是这样,它是处于一片荒漠的土地中的一个小口袋似的地方,从来没有人从外面来到这里。甚至连能从头顶上飞过的飞机也没有,或者至少是在很长时间中难得看到一回:可是就在科格兰老人来到以前不久,天空却出现了飞机。这使得当地的人不得不感到紧张。 
  科格兰老人有一双目光炯炯的黑色的眼睛,走起路来显得松松垮垮的。他走出他的车子,使劲把门关上。但那关门声既不象佛克斯瓦根本发出一声“咔嚓”,也不象一辆毕克车发出一声“克朗”。它只是嗡了一下。因为我上面已经说过,那门非常沉重,它是整个用铅铸成的。 
  “伙计!”他站在彭家旅店的前面大声叫喊着。“快来给我搬行李!” 
  查理·弗林克当时正在那里做伙计——是的,就是那位议员。当然,他那会儿还仅仅十五岁。他出来给科格兰搬行李,他一定得来口搬四趟才行。在那辆车的后面有很大一块地方,车后窗是双料的玻璃,那里除了备用轮胎之外全都塞满了行李。 
  在查理把一件件行李搬进去的时候,科格兰在大街上来来回回地走着。他对丘奇伍德太太眨眨眼,又对年轻的凯西·弗林特使个眼色。他向站在理发店门前的几个孩子点点头。他真是一个怪人,对谁都象在家里一样满不在乎。 
  在安迪·格拉米斯的杂货店前面,安迪往后挪了挪他的椅子。他故意把脚挪到门口,让他的黄狗没有办法跑出门去。“这人看来好象很不错,”他对杰克·太伊说。(是的,就是那个杰克·太伊。) 
  杰克·太伊站在门背后,他正皱着眉头。他比这里所有的人知道的事情都多得多。现在还不是他应该说话的时候,因而他只是说:“咱们这儿从来是没有陌生人来的。” 
  安迪耸了耸肩膀,他仰身躺在他的椅子上。在太阳下面晒得很暖和。 
  “得了,杰克,”他说。“也许还会有一些陌生人到这里来呢。整个这个镇子简直都快睡着了。”他困倦地打着哈欠说。 
  杰克·太伊不再答理他了,他丢开他沿街向家里走去,因为许多事情只有他知道。 
  不管怎样,科格兰并没有听见他们的话。如果他听见了,他也不会在乎。科格兰老人的最大的才能是,不管别人对他,或者对他那样的人讲什么话,他都会完全不在乎。要不是那样,他也不可能是现在这么一个人了。 
  就这样,他在彭家旅店登记住下。“我要一套房间,伙计!”他声音低沉地说。“要最好的。要一个我能够住得很舒服,真正很舒服的地方。” 
  “好的,先生,您叫——?” 
  “科格兰,伙计!埃德索尔·T·科格兰。从哪方面说都是一个值得骄傲的名字,我因为叫这个名宇感到很骄傲!” 
  “是啦,您,科格兰先生。马上就好。现在让我看看。”他打开房间登记簿仔细看着,虽然他肯定知道,除了威尔曼一家和卡彭特先生有时因为他太太跟他玩命跑到这里来住一阵之外,这里再没有任何其它客人。他撅起了他的嘴唇。他说:“啊,太好了!新婚间现在空着,科格兰先生。我肯定您住在那儿一定会感到很舒服的。当然,每天的租金是八元五角。” 
  “你说是新婚间,伙计?”科格兰使劲一戳,把笔头戳进笔杆里面去了。他顶着一头剪短的白发,象一头漂亮的孟加拉老虎似的吼着牙笑着。 
  从某个意义上说也真有值得他一笑的地方,不是吗?让他去住新婚间。那真太滑稽了。 
  除非真来这儿结婚的人,过去还很少有人住过彭家旅店的新婚间。至于科格兰,你只要看他一眼就会知道,他已经远不是结婚的年龄了——远远不是,他早已过了应该结婚的年龄,尽管他个子很高、目光炯炯、一点也不弯腰驼背,可是很显然他早已经老得不可能再结婚了。他至少已经有八十岁。你看看他的皱着的皮肤和暴起青筋的手就可以知道了。 
  管登记房间的人吹声口哨叫查理·弗林克过去。“很高兴您到我们这儿来住下,科格兰先生,”他说。“查理马上就会把您的行李全给搬上去。您会在这儿住很久吗?” 
  科格兰大声笑着。这是一个心情愉快、满怀信心的人的笑。“是的,”他说。“要位很久。” 
  现在,科格兰一个人住在新婚间的时候,他在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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