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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别闹,有鬼呢-第6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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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总是扭曲的理解我,而且有时候特别喜欢曲解我的意思。

任酮抻高眉头,“不是坏事,那是什么事情?”

看他那样儿,我又不想说了。

本来我想告诉他,我觉得自己要死了的时候,特别想和他表白,告诉他,我看上他了,虽然他对我不怎么好,但是我对他挺有感觉,而且越来越有感觉。

可他这表情这姿态,我敢保证,如果我说出来了,保准会换来他一个嘲讽的笑,然后是一句堪比九天寒冰的冷话。

第145章 丧铃二

我憋了好一会儿,也没把表白的话憋出来。

任酮的表情太打击我,让我觉得就这么说出来,实在不值得。

我现在的心脏特别脆弱,不想被嘲笑,不想被打击。

我只想一会儿睡个好觉,沉浸在有了辟水珠从此海水河水任我遨游的美妙滋味里头,做个变成美人鱼的美梦。

任酮做总结式的警告,让我以后一定要乖乖听话,否则,他不会像这次这样轻易饶了我。说完,他一摆手,指了指洗手间,嫌弃的命令我去洗澡换身衣服。

在热水里安静的窝了一会儿,我将整张脸都埋在水里头。

能在水里呼吸的感觉很不错,但我心情却一点儿都不舒畅。一想到刚才我把自己感动的鼻子都酸了,差点儿就表白了,可任酮却那么副模样,我就难受。

直到把皮肤泡的皱皱巴巴,我才从水里爬了出来。

出洗手间的时候,任酮正好朝这边看。

他很自然的吩咐我,“做早饭去。”

我想呛他一句,但嘴巴张了张,又忍了下去。

阳光照射在他的脸上身上,给他身周披了一层莹黄色的光晕,让他少了冷气,多了几分暖和温柔的气息。

这暖和温柔的气息,是假象,因为他永远都不可能露出温暖的模样,起码不会在我面前露出来。

可我还是被这种假象给迷惑住了,像是被迷了心窍似的,眨也不眨的看了他很久,直到他不耐烦的呵斥我,我才回过神儿来。

我在厨房里一边做饭,一边剖析着自己的心态。

明知道任酮对我没感觉,而且在利用着我,我却对他产生了感情,我这简直就像是被虐症。

说的好听点儿,就是求而不得综合症。

越是得不到,就越想得到;越阻止自己不要靠近,就越想要靠近;越是不允许自己感情泛滥,感情就越是泛滥的厉害。

好像很多人遇到感情的时候,都会犯这种求而不得综合症。

但我没想到有一天我也会犯这种毛病。

因为我向来以潇洒著称,认为爱就在一块儿,不爱就分开。

可我也极其喜欢天长地久这个成语,我随时准备为这个成语而付出一切。如果有人能让我想到这个成语,我会像飞蛾扑向烈火扑向他,会像扯不掉的强化型狗皮膏药贴紧他。

虽然我爱着天长地久这个词儿,但我也有自知之明,知道这个世界上,能给我这个词的人几近于无。

所以我必须潇洒,也只能维持潇洒。

让我们不得不潇洒起来,是一种自我保护的延伸。

让自己变的潇洒,就会少受伤害。

折腾成不得不潇洒的模样,一切都因为对方太善变,人太善变。

这一秒钟他能爱你爱的要死要活,下一秒钟,他就能恨你恨的咬牙启齿。

我是人,我自然也善变。

上一分钟我憎厌任酮对我的利用,但下一分钟,我就会因为他及时赶来救我而感动,再下一分钟,我对他产生了莫名其妙的感情,现在这一分钟,我简直有了泥足深陷的危险。

感情的事情,比难以破解的案子,还要让我纠结。

怪不得不管多么聪慧的人,一旦感染上了求而不得综合症,都会日渐恍惚,形容消瘦。如果一直得不到,就会发展到缠绵病榻,然后,某一天,突然就死了,香消玉损了。

我可不想香消玉损,但我也不能阻住感情。

脑袋里面因为过度纠结,突然绷断了一根筋,让我像是被点开了某个淤堵的关窍,瞬间想通了。

我不能老那么胆怯,也不该老是闷头窝着想东想西,我得行动起来。光自己想,自己纠结,那就是给自己找不痛快,会给我的精神和身体造成伤害。

所以,为了我自己的精神和身体着想,我应该把烦恼推给任酮。

我要仔细的观察他,了解他的一点一滴,然后攻克他,让他为感情而烦恼,为感情头疼,为要不要和我在一起而辗转悱恻。

当然,最后我们肯定得在一起。

要不然,我这么费心费力的做这些,不就白费了。

我向来不喜欢做白用工,所以结果必须要如我的意。

但愿我心想事成。

我祝福我自己。

吃早饭的时候,我不住的打量着他。我想,之前我就该对他表白了,如果表白了,这会儿苦恼的肯定就是他了。

我当时实在不该照顾自己脆弱的心脏,更不该爱面子胜过爱感情。

为了能得到感情,尤其是求而不得的这种,就必须扔了脸皮。

我得有觉悟才行。

这样才能得到幸福。

我的目光太明显了,引来了他的警告,“我的脸像饭吗?”

“不像,我就是特别想看着你,就这么一眨不眨的看着你。就这么看着你,我就觉得特别满足。”我这话说的特动情,把我身上的鸡皮疙瘩都刺激起来了。

任酮一皱眉,“缺钱花了?”

“当然不是。”我也皱眉。

刚刚我说的是一句带着丰富感情韵味的话,可他却回了一句这样的话,整的我好似是为了钱而谄媚他似的。

“我快死那一刹那,突然领悟了一件事情。”我叹口气,揉揉鼻头。

任酮一敲碗边,“吃完再说。”

我掀了掀上嘴皮子,郁卒的垂下脑袋,低头猛劲儿的扒饭。

吃完饭,收拾完餐桌和厨房,瞅着他在沙发那块儿坐着,我来到他身边,贴着他的胳膊,坐了下来。

“我有话想和你说。”我盯着他,用眼睛朝他发射着感情波,“我以为自己要死的时候,特别难受,我特别想见你。”

“想让我去救你?”任酮瞬间插话。

下一句带着浓烈感情的表白,已经来到我嗓子眼儿了,可任酮却突然插了这样一句话,一下子把我要说的话堵在了嗓子眼里头。

我噎了好一会儿,酝酿好的感情,全被他给噎没了。

他刺激打击人的本领太强大,差一点儿我就被他给打击的改变想法,又变成感情面前的缩头乌龟。

幸亏我是个执着的人,一旦把脑袋抻出来,就坚决不缩回去。

第146章 丧铃三

不打算现在表白,但有些建议,我还是要提的。我诚恳的建议任酮,让任酮不要这么把我看成一个‘为了小钱就可以拍马屁,生死关头等救命’的低俗货。

可任酮却抛给了我一句话,堵住了我的嘴,“你以前一直这么做的。”

是吗?

我回忆了一下。

好像是有这么回事儿。

我曾经为了多要点儿零花钱,可劲儿的拍他马屁。为了他能够及时出现救我的命,在查案之前,啰啰嗦嗦的叮嘱他,让他一定要及时来救我。

“那是以前,我们把以前翻篇儿吧。我现在不一样了,我在阎王门前绕了一圈,思想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我不一样了。”我强调自身的变化,并抬头挺胸收腹,将目光凝聚成两股,炯炯有神的瞅着他。

“你常常在阎王殿门前转圈,我没发现你有改变。”任酮扫了我一眼,不以为意的换了台,目光专注在电视上。

“那是以前,我现在已经改变了,你必须正视这个问题。”我严肃的和他谈判,让他改变对我以往既定的看法。

任酮侧过脸,目光在我脸上打了个旋儿,“我没看出来。”

“你不能老用老眼光看待我,难道我一直不会进步吗?我现在已经进步了,进步的很大。以后,我不会为了多要零花钱拍你马屁,更不会为了让你救我,就一劲儿缠着你唠叨。所以,你必须改变对我以前的看法,必须把以前的事儿都翻篇儿。”我一溜水的说了这么多,越说越顺口。说完,我有点儿自来美,总觉得口才好了不少。

“吃了辟水珠,把舌头吃灵活了?”任酮问我。

我愣了一下,一时间没听明白他的意思。等明白了,我就有点儿气愤。

刚才我说了那么多,说的那么在理儿,我觉得我那些话,都能用来演讲了。可他呢,根本没有听进去,反而用一句这样的话,来讽刺我。

我不想继续和他说下去,我怕会因为一时气愤,破坏了我的大计。

喝!

总有一天,我会让你掉进我的爱情沼泽里头。

让你泥足深陷,痛苦不堪,爱了还想更爱,恨不能成天黏在我身边。

这么想着,我又忍不住的亢奋了起来,就好似先知预感到了他粘着我的美好未来似的。

休假的时间听着挺长的,但其实也就是一眨眼。

上班的那天,我有种错觉,总觉得根本没休假,仿佛休假的那几天只是我睡觉做的梦似的。

廖泽旅游时戴着帽子,紫外线太强烈,给他晒出了分层脸。从他鼻子中间开始分层,上半张脸是原肤色,下半张脸,则像是贴了层黑皮上去。

他胳膊也晒出了分界线,胳膊晒的特别黑,显的被袖子挡住的地方特别白。

如果他不穿上衣,老远儿一看,准会以为他穿了个肉白色的短袖衫。

“你这游旅的,收获很大呀。”我看着廖泽一劲儿乐,这都半个多钟头了,乐的我腮都酸了,也闭不上嘴巴。

看着他这模样,我就想笑,根本停不下来。

杜凯也在乐,他也乐了半个多钟头了,看那架势,估计还会一直乐下去。

路峰比较镇定,乐了几分钟后,就快速冷静下来,并打开电脑,在对面敲敲打打着。

韩宇斌只微微勾了个嘴角,比路峰还要镇定,让我十分佩服。

当然,我最佩服的是任酮。

他见了廖泽这模样,竟然一点儿笑意都没有,冷静的要命,就好似廖泽一点儿都没变化似的。

梁倩媚没来,也不知道去哪儿了。

办公室少了她,气氛轻松了不少。因为我们不需要因为她不时的盯刺而紧张,也不需要忍受她突如其来的挖苦。

廖泽突然问我:“你脸色怎么好了这么多?看起来漂亮了不少。”

“真的?”我狐疑的瞅着他,怀疑他在忽悠我。

杜凯探过脑袋,“嘿,刚才我还没注意呢。你这么一说,还真是,宁彩还真是漂亮了。这脸颊上有肉了,还粉扑扑的,比没肉的时候好看多了。没肉的时候,尖嘴嘬腮的,像干恰恰的猴儿。现在这脸上有肉了,人漂亮多了,不像猴儿了,一点儿都不像猴儿了。”

“我干瘦的时候也不像猴儿。”我反驳杜凯,然后窜到洗手间,对着镜子可劲儿的照。

瞅着镜子里头的自己,我没发觉自己有什么变化。我还是挺瘦的,瘦的我自己都觉得可怜。

将脸朝着镜子贴,我近距离的观察了一下我的脸颊。

还别说,还真是比以前有肉了。

以前我两边的脸颊,都有点儿凹进去的感觉。

可现在,两边的脸颊鼓出来了,很丰盈弹性很足的感觉,还泛着微微的粉色,和刚摘下来的桃子似的。

对着镜子自来美了好一会儿,我故作冷静的走出洗手间,回到座位上。

一坐下,我就绷不住了,呲牙咧嘴的朝廖泽笑,“我真的长肉了啊,真好,这简直太好了。”

“长点儿肉好,我就喜欢肥一点儿的女人。我不喜欢瘦的,瘦的抱起来特别不舒服。尤其那种追求骨感美的,我就非常不喜欢。那样的女人能抱吗?那不跟抱着骷髅似的。”杜凯长篇大论的发表着自己的看法。

杜凯的话,得到了廖泽的认可。

廖泽打量着我,“宁彩,你可以再胖一些,会更漂亮。”

我乐的合不拢嘴儿,一上午,一直晒着牙,比中了几百万大奖还要开心。

我猜测着长肉的原因。

放假那几天,我正常的吃饭,所以不可能是因为吃饭导致变胖了。导致变胖的原因,应该和海子给我的辟水珠有关系。

那样一个神物,改变了我的体质,让我能在水里呼吸,估计顺带也解决了我始终没办法长肉的问题。

幸亏我去了海边。

幸亏我被拉进了海里头。

幸亏九头炎把我错认成了八目楼。

幸亏有这些阴差阳错,我才有了辟水珠,才能不再继续做干虾。

我一定要胖起来,漂亮起来,这也是我让任酮落到我爱情沼泽的一道必要的砝码。

以前的我,因为太干瘪了,所以对追求到任酮,欠缺信心。但现在,我信心非常足,足到都快要溢出来了。因为我可以长肉了,可以变漂亮了,可以和苗如兰的外貌一较高下了,有一天也终于可以站在任酮身边而不像他跟班丫鬟了。

我很开心。

第147章 丧铃四

午饭后。

任酮分了三个案子出来。

他这回没让我和廖泽一组,还是亲自带着我。

任酮把资料放到我手上之后,审视着我,“你精神有什么问题?”

“什么问题?我精神没问题啊。”我被他这突如其来的一句问话,弄的一愣一愣的。

任酮皱眉,“从上班到现在,五个小时了,你一直在傻笑。”

“我那是高兴,和精神问题没关系。”他可真能鸡蛋里挑骨头,我只是开心的多笑了一会儿而已,又不是疯狂的大吼大叫,也没臆臆自语,我这表现和精神问题根本不擦边儿。

他肯定对我一直有偏见,所以总能从各个方面来刺激我,打击我。

任酮瞅着我看了一会儿,转过身,先一步朝外面走。

廖泽给我打了个手势,让我跟上任酮。

我别别嘴唇,快走几步,跟在了任酮的身后,跟他一块儿去处理新拿到的案子。

任酮和我要处理的是灭门案。

这灭门案,和一般的灭门案不一样。它是连环性的,并且带着独特性。这四起灭门案,都发生在同一个四合院里,凶手都是家里的男主人,而且,凶手最后都会自杀。

第一起发生的时间比较久远。

那会儿正好文化大革命展开最凶猛的时候,当时四合院的家主是留过洋的文学家,不算很出名,但也有不少人知道他。

他本姓欧阳,后来,也不知道什么原因,在建国后,他把姓改成欧,族谱上划去了本名欧阳泉泽,改名成了欧顺。

欧顺改名之后不久,就搬来了海城驷麻区这里的四合院,拖家带口的落户定居下来。

欧顺一家人来了驷麻区后,根本没过上几天舒服日子。

刚开始是驷麻区的一个老地头蛇,看上了欧顺的媳妇修秀,成天堵着调戏修秀。

资料上记载着,那个老地头蛇,曾经成功的侵犯过修秀一次。那次后,他到处大肆宣扬,将逼迫宣扬成了互相看上眼,造谣修秀是个不守妇道的浪荡女人。

谣言逼的修秀几次寻死,后头儿,硬生生把修秀给逼疯了。

那个老地头蛇,也并没有什么好下场。在修秀疯了后的一天晚上,喝醉酒,倒栽葱进了臭水沟里。他闷死在里头之后,竖的笔直,像是长在臭水沟里面的烂木头桩子似的。

几乎所有人都怀疑老地头蛇并不是意外死亡,是有人故意谋杀了老地头蛇。

因为当晚和老地头蛇喝酒的兄弟说,老地头蛇当晚并没有喝多少酒,离开他家的时候特别清醒。所以老地头蛇的兄弟怀疑,是有人故意杀了老地头蛇。

这个事儿闹的挺轰动,地方执法人员查了很久,但一直没有抓到凶手。

很多人包括执法人员,都怀疑修秀是凶手。但因为修秀是疯的,而且他们一家人当晚一直在平房上纳凉,邻居们都能在自家平房上看见他们,能证明他们一家人那个时间段都在家,因此让欧顺一家人脱离了嫌疑。

没多久,文化大革命爆发,欧顺因为是文学家,成了被批斗的对象,被打成了黑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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