庶女良医妖且娆-第6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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笙歌用手极轻极轻的戳了戳小宝宝的脸颊,粉嫩粉嫩的手感好极了,“小宝儿比你好看多了,瞧瞧,真可爱。”
越墨华不甘心的瞪着女儿,皱巴巴的哪里好看了?
想起刚刚自己站在门口,笙歌看着祖母的目光,便问道:“刚刚想什么呢?看着老太太那眼神,真是热烈。”
笙歌无所隐瞒的说道:“不过是有些羡慕老太太,游遍了整个山川河流,这样的人生才是对得起自己的。”
后宅里的那些争斗,不管斗的如何你死我活,不过都是浪费自己的生命,陪同别人演着一场粉墨登场的好戏。等到戏散场时,回想一生,只余下可悲可叹,自己究竟得到了什么?
有爱人陪同,一起游历过那些不同的风景面貌,年老时回想,那些美丽的风景都留下了自己同爱人的足迹,自己有限的生命,却留下了那独到而又永恒的风景,光是想着,都觉得那是一件令人向往且幸福的事情。
越墨华抚着笙歌的额头,拂过她额前的几缕碎发,道:“等一切落定,你想去哪儿,我都陪你。只我们两个。”
笙歌点点头,感受到他的一片真诚,却并未真正放到心里去,越墨华是国公府的国公爷,整个国公府都在他手里,国公府是他的责任,推脱不掉的责任!
看她那样子,越墨华就知道她是不信的。他俯身轻轻吻上她的唇,不信有什么关系?到时候,他能做到就好了。时间总是能证明一切的!
笙歌产后三天,他就接到了皇上的圣旨,着他即刻起出发去北敬王的封地,封他为使者前往那里查看灵芝,另外打探这件事的虚实,最后还给了他一个秘密任务——打探北敬王麾下究竟养了多少兵马。
笙歌还在月子里,不便相送,却是吩咐了春杏儿将越墨华出门的行李置备了妥当,尤其是各种常用的药,她都让春杏儿准备的齐全,就怕他到了北敬王封地上出了什么事,到时候也能应急。
由于笙歌自怀孕之后,便没有开始制药,千金堂的药,一些止血散之类的常用药都是春杏儿置备的,其它的级别更高一些的养生延年益寿的药丸,或者是那些保命补气的药丸,却是很久不曾上货了,如今这些药,可真的是千金难求。
若是有人看到越墨华的行李里面,塞满了千金堂的药,不知道会不会眼红。
临出门前,越墨华还是给妞儿取了名字,叫越尚云,小名妞妞。笙歌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脸上的表情很是古怪,越尚云,越上云……笙歌一阵黑线,这个名字,怎么这么容易让人想歪呢?真是个天才!
由于笙歌觉得越尚云这个名字叫着实在别扭,因而在往后的岁月里,笙歌都是妞妞妞妞的叫自己女儿,导致她的正经大名很少有人会叫。
妞妞满月的时候,越墨华也出门快一个多月了,笙歌每隔三天就能收到他的信,前些日子接到来信,说是已经到了目的地,又说了许多那里的风土人情,笙歌回信时自然也就礼尚往来,很是详尽的写了最近这些日子发生的事情,尤其是妞妞的事儿,更是事无大小巨细,都一一给越墨华说了。
满月这一天,按照老太太的意思,高调的办了。京城中几乎所有的世家都受到了邀请,笙歌挽着老太太盛装出席,佟氏则是面含微笑的坐着,来人纷纷羡慕笙歌的好运气,生个闺女也有这么多人稀罕,瞧瞧这还只是一个满月宴罢了,这要等到了周岁的时候,还不得更加疯狂了?
到了时间,便有老嬷嬷抱着妞妞出来了。只一个月,妞妞就养的非常好,白白胖胖的,粉粉嫩嫩的,还肉嘟嘟的。真是呆萌无比,这样的妞妞,对爱心泛滥的女性来说,是丝毫没有抵抗力的。
围上来的宾客们,看着妞妞窝在老嬷嬷怀里睡的正香的小脸,心里一阵柔软。
有那跟越家私交不错的家族,直接就跟笙歌说道:“真是可爱极了,我家小子今年4岁,打声招呼,到时候你们闺女挑选夫婿的时候,可要好好考虑我家那小子。”
这位夫人为人颇为耿直,她一说完,立即就有人接住话头:“呦,陈夫人,您这速度可真够快的!”
“唉,平日里逛街,看到好看的好玩的东西都要马上买到手,更何况替儿子讨媳妇这样的人生大事?瞅准了就快速出击,瞧你这样儿,不就是在后悔开口没有我早嘛。”
这一场满月宴场面异常宏大,可以说是主客尽欢,只要是来参加的人,不管关系与越府如何,都是说的恭喜祝福的话,脸上带着得体的笑,没有什么人出来闹事。
现如今越家正式如日中天的时候,众人又怎会不上赶着巴结呢?便是原先关系不好的,也都想要趁着这次机会修补一二了。
入春的时候,正是越墨华走后的第三个月,天空落下了飘忽的白雪,笙歌坐在屋里,抱着妞妞,心里却在想着越墨华。近段时间越墨华来的信越来越少了,最近一次还是在半个月之前送来的,这让笙歌心里头甚是不安。但她知道,越墨华做事有自己的打算,所以她也不敢将这份不安喧之于口,害怕自己说了什么让有心人抓住什么而对越墨华不利。
“夫人,外头下雪了,您多穿点吧。”春杏儿过来,手里拿着一条轻软的小被子,给妞妞搭上,然后劝笙歌道。
笙歌点头,“就拿那个紫貂大衣吧,不知道北地现在是个什么情况。”
想容过来给笙歌捏着肩,说道:“夫人您就放心吧,姑爷一定没事呢,您是姑爷的贵人,遇着您,他什么事都会化险为夷的。”
“但愿吧。”
这时候,探雪进门收了伞,抖了抖身上的雪片,抱怨道:“这天儿,真是冷。”
进了屋,发现春杏儿几个都在,而笙歌已经有些迷糊了,探雪便接替了想容的事情,给笙歌很有节奏感的捶着肩膀。看笙歌差不多是要睡着的样子,三人才退了出去。
一退出笙歌的屋子,探雪便说道:“你们猜猜,我刚刚去打水时碰着了谁了?”
想容笑道:“好啦,别吊人胃口,快说说。”
春杏儿也支起了耳朵,一副凝神细听的模样。
探雪便道:“刚刚去打水,回来的路上就碰着大姑娘了,大姑娘今儿个可是打扮的青葱水绿的,让人看了就移不开眼去。听说,等会儿还要出门呢”
笙歌听了一愣,问道:“今儿是什么日子?”
“三月初二。”
三月初二,她猛然想起,这一天会有许多的风流雅士在京城的沿河处游玩交流设宴,有才子,自然会有佳人。越钟灵挑了今日这日子过去,究竟是奔着什么去的?
老太太收到消息却是重重地“哼”了一声。她怎么会不清楚越钟灵心里的小九九?她不想嫁给杨武峰,便想着在今日打扮的光鲜亮丽的出门去,心里到底抱着何种心思,还不是一目了然?
老太太有些寒心,她是她的亲孙女,怎么可能不为她费些心思?那个杨武峰,老太太后来还特特的见过几回,是个有能力心思难得纯正的,老太太想着若是越钟灵能嫁给这样的人,往后一辈子也都不用愁了。只是,老太太一番好意的布置,越钟灵却丝毫没有放在心上。
越钟灵这么个人,你对她好,她觉得应该,你对她不好,她便会觉得你是罪大恶极,就连对待老太太,亦是如此。
多么深厚的感情,经历这一次次没有底线的挥霍,老太太大概是真的冷了心了。况且,对于越钟灵,她本就没多少感情。
等回了自己屋子,老太太到底是不放心,又派了人悄悄跟在越钟灵后面,就担心你会参加那什么破宴会,会遇上什么不好的事情
、第三卷 妻居一品 123 小亭边的初相遇
三月初,正是春江水暖,鲜花始初放的时节。平昭京城的世家贵族子弟,都会在这一日出门,沿着河边,或聚集在沿河的凉亭中,三五成群的飞扬的谈论着各种事情;或租赁一条画舫,请上沿河歌楼中的美人助兴,几个谈得来的朋友成歌成调,行一段风花雪月自以为的高雅之事。
自然,女子们也不会放过这样一个好日子。她会打扮的光鲜亮丽,穿着鲜亮的衣着,约上三五好友,出门赏花作乐。
说是赏花,但真正如何,大家心里都清楚。
越钟灵早已经将自己最喜欢的那件紫色水烟长裙穿上,脸上细细的画着精致的妆容,手上也抹着豆蔻胭脂,头上一支孔雀金钗熠熠生辉。她这一身,都是极好的行头,却偏偏搭配在一起,总显得有几分违和。尤其是,都装扮在越钟灵身上。
她才刚到及笄的年纪,正是粉嫩可爱俏丽活泼的年纪,那身水烟长裙,若是粉紫淡紫还成,却偏偏是那种比较尊贵的紫色,她的年纪小,压不住。那豆蔻虽不是艳红,但她这个年纪正该是干净利落的时候,手上抹了任何色彩都会减分的,生生给她添了一丝风尘气。那一支孔雀金钗,耀眼夺目,但却有些喧宾夺主,让人第一眼注意到的,是她头上的钗子。
总体上来看,她的整个打扮,都在给她减分。
越钟灵本就长得娇小,在家里,张氏总是那她当个长不大的小孩子。越钟灵心里明白,这才期望着能在装扮上下些功夫,使自己看上去没那么嫩。不过,好像是事与愿违了。
她坐上马车,出了门去,沿路都能感受到那种张扬愉悦的气氛,她裂开嘴笑起来,这样的张扬肆意,才是她该有的生活。她是国公府的贵女,怎么能嫁给那个什么都不是的寒门?自己落魄不说,家里也毫无底蕴,若真是定了那门亲,她会被笑死的!
到了目的地,丫鬟将她扶下了车。
她站定极目望去,人还是挺多的,尤其是女孩子,几乎没有像她这样独自一人前来的。她眸色一暗,眼中闪过怨毒和嘲讽。她不是没有下过帖子约过那些与她玩的比较的人,只是,全部都以有事推脱了。
眼中出现熟悉的身影,有事?呵呵!
不过都是看着国公府如今的国公爷是越墨华,而自己的娘亲已经不在国公府掌权,这才一个个都疏远了自己罢了。不过,她才不稀罕!就算如此,她依然还是国公府的贵女千金不是吗?
想到这里,她脑海中却是浮现出那个小小的婴儿的身影,如今,人人巴结夸赞的都是她!不过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小破孩,这也值得?
她稳了稳情绪,抬脚跨了出去。
沿着河,她一路慢慢悠悠的走过眼神不时的瞥过凉亭画舫,略过一个个京城贵门子弟,嘴角始终挂着浅浅笑意。
只是,天公不作美,头顶上的乌云开始密集起来,身后的小丫鬟上前劝说道:“姑娘,回去吧,眼看着就要下雨了呢。”
回去?越钟灵坚决不能同意,这是她邂逅自己人生转折的唯一机会,怎么能回去?回去之后,她岂不是只能嫁给那个穷书生了?
她坚定的摇摇头,道:“那边有个凉亭正空着,我们过去避一避。”
丫鬟还想说什么,不过被另一个丫鬟拉着衣袖,眼神制止了。
三人刚到凉亭,天空就“吧嗒吧嗒”下起了雨,越钟灵独身坐在凉亭中,眼中闪过失望,下雨了,她就算不回府,也只能在凉亭待着了。
那是一个六角凉亭,她起身踱步到一根柱子旁边,身子微微倾斜倚靠在柱子上,望着河上的画舫隐隐尚有各种传出,河面上泛起淡淡的薄雾,感觉美的不太真实。
“来,小心点,我扶进去歇会儿吧。”一个清亮的声音响起,打乱了越钟灵的思绪,那是个男子的声音,她回头,恰好看到进来的两人。
说话的那个,是那个年纪偏小一些的,样貌周正,看着很顺眼,而年纪大些的约莫有三十出头,脸部的线条刚毅,看着就给人一种很有安全感的样子。那一双眸子幽暗深远,透着成熟的光芒,仿佛能够让人沉溺其中。
越钟灵感觉自己心跳在加快,脸也不自觉的红了起来。
刚刚说话的那个年轻人看到越钟灵,明显的吓了一跳:“啊,真是不好意思,我——我没看见亭子里还有人,你,我——”
他结巴了许久,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越钟灵一看,连日来的郁闷散去,清泠泠笑出了声,她模样娇小,承袭了张氏的美貌,年纪虽小,打扮的也有些格格不入,气质上会损减几分,但不得不承认,她是美丽的。
看着她丝毫不作伪的笑容,年轻的男子脸红心跳,结巴的更厉害了:“那个,我…我…这,不好意思,他他他受伤了,我们就借着多一会儿雨。”
越钟灵道:“这地方又不是我的,你们想进来,自然可以。”
“谢谢。”
越钟灵若有所思,怪不得脸色有一丝苍白。若非如此,看到他脸上那道伤疤,她倒是真的会害怕,应该是因为他受了伤的缘故,那道伤疤看上去非但丝毫不减损他的英气,反而更显得有几分霸道的味道。
原先看得不清楚,这会儿他坐下,越钟灵倒是看到了他的衣服上似乎是被什么打湿了,因着他穿着的是深色的衣服,看不出来是水还是血。
他坐下之后,就开口道:“你们几个都走吧,这里不安全。”
越钟灵听着怔愣了,原来他的声音也这么好听,正想着自己要怎么回答的时候,那边跟他一起来的那个年轻的男子已经开口说道:“我不会丢下你不管的柳将军,你放心吧,我虽是个读书人,但也跟着我哥哥学了点防身的本事的。”
这两人,不是别人,正是书生杨武峰和柳晔柳大将军。
越钟灵暗自记下,原来这个人姓柳,她笑着上前,自袖袋中摸出一个绣了牡丹的荷包,递过去道:“我看你伤的不清,这里面有些止血疗伤的药,都是千金堂的药品,你将就着用吧。小女子出门已久,瞧着雨似乎小了些,也该回去了。”
她将荷包递过去,便转身走了。
荷包上面,她绣了一个越字,若是有心,定会找来的。越钟灵笑着想到。
只她却不曾想过,如柳晔这般年纪的人,又怎么可能没有成亲生子?
越钟灵前脚刚回了家,老太太已经将她今日所发生的事情都知道个一清二楚,当即气的心口发疼。
却说柳晔抹了药之后,发现那姑娘连带着将荷包一起留下了,眉头微微皱了皱,瞥到荷包上绣着的那一个越字,心里有些明白,越府里,这么大年纪的未出阁的姑娘,也只有云笙歌那个小姑子了。
他将荷包随手丢给了杨武峰,道:“收好了,回去交给黄夫人也是好的。”
杨武峰点头应下。
直到第二日,杨武峰去了黄子仁家中,见了黄老夫人便将那荷包和昨日遇着的事情一一说了一遍,说的很是详细,黄夫人从杨武峰的语气中,也能听出几分他对那个女孩子的喜爱,不禁皱起了眉头。她可是去越府露了口风了啊。
她无意识的拿起荷包,只那么轻轻一瞥,便看到上头绣着的越字,首先也是跟越府的那个庶出的大姑娘联系到了一起。那个,正是她想要为夫君的弟子定下的媳妇。
原本她想着,这个杨武峰是个极有才华的,不过出身寒门,往后的仕途倒是不能走的太顺了,如果能够给他娶一房家世出众的媳妇,或许会好一点儿。
越府是个有底蕴的世家,传承千年,如今新上任的国公爷又是深得皇上宠信的,那个庶出的女儿出自越府,若是能让徒弟娶了她,怎么说也是与越府攀上了关系的。
只是,今日再听杨武峰细细说了昨儿发生的事情,便有心打消了那个念头。
她想要与越府结亲的念头已经很明确的传递到了越府,想必那老太太也不会瞒着那张氏,昨日京城的风流少年相聚盛会,她也去了,这表明什么?不是她自己不满意这婚事,便是张氏甚至是越家不满意。
她夫君新收的弟子如何,她知道的很清楚,她深深的觉得,是那个越钟灵配不上自己徒弟才对了。更何况,在那大庭广众之下,这么明目张胆的丢下她的荷包,也太不知羞了一些。
而笙歌,也在第一时间收到了柳晔遇刺的消息。
她将消息告诉了春杏儿,春杏儿猛一听柳晔遇刺,竟是吓得脸都白了。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