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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穿成渣男他妹的女配伤不起-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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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玩弄女孩子的感情是不对的。”
他只能以无辜的眼神回应。
“真是受不了啊~哥哥果然缺乏起码的自觉呢~”无奈地扶额,女孩叹了口气,“这样问吧,如果你真的跟那个女人那啥那啥了,你会娶她吗?”
“不会。”因为妹妹问这话的时候神情像是很正经的样子,他也回答的比较慎重。“是的,我有这样的权力,可以命令老维斯和他的妻子离婚,只要一笔抚恤就能免除后顾之忧,但是我无意拆散他们的家庭,尽管这样的家庭可能在我们看来有悖人伦。”
“如果她怀了你的孩子呢?”
“还是不会。一个孩子不能改变什么,她是封臣,我是封主,她从属于我,这是社会的秩序,不会因为一场欢爱或者一个孩子发生变化。”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是每个领主的职责,如果一个女人可以因为一夜情而上位,那么岂不是所有的女人都要想着法儿地去勾引地位更高的男性?这样一来,婚姻的神圣性何在?平民缺乏贵族自我约束的精神力量,他们冲动、盲目而缺乏理性,如果夫妻不忠于彼此,就很容易造成家庭的不和睦。而家庭又是组成社会生产的最基本单位之一,家庭的秩序被破坏了,社会生产的秩序也会随之动摇。
“可是,哥哥,你有没有想过,她一个女孩子家的,挺着个肚子,怀的还是别人的种,她的丈夫要怎么对她,她的邻里又会怎么看她?孩子生下来了,问自己的爹是谁,她又要怎么回答?”
“是她的丈夫要她来服侍我的……好吧,我理解你的意思,如果丈夫对妻子的肉体出轨有什么不满,他可以殴打妻子,虐待她们,发泄自己的情绪,那是身为丈夫所应有的权利,而作为一个领主,我应该支持领地内的男性成员行使他们作为丈夫的权利。而作为一个平民,她怀了领主的孩子,她的体内有贵族的血脉在流淌,那是她的幸运,她应该为此骄傲,而同村的人也会为她的荣耀而钦羡。我承认私生子的地位一直是尴尬的,但人应该安于自己的社会地位,不应该存过多的非分之想,如果他们留下这个孩子,那么孩子就应该安心做一个农夫,如果他们将孩子交还给我,那么对方也应该服从我的一切安排。”然后他会杀了那个孩子,他所拥有的血脉太过危险,不适合流传于世上,但如果人类真心想要拥有,他也不介意赐予。
“哥哥……”他的妹妹一副浑身无力的模样,“你就不能有点人性么?”
他只能以更加无辜的眼神瞅着对方。
“我是个领主。”他试图解释道,“我应该以理性的原则做出判断,而不是被自己的情感所左右。”
“但是有很多事情并不是理智可以解决的!”女孩鼓起腮帮,让他忍不住戳了戳。“讨厌!跟你说正经的呢。”对方拍掉他的手,正色道,“女生对男生的感情,就像十月怀胎一样,可能你们不经意间种下的种子,会在她们的心中慢慢生根发芽,直到成为她们想抛弃也抛弃不掉的负担。她们会为你茶饭不思,衣带渐宽,内心饱受折磨,而这一切都是因为你没有管好自己!你不觉得很残忍吗?”
“我们只是□,不会这么复杂的~”他感觉妹妹有点多虑了。
“……跟古人真是没法沟通啊。”对方一副要抓狂的样子。“算了!总之你答应我,如果你不爱对方,就不要去勾搭人家,如果勾搭上了就要负责到底!”
“怎么负责呢?”
“只要被你弄上床了,身子给了你,就是你的人了!你要娶她,爱护她,不能抛弃她,也就是不能再勾搭其他的女人!听懂了吗?”
“我会尽我所能。”尽管在他看来这是不必要的,但既然是妹妹要求的,那么哪怕是为了妹妹开心,他也会答应下来。
“讨厌!一点诚意都没有!”
“好吧,我们正式点。”他执起妹妹的手,握在双掌之间。“我向你发誓,只要我的灵魂还在这具身体内,我只娶一位妻子,并且在身体上忠诚于她,直到婚姻关系的结束,或者你愿意取消这一限制。”
“……不要说的好像向我求婚一样么。”女孩小脸红扑扑的,低垂着头。“还有啊,你能不能先把裤带系上……”
“我要睡觉了啊。”
“跟妹妹一起睡还要解开裤带,你什么意思嘛~难道是刚才被撩拨起的□还没有消退,打算半夜狼化?”抽回手,女孩捂住脸扭动着身子,“哎呀,人家不好意思啦~”
你那一脸期待的表情是怎么回事?



、第9章

在妹妹的紧迫盯人下,直到商人到来,老维斯的妻子都没有什么作为。
常年来这里收货的商人是个健谈又有点愤世嫉俗的人。羊毛热的时候,这位商人因为胆子不够大而继续着传统的粮食收购生意,等到下定决心的时候,羊毛生意几乎已经被几家比较大的商团给垄断了。幸好银海这条路比较艰苦,没人跟他竞争,商人才蹭到了点汤汤水水。因此一路上,对方几乎都在念叨着大商团如何排挤小商人,以及商会内部尔虞我诈的鸡毛蒜皮的小事。
“你们要去白城?行啊,我稍你们一路。”说这话的时候他抱着妹妹跟商人一起坐在拉货的马车上,对方一副很热情的样子。“小哥你不知道吧,其实你们塔里出的炼金制品,都是白城里一家叫做千万雷霆的店铺收购的,开店的皮卡跟我有着多年的交情。你们要是在那儿人生地不熟的,没地方住,就去找老皮卡,他最近打算多招几个学徒,把隔壁一家经营不好的店的后院给买了下来,改装成了炼金作坊,现在有的是空余的房间。”
对于商人的引荐,他还是很感激的。对方完全可以将他们引到一家很贵的旅店下榻,从中抽中介费,然后继续在他和老皮卡之间做着倒卖炼金制品的生意。看来这商人还是有点实心眼的,也难怪生意一直做不大。
“你们也别怪我多嘴,你们在银海这儿住的好好的,干嘛去七城联邦凑热闹呢?那破地方,呸!”商人朝牛车外啐了一口,看样子在七城联邦遭过挺多罪。“你别看你在银海这儿是领主,几十个上百个人前呼后拥的,到了白城,你算什么呢?什么都不是!哎,你可别嫌我说话难听啊,老哥我这可是掏心肝子跟你说呢。七城联邦的人那一个个势利的,你要是个法师,戴着协会发的镶嵌着红的绿的宝石的项链,你走到哪里那都是贵客,人家巴结你还来不及呢,可你要不是,甭管你在外面权势多高、财富多少,在七城联邦里那还不如人家法师的一条狗……”
“我去白城是送我妹妹上学的,听说那儿的法师学院是整个大陆上最好的。”他摸了摸妹妹的脑袋,女孩很乖巧地任由他抚摸——这几天他已经发现他妹妹只在他面前闹腾了,有外人在场时永远一副淑女到不能再淑女的样子。
“啊,我都忘了,你们是那个怪脾气的老法师的学徒吧?好多年没听过那个老家伙的消息了。”商人咂了咂嘴,口气中带了点羡慕的味道。
“导师他已经过世了,差不多半个月前的事。”他不太想谈这个话题,“临死前导师留下了给卢西恩私立学校的推荐信,您了解那里的情况么?”
“哎,甭跟我客气。卢西恩私立学校啊,这个名称可有点古老了……”手指敲打着车的扶栏,商人叼着烟斗思索了好一会儿,才一拍脑门,“啊,你说的是国立综合学园吧?元素大师在七城联邦创立的第一所学校,准确说来创建的时候七城联邦还没独立呢。那可是白城最好的学校啊,要进去可是很困难的,一封推荐信大概不足以入学。我们大概能在春季招生结束前赶到,报名后可能还有测试什么的,听说很严格的。”
这倒也是。倘若在两百年前,按照几何学者与元素大师的交情,一封推荐信大概什么事儿都解决了,然而如今昔日好友已经成为了一国领袖,在大陆上呼风唤雨,而自己却在蛮荒之地孤老终死,甚至连过路的商人都不知道那座曾经与白塔比肩齐名的黑塔里住着的是怎样一位令时代的其他天才黯然失色的大师。如何能不让人感慨造化弄人,顿生世事悲凉之感。
国立学园的具体招生标准,商人却是支支吾吾地说不出个所以然来。确实有点难为对方了,他想着,按照商人对七城联邦的贬低之词,对方肯定在那里没什么地位,接触不到这类事情也是理所当然。因此这个话题就算这么被揭过了,之后也不大聊得起来,大约商人瞧着他们心里总是有点芥蒂的,一个人能不能成为法师看的是天赋而不是后天的努力,所谓天命贵族大概说的就是这样一类人。像他这样拥有着前世作为法师时的记忆的人,也会因为身体与魔法的绝缘,而很难成为一名施法者。
在前往白城的路上,他们遇到了一群拖家带口的上古遗族。那些人也是要去七城联邦的,由于上古遗族常年在大陆上漂泊,精通多种语言,在经商方面特别有天赋,领头的人跟商人一拍即合,因此双方就并作了一路。这些人自称神弃之民,他们要前往世界的中心、至高神建立的天堂之城洗刷身上背负的罪孽,重新获得神明的恩宠。倘若在和平时期,这群原先居住在第二帝国境内的遗族应该从西边的港口乘船向东,从人工开凿的运河进入,直抵圣城,但因为战争的缘故,从第二帝国往东的航道都被封锁了,他们只好去七城联邦,从那里乘坐联邦的船只,才能通过旧共和国的海区。
一路向南,沿途春意渐浓,路旁的田野里已经能看见抽青的麦苗,小草是长得最快的,原本地上还带着些许残雪,好像才几天的功夫,就已经变成了漫山遍野的葱郁和翠绿。这一天晚上他们在高地的湖畔附近过夜,站在山岗上已经能够看到遥远的平原上七城联邦的国界上耸立的城墙,像是一道浅浅的痕。商人指着那道划在大地上的横线告诉他们还有差不多两天一夜的路程,因为山脚下有一片树林,那段路是最难走的,过去了就一马平川了。
晚饭后商人和遗民们谈论着各地的物价以及当下紧俏的货物,他和妹妹躺在湖边的鹅卵石上看星星。这是个极美的湖泊,白天晴朗时望着,蓝得仿佛镶嵌在山顶的宝石,镜子一样的湖面纤尘不染,湖的周围地势较高,大多是奇形怪状的石头,没有细沙,因此开饭前遗族里的孩子就光着脚下湖里去捉鱼,他们站在水中一动不动的,全神贯注地盯着澄澈透明的水中有没有什么动静,然后突然一挥手臂,就能捞起一条比手掌长不了多少的小鱼。这种灰不溜秋的鱼特别机灵,因此不是所有的孩子都能抓到,至少他的妹妹就不行。那孩子看着有趣,也脱了鞋下水去捞鱼,结果没一会儿就哇哇喊着水太凉了又蹦了回来,只好蹲在岸边看看有没有鱼愿意游到浅滩来。太阳落山时湖水被染成一片滚沸的红,灿烂的颜色几乎让人无法移开双眼,他的妹妹气恼自己一条鱼都没得到,从岸边捡着石头往水里丢,让那富有层次的金红和明亮的橙色荡起片片涟漪。
晚上的湖泊静谧而安详,高贵典雅如同天鹅绒缎面的近乎纯黑的深蓝上点缀着无数璀璨的星光。他的妹妹大呼小叫地拖着他来看银河,那是由无数闪烁着的银白组成的星系,倒映在湖面上,如同一座银辉构成的桥,将湖泊一分为二。横贯天际银河从山岗上开始延伸,仰起头顺着它的轨迹望去,一直到躺倒在鹅卵石铺成的岸滩上也望不到尽头。
“我从没见过这么多星星,如此清晰,像钻石一样。”他的妹妹感慨道。“我甚至有点害怕,它们给我的感觉非常陌生。”
“为什么?莫非你们那里的夜空比较清冷?”他猜测女孩所来自的世界一定不流行占星术。
“因为空气污染。大概我父母小的时候,天空上还是有很多星星的,到了我小的时候,天上已经不剩下几颗了。星光穿过大气层的时候经过散射,变得模糊不清……好吧,我物理很烂,反正你理解成因为空气里多了很多不该有的东西,挡住了星星的光芒,就可以啦。”女孩想了一会儿,又说道,“也可能是光污染,我家住的楼层比较高,站在阳台上可以看到远处楼房的屋顶,它们好像散发着暗红的光芒一般,就像是太阳刚好停在地平线上,永远落不下去,因此星光都被掩盖住了。”
“那太可惜了。”他带着点惋惜地说道。“我小的时候就喜欢望着星空。那时我住在庄园里,院子前面也有这样一个湖,后面还有一座雪山,风景倒是很好的,但是交通很不方便,因此在我上学以前就只能每天对着相同的景色。因此那时我就有个想法,长大后我要造一艘带魔法的帆船,在星之海洋上乘风破浪,去探索宇宙深处的奥秘,不过后来也没有实现就对了。”
“傻瓜~银河不是河啦~宇宙里也没有风。那里是真空,不仅没有风,连空气都没有。而你看到的星星,别看好像它们在我们眼中就针尖那么大,其实离得近了就像太阳那么大,甚至更大,那叫做恒星。它们散发出的光芒跨越亿万光年来到我们眼中,但说不定那些恒星在我们看到它们之前就已经消失了。所以啊,你这个梦想是没法实现的啦~”女孩不遗余力地抓住每一个能够鄙视他的无知的机会。
“你怎么知道这些?”他有点惊讶。
“因为科技进步啦~我想要知道什么只要上互联网搜索一下就好啦~只要坐在家里,就能从网上看到遥远宇宙的照片,哎,照片是什么跟你解释不清楚,大概就像画一样,不过是完全真实的。”说到最后,女孩的语气又有点失落,“我大概是回不去那样的生活了。”
“这么说你并没有真的去那里看过。只是别人这么告诉你,你就信了。”
“这叫科学!科学!你个土包子不懂啦。”
“如果科学让人看到星空却失去了探索的冲动与好奇,那么这样的东西,我还是不要懂比较好。”他思索片刻,这样回答道。“如果像你说的那样,那些恒星用了一亿年才将它们的光芒送到我们眼中,那么我们怎么能去忽视它呢?难道我们不应该也发给它们什么消息么?哪怕这个过程也需要整整一亿年,但是这样,我们才能告诉彼此,在这个荒凉空寂又无限广大的宇宙中,我们并不孤独。”
“你就算了吧。高科技都没能做到的事情,你那中世纪的脑子能想出什么好办法来?”
“你不信?来,你看那里,有一颗散发着浅蓝色光芒的星星,在它的右边,还有一颗亮白的恒星。”他指着星空对妹妹说道。“现在你对它们喊,说‘我在这里’,它们就会用更耀眼的光芒回应你。”
“少骗人了!”女孩扭过头不理他。
“试试看么,反正也没损失。”
忸怩了一会儿,小姑娘才小声喊道,“我在这里~”
两颗恒星瞬间爆发出灿烂的光辉。
“啊!!!你怎么做到的?!”女孩兴奋地一跃而起,揪着他的领子使劲晃着他。“太不可思议了!是不是什么障眼法?”
“不,是魔法。”他微笑着回应。
蓝星与白星在星辰秘术中是构成平衡之力的一对基本组合,他虽然失去了上辈子所拥有的大部分力量,但灵魂司掌的平衡法则还可以动用,只不过受到这具躯体的限制,大概也就能用来逗女孩子开心吧。
“教我~教我~这个太好玩了~”
“等我们到了白城,你想学多少魔法、学什么样的魔法都可以,说不定到时候你就看不上这点小把戏了。”
“哦耶~”


、第10章

早晨起来的时候,东边的天空才蒙蒙亮,那是一种知更鸟蛋壳般的蔚蓝,但更明亮而清澈。西边仍旧深邃的夜空中群星的身影已经隐去,留下一片肃穆而凝重的纯黑。他抱着膝盖坐在湖畔一簇芦苇附近,静静地等待太阳的升起。
他早已忘了自己是什么时候养成的这样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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