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八小说网 > 激情电子书 > 异世我为皇 >

第3章

异世我为皇-第3章

小说: 异世我为皇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至于我么,我知道我应该是沿海国家绿依国人,至于身份么,落塔不认识我,他只是救起了被溺水的我,又不能丢下昏迷不醒的我,才带着我穿越海边的森林,打算找到户人家安置我,却不想我在森林中醒来,就发生了以上那一幕。

而关于他的身世和与巫妖王的恩怨什么的,他没有说明,我也没有试图询问,一是多半猜到了原因,二是没必要揭人家的伤疤。毕竟虽然很俗套的小说设定,但对于本人来说,这种痛苦是别人无法体会的。

更何况,我们并不熟,也许也不会熟吧,到达村落的时候,就是我们分别的时候吧,明天的现在,说不定已经相隔千里。

在穿越前我是个宅女,穿越之后,我也绝不是喜欢四处流浪看尽世间美景的侠女,我的目标就是找一处地方安静的生活到老。

找个美男子,生个可爱的孩子,偶尔吵吵架斗斗嘴,幸福到老。

但是,我忧郁的看着前方领路的落塔,目测下,我应该比本就不矮的他还高一个头,一个真真切切的男人啊。

怎么嫁人?怎么生小孩?

虽然耽美男男生子不少,但是,但是,这种事情轮到自个儿身上,谁tm敢为人先?

“唉。”我再次忧郁的叹了口气。

正文 第五章 左眼的秘密

于是,又三个小时后,我们终于走出了森林,望着不远处高高矮矮的房屋,我感动的热泪盈眶。

“我来了!”我激动的欢呼,迎着夕阳奔跑,火红的霞光照的人脸红红的,徐徐的晚风拂起长长地发丝,投向他的怀抱,这一刻成为永恒的图画……

以上纯属YY,如有雷同,概不负责。

事实上我只叫了一声,还没有跨出我的纤纤玉腿,就接到了落塔冰冷的视线,瞬间,我满腔的热血化作极地冰雕。

真是不可爱的少年啊,我咕哝着,一边跟着落塔往前走。

这是个不大的村子,但看上去很热闹,人们忙碌着,小孩的嬉闹声,大人的交谈声,女人的欢笑声,男人的呼喝声,交织在一起,却显得异常的宁静安详。

但是,不知为什么,心里总觉得有种奇怪的感觉,说不清楚,似乎有什么地方不对劲。

我快速走了几步,紧跟上落塔身后。

其实,前世我已是个二十出头的大学生,现在看起来也有二十左右的样子,还是个男子,怎么说也比落塔这个还在青春期的十五岁少年要年长,但,在这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他总是“地头蛇”,比我这个伪装失忆的少女要可靠的多。

更何况,他身上的味道,虽然冷冰冰的,拒人于千里之外,其实,是个好人吧。

无论是救起溺水的我,还是没有丢下累赘的我,或者,放缓的脚程,让人不觉的安心。

真的很像呢,很像那个人。

在村子里走着,四下张望着,心里怪异的感觉愈发浓烈。我抬头看看面色渐渐凝重起来的落塔,更加肯定了心中的想法。

这个看似平静热闹的村落,似乎隐藏着什么。

一个打闹的小孩撞上我,我伸手扶了一下,他却像没有看到我似的,从身边飞快的跑了过去,而跟着他的孩子们也完全无视我们,追着跑了。

我猛的抬头看向落塔,正好与他对视,同时明白对方心中的想法。

这里的人哪里不对劲了。

所有的人,包括猫狗,就好像从没有看到我们,或者说我们根本就不存在。

即便无意间看向我们的人也直直的看向我们的身后,仿佛真的透过我们看见什么似的。

这种感觉太过诡异了,脊背一阵发凉。

不知不觉揪住落塔的衣袖,如果他这个时候甩开我,我绝对跟他决斗,心里暗暗发誓。

不知是不是知晓了我心中的想法,落塔只是看了我一眼,没有说什么,算是默许了我的动作,果然是温柔的人,俗称闷骚,我呵呵的笑。

落塔看都不看我一眼,直接无视。

看来面瘫无处不在。

我无良的感慨。

落塔忽然停下脚步,我一下撞向他的臂弯,这样的感觉好像情侣啊,我小心肝扑通扑通的跳,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恋爱?

正想学小说中的女主角,来个深情款款的对视,却见落塔拦住了一位村民的去路。

可是还没有开口询问,那位村民就直直的从旁边经过,我感觉到我的汗毛正在无比茁壮的成长着。

连续试了几次,结果都一样,就连我自己都不觉得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还活着。

“走吧。”

我忙紧跟上他的脚步,一同出了村庄,一直走到不远处的树林边缘。

席地坐下,看来今晚还是得露宿野外了。先前昏迷着还不觉得,但是,即便夏令营都有帐篷睡袋的自己,第一次,完全的睡在草地上,在完全陌生的荒郊野外。

和一个陌生的男人在一起,偷偷的打量了一下落塔青涩精致的脸,好吧,只能算是男孩,而且还是个漂亮的男孩,何况,现在的我也是个男子,而且是个成年的男子,怎么算,要偷袭的话,我也是主动的那一方……

呜,我怎么能那么想呢,我是个淑女,二十一世纪四有淑女……熟女来的,都二十出头了,都没有交过一个男朋友,宅的不是一点点,难道我真的饥渴到对没见过多久的未成年出手了?我自暴自弃的自嘲。旋即又安慰自己,这是因为落塔美得太引人犯罪了,正常人都会产生点点邪恶的思想,这说明我很正常,正常的男人,没有隐疾……

心里这样想着,眼睛不由自主游离到落塔精致的不似凡人的脸颊,皮肤好白好细腻啊,心里闪过一丝嫉妒,不管是前世还是今生都没有拥有过这样无暇的肌肤,都是健康的小麦色。

那眼睛,冰凉的蓝色,流淌着晶莹的色泽,小巧的琼鼻,粉嫩的唇色,洁白的贝齿,圆润的耳垂,优美的颈部弧线,那若隐若现的……不行了,我极力克制自己,尽量把自己的视线牢牢锁在还算纯洁的脸上。

仿佛感觉到我愈发火热的视线,落塔抬起头,那轻甩的火红发丝,像丝丝火苗,惊心动魄的美。

却像一盆冰水迎头倒过来,落塔的左眼,隐藏在头发下的左眼,紧紧的闭着,不是右眼漂亮的冰蓝色,是瞎的么?

口中却已经说出口:“你的左眼……?”

落塔一震,下意识的用手捂住,轻轻撇过头,不知在想什么。

话说完我就后悔了,人家瞎不瞎关你屁事啊,要你多管闲事,这不是往人家的伤口上撒盐么?

虽然这样的想,心里却很好奇,即便瞎了,也没有必要紧紧闭着啊,还是说,其实那只眼睛里根本没有眼珠?被人伤的?

想起他说到巫妖王奥法斯时复杂的眼神,难道说跟他有关?

良久,沉默的有点尴尬,我正要试图说些什么,落塔缓缓的开口:“左眼里封印着我的族人。”

哈?

封印?什么意思?

落塔却没有解释,只是定定的看着火苗上上下下的跳跃着,阴影投在他洁白的脸上,看不清什么表情。

落塔,似乎很喜欢看着火苗,特别是提到巫妖王、提到他的族人的时候,冷漠,骄傲,坚强,孤独,不允许任何人的靠近,不接受他人的同情,把自己撇清在世界之外,但,这样的人却有着一颗温暖的心。

心中有种难过的感觉。

其实说起来,我也就算得上今天才认识他,说过的话总共就那么几句,大部分还是我在自言自语。

我知道自己有点神经质,宅的人都有一些,平时还疯疯癫癫的,但,却不是不识好歹的人,相反,我有一颗最敏锐的心。

如果不算忧的话,这是我唯一的优点。

“呐,我叫白净雅。”我打破沉默。

落塔抬起头,带了丝疑惑。

“反正我也想不起来我叫什么,总不能老喂喂的叫吧,所以我决定我叫白净雅了。”我微笑着解释。

“落塔,”凭你的身手要有把握的多,但是,带着我这个累赘……“这里到底是什么地方啊?”

落塔摇摇头,声音一如既往的平静无波:“这个小岛,叫做迷雾岛,只有在每年的七月初,大海起了迷雾,才会出现在离岸三里之外,大概维持七天,在雾散后再次消失无踪。”

正文 第六章 迷雾岛的传说

“那不是鬼岛么?”我脱口而出,好熟悉的剧情啊。

“鬼岛?”落塔想了想点点头,“算是吧。”

我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决定问清楚:“那个,你来了这里,是为了找寻巫妖王奥法斯?”

落塔到没有特别的在意,只是点点头:“是的,自从十年前被大陆十大剑圣联手击败后逃入迷雾岛,重伤下的各大剑圣也无力再追,几个月后相继离世,从此迷雾岛就更没人敢来了,甚至在每年出现的时候,沿岸的海城关闭城门,不进不出,各国也在海城附近常年驻兵警戒。”

海城?驻兵?

脑海里第一个反应是军事管辖,不过这都不关我的事:“也就是说,在巫妖王之前迷雾岛已经存在了。”

“是的,具体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出现的,但普遍的说法,是三千年的水晶王国的遗址。”

于是,落塔开始讲述水晶王国的传说,很明显,落塔如果做说书先生的话只有饿死一途,在我不断地询问和整理后得到大概的事件经过。

三千年前,这里并不是一片汪洋,海岸线要靠前的多,当然水晶王国原也不叫这个名字,水晶王国是世界上最古老的王国之一,起码有上万年的历史,国家富裕土地富饶,之所以被称为水晶王国,是因为其王室掌握了一门秘技——秘炼水晶。据说可以把普通的沙土变成晶莹美丽的水晶,被世人疯狂的追捧,在从各国带来庞大的财富的同时,整个王宫,甚至整个国都都是用水晶建造,那甚至不能说奇迹,而应该说神迹了。

就这样过了很多年,直到三千年前,老国王把王位传给了他的次子,而他的长子在一年前落海而亡。谁知道在加冕典礼的时候,大王子突然出现,参加典礼的人都感到无比震惊,可是,老国王却一口否认,说他的儿子已经死了,随后还让禁卫军把他赶出了水晶王国。

随后二王子继承了王位,娶了大王子的未婚妻为王后,不到一个月老国王死去,西方的凯撒帝国突然发难,以大王子的名义对水晶王国出兵,试图夺回王位,这个时候国内拥护大王子的人也开始作乱,一时间水晶王国陷入空前的危机中,而各个垂涎水晶王国富饶的领土和财富的小国家也卷入了战争中,世界大乱,整整十三年的时间,就在联军攻入王宫的时候,大地震动,整个水晶王国,连同各国精锐沉入了大海中。

不到一年,由于国力大减的凯撒帝国分裂成绿依国和硕国戈源国三块一直延续到现在,其他势力也迅速重组,唯一没有卷入战争的商贸之国凯宾斯联盟王国慢慢成了最大的国家,坐落在大陆的中央。

这算是最接近事实的一个版本了,基本上没有加入很多的个人夸张,相对可信。

在我猜测,水晶应该就是玻璃,在非工业年代,绝对是暴富产业,惹人垂涎是理所当然的,大王子二王子的王位争端只是一个契机,否则不可能一下就引起了世界大战,恐怕各国早酝酿良久了,无论有没有这个事件,结果都是一样的。至少表面上看是这样。

但我还是有几个不明白的地方,第一,就是水晶的产量,做些精巧的饰品很正常,但可能达到建造王宫甚至国都的地步吗?就算是二十一世纪要产出那么大那么厚的玻璃用做城墙也不太可能吧。

第二,为什么老国王否认他的儿子呢?一种可能是这个儿子是冒充的,为的是控制水晶王国;一种可能是这个儿子是真的,一年前的落水是个悬疑,最大的可能就是二王子图谋王位谋杀兄长,结果没死成,而老国王显然是被控制住了,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不到一个月老国王就死了的原因,况且二王子还娶了大王子的未婚妻。

可是他为什么要在整整一年后才出现呢?

而且就算是这时候是真,并不代表一年后凯撒帝国出兵时的大王子也是真的,即使是真的,在二王子的追杀下,被凯撒帝国别有用心的救起以此为借口的话,也用不了再等一年啊,在二王子根基未稳的时候马上出兵不是更好?既然早蠢蠢欲动也就不存在尚未准备好的理由,干嘛要平白给二王子一年的时间呢?

第三就是时间问题了,什么样的大战用得着打十三年,就算是两次世界大战加起来也没有那么长啊?

只是为了水晶的秘法,这个理由太牵强了,对此有所图谋显然是为了增强国力,那么就不可能有即便用整个凯撒抵押也要夺得这样倾国之力的疯狂。

这里面显然有很大的漏洞。

而且,上万年的时间,凯撒帝国和水晶王国这两个相邻的国家并没有起什么大的冲突,也没有什么联姻之类的纠葛,还算是井水不犯河水,至少在记载的史册上是这样,也就是说除了最后的那场大战,凯撒帝国甚至没有对水晶秘方起过一丝不轨之心,这显然超乎常理。

事出反常必有妖啊。

还妖的无比神奇,整个国家沉入大海,地震都没这么大范围的。不过事实摆在面前,想不相信都没的办法。

至于迷雾岛,这个只有七月初出现七天的小岛在这些谜团面前只能算小巫见大巫了,虽然也神奇的一米。

我感慨良多,半响才问:“今天是第几天?”

“第三天。”

“啊啊啊!”第三天,也就是说只剩下四天,不,是三天,如果,如果我们没有在三天后太阳升起之前离开会怎么样呢?和小岛一起消失么?

在明年再出现还算好的,可是想到刚村民诡异的样子,可能活着么?

我无比可怜的凝望老天。

“那巫妖王奥法斯是怎么回事啊?”虽然觉得可能有伤到落塔,但是,我必须知道,知道的越多,避开危险的可能性就越大。

落塔沉默了一会,才缓缓道来。

巫妖,是一种把人类的身体用邪法秘炼变成不老不死的怪物,以期拥有恐怖的毁灭力量。

但是,这却是个鸡肋,在大陆上,只要修业有成就会拥有漫长的生命。成为巫妖,据说是把灵魂卖给魔鬼的交易,一旦死亡,就是魂飞魄散,永不超生,更因为需要无数亡魂的活祭,所以遭到整个大陆的追杀唾弃,和剑圣被奉为国师受人尊敬追捧是完全天地之别,更何况一个剑圣就能击杀两个巫妖了。

唯一的优点算是速成,不过那成千上百的亡魂和极难一见的天地珍宝却极低的成功率,还真很难说和修炼个几百年哪个更容易。

因此很少有人选择成为巫妖。

一直到四百多年前,一个无比强大的巫妖出现,他就是巫妖王奥法斯。

没有人知道前因后果,只知道应该是曼塔国的人,因为他一出现,就血洗了曼塔国,虽然曼塔国是个迷你小国,但也有几十万的人口,一夜时间,只用了一夜时间,杀了所有的人,震惊了整个大陆,所有的国家联合发出了赏金榜,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可是他却再也没有出现,仿佛凭空消失了。

当所有人都以为他已经被杀死时,十年前,他又出现了。

说到这里的时候,落塔没有再说下去,停顿了良久,才继续到:“当今大陆十大剑圣联手将其击败后,他就逃入了这座小岛。可惜,十大剑圣纷纷身陨,更没有人来这座小岛,各国除了在海岸边屯兵以防他突然出现外,也没有再采取任何行动。”

天边渐渐地泛白,一整晚,我们都没有合眼,事实上,也不敢合眼,这里充满了未知的危险,谁也不能保证在你闭上眼睛的一瞬间会有什么突变。

收拾好柴火,匆匆吃了点干粮,便起身离开。

我没有问十年前巫妖王奥法斯做了什么,却能大致的猜出来,一定是很痛苦的回忆吧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