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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异界之亡灵召唤师 作者:十日十月-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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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公会这词都出来了,安淮已经无力再吐槽其他了,他摇了摇头,约翰继续说:“我不知道你是想加入公会,还是想加入佣兵团。”

安淮闻言一愣,表情也有些茫然,他根本不知道这两者间的区别,约翰见他这样,似了解地点点头:“我知道,对于新人来说,许多都对选择公会还是佣兵团而犹豫。怎么说呢,公会的宗旨是共和,与佣兵团相比,公会更能跟皇室和官员说上话,更多的机会接到不对外开放的大型任务,只不过公会里有许多规矩,并不是一般人想加入公会就能加入的,至少10级以上才能向公会递交申请,然后公会需要考核这人的能力和品德,合格后才能成为公会预备成员,两年内无过错,方可成为公会正式会员,每年需要缴纳一定金额的会费,偶尔还要参加公会会议。”

听了约翰的话,安淮明媚的忧伤了,原本他还想加入公会找个靠山了,可如今一听这么麻烦,他甚至连递交申请的条件都没达到。

“佣兵团的宗旨是自由,他们大多是不满皇室的□。。。”提到皇室时,约翰刻意压低了声音:“也不愿被公会束缚的人组成的,不同的佣兵团有不同的特色,有的组织去城外打怪,有的则靠接赏金任务赚钱,素质参差不齐,有厉害的,能和公会里的一些团队不相上下,也有没用的,整天就是混日子的佣兵团,他们接到的任务大多是小型的任务,当然也有例外,皇室有时也会委托他们认为合适出色的佣兵团奖励丰厚的任务,佣兵团最大的好处就是闲散自由。”

听他说完,安淮问“约翰,你是属于公会还是佣兵团?”

约翰脸上有些骄傲,他指了指别在衣服上的一个银色徽章:“我是公会的。”

那么约翰肯定10级以上了,而且看他的样子,八成是公会正式会员,没准等级还要高。安淮点点头,他想约翰明显跟欧斯特他们不是一路人,于是他忍不住问:“那你今天跟欧斯特他们在丧尸平原是干什么?”

约翰听他称呼欧斯特的名字时表情变了下,其实安淮并不是故意如此套近乎或如何,他只是习惯地记住了他们的名字,至于那些姓氏,安淮已经都忘了,约翰张了张口:“他们几人都是贵族的少爷小姐,尤其弗伦奇少爷和加蒂斯少爷,这两个家族是仅次于皇室的大贵族,甚至他们的地位比一些皇室的还要超然,这几位少爷小姐都是今年刚刚觉醒,听说他们比较要好。。。”说到要好时,约翰的声音很不自然,安淮自然明白他暗示的意思是什么。

“于是我们公会便接到他们几个家族的联合任务,就是选出一人当他们的引导者,带着他们去丧尸平原杀怪。”

从约翰嘴里听到杀怪这词安淮觉得十分别扭,有种想吐槽又无从下口的感觉,他又问:“那他们几个既然这么金贵,为什么公会不多派几个人?”

约翰闻言,也露出个无奈的表情:“我们公会的意思也是多派几人保护他们,他们几人就是受一点伤也是我们担不起的责任,只是若组队在一起的人数越多,那么经验就越少,加蒂斯少爷执意只用一个指导者,所以公会才派了身为法师的我。”

安淮听他说组队、经验这种词已经麻木了,反而从约翰话中听出他很强这个信息,再加上自他们走进旅店,不少人都看过来的反应,安淮可以推测约不仅有实力,而且还有些名气。

之后俩人又聊了些其他,总之安淮对于这个世界也有了简单的认知。

“安,已经很晚了,你也早点休息吧,如果可能,希望你加入公会。”约翰起身,冲安淮告别。

自打安淮听约翰说公会这么麻烦后,他就打消了加入公会的想法,但他没说,只是信誓旦旦地说自己会努力升级,并向约翰再次表示了感谢。等约翰走了后,安淮又坐回了椅子上,脸上的笑容也没了,他一边思考着未来打算,一边观察着四周。这些职业者其实也和普通人一样,会为了金钱烦恼,会一边讲着荤段子,一边吹牛。

稍微冷静下来的安淮这就上楼了,很容易就找到了他的房间。

这是一间约有15平米左右的单人间,屋中家具很少,只有一张单人床、床头柜,还有一个挂衣服的架子,窗帘和床单都是白色的,已经有些发旧了。

安淮脱了衣服就躺在了床上,这床有些狭窄,起先安淮很不习惯,只是他太累了,慢慢的也就睡着了。







佣兵团

因头一天经历了太多变故和刺激,又是打丧尸,又是接受来到新的世界,所以安淮极累,这一睡就直接到了第二天下午才醒。

安淮刚醒的时候还有些迷糊,坐在床上好半天都没有完全清醒,甚至都忘了自己来到了新的世界,只当还在家了,等他面无表情在床头柜上摸索,摸索半天都没找到本应习惯摆放在那里的水杯后,他才慢慢清醒。

安淮再怎么说也就是个普通人,真要让他去打丧尸,其实他心里还是有些抵触的,可他需要生活,需要优质的生活。昨天夜里他滚下来两次,总忘了自己睡的是单人床,不再是自家的大床,而且那床可比现代的弹簧床硬多了,今早一起来,安淮就浑身酸疼,脖子也落枕了。

愁眉苦脸地起床,洗漱了下就穿上了唯一的一件袍子,安淮慢悠悠走下楼,花1银币点了份套餐,食物量大,而且很丰富,有面包、香肠、水果、牛奶,可是他不太爱吃这些,吃着香甜的面包,安淮却发自内心地想念大白米饭的滋味。

“这叫什么事啊?”安淮擦了擦嘴,把剩下的一多半食物都装进了背包里。

因安淮想尽快了解这个世界,所以他吃完饭就出去了,出去之前,他又找旅店老板多定了两天房。

安淮在街上溜溜达达,总算找到一家卖衣服的,是衣服不是装备,没有任何属性,是人们日常生活时穿着用的。

这里的衣服虽然只是装扮用的,但不同的职业者有不同的穿衣习惯,例如战士喜欢穿布料结实的衣服,法师喜欢穿长款,牧师则偏爱白色,所以一般老板看见顾客后都会有选择的推荐一些,可他如今见安淮只穿着一件普通的初级袍子,也没拿着武器,猜不出他是什么职业,所以只能推荐了一些最新款的服饰。

安淮看这些花里胡哨的衣服并不喜欢,说是最新款,可在他眼里都2的可以,最后他选择了几件轻便的衣服鞋子,这些衣服都是普通布料做的,很便宜,三身加起来才花了三十多银币。买完衣服他就穿上了,白色的上衣紧身皮裤,靴子他没换,这样一身穿着,总是比拖沓的袍子舒服。

溜完了衣服,安淮又去隔壁看了看装备,没想到装备贵的吓人,最基础、无附加属性的装备也得卖十几金币,剑和戒指贵一些,衣服和鞋子稍微便宜,这些装备是打怪最常爆的,稍微好点的就几十,并且这里的装备是商家出售的,套用安淮的话就是“系统”出售的,而真正好的装备,职业者是不会拿到这来卖的,他们会拿装备到交易大厅,一是为了出名露脸,再有也是为了能卖个好价,交易大厅每周都有拍卖,这些信息是店铺老板告诉安淮的。

之后,安淮又溜了溜其他地方,值得高兴的是,他发现大墓地里需要的木头,相当于杂货店里出售的木材,10银币一份,这木材是其他职业者在露宿城外时生火用的,极其易燃。因安淮现在主要就是缺钱,所以他只买了2份,也暂时没有共享进大墓地,这2份木材他是为了过些日子去丧尸平原备着的。

在杂货店,除了买了木材,安淮又买了火种、帐篷、照明器、地图,还有一本《奥林大陆史》。原本安淮想买些回城卷轴以备日后逃命用,只是回城卷轴太贵了,竟然要100金币一个,还是单人的,群体回城卷轴则最多可传送10人,要1200金,安淮咋了咋舌,也只得作罢。

因安淮想着过些日子去丧尸平原练级,他又顺道去了魔药店,这小型生命药水是10银币一个,安淮为了保命,一次买了10个,而小型魔法药水是15银币一个,原本安淮是不想买的,因为他根本一个魔法技能都没有,可他又忍不住想自己升级后没准就能学会魔法了,于是他买了2个小型魔法药水备着。

除了魔药店,安淮比着地图,发现佣兵大厅就在这附近,他决定去那看看。

其实最开始,安淮并不打算加入佣兵团,但让他一个人去丧尸平原,又有点没底,抱着有条件好的佣兵团就加入,没有好的就算了的想法,安淮还是决定去看看。

佣兵大厅是个独立的圆形建筑,占地不大,门口有不少人,安淮走进去,并没有引起太多人注意。大厅的装饰很简单,里面反而没有太多人。

安淮一进去,立马有几个职业者迎了过来。

“年轻人,要不要加入我们勇之心佣兵团?”

“我们飞鹰佣兵团条件不错哦!”

“来来来,我给你讲讲我们铁恺佣兵团。”

安淮被他们围着,七嘴八舌地说着,就好像在推销保险似的,安淮最烦这种情形,他比了个暂停的手势,张了张口,别人知道他有话说,都静了下来:“我现在还是1级,想找一个能带我去杀丧尸的佣兵团。”

众人听他这么说,发出一声抱怨然后就散开了,安淮一愣,没想到竟没有一个佣兵团愿意要他的。

倒有几个人留在安淮旁边看了他几眼,然后用打趣的口吻说:“年轻人,听你说话应该不像是狮子城的人,你怎么才1级就来这了?我劝你还是回去家乡吧,等级高了再来。”

旁边有人附和:“是啊,哪个佣兵团傻啊,收个新人就为了免费带他杀丧尸?狮子城的新觉醒的职业者有皇室给的奖励,而且其家庭也会用心培养,大都是花钱雇佣兵陪练,要都是像你这样的,那佣兵团还赚个P钱啊!”

周围人嘻嘻哈哈笑闹着,有说话好听点的只劝他先回家乡,说话不好听的就冷言冷语地讽刺,当他是乡下来的穷小子,安淮心里气得够呛,心说你们别让我牛逼了,等牛逼了看你们求不求我。

自此,他连加入佣兵团的念头也打消了,根本不想再往里面看,这就扭身走了。

安淮从佣兵大厅出来时,天色已经有些变暗了,他气呼呼地走了会,后来也就不太在意了。他在街边找了家生意比较火爆的餐厅,里面的食物和幸运旅店的也差不太多,只多了面条、馅饼、汉堡等,安淮点了馅饼,果然菜量也很大,这馅饼是牛肉馅的,虽然都是叫馅饼,但味道却和中国的馅饼相差很多,馅料里没有葱和蒜的刺激香味,倒多了几种特殊的说不上来的味道,和牛肉一搭配倒是不难吃,但安淮始终还是吃不太习惯。

等安淮从餐厅出来时,天都已经擦黑了,外面的行人果然变少了,一些商铺也关了门,安淮想起约翰说狮子城戒备极严,他可不想自己被守卫盯上盘问,不是怕,是嫌麻烦,再说他连自己的家乡都说不上来,也很容易被怀疑,所以纵使天还没全黑,安淮也已经准备要回去了。

狮子城内部错综复杂,安淮比着地图,见餐馆后面有个直通幸运旅店的捷径,于是便抄了个近道,因这是职业者区,街上随便抓个人,也有八成可能是职业者,而且指不定是多少级的,所以这里的治安很好,几乎没有劫道等犯罪发生。即便楼与楼之间黑暗又僻静,安淮也并不担心。

所以当身后响起簌簌的声音,安淮也并没有意识到是怎么回事,直到双手被人从后面抓住,然后一股不小的力量直接给他压在了潮湿的墙上。

安淮心中警铃大作,顾不上肩膀火辣辣的疼痛,也顾不上思考到底是怎么回事,他立马就把侍僧招了出来。安淮看不见身后的人,但他已经把对方视为敌人。

侍僧现身的地方离安淮极近,他同样把那人当成敌人,根本不用安淮发号施令,侍僧举起双手就要像安淮身后的人抓去。安淮本以为对方是抢劫的,料想对方定不知道自己能召唤侍僧,虽然还被制服着,但安淮心中已有了几分把握。

谁知下一刻,安淮只觉得身子好像飞起来一样,眨眼之间再看,侍僧已离他有十来米远,安淮唰的一声,汗就下来了。

“虽然你是亡灵法师,但你召唤出来的家伙速度可跟不上我啊。”一个低沉的带着笑意的声音在安淮耳边响起,然后一个温润湿漉的物体在他耳朵上擦了一下。

安淮一愣,紧接着他认出了那个声音,身子也随之放松了下来,他弯了弯腰呵呵笑了起来,笑了好半晌,才说:“塔纳托斯·加蒂斯,你在玩什么把戏?”
作者有话要说:作为北京的童养媳,咱表示被波及到了
小区水深到大腿,网线也坏了,断网3天。。。。。。。。
终于恢复正常了





找个乐子

“亲爱的,你慢慢飞,小心前面带刺的玫瑰。。。”安淮被塔纳托斯抱在怀里,后者正快速地向前掠去。

“什么乱七八糟的?”塔纳托斯低了低头,斗篷的大帽子遮住了他半张脸,让安淮看不见他表情。

“我说你慢一点,我有点晕。。。”安淮甚至看不清塔纳托斯是如何迈步的,却总是一瞬间就前进了不短的距离,他晕晕乎乎地扶了扶脑袋:“我能问一下,你是什么职业的吗?”

塔纳托斯的话被风吹得有些听不太清楚:“。。。客,我是刺客。”

之所以安淮不问塔纳托斯要给他带到何处,是因为他知道对方是贵族,总不可能给他拐了卖了吧,而且打从跟塔纳托斯第一次对上眼时,安淮就知道他和自己是一类人,俩人也不需要什么言语,你来我往的几个眼神就达成了共识——可以一起找个乐子。

不一会,塔纳托斯在一幢高大辉煌的建筑跟前停了下来,安淮不禁仔细打量,这建筑呈圆形,高高的穹顶如大帽子一般罩了下来,看着外观像是三层,可远比幸运旅店高出很多,墙壁外表在灯光的照耀下发出橙色的光彩,在台阶上,分两排站着几个妙龄少女,雪白的流苏裙子,对每个进入建筑的人露出甜美的笑容。

看着就不像正经的地方,安淮咧了咧嘴,他这才注意这条街道上都是极为热闹的,各个建筑都散发着耀眼的光芒,不时有喝的醉醺醺的人揽着女人从街上走过。约翰告诉过他,狮子城入夜后街上行人是十分稀少的,显然对这里不适用。

塔纳托斯一只手拍了拍安淮的屁股,然后说:“待会进去,可别露出一副傻样。”

安淮心中哼了一声,心说你真当我是什么都没见过的土豹子啊!

塔纳托斯拉低了斗篷的帽子,他抱着安淮从大门走进,门口的少女只好奇这人竟然还抱了个人来,看了几眼安淮,并没看见塔纳托斯的长相。

这建筑内部,也是十分奢华的,红棕相间的地毯铺满整个大厅,同色的纱幔垂成波浪般的弧线,清一色的男侍者端着托盘,潇洒地穿梭大厅中,空气里混合着女人的香味和食物的香气。不远处的舞台上是美丽的歌女在引颈高歌,她背后是几个冷艳的舞女,扭动着腰肢,发丝在空中飞扬。有些嘈杂的环境加上暗色的灯光,烘托出一股淫靡的气氛。 

塔纳托斯的到来并没有引起太多人注意,不过在靠近楼梯的地方,有个身着黑色西装的中年男人笔直地站立,他看见塔纳托斯后,恭敬地弯了弯腰,表情从容,都没有看安淮一眼:“少爷。”

塔纳托斯点点头,那中年男人引着他上楼,楼梯盘旋而上,从外表看安淮以为是三层,可实际是四层,塔纳托斯走在第四层的走廊上,安淮可以看见穹顶上绘着图画,这一层极为安静,灯光也是柔和的橘色。

中年男人带着塔纳托斯停在一间房门前,然后替他打开了门,再次微微躬身:“少爷!”

“你下去吧。”塔纳托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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