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八小说网 > 耽美电子书 > 朱门千金 >

第26章

朱门千金-第26章

小说: 朱门千金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苏云筝也不是第一次来,选布料也是轻车熟路。她转了一圈,问了一旁伺候着的掌柜几句,老道的掌柜会意很到位,找来十多匹绸缎,便看到了符合自己心意的绸缎。选了一匹赭石色锦缎,给爹爹做衣服颜色要谨慎。
倒是娘亲这几年做的衣服颜色都稍显暗了些,拿着孙子都有了当借口。娘亲今年还未过四十,在自己看来还是挺年轻的,思及,苏云筝挑了一匹绛红色金银刻丝厚绸。
为了做一件衣服,买一匹布实在有些浪费,苏云筝颇为自己浪费感到可耻。选完付了钱,立马转身就走人。
再次下车就到了书局,还是那一家文舍。苏云筝跟书生大叔打完招呼就自己钻进书架走道中,翻到了一本新出的诗集,便坐下品味起来。
其实她并不怎么喜欢这些诗词歌赋,在现代学习感觉是自己跟历史更接近,接受古人的熏陶。到了古代,接触的全是这些,反而让她有些不喜。也因为自己喜欢的游记,话本写得也不是完全白话,文绉绉,看起来颇有些费劲。
“苏小姐?”
咦,是有人在叫我吗?
苏云筝没想到在这里还能碰见认识的人,偏过身,来人正是莫严曦。他清新俊逸,身姿挺拔,今日着一身月白色长袍,让人眼前一亮。
自己本就靠在书架上,姿势不算得体,虽然自己不着痕迹地站好了,但是苏云筝有些尴尬,干笑了笑,行了个礼,“莫少爷安好。”
莫严曦回以礼数,冲她一笑,“苏小姐好。”似是看到了苏云筝手中书的书名,“小姐喜欢诗集?”
额,苏云筝呵呵傻笑“尚可,尚可。”有些不敢直视他的眼睛。
好像十分了解这书的内容,他从书架上抽出了另一本递了过来,笑道:“那本内容略有些生涩难懂,这本比较适宜你们闺中女儿研读。”
虽然实际上不喜欢诗集,但是苏云筝还是硬着头皮接了过来,道了谢。
看到莫严曦脸上的笑意更甚,苏云筝默念,美色误人,切不可被迷惑。难道是今天的氛围太好,怎么自己有些紧张呢?
莫严曦雪白的皮肤在书架遮挡下依旧看出有些微红,望着眼前碧玉一般的人儿,赧色道:“二小姐不必多礼,我与苏师兄有着多年同窗之谊,也是熟人。”
苏云筝略略翻了几首事看了看,果然有些偏闺中诗,唉,果真是不符合自己的品味啊!
看着眼前的男子没有离开的意思,难道就这样干站着,苏云筝脑筋飞快的转着。终于,叮咚,一个点子出现了,“莫家哥哥,不如请你为我两个弟弟挑两本描红,还有适宜他们看的书吧!”
言语间,她不经意就将莫家哥哥叫出了口,等回过神来,已经把话都说完了。刹那间,心跳动的声音仿佛都在耳边,那样有生命力,速度那样的快,似带着一份雀跃。她有些懊恼,怨自己看见帅哥就不够镇定。
莫严曦也一下子怔住了,呆呆地瞧着眼前明眸皓齿的女孩儿,转眼又反应过来,和气道“好啊,说来苏家两个小弟我还没见过呢!今年多大了?”他是知道师兄有对双胞胎弟弟,听说活泼聪明。
“今年七岁了,早就被送去书院读书了,家里好落个清静。”想到那两个小家伙,苏云筝满脸无奈。
苏云筝不知道的是,她脸上的无奈在莫严曦看来,是透着宠溺意味的,那里含着一个姐姐对弟弟的喜*。让他想起长姐在家时,对自己的照顾,是那样无微不至,事事到位。
长姐笑起来也是那么温柔,“苏家妹妹稍等片刻,我去寻来。”说完,他转身便离去。
苏云筝庆幸今天书局里没有其他客人,不然被传出闲话的概率就不是零了。
本就是出来打发时间的,苏云筝倒也不着急,一个人转到了周边放着游记的书架那里左瞧瞧,右看看。随意挑了挑,没有发现新出来的书,只好转战话本区域。
刚找到几本新书,她正翻得津津有味,一不小心,衣袖钩在了书架的突出的木钉上。“呀”,衣袖撕开了一个小口子,手臂上也有了小擦伤,幸好只是有些红了,不用擦药。
“云筝妹妹,你手臂怎么了?”
莫严曦正在到刚刚分开的地方没有找到苏云筝,在寻找中。随着刚刚小小的呼声,他寻了过来,正巧看到了苏云筝拉着衣袖,看着手臂。
莫严曦以前也有过这样的经历,一下子就猜到了苏云筝是被木钉伤到了。心一下抽痛了,只是他只顾着查看苏云筝的伤口,并没有注意到。
看着对面男子担心的脸色,苏云筝有些感动,淡定从容得答:“莫哥哥,没事。”
怕他不相信,苏云筝还特意将袖口手臂被划过那处给莫严曦看了一眼。她忘记了,这样在男子面前这样的举动是不合礼数的。
莫严曦看到白皙的皮肤上未有伤口,只是微红,稍稍松了一口气。迟钝的大脑此刻运作倒是快了不少,想到苏云筝前后称呼他都不一样,他温言询问:“你以后就叫我莫大哥,我叫你云筝妹妹可好?”
回忆到刚刚自己前后的称呼,苏云筝微微点了点头,“嗯,莫大哥。”
“这是两份描红,两个弟弟还小,练字很重要。这几本都是一些适合他们这个年纪看的书。”莫严曦将手中的书分类指给苏云筝看了看,又看到她手里拿着话本,暗暗记下。
“谢谢莫大哥。”致谢时,苏云筝看到对方的眼神飘过自己手里捧的书的书名,脸上又有些红晕。
书香晕染,暗光之下,一个温柔俊朗,一个风致嫣然,这一刻怎一个暧昧了得。

、第四十二章选婿

回到家后,苏云筝自然不会跟其他人说自己在书局遇到了莫严曦,只有跟着出来的花落特别八卦,问东问西。
虽然没有什么好心虚的,但是心里总有些别扭,她也没有过于在意。而花落不知道被花开悄悄拉到一边说了些什么,之后安分了许多。
苏云筝记得曾经认为莫严曦给自己的感觉有些熟悉,像遇到了那个人。但是今天跟他相处又挺愉快的。
她不懂自己了,那个人早该忘得干干净净了,这个世界只有自己一个人。
她习惯了心绪不宁的时候找事做,便静坐着看看书。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心静自然凉,屋里头烧着碳,不是很冷,却也让静下心来的苏云筝想起了热坑,地龙。
到了晚上,趁着两个弟弟在家,苏云筝派人将选给他们的书都送了过去。
听闻花落将两个小家伙的语言表情生动地描述了一遍,苏云筝想象出不喜读书的苏闻笠撅着嘴还要道谢的模样,开怀了一回。晚上愣是钦点了新研制出的月湖醋鱼,吃饭都多吃了大半碗。
之前由于苏云琦挡在她前面,为她赢得了喘息时间。但是当苏云琦的夫婿人选定下后,文氏已经全心全意为她寻找人选了。
苏云筝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因为她知道自己的单身的时间真的不多了。也许就是这个月,也许就是下个月,自己就不再是现在的自己了。
不过,为了转移自己的注意力,她开始操心起白芍的婚事了。想想都觉得可笑,自己还说亲的事还在挂着,反而操心起别人的亲事了。
当年买下白芍的时候,才不过十一岁,今年已经十八了,正是一枝花儿。瑞王朝丫鬟婚配一般都是比自己这样的小姐稍晚一些,就像琴心她们虽然晚了些,也是刚过二十就成亲。
这七年,大家已经建立的深厚的感情了,虽然苏云筝自己也舍不得白芍她们嫁人,但是也不能让她们不嫁人,就这样跟着自己一辈子。
原本这件事她就有考虑,白芍今年说亲,来年嫁人,要是嫁给府外的固然好,以后就是自由身了,不用服侍人。若是她嫁给府里或者铺子,庄上的,也能多多熟悉一些庶务。等自己嫁了人,就要了她们一家出去当自己的陪嫁。
当然自己这番考虑不能背着她,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自己不愿在她不知情的境况下,随便给她找了夫婿人选。
那是个温暖的午后,阳光照在自己的身上,十分暖和。开着窗户,透透气也是好的。
使了人将白芍叫了来,其他人自动的出了房门。苏云筝看着垂眉站在自己眼前穿着浅碧色袄子的姑娘,秀丽的脸庞,稳重的性格,怕是有的小姐也比不上。
也罢,苏云筝轻唇微启:“白芍,今儿喊你,只为了一件事,你可有中意的人家?”
白芍刚巧上前给添上茶水,听见这话,顾不得打翻了的茶盅和洒出的茶水,吓得立刻跪在了地上,脸色变得煞白。
“赶紧起来,地上凉。”苏云筝脸色大变,这么多年自己可没有罚跪的习惯,这怎么把她吓成这样?
“小姐,奴婢不起来。”
“你这是做什么?”苏云筝有些莫名其妙啊!
看着跪在地上的人如此执着,苏云筝自己起身拉她,寒气入体可不是闹着玩儿的。万一病了,可怎么成?
“小姐,您不能不要奴婢了啊!奴婢……奴婢……”说到后面,她已经泣不成声了。
“我什么时候说不要你了?”也猜到她的想法,苏云筝也不生气,“你现在这个年纪,说亲容易找到好人家,要是再过几年就耽误了。你赶紧起来,现在只是问问你的想法。再不起来,我可就生气了。”
说罢,苏云筝装作生气的模样转过了身去。
果然白芍渐渐站了起来,脸上赫然挂着泪珠,也浮上了云霞,嘴还犟“奴婢才不要嫁人,奴婢就伺候姑娘一辈子。”
苏云筝凝视着她,盯得她不敢抬头,才叹了一口气,“白芍姐姐,我身边丫头里你最大,要是个个都跟你似的,以后哪还有个章程啊!快别说不嫁的话了。我也不是逼你,只是谁都有这一回,现在娘都在给我物色夫婿了。”
看到她渐渐不在那么激动,苏云筝才继续开口:“再过两年,我怕自己也没法给你们找个妥帖的人了。你想要什么样的?府外的?府内的?是读书的?做生意的?还是管事儿的?我托林嬷嬷仔细给你寻寻。”
白芍脸涨得通红,她没想到这一天来得这样快。只是离了小姐,自己连家人都没有了……“奴婢只不想离姑娘太远,也不想见不着半夏她们,其他全凭姑娘做主。”像是下定了决心,白芍说的斩钉截铁。
唉,其实外面也是好的,她也知道如果白芍嫁出去,没有娘家人就等于没有依仗!算了!“这样我就给你找府内或者庄子上,铺子里的。明年给我嫁出去,也学学打理庶务。以后等着给我做陪嫁,到时候咱们还在一处可好?”
听到陪嫁,白芍又惊又喜,姑娘想得这样长远!
这事儿苏云筝自己用不着多操心,只跟文氏和林嬷嬷说了要求,静静等着筛下来的人选,再从中挑一个最满意的。
待到半个多月后,白芍定给了之前去过的锦绣布庄的掌柜的儿子,她坚持明年秋天才成亲。屋里的几个丫头知道她们敬重的大姐就要嫁人后,个个哭得水涟涟的。
那几天,几个丫头服侍苏云筝的时候,都是一脸哀怨,好似自己抢了她们心*的东西!
相差没几天,苏云筝听说大堂姐已经选了五品虎啸营骑都尉为夫婿,十分诧异。她从知道最后的人选就推断苏云琦选那个六品文官的几率更大一些,谁最后竟不是。
等到去了承平侯府跟大堂姐面对面坐着聊天,才了解到她真正的想法。现在的苏云琦脾气已经收敛了许多,再也不是那个锋芒尽露的苏云琦,也乐得跟苏云筝讲这些。
原来那个文官是穷苦人家出身,为了念书连娶媳妇儿的钱都没有。六年前考中进士,好不容易准备娶媳妇了,结果没当多久的官儿,他爹咯嘣了。
于是乎,守孝三年,人家姑娘等不起了,直接退婚。等到三年后,他又一心扑在正事上,从七品升到了六品。到近来才想起要娶亲侍奉家中病中老母,照顾下面云英未嫁的三个妹妹。
这文官为人听说不错,只是他老母脾气不好。苏云琦想到嫁过去自己又要照顾老,又要体贴小的,自己还有女儿和丈夫,心里就不乐意了。
老的,说不定照顾几年就能了了。可小的,还要给她们找婆家,办嫁妆,婚后不如意还要自己管着。这样的日子可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啊?
而那个武官品行俱佳,这是他的同僚公认的。家里只有他一个人,前头妻子卧病在床多年,前年去世了,没有留后。
苏云琦对于自己当继室并不在乎,而是这个男人在自己妻子生病期间,在没有子嗣的情况下,未纳一妾,始终如一。这份感动是苏云琦最重视的,重感情好啊!
原先苏云琦也想过武官可能粗鲁,会打人什么。但转头一想,蒋庆榆就是文人,他也从不家暴,小妾通房也不少,居然最后这样对待自己。索性这回就找个武官,粗人好,重感情好,她不怕重感情,就怕薄情郎。
下定决心后,苏云琦就回了承平侯夫人,哪知还被自己祖母夸了一顿。她也说这个武官好些,据闻是个懂得疼人了,每回回家都在自己妻子床前侍药。
不是那个文官不好,而是对手实在好!苏云筝听说了这些,倒也为堂姐谋得一个好夫婿感到高兴。韵儿过了年就又大一岁了,趁她还没有记得人,早些有个圆满的家庭也好。
年前府里府外都热闹起来了,忙活着过年,让苏云筝心情也舒缓了些。最近借着送礼,参加宴会的由头,她已经出去相看了好几个男人了。
不是自己太挑,而是那些男的,有的一看就知道不是个好东西,亏自己娘亲找来的花名册上把那几个人夸的。估计私下没少收红包!
倒是近期见到莫严曦的次数变多了,连她自己都感觉是不是有些太巧了。只是遇到也说不上话,有时候还能聊上一聊。
前两天居然还派人送了自己几本有意思的书,让她情不自禁想起娘还问起他。天知道自己那时候自己怎么会紧张异常,生怕说错了什么被娘错点了鸳鸯谱。
苏云筝不知道文氏根本没有将莫严曦考虑在内,原因无他,莫严曦家里实在有些复杂。
亲姐姐入宫成了四妃之一的淑妃,父亲是礼部尚书,母亲是帝师之女,虽然早亡却也不影响严家的势力。莫严曦的父亲在他母亲过世后,扶了平妻韦氏为正妻,韦氏出生定远将军府,育有一儿一女。另外莫严曦还有两个庶弟。
这样的家庭嫁过去当长媳,不说苏云筝能力够不够,单单一个继婆婆外加几个叔子还有妹妹,就可想而知有多难当了。
还有就是苏老爷一直像文家看齐,坚决不与皇位之争沾上边,淑妃年方二十几许,谁能确保她未来不会生下皇子?
文氏自己乐得清闲,也不愿女儿嫁去是非多的人家。

、第四十三章拜年

待到除夕前几日,苏云箫派人送来了礼物,还附有家信表明自己一家二月就能到上京。苏闻策也传来自己由升官儿的消息。苏家几个主子走路都透着喜气。
由于要祭祖,苏家大年三十集体去了承平侯府,等回来时,已经接近新年。除了苏老爷这个四品官去了宫里赴宫宴去了,京官四品以上都要去宫里赴宴,不巧苏老爷刚好官拜四品。
其余人都在娴华院里守夜,苏闻简,苏闻笠都快昏昏欲睡时,苏老爷带着酒气回来了,第一句话就是“皇上封了大皇子为太子。”
其余人没有感觉,政治感官敏锐的苏闻笙觉得不对劲了,大皇子资质算不得有多好,至少他看来有些平庸。不知道皇上此举意欲何为?
“还有件事,圣上立了太子,明日昭告天下,大赦天下。并且体恤学子,将以后的科举考试提前到六月。”坐下的苏老爷未等苏闻笙消化完刚得的消息,又飘来两句。
这倒是好事,苏云筝感觉这个决定比较人性化,顶多对本届的考生缩减了时间比较不公平。不过,如果是准备的人,自然不在乎这么点时间了。
瑞王朝没有春闱,科举考试就像是现代的高考,选了炎热的夏天。现在提前到六月,以上京的天气,也就不那么炎热以致由于天气,影响考生的发挥了。
文氏、傅氏心里也有自己的思量,只是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