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爱情的邹小姐-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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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来扶着一个公主的肩膀,借着那几分力,笑吟吟说:“齐总饶了我吧,您瞧我这脚,肿成这样还来给您敬杯酒,就惦着是您在这里,不是旁的客人。您看在我这份诚意,就饶过我这伤残人士吧。”
齐全摇头晃脑的说:“不行!又没让你跳舞,我们这里有著名的男中音,来来,唱一首《因为爱情》!子良!子良呢?”
有人答说去洗手间了,我笑得牙龈发酸,说:“齐总唱歌就挺好呀,要不我们俩唱一首?”
“不行!”齐全头摇得像拨浪鼓似的,说:“我得介绍一位新朋友给你认识,程子良!程子良!你肾亏啊?进了洗手间就半天不出来!”
有人远远答应了一声,齐全兴奋的向他招手:“快来快来,我介绍老板娘给你认识,子良,这就是濯有莲的老板,邹七巧邹小姐!”
第四章
没想到我这辈子还有跟程子良握手说幸会的时候,我觉得自己脸上的笑都快僵了,好在假睫毛够浓够密,想必谁也看不清我的眼神,我垂眸低首,放平静了声音,说:“程先生幸会。”
“子良刚刚从国外回来,七巧,你们两个,还真是有缘呢。”
我心里镇定了一些,一晚上遇见两次程子良,如果这是天意,那么就逆来顺受好了。我含笑问:“什么有缘啊?难道我跟齐总没有缘吗?”
齐全哈哈大笑:“我说错了话!真是酒喝多了!你晓得子良的姐姐是谁么?就是苏太太啊!”
场里有不少人认识苏悦生,听到这话都轰然一笑,说:“这辈份可乱了!”
“邹小姐得喝一杯!”
“一杯哪能做数!起码得喝三杯!”
“这算见了舅舅,三杯都不能做数!得喝一打!”
所有人都有了七八分酒意,七嘴八舌话越说越离谱,我脸上笑意不减,却说:“各位大哥,拿我开开玩笑是我的荣幸,不过拿苏先生跟我开玩笑,可真是折我的福,得啦,大家看我这脚,肿得跟猪蹄似的,刚看了跌打医生,取了药内服外敷,千叮万嘱忌荤酒辛辣,不过今儿大家高兴,我舍命陪君子,就喝这一杯,各位老板高抬贵手。”
公主要替我斟酒,齐全劈手夺过去,把冰块全倒出来,斟上满满一杯威士忌,说:“可不许舞弊!”
我笑嘻嘻接过去,一仰脖子,一口气喝完,亮一亮杯底。在场的人都给面子,噼里啪啦拍了一阵巴掌,齐全也说:“邹小姐今天是真豪气,今天放过你啦!来来,唱一首歌!”
我脸上一阵阵发热,从食道到胃中,也一阵阵火烧似的灼人,烈酒没有加冰,就那样一口气灌进去,难受得很。我说:“恭敬不如从命,那我就彻底献丑一回,不过唱完了,大家可要答应我,让我带小陈回办公室,还有事等着他去处理呢。”
齐全笑着说:“行,满场的男人,你愿意带谁走都行!”
所有人都在笑,公主替我点了一首《因为爱情》,齐全把程子良推到台上的麦筒前,我款款大方的看着他,做了一个“请”的手势,自己接了公主递过来的手麦。
熟悉的前奏响起,程子良却没有看我,也没有唱第一句,齐全笑着说:“怎么啦?”
“这首歌我不会,出国太久,国内的流行音乐都不熟了。”
“换一首换一首。”齐全嚷嚷:“给他找首老歌!《花好月圆夜》!这个总该会唱了吧?”
程子良这才抬眼看了我一眼,我满脸陪笑:“程先生会唱么?”
程子良点点头:“就这首吧。”
“春风吹呀吹
吹入我心扉
想念你的心
怦怦跳不能入睡
为何你呀你
不懂落花的有意
只能望着窗外的明月……”
我从来没有跟程子良唱过歌,因为从前从来没有跟他出去应酬过,两个人在家里的时候,不是看电视就是在煮饭吃,饮食男女,人生大欲,那时候哪有功夫唱歌。真是蜜里调油还嫌时间不够。我听过几次程子良唱歌,大部分时候是他独自在浴室里高歌,洗完澡会扑出来,问我:“老婆,我唱得好不好听?”
我总是板着脸答:“像狼嚎!”
那时候他像孩子般拱一拱:“哼哼!色狼来了!”
有些回忆想想,还是真伤感,今时今日,又想来何宜,我专心把一首歌唱完,赢得一片掌声,当然大半原因是所有人都捧程子良的场,我放下麦筒,说:“谢谢大家,今儿所有酒都算我的,大家玩得开心点!”
齐公子是真喝高了,扯着我的衣袖着恼:“怎么算你的?算你的岂不算苏悦生的?咱们喝酒,凭什么让他请客啊?”
“苏先生跟我,真的只是普通的男女朋友啦。”我娇嗔的拨开他的手:“齐总成天拿我开心,这样下去,我还能找着男朋友么?”
齐全笑嘻嘻的说:“都男女朋友了,还普通的起来么?”
我又敷衍了他两句,终于带着陈规全身而退。陈规是真喝的不行了,一出小楼,我就让保安把他扶上电瓶车,自己坐了电瓶车尾的位置。
夜风一吹,更觉得砭骨的酸凉,脚上的痛都不觉得了,只觉得胃里难受。回到办公室,一关上门,就扶着墙跳进洗手间,搜肠刮肚的吐出来,腿一软就倒在马桶旁,突然就觉得喘不过来气,心里一惊,却没有力气爬起来去拿药。
我有非常严重的哮喘,喷剂总是随身带着,偏偏刚刚把包放在了办公桌上,洗手间浴柜里也有药,我扶着马桶试了四五次,却总是站不起来,最后一次我撞在浴柜门上,窒息让我的手指无力,总也打不开那扇救命的门。
手机嗡嗡的响着,就在离我十步远的地方,陈规喝醉了,阿满这时候肯定在前台,我的办公室没事的时候没人进来,难道今天就要死在这里?
我听见自己的呼吸越来越短促,手指痉挛的抓着领口,仿佛希望能在胸口上开一个洞。
我真是跟程子良八字不和,每次见着他,我就会有性命之忧。
在失去意识之前,我想如果还有下辈子,我一定离程子良远远的。
我不知道自己昏迷了多久,只是意识渐渐恢复的时候,觉得自己像被浸在冰水里,又冷,又黑,四周都是漆黑的冰冷的海水,包围着我,让我无法呼吸,我喃喃的叫了声“妈妈”,白炽灯的光线非常刺眼,我看到了程子良。
还有一堆人围着我,程子良半蹲半跪,手里拿着那救命的药瓶,阿满一脸焦虑,说:“救护车马上就到!”
其实只要喷了那救命的药,就算是又从死亡线上兜了一回,我都不明白我自己为什么活着,挣扎了半晌,最后是程子良的手,按在我的胳膊上,他说:“别动。”
我这辈子没有想到的事情很多,比如妈妈会死于非命,比如我会遇见程子良,比如我从前也没有想过有一天我会和程子良分开,我还以为那会比死亡更难受,可是我也活过来了,而且活得很好。
我也没想过会再遇见程子良,我最没有想到的是,某一天还会有机会,听到程子良对我如此语气温柔的说话。我觉得我还是死了好,或者,他像从前一样,恨我恨到骨头里,连话都不愿意再跟我说。
我被救护车送到医院去,程子良在车上,也没有人觉得有什么不对。据说是一群人喝完酒都打算走了,就他一时兴起,非要到办公室来跟我道别,因此救了我一命。我讨厌救护车顶上的灯光,讨厌氧气面罩的气味,还讨厌程子良也在救护车上。
主治大夫王科是老熟人了,今天本来不该他值班,我急救入院,所以他深夜被电话叫到医院里,看着我就直摇头,问:“喝酒了?”
我浑身酒气,想否认都难,王科说:“自己不要命,神仙也救不了你!看你还能折腾几回!”
我讪讪的说:“王大夫,还有我的朋友们和下属都在,能不能给点面子?”
齐全这时候酒都醒了,正打电话指挥人去找专家,还以为我是吃了骨科的中药又喝酒导致的过敏,阿满说我是哮喘,他才挂了电话踱过来看我,说:“你怎么有这毛病呢?跟苏悦生一样?真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我咧嘴笑了笑,也没力气反驳他又提到苏悦生,医生检查无大碍,反倒批评我没有注意脚踝的挫伤,最后留院观察。
这一折腾天都快亮了,齐全终于领着人散去,连程子良都走了,人太多,我们也不能说别的话,幸好他也没再说别的话。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昨日种种譬如昨日死。
我在医院里睡了一觉,睡到自然醒,窗帘密闭四合,病房里静悄悄,药水还在滴,我举起手来看了看,这才发现对面沙发上有人。
竟然是苏悦生。
我这一吓,受惊不小,连忙坐起来,问:“你怎么回来了?”
“事都办得差不多了,就提前回来了。”
我想起来向晴是跟我住在同一家医院,心想美人新宠果然是了得,竟然能让苏悦生提前飞回国内,连我都跟着沾光,苏公子探视完了美人,还顺便来看看我。我问:“向晴怎么样?今天还没有去看过她。”
“挺好的。”苏悦生有点倦意似的,大约是长途飞行很累,他说:“听说你是被120送来的,怎么不记得带着药。”
“带了,一时没拿到。”生命如此脆弱,其实我有时候想,或许苏悦生当初肯照应我,也是看在我们同病相怜的份上。犯病的时候大家都狼狈脆弱的像一个婴儿,谁也不比谁更好。所以苏悦生觉得我是自己人。
有人在外面轻轻的敲门,原来是苏悦生的司机,给我送来一些吃的,然后苏悦生说:“我回去睡觉了,有事给我打电话。”
我其实已经恢复了九成,哮喘这种病,不发作的时候,跟没事人似的。在医院里睡了一觉,我觉得自己又生龙活虎了。等点滴打完,我搭电梯上楼去看向晴,她已经醒了,也可以进流食,护工将她照顾的很好,只是还有些虚弱。
美人就是美人,半倚在床头上,仍旧慵懒好看的像病西施,赏心悦目。她手术后中气不足,所以我让她少说话,只是她看我也穿着病号服,于是目光诧异。
我主动告诉她:“老毛病了,哮喘,昨天酒喝得太急,丢人现眼了。”
向晴细声细气的说:“要保重自己呀,巧姐。”
第一次有人叫我巧姐,我听着耳熟,总觉得这名字像在哪里见过。等回到自己的病房,猛然才想起来,巧姐!那不是《红楼梦》里王熙凤的女儿么?
留余庆,留余庆,忽遇恩人。幸娘亲,幸娘亲,积得阴功。劝人生,济困扶穷。休似俺那爱银钱忘骨肉的狠舅奸兄。正是乘除加减,上有苍穹。
巧姐生在七月初七,这个日子不好,所以刘姥姥给取名叫“巧姐”,以毒攻毒,盼这个名字压得住。我为什么叫“七巧”,当然不是因为也生在七月初七,而是我妈最喜欢玩七巧板,据说进产房之前还拿着副七巧板拼来拼去,最后助产士一说是个女儿,我妈就脱口说:“那就叫七巧吧!”
我比《红楼梦》里的巧姐走运,因为我没有哥哥,我妈也没哥哥,所以“狠舅奸兄”自然是没有了,不过想一想,我的命也比巧姐好不到哪里去,巧姐小时候好歹还过了几年锦衣玉食的日子,而我妈一个人带着我,跟浮萍似的,最苦的时候,连房租都交不上。
不过在倒大霉的时候,刘姥姥救了巧姐,苏悦生救了我。一想到苏悦生跟刘姥姥划上等号,我就觉得搞笑了。
第五章
初中的时候,有个女同学叫陈明丽,语文成绩很好,她最喜欢张爱玲,成天在小本本上抄张爱玲的名句,还拿我的名字来开玩笑,因为张爱玲也写过一个“曹七巧”,那个女同学天天拿我打趣,说曹七巧家里是开麻油铺的,我家里是开美容院的,真是挺像的。
我听得出她话里的轻蔑,美容院还不如麻油铺呢。本来我在初中的时候成绩并不好,成天跟一帮男生混在一起,放学就去街头的小店打游戏。我读的那所中学,不好不差,夹在一流和三流中间,勉强算个二流。只不过我们离学校不远,就是臭名昭著的电子技校。那时候技校的男生成天在我们校门口晃荡,勒索我们学校男生的零花钱,看到漂亮的女生就吹口哨调戏。
有天傍晚放学,我就看到几个技校男生围着陈明丽起哄,陈明丽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原来有个男生跟在她后头,掀她裙子,陈明丽骂了句臭流氓,他们反倒围上来了,还动手动脚。
本校的男生看着这一幕,都讪讪的绕着走,我一时气愤,捡了块砖头就迎上去了。
这件事后来传得走了样,最后同学们绘声绘色将我描述成女侠,据说我拿着板砖一对七,竟然让七个男生落荒而逃。哪里有那么夸张,首先对方只有五个人,然后我走上去一板砖把其中一个拍得血流满面,余下四个人都吓傻了,我又飞起一脚踹中对方的老二,痛得对方嗷嗷叫,跟着同伙不战而逃。
我就此一战成名,有了个绰号叫“十三妹”,据说本校最会打架的男生有十二个,我仅次于他们,因此排名十三。后来渐渐叫走了形,等到高中,女生都敬畏的称我为“七姐”了。
高中我是交赞助费进去的,那时候我妈认识了一个阔佬,美容院的生意开成了连锁,我妈连车都换成了宝马七系,又买了好几套大房子,我成了暴发户的女儿。校长的太太经常去我妈店里做美容,我妈托她说情,又交了赞助费,就把我塞进了本地最好的高中。
如果不是读那间高中,我大约是不会认识程子良的,他作为杰出校友被请回高中做演讲,我跟全班同学一起坐在礼堂里,花痴的看着他。
那时候全部女生想像的白马王子也不过如此吧,一表人才,风度翩翩,说英文说法文都流利的像母语,在常春藤念名校,家世不凡。
陈明丽那时候已经跟我是最好的朋友,自从初中时候我在校门外救了她,她就拿我当亲姐妹一般。成天还给我讲数学题。她可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考上这间高中的,所以很看不起我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学习态度,于是跟我妈似的,成天逼着我好好学习。
陈明丽在高中时代风头无二,号称班花校花,追她的人无数。而我羡慕嫉妒恨,因为没有一个男生喜欢我,他们都当我是哥们儿。就是那时候,我成长为一个文艺少女,每天学着陈明丽,念张爱玲或者亦舒的名句,看王小波和安妮宝贝,我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留长发,因为向往安妮宝贝笔下那海藻样的头发。
陈明丽是那天的学生代表,在程子良演讲结束后上台发言,发言稿是陈明丽自己写的,当然老师也帮忙润色过,不过陈明丽参加过好几次演讲比赛,讲起话来更是抑扬顿挫,非常有风范。总之那天陈明丽给程子良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后来校领导请程子良吃饭,陈明丽也被安排作陪。她回来之后跟我讲了好多程子良的细节,说他如何有风度,叫她小师妹,替她拉开椅子,说话的时候望着人的眼睛,笑起来温柔可亲。
我想我这一辈子,可能都不会遇上像程子良这样的白马王子,会叫我小师妹,替我拉椅子,说话的时候温柔的看着我的眼睛。
我很羡慕陈明丽。
陈明丽后来考上很好的大学,而我勉强考了一个三本,还得我妈掏一大笔学费。我以为我这辈子不会再跟程子良这样的人物有所交集,可是暑假的时候陈明丽突然打电话给我,说:“明天程师兄请客,你去不去呀?”
“哪个程师兄啊?”
“程子良啊!他答应说高考结束后请我吃饭的。”
我都没想过陈明丽还跟程子良有联络,而且程子良还会请她吃饭,我十分十分羡慕,又十分十分觉得嫉妒,竭力不让自己的声音显得酸溜溜:“我去干什么呀?他又没请我!”
“可是我一个人去和他吃饭,感觉怪怪的。”陈明丽声音里透着羞涩,十几岁的少女,走哪儿都是要拖着一个好朋友的,我常常是她拖着的那个好朋友,一起上学,一起放学,一起去操场跑步,有陌生的男生来搭讪,我冷冷一眼斜白,把对方瞪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