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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特工秘闻 作者:陈楚君 俞兴贸-第5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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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戒。
一般说来,半年以后,即通过两次考核以后,凡是没有犯过监规或少犯监规的,
同时政治地位和文化水平比较高的人,就有得到优待的希望;所谓优待,主要是调
动到较好的斋房去,同时扩大一点自由范围。这部分人大都集中在忠斋。这是一座
新建的平房,共有监室10间。地点位在后面一个小山之下,四围有树,旁有运动场,
院子很大,可以自由种菜栽花。每室最多住四人,中间陈设大书桌及小凳,为人们
读书写字之用。只有这里,纸笔才不受限制。当然,秘密通讯是绝对禁止的,一切
须通过警卫之手。白天开放,可以随意在院内活动。至于夜间锁门,室内不许点灯,
以及伙食给养情况等,大致与各斋相同。但有存款的人,可以随时请求添菜,并准
许使用菜刀之类的利器。这一点权利,也算是特殊的。可是能够调到忠斋的人,事
实上为数不多,据我回忆,在我禁闭的四年期间,一共只不过四五十人而已。
特务情报是反动派的专业工作。他们除了上述的各种手法之外,还有一种很毒
辣的措施,即奖励告密。在各个监房里,都设有专用报告箱,是为投收告密小报告
用的。他们非常重视这一工作,派有高级干部负责审核(由秘书室主任秘书负责)。
报告箱的开闭,由负责审核人亲自动手。按照规定,这类报告固然可以报告本人的
问题,但最主要的是揭发别人。即工作干部有问题,一样可以报告检举。为了方便,
既可给各人纸笔使用,如有必要,还可调出室外来写,进一步更可请求对负责人当
面报告。只要提出,虽警卫亦不敢阻挠。如有表现,并给以物质奖励或其他奖励。
当然,由于这种小报告,有不少人受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但一些特务和干部,对此
也非常害怕。因为绝大多数人是痛恨特务爪牙的,为了保卫自己,反抗迫害,就团
结起来一致行动,利用这种小报告的武器,来进行战斗。因而在管理与被管理之间,
好人与坏人之间,便经常发生矛盾与摩擦。斗争的结果,两者阵线分明,谁是好人,
谁是坏蛋,更为清楚,从而使特务们孤立起来,不敢乱造是非来诬害别人。
初到息营,经常听人指说,某某是“二进宫”;某某是“白头公”;久后才明
白这术语的含义。原来所谓“二进宫”者,乃幸而得到自由的人,因为出去后泄露
了息营的秘密被人揭发,重又被捕的人。“白头公”则是指重大的政治嫌疑犯,因
无确证,既不能杀,又不能放,成了不决的悬案,这些人就成为“白头公”了。由
于反动派对于营内的一切是绝对秘密的,泄漏消息者,轻则拘禁,重可死刑。这条
不明文的法律,不管是军统内或军统外的犯人,都是一律适用的。当每一个人得到
释放之日,第一个手续,就是亲自填写一张绝对保守秘密的具结。上面写得明白:
释放之后,无论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不准泄漏营内的任何秘密,包括自己被
逮捕的经过在内;如果违犯,自甘接受最严厉的惩处。写了之后,还须按上指模画
押,最后并由主管者郑重宣布。然而不管是什么天条,要求一个遭受长期蹂躏的有
灵魂的人,永远保持沉默是不行的。所以,“二进宫”的囚犯,还是每年不断地有。
有些情况严重的,当“二进宫”不久,就受到最残酷的刑讯。至于“白头公”也不
在少数,有些已关了10年以上,从来不审不问。例如:吴佩孚一个秘书王某,湖北
人,在吴已死之后,仍在狱中。两个刺宋子文的嫌疑犯,关的地点转移了四五处,
也从不审问。邓演达先生的秘书文某,与邓先后被捕,但邓死多年,仍不释放。有
个中共党员韩某,是“九一人‘之前在北平被捕的,也关了十多年。
谈到逮捕,也有不少骇人听闻之事,而最惨毒的,莫过于连锁逮捕。一人有罪,
不止是究及妻子,即亲属亦所不免。在狱中有一些是夫妻父子同狱许久,但彼此各
不知道。即同时逮捕来的,一方已被屠杀,另方还丝毫不知,其家属亲眷,依然拘
禁不放。
再则一人被逮捕以后,往往在侦讯过程中,又任意扩大逮捕。他们采用种种特
务手法,得到一点似是而非的捏造情报,即将其周围人物,不问青红皂白,实行一
网打尽。只要他们的权力能够办得到,不管在天南地北,不惜用出最无耻的威胁诱
骗,将其捕获,谈不上什么法律手续。捕到之后,即隔绝禁闭,虽同在一处,仍各
不相知。有时为了对质对证,大家一见惊心,究不知谁先谁后和问题如何发生。即
真相大白,证明确无关系,理应释放,但他们却抱着宁可错捕千百人,不随便放走
一个的主张,使之遭受长期禁闭。
至于刑讯的残酷,更是一言难尽。一般体刑毒打,固属家常便饭,即水火交攻
(用开水烫、铁火烧)亦时有所闻。我亲身经历,从镣铐到毒棒,都曾尝过滋味。
此外经常所见的毒刑尚有几种:如灌辣椒水、钻刺指甲和上电刑等。灌过辣椒水的
人,大都眼鼻同时红肿,一身辣痛,呕吐不止,往往造成吐血或精神失常。受过钻
指甲的人,则更为痛苦:在用刑时,全身捆在架子上,将双掌合十紧缚,用锥子从
指尖钻下,随钻随问,虽血流如注,仍不罢手。晕绝之后,又用冷水喷醒,再次用
刑。凡受过这种毒刑的人,指甲全脱,不易再生。在息营犯人中,最少有10人以上
是没有指甲的。至于上电刑,在用刑时固然惨痛发狂,即几天之后,仍然神经麻木,
不能饮食。
执行杀人,基本上是由第二组的爪牙们干的。这般如狼似虎的刽子手,不止是
以杀人为职业,而且以杀人为娱乐。前已说过,息管杀人,多在夜里执行。地点多
在监后山上和马路两旁山坡。很少集体执行。如一次处决多人,也分在几处以各种
方法处决,很少集中一地。即同属一案,其处死的方法也各不相同。他们对于死刑
的执行,事前绝对秘密,事后则随便谈论,如何杀法,也说得有声有色。我从他们
那里听到,杀人方法经常采用的是三种:即枪决、棒杀、活埋,而以枪决者为多。
但枪决又有“快板”与“慢板”之别。所谓“快板”,即击中要害,一枪解决。往
往使死者事前不知,生前没有死的恐怖。如佯为释放,警卫与之同行,且走且谈,
乘间以手枪一击,死者即应声倒地。这种杀法,多系对他们自己的干部行之。“慢
板”则是最残酷的。有一次屠杀男女青年六人,其中除一女同志张露萍是中共党员
外,其他五人,都是军统电台的下级干部。据说这几个人是有背叛团体、泄漏秘密
的嫌疑,但除了一人告密外,并无其他证据。因此一直关了四年之久,并没作结论,
但最后终于被执行死刑。这几位青年都相当倔强,在禁闭期间,思想转变也很快。
他们都由当特务而恨特务,对管理当局经常有抗拒行为。所以更引起反动派的仇恨。
枪决的地点,是在息营仓库附近。据说将他们架到之后,连镣铐都没有取下,即令
他们一排跪下。但张露萍不肯在敌人面前屈膝,在她一再高呼“打倒国民党”和
“共产党万岁”之后,刽子手并不马上开枪,还对她开一阵玩笑,然后由六个刽子
手分别射击,先从臀部射起,再及四肢,一连中了六弹才告断气。对其他几人,也
是采取同一手法,并且是以陪斩方式来逐一解决的。(此说法与上文不同)
所谓“修养人”的几种类型
周养浩想以息营作为政治资本与经济资本大搞其改革计划,他为囚犯创造了一
个代名词,称之曰“修养人”。凡在息营的犯人,都换上了修养人的称号,而且还
有等级的区别。从性质上。条件上可以区分为以下几种不同的类型。
(一)一般修养人:除了住在忠斋的以外,都属于此类。大概包括一些普通政
治犯和纪律犯,绝大多数都是军统以外的人。如不满现状,发表不满言论,有反蒋
活动,有反抗命令行为等。
(二)优待修养人:这一类型的人数不多。被调到忠斋的囚犯,都属于这一类,
但也有个别不通过这种过程的。其选调的条件,根据他们的说法,大概可以归纳为
下列几点:(1 )在人监以后,没有犯过监规或很少触犯监视,而且通过考核鉴定
的;(2 )过去的政治地位比较高的;(3 )文化水平很高的;(4 )在修养期间,
有特别好的表现的。此外则为上级特批照顾的对象,但主要仍是前三条,第一条尤
为主要。因为在这个小王国里,息营的负责人有权决定一切,而一切以是否有利于
管理为标准。有些人虽经上级批下优待,如果周养浩等认为有问题,仍可以改变待
遇或暂时改变待遇来处理。
(三)自由修养人:这是一个特定名词,是指从监房内调出外面参加他们工作
的犯人。这种被提调的人犯,不限于优待修养人之类,只要他们需要,可以从任何
斋房调用,包括义斋女监在内。当然还是要具备相当条件的,如张学良、杨虎城的
随从副官,并没有在优待之列,但同样被提为自由修养人。这一类型的人在生活待
遇上一较之忠斋又提高一步,活动的范围也扩大了。他们与军统干部共同生活(同
吃,同住,同工作)。在有人陪同的情况下,也可以到营外附近的地方走动。我曾
经作过自由修养人,就到过阳朗坝多次。与我同时被提出作自由修养人的,还有中
共党员宋绮云、刘丕光等多人。
(四)特别优待修养人:这种类型,为数不多。其所以称之为特别者,其一,
因其案情与一般不同;其二,因其生活待遇也与一般有别。而从其住区来说,又可
分为两类:一种是住在集中营之内的,一种是住在集中营之外的。
先从后一种说起。关于这一类,可以举马寅初先生为例,马寅初先生在抗战中
期因发表一些金融问题的言论被扣押以后,先拘禁在重庆。后来又转送息营。为表
示优待,第一步即住在息营百步外一间小屋。其生活情况,较忠斋优待室为好,但
不及自由修养人,行动完全限制,且不准与外面接触。我们相距虽近在飓尺,并没
有会面。他被禁闭不久,即恢复了自由。
至于张学良将军,开始住在息烽邻县修文的阳明洞,后来为监管方便,才移到
息烽来,陪他同住的有赵四小姐。军统对他监视是很严的,除武装警卫外,还特派
一人同住,名为照拂,实则监视,非经他许可,不能接见任何人。他偶尔去过贵阳,
是通过宋子文向蒋介石请示的。在他押禁息营期间,我只听到有两个人来看过他,
一是东北要人莫德惠,一即宋子文。戴笠到息,照例要去探看一下,不过是看看情
况,好向蒋报告而已。他的物质待遇尚好,但精神则苦痛异常。据息营负责人说,
张经常发怒,往往不吃饭即将饭桌推翻,将家具打碎,可见其苦闷与愤怒之情。杨
虎城原住在息营左近的白鹤观,后来又移到另一山上。他的夫人也同居一处,生活
与监视情况,大致与张学良相同;但行动限制,还在张学良之上。其夫人曾在息生
一小孩。她因受刺激过度,有精神失常状态。两个随从人员,都关在息营本部。
关于住在营内的特别优待修养人,其生活情况,各有不同,但活动范围,则大
致相似。可以举出几人为例。
(一)蒋介石的胞兄郑绍发:这个神话性的人物,只要你一见面,就可以肯定
确是蒋介石的同胞弟兄。他自1941年从河南跑到重庆来找蒋介石,不特没有会见,
反而被扣,先拘禁在重庆的白公馆,曾与我同住过。以后为保守秘密,又转送息营。
据军统人说,这完全是戴笠的布置,蒋介石并不知道。但实情如何,我们也无从明
了。军统对郑,除衣食住优待外,初次即为其寄200 元回家,以后每月还代他寄几
十元。郑到息营后,自住一小屋,被准许在营内一部分地区走动,但一不许与人接
谈,二不许走近一般监房。这种限制,当然还是为了保密起见。但以后就去向不明
了。
(二)汉奸周佛海的一家:包括周的母亲、妹子、妹夫、岳父母等一共6 人。
前面说过,在捕来时,除周母、岳母及妹子关在义斋外,其岳父则住忠斋优待,妹
夫在平斋。后来因为周佛海与戴笠有进一步勾结,另在营内建一小房子,使其三家
同住。每月发给生活费,准其自由起伏。但活动范围仍受限制,大致与郑绍发相同。
(三)戴笠的情妇邹志英:她虽失掉身体自由,但仍有对外通信的自由,同时
还有发牢骚的自由,即主管者亦不敢干涉。至生活情况,与自由修养人类似,但不
参加工作。
(四)外籍修养人:在押的外国囚犯约在10人以上,国籍则颇复杂。计有白俄
6 人,听说都是流浪贵族,有军人也有神父,被捕原因不明,时间已相当长。捷克
斯洛伐克1 人,名叫米罗斯,住在中国很久,能说很流利的中国话,思想颇进步,
被捕原因可能与党的工作有关。日本籍2 人,听说是间谍嫌疑,大概是日侨。西班
牙1 人,是一个中西混血儿,通几种外国语文,也能讲中国话,原来在汉口当买办,
主要经营猪鬃生意,是在抗战中期被捕的。这些人中除西班牙人被提出在教务所工
作外,其余的都关在一般禁闭室,生活情况与一般修养人无异。
除此以外,还有若干华侨,以云南及广东两省的为多,是从越南及缅甸回来的
;其中有个别的是军统在海外的干部。
息营的组织与人事
由于息营的内部情况复杂,它的组织规模也相当庞大。尤其是在周养浩主持以
后,一再扩张,编制超过原来规定的几倍。周养浩接任不久,就提出“监狱学校化”、
“监狱生产化”两个口号,于“加强思想教育感化工作”的同时,也加强生产业务。
除了扩大教务所的组织外,又添设专门机构,来经营生产业务。在建立了一些工厂
以后,进一步更兼营商业和运输。而周养浩也投机发财,息营主任成为军统内部人
所共羡的肥缺了。
周养浩很清楚,为了发财,就必须剥削囚犯的劳动力。另一方面,要加强“思
想教育”工作,也需要一批知识分子。因此,他一面将全监的犯人组织起来,参加
生产劳动,一面又调动全监的知识分子来加入工作。当时组织概况如次:息营的最
高负责人是主任。在这个小王国里,主任就是一切。主任之下,有秘书室,是执行
工作的指挥所。某些特别性的工作,还是由主任直接领导的。此外,在主任直接指
导之下的,还有几个具体单位:第一组管总务和医务所。第二组管全营警卫、行动
和监房。第三组管给养。第四组专营生产业务,范围相当大,所有息营的工厂、商
业、运输业的经营,均由该组管理,工作人员也特别多。以工厂而论,有印刷所,
规模并不下于一个报馆。还有缝纫部、雕刻部、木工部、泥工部、草鞋部、洗衣部
等若干单位。同时还直辖汽车运输队和消费合作社。此外,还有特务队也直接对主
任负责,同时受第二组节制。
与上述工作平行,而为息营重点工作一环的,则为思想感化与考核工作。这部
分工作基本上由教务所负责,第二组和秘书室也配合协助。教务所的组织,除所长
外,下设三股,即:教导股、编辑股、图书股。在编辑股领导下,有复活月刊社。
教务所原为教诲室,以后才扩大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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