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秦不暮楚-第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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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这辈子也就甘心了!
任娇娘这么想着,对连瑜越发的殷勤体贴,连瑜学习的时候她绝对不捣乱,还打听了连瑜喜欢的吃食,跟人学了,亲自做好拿与连瑜尝。又拿连瑜给她的钱为连瑜做了几身衣裳,让连瑜在这儿洗换方便。连瑜见这小姐温柔体贴,并不影响他的学习,越发不怎么往别处走,每夜里只在任娇娘处呆着。
要说连瑜未必就特别喜欢这种类型的女人,放在前世,他绝对不要招惹这种良家性格的女人,HIGH不起来啊!可是像最近这样心里烦乱,任娇娘这样的解语花便是连瑜最需要的了。
其实连瑜最喜欢的还是有个性的女人,不过遗憾的是,在这个年代,他就没碰到过什么真正有个性的:秦楼楚馆的小姐们的那点个性其实是很没意思的,大多不过是吸引客人的手段——起码的做人的尊严都没多少,哪有什么的真正的个性与骄傲可言?这种的装腔作势还不如像任娇娘这般本色演出呢!至于那些千金,更别提了,大部分人眼里的端庄在连瑜眼里根本就是古板,至于个性这东西:这帮人在个性上的加点全都局限在清高或者刁蛮之类压根就是缺点的东西上头了。
而这其中,福顺县主绝对是翘楚!
对连瑜来说,福顺县主绝对是他最不能忍受的物种了。作为一个曾经的横行无忌的超级纨绔,又怎么会喜欢另一个横行无忌的女纨绔?或许别人会福顺这样的女孩子只要捧着一点,容让一点,顺着一点就行了,这有什么呢?人家是县主啊。但对连瑜来说,这恰恰是他最不能接受的,他想对谁好那是他的自由!可让他上赶子跪舔一个他压根看不上的女人,想也别想!
曾经的他,从来只有别人捧着他让着他顺着他,在他面前拿乔的女人绝对只有被他甩到一边的下场喜欢我,那就拿出诚意来,搞清楚,不是我想泡你。所以连瑜对站在他面前还总是一副鼻孔朝天架势的县主十分不耐烦,更不要说这位县主用的那些手段实在让他厌恶的要命:嫉妒是人的天性,但因为嫉妒便随便伤害无辜,那就是本性太坏了!他虽然对蓉娘婉娘没兴趣,对那位贺千金也称不上喜欢,但这不代表他不介意福顺县主去坑害这几个姑娘,因为嫉妒而像疯狗一样到处乱咬,实在太丑陋了。尤其是撺掇父亲把贺秋容推荐给皇帝当小老婆这件事,已经称得上是恶毒了。这样的女人,他敬谢不敏,
福顺县主从小肆意妄为惯了,并不知道因为她种种张狂的举动,在她心心念的连瑜眼里,已经从一开始的“挺标致的美人”下降到“刁蛮任性的女人”最后一直跌到“气量狭小,心如蛇蝎”到他甚至把当初从县主这里赢来的东西都还了过去,只为了跟她彻底撇清,不过显然,这位县主并不想放过他。
这日连瑜才放学,吴王府便来了位管事,请他去见吴王。连瑜忖度着怕不是什么好事儿,但对方毕竟是王爷,第二天只得乖乖上门去了。
吴王向来是个直肠子,一见面,便问他可愿娶福顺。连瑜自然不会松口,只说自己自在惯了,怕是不能匹配公主。
吴王自然不肯罢休,他是很喜欢连瑜的,过去还动过认他做干儿子的念头呢!干儿子是认不成,能给他当女婿也行啊?便把自己女儿大夸特夸了一通,只说的连瑜都替他脸红,殿下啊,我可不是没见过你闺女,你说的贤良淑德貌美如花的大家闺秀,真的是你那个大白天堵着路不让我走,说起话来眉毛会立起来悍女?更别说她那肚子下作的坏水了……当然这话不能说出口,连瑜只好将心比心了:“陛下,你也知道我是个风流的性格,我要是做了你的女婿,日后还是寻花问柳,县主可会快活?”
吴王道:“她自然不会快活!所以你要改改啊!”
连瑜摊手:“可不让我寻花问柳,我还不快活呢!殿下,您是想让县主找个如意郎君,可这个人一定不是我,若您让我改了,那我势必不快活,我不快活,又怎么会让我妻子快活?您还是改改主意吧!给县主找个一心一意的丈夫;我呢,就继续跟我的美人们玩耍。”
吴王有些恼火:“那些女人到底有什么好?比不上我的女儿?”
连瑜没有直接回答这个问题,而是把话题转到一边去:“王爷,我听说先王妃当年是开封出名的才女,可惜天妒红颜,早早去世了……不知道县主可比的上王妃?”
这话有些无理,但也骚到了吴王痒处,他又是怀念又是骄傲,当下自矜地摸摸胡子:“我这二十九个女儿,便是捆到一起也不如王妃的一半!”
连瑜点点头,叹道:“可就是这样一位王妃,您可曾想过为他遣散姬妾,只守着她一个?”
吴王有些尴尬:“这……男人养几个美人都是难免的啊,我向来都是很尊重王妃的。”
连瑜笑道:“我难道就会不尊重我的未来的妻子么?可就像您说的,就算美好如王妃,依然栓不住您的心,将心比心,你又何必强人所难,非让我守着一个还不如王妃三十分之一的女人从一而终呢!”
这话说的太过刁毒,即使是脾气好如吴王,也有些生气了:“连无暇,我欣赏您才要把女儿许配给你,你这样子轻贱她,不觉得过分么?”
连瑜的笑容也收了起来:“是我过分么?殿下,敢问我可曾欠您什么?若我没记错,我好歹也救了令郎一命,如今您反倒非逼着我娶您的女儿,还要我改了我的乐趣,整日围着一个我不喜欢的女人转。我有些搞不清楚了,王爷,难道是我记错了,竟然是我连瑜欠了您家一条命不成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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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王被连瑜噎的够呛,最后气冲冲地把连瑜赶了出去,赶完了,他回想起来,觉得这事儿自己办的确实挺不地道的。人家连瑜好歹是自己儿子的救命恩人,自己却逼着他娶个不喜欢的女人……
等等,这个人是我的女儿啊!吴王想起连瑜提起福顺县主时那副嫌弃的表情,才压下去的火气又上来了:我的女儿怎么不好了?她是金枝玉叶的皇室血脉,你个小小的解元就敢嫌弃我女儿?我饶不了他!
可一转念,他又想起儿子来,要没有连瑜,儿子还能回来么?再想想,若不是为了救十二郎,连瑜还真不会认识自己闺女呢……
吴王心里乱七八糟的,一会儿对连瑜恨的咬牙切齿,一会儿又觉得自己对人家的态度太不好了,心中烦乱的厉害。
要么说吴王这个为啥荒唐的要命,大部分人却不讨厌他呢?这人的心地真不算坏,虽然皇室成员共有的自以为是的毛病发作起来十分招人烦,可他还是比大部分他这样身处高位的人多了一个优点的:那就是肯设身处地的为别人想,而且心不狠。
优柔寡断或许不是个好词儿,但对于这么个身居高位没什么具体实权但又有着一定影响力的人来说,优柔寡断或许也算优点了,至少,它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心软与仁慈。等他翻来覆去睡了一晚起来的时候,心里已经慢慢的都是对连瑜的歉疚了:他说的没错啊!他不欠自家什么,反倒因为救了儿子而被女儿缠上,够郁闷的了。
吴王很快便把这件事儿想通,便招来女儿,直言说这事儿他不管了,连瑜的心不在你身上,他是你弟弟的救命恩人,我可不准备舍下脸皮去逼迫人家!
福顺县主听完吴王的话,心中十分的恼恨,这连瑜宁就为了与那些婊*子相伴,便不肯与自己这个金枝玉叶的县主成亲,这简直是岂有此理!她强忍了心头的愤恨,跟吴王行礼道了别,回到房里便砸了一堆的东西:这事情不算完!
连瑜与吴王说清楚了自己的想法,便放下了心头的大石,他还是比较了解吴王的,这个人喜怒都摆在脸上,别看他大发脾气把自己赶出去,可等他想通了,也就不会计较什么了。
只要吴王不再跟这件事儿较劲,剩下一位福顺县主根本不足为据,一个县主而已,又不是公主,能干什么?难道还能从强抢民男不成?婚姻大事父母做主,只要吴王不掺和这事儿,就没什么好担心的。
连瑜这些日子虽然总是在外头过夜,但白天的课可是一点都没有丢下的,今天因为吴王请他,他上午才没回去秦府念书,这会儿事情处理了,他便回了秦府。
一进穆维的小院子,杨艳辉便窜了过来:“连大哥连大哥,你真的要做我姐夫么?”
连瑜咳了一声:“混叫什么?叫我师傅!”
杨艳辉撇撇嘴:“师傅跟姐夫差着辈儿呢……你不会答应了吧?”
连瑜有些奇怪:“你这口气……到底是希望我答应还是不答应?”
杨艳辉笑了笑:“我是阿姐的弟弟,自然希望她开心。不过,你是我师傅,我也希望你开心。”
连瑜哼了一声:“你倒是两边都不得罪!不过我可是把你姐姐得罪了。”
杨艳辉“啊”了一声:“你没同意吧?”
连瑜瞅瞅他:“你觉得我会同意?”
杨艳辉长出了一口气:“没同意就好!没同意就好,虽然她是我姐姐,可我真的觉得你们不相配。”他说到这里便转移开了话题:“穆先生刚才给我讲完了课,然后便出去办事儿了,让我自己温书。师傅师傅,这个点儿阿昭也下课了,咱们去找她好不好?”
连瑜顿时囧了:“你也差不多点,整天往阿昭那里跑,先读书!”
杨艳辉试图挣扎一下:“到阿昭那里读,不行么”
连瑜哼了一声:“少来这套!你一过去就只顾着跟阿昭说话,别说你自己的作业做不完了,连阿昭的课业都被你搅和乱了!”
“哪有这事儿!”
“闭嘴。把今天的字写完再说!”
杨艳辉练字,连瑜便也拿出书来看。虽然才被吴王赶出来,但连瑜手上一拿到书,便立刻放下了心中所有的纷扰,一心只在书上。许多人看起来每日都在学习学习学习,可实际上心早不知道飞到哪里去了!而连瑜从来不会这样,他向来不玩什么一心二用的花样,读书就是读书,写字就是写字,玩乐就是玩乐。这会儿他想要认真读书,便把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统统抛到一边去,之认真地看书。
连瑜从不认为这世界上有不努力的天才,不努力,再好的天分也会被浪费,哪里会有机会被称为天才?许多人说什么天分不好老天不公,别开玩笑了!这些人中的绝大部分,其努力程度之低,根本还轮不到谈天赋呢!
连瑜对向来自傲,他是真心觉得自己有自傲的本钱的,百万里挑一的天分,超过九成九的人的努力,他不成功,谁能成功?连瑜相信自己的前途远大而光明,根本没有任何理由为一个小小的县主委屈自己。
杨艳辉练完三页的字的时候,连瑜已经背了十一首诗了,他背诵的这些诗不是什么脍炙人口的名句,但也相当精妙。这年头做个合格的文人骚客,必须把自己的脑子变成存储器:要不然别人背首诗,或者说个典故,连出处都弄不清楚,不被小瞧才怪呢!
两个人各自完成了任务,便把书本收拾好,朝秦昭的院子走去,才走到院子门口,便见琉璃笑嘻嘻地走出来:“连郎君,杨郎君,我们姑娘正要我过来请您二位呢,她亲手做了玫瑰膏,想让你们尝尝鲜呢……”
连瑜:“……”
杨艳辉:“……”
现在逃跑还来不来得及啊?救命,阿昭做的东西难吃死了啊!
、第七十六章
秦昭做的东西不算好吃,但真不至于到了让人下不了口的地步;只是这两个人全都养尊处优惯了;秦昭做出来的各种极富创意的食品实在是突破了他们的想象;比如这种放了茴香的玫瑰酱,她到底是怎么想的才会弄出来这种奇葩搭配?
连瑜闻了一下就坚定地回绝了秦昭热情的邀请,死活不肯尝一尝这个玩意儿。秦昭把期待的目光看向杨艳辉;杨艳辉死命地摇头:开什么玩笑;虽然自己喜欢秦昭;但真没有豁上把早饭全吐出来的危险来讨姑娘一笑的勇气啊!
秦昭见两人都不肯赏脸;十分泄气:“不肯尝就算了;回头我拿给许三哥;他从来不挑食……”话音未落,杨艳辉便拿了勺子挖了半勺放进了嘴里;然后脸色大变,捂着嘴跑了。
秦昭:“……”
连瑜拍着腿狂笑起来:“啊哈哈哈哈哈阿昭你确定你真的想把这个给许三郎送过去?”
秦昭脸色微红,拿起另一个勺子舀了小半勺,放到嘴里尝尝,有些不服气地小声说:“哪有那么恶心啊!”
连瑜勉强止住笑,努力正色道:“有本事你把这勺儿玫瑰酱全吃了再说这句话啊!”
秦昭气呼呼地放下勺子:“讨厌!”
连瑜再次爆发出一阵大笑,气的秦昭直跺脚。一会儿杨艳辉一脸菜色地跑回来,连瑜继续撩他:“少年,你感觉如何?我要不要给你叫大夫?”
秦昭吼道:“你闭嘴!”又赶紧扭头冲杨艳辉问:“十二郎,你怎么样了?我给你找块薄荷糖含着?”
杨艳辉一脸憔悴地看着秦昭,嘴角抽了抽,努力装出不在意的样子道:“我没事儿,今天吃的太饱了!”
连瑜赶紧赞叹:“真汉子!”
秦昭忍无可忍,一脚跺在他脚背上:“你赶紧给我滚到你那个什么娇娘那里去!!”
连瑜哈哈大笑,说:“得了,那我先走了!”他说着,果然走了出去。
此时天色尚早,连瑜想了想,先回到自己的院子,打开箱子取了两个小金锭出来,这才晃出门去。他估算着这阵子任娇娘这阵子又是给他做衣服,又是给他添笔墨的,怕是把自己给的缠头全都又全都花在他身上了,虽然人家是主动这么做的,可自己不能不领情。连瑜这阵子躲在任娇娘处,彻底让吴王把他当做同道之人好吧这或许本来就是事实,不管怎么说,任娇娘算是帮了他的忙,事情也解决了,他学业没拉下,也是亏了这个知情知趣的女孩子体贴。唔,直接给钱似乎有点慢待了人家这份心……
这么想着,连瑜便跑去首饰铺子,细细挑了一只嵌宝石的金镯子,花了八两金子,他前几日曾见隔壁的冯小小在任娇娘面前炫耀自己才得的一个金镯子,他看任娇娘的神色,应该是喜欢这个的。连瑜把镯子从盒子里拿出来,塞到袖子里,想着等过去了,给任娇娘一个惊喜。
连瑜慢悠悠地朝曼青楼走去,心情不错。对了,应该问问任娇娘,要不要现在就离开这个地方。他看得出,任娇娘对自己并非逢场作戏,她其实是竭力想要抓住一根能让她脱离泥潭的浮木吧!既然如此,反正自己又不是养不起,何必让她在这里受煎熬呢?
说起来,连瑜认识陈惜惜跟穆巧巧更早,那俩人都比任娇娘更貌美,可他却更着急把任娇娘赎出来,无他,任娇娘对他更真心罢了!别说什么钱不能代表真心,对于一个妓女来说,最靠得住的就是钱了;她肯拿出钱来给连瑜做衣裳,买笔墨,这本身就代表了她的心意。
连瑜想到此处,早把前阵子答应秦节的娶妻之前不纳妾的事儿抛到脑后了:连一个爱自己的女人都保护不了,谈何前程?
任娇娘看到连瑜给他买的手镯,果然很开心,赶紧把镯子带到手上,伸手往烛光下头一照,明光灿烂的宝石镯子陪着她雪白的手腕,十分的漂亮。
她心中欢喜,急急忙忙打开柜子,那出来一个布包,打开一看,里头是一双男鞋。鞋子用的料子很好,缎面绣花,翻过来一看,连底子用的都是上好的松江布。连瑜拿过鞋子看了一会儿,一手把任娇娘搂进怀里,然后噗嗤地笑出来:“这是给我做的?难为你了,对了,你这绣的是鸭子还是鸬鹚??”
任娇娘的脸腾就红了,伸出拳头去捶连瑜:“那是鸳鸯!你成心笑话我!”
连瑜哈哈大笑:“好了我逗你玩的,我知道你的心意,所以呢,你就别难为自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