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八小说网 > 穿越电子书 > 重生之名门宠妻.流氓少将的痞妻 作者:漫纤尘(潇湘书院vip2014-06-02完结) >

第27章

重生之名门宠妻.流氓少将的痞妻 作者:漫纤尘(潇湘书院vip2014-06-02完结)-第27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看那边,曦曦,那是部队的菜园子,部队里大部分的蔬菜都是从这里摘,士兵每天拉练完了,都要到这儿来义务劳动,美其名曰菜篮子行动。”岑旭尧一手扶着方向盘,一手指了指旁边,绿树掩映处,果然有一大片梯田,绿油油的,长势颇好。
  “呵,除了扛枪,还要种地?业余生活挺丰富的呢。”沈念曦来了兴致。
  “那是,告诉你,这部队里,可全是纯爷们儿,除了偶尔有探亲的女眷来之外,方圆百里见不到女人,待会儿大家看到了你,兴致高点,反应热烈点,你也不要惊讶,那是自然的生理反应。”岑旭尧蹙着眉,沈念曦这样的绝色,给那帮狼们瞧见,单是那眼神就够让他不舒服的了。
  “怎么听着觉得这里住着一群流氓似的,和你一样?”沈念曦一想到士兵如狼似虎的眼睛盯着她,头皮有些麻。
  “没那么严重了,大家只是热情点,绝对不敢对我的媳妇儿公然觊觎的。”岑旭尧急忙安慰她,生怕她一个不高兴,改了主意转身回去。
  “放心吧,我没那么胆小的,以前曾见过雄兽发情时的狂野样,再豪放也不过如此,不会大惊小怪的。”沈念曦笑着说,“哦,对了,不准再说我是你媳妇儿。”她严肃的警告着。
  “好了好了,是女性朋友可以吧?”岑旭尧有些无语了,可怜的特种兵竟然被和发情的雄兽相提并论,那能在一个级别上吗?
  ------题外话------
  亲们,刚刚接到通知,本文明天入V,文文写到现在,得到了很多读者的支持,尘在此深表感谢,文文入V后,希望亲们能一如既往的支持和鼓励,亲们的支持是尘写文的最大动力。

☆、第069章 杀伐果断

  “女朋友也不行,我才十六,你这是诱拐未成年少女。”沈念曦冷哧。
  “那还是叫曦曦好了,不过,他们叫你什么,可不在我干涉的范围之内。”岑旭尧狡黠的眨眼。
  说着话,不知不觉已经驶入了营帐,看到岑旭尧的车进来,早有两名勤务兵热情的迎过来,“大人回来了?”
  “嗯,这位是末曦。”岑旭尧又严肃起来了,端足了大人的架子。
  “嫂子好。”两名小兵热情的打招呼,两双清亮的眼睛惊艳的看着沈念曦,那意思仿佛在说,大人艳福不浅啊。
  沈念曦郁闷了,明明岑旭尧什么也没说,他们怎么还自来熟的叫她“嫂子?”
  岑旭尧寒星一样的眸中闪过一抹狡猾的笑意,要知道,但凡被带进特种兵军营的女人,是都会被灌上这个荣誉的称呼的,当然,除了记者和医生等工作人员。
  “大哥,你回来了?”又有两名军官快步走了过来,看到岑旭尧没有称呼大人,反而十分亲昵的称呼他大哥。
  “嗯,这位是——”岑旭尧话还没说完,其中一个面色黝黑的军官便笑着接口:“嫂子嘛,我们听到了,顺子已经安排下去,待会儿给嫂子接风洗尘。”
  “这是我兄弟,陆海,马顺。”岑旭尧满意的点点头,给沈念曦介绍这两人。
  面色黝黑一点的是陆海,颧骨较高,长相有点蒙古族的特征,个子稍矮一点的是马顺,皮肤白皙,男生女相,如果是个女人,那一定很漂亮。
  两人都是参将军衔,对于这么年轻的参将,在军营中是很少见了,同岑旭尧这个年轻的将尉一样,前途不可限量。
  “嫂子,你和大哥先回宿舍休息,一会儿准备好了,我去叫你们。”马顺凑过来,漂亮的眼睛好奇的打量着沈念曦,说话声音洪亮,一点奶油味都没有,像个男子汉。
  “好。”沈念曦笑盈盈的点头,岑旭尧自然的牵了她的手,带她往后营宿舍走去。
  “哈哈哈——”,身后传来一阵爽朗的大笑,沈念曦回头,看到陆海和马顺的头凑到一起,眼睛紧盯着岑旭尧与她交握的手,不知说些什么,说的正开心。
  出乎意料的,岑旭尧的宿舍居然很简陋,后营是宿舍所在地,说是宿舍,其实不过是个家属接待处,一排砖房大约有时间,红砖蓝瓦,一看就有些年头了。
  岑旭尧的宿舍在最中间,从外面看和其他几间没什么区别,进了屋,入眼是一张简陋的办公桌,上面摆着一台笔记本电脑,电脑很高级,大约是岑旭尧的私人物品。
  屋子正中间拉着一块帘子,把屋子隔成两部分,帘子里面就是卧房,岑旭尧走过去,拉开帘子,对沈念曦说道:“这里条件比较差,你就凑乎一下吧,到床上歇歇脚。”
  沈念曦甩掉了鞋,像猴子一样蹦上床,重重的躺了下来,舒服的枕在枕头上,闭着眼睛说道:“还真是累了,我睡会儿啊。”
  岑旭尧点点头,“睡吧,待会儿叫你。”
  许是真的累了,一沾枕头,沈念曦竟睡着了,这一觉,睡得可真香,梦里,离殇笑眯眯的挠挠她的腋窝,“小丫头,该起床了。”
  一睁眼,岑旭尧放大的俊脸笑眯眯的看着她,宠溺的说道:“曦曦,你睡得可真香,哈喇子把我的枕巾都弄湿了。”
  沈念曦急忙爬起来,低头一看,那块军用枕巾上,果然染了一片地图,颇为宏伟壮观,她只觉得血液从耳根后面涌过来,整个脸颊都烧红了。
  “我给你洗吧。”沈念曦伸手去扯枕巾,却被岑旭尧拽住手腕:“别别,等你回去了,我晚上孤枕难眠的时候,有你的口水陪着我,我也能有个慰藉。”
  “滚——”,沈念曦就纳闷了,岑旭尧这个家伙,怎么就那么不和谐呢,怎么就时不时的撩她的火儿呢?
  这时候,外面忽然传来洪亮的喊声:“嫂子嫂子嫂子……”。
  沈念曦伸出去搧岑旭尧的手收了回来,讶异的问道:“这是怎么回事?”
  岑旭尧耸耸肩,瞟了眼窗外淡定的答道:“我怎么知道,你自己出去看看不就得了?”
  沈念曦狐疑的看着他那张无比淡定的脸,犹豫着推开门,然后惊呆了。
  几十名士兵整齐的坐在宿舍外面的青砖铺成的地面上,拍着手,大声的喊着,看到沈念曦出来,立刻一阵欢呼,然后是雷鸣般的掌声。
  陆海一挥手,热闹的场面立刻静下来,“兄弟们,今天是大哥的好日子,大家得好好给嫂子表演表演。”
  “好。”震耳欲聋的回答声,对上那一双双精神饱满的眼睛,刚刚睡醒的沈念曦觉得自己浑身的热血上涌,激动无法言表。
  “起立。”一名军官站起来,对着士兵大喊一声。
  “腾——”,只有整齐的一声,所有的官兵已经站起来,队列整齐。
  “出发,目标,打靶场。”士兵在军官的指挥下,踢着整齐的正步,一路往打靶场走去。
  “先吃点吧,等看完表演,野炊的时候,你就会饿的受不了了。”岑旭尧塞给沈念曦一个热乎乎的东西,拿起来一看,原来是一只烤的色香味俱全的烤地瓜。
  “好香,这是你烤的?”沈念曦喜出望外,掰了一块送到嘴里,含糊不清的问道,前世里,为了扮演好端庄大方的沈家千金,她连这样简单的食物都没机会吃。
  “那是。”岑旭尧也掰开手里的烤地瓜,三下五除二的吞进肚子里,一只烤地瓜吃了不到一分钟。
  沈念曦惊讶的瞪着他,把手里剩余的地瓜迅速往嘴里塞去,虽然比解决一只烤地瓜用的时间比平时少了许多,但和岑旭尧比起来,那还是小巫见大巫。
  打靶场位于营地的西侧,人工挖掘了一条很深的沟堑,挖出来的土就堆在沟堑的一边,打靶其中的一项就是爬上高高的土堆当壁垒,对着对面射击。
  沈念曦目测了一下对面枪靶与土堆的距离,足足有五十米,队长一声令下,“砰砰砰——”的枪声不绝于耳,等到一轮打靶结束,对面枪靶上居然发发命中十环。
  这也太神了吧?怪不得叫特种兵部队,所有的士兵都是神枪手,沈念曦惊讶的吐着舌头,对着士兵们翘起大拇指。
  陆海跑了过来,笑呵呵的对沈念曦说道:“嫂子,你先别忙着惊讶,这部队里枪法最神的可是我们大哥,你知道敌人都管他叫什么吗?岑阎王。”
  “好吧,岑阎王,您表演一个呗。”陆海的话,说的沈念曦心里直痒痒,岑旭尧威名远播,还真是想见识一下他的枪法。
  岑旭尧抿着唇,淡淡的笑了一下,在沈念曦期待的目光中接过一把枪,对面的枪靶开始快速移动,距离也更远了一些。
  沈念曦紧张的注视着他手中的枪,就像自己亲自上马一样,内心既期待,又忐忑,不知他会给她带来怎样的震惊。
  “砰砰砰——”,沈念曦默默数着,岑旭尧一共打了十发子弹,对面的士兵举着靶子跑过来,“大人,您太厉害了。”
  沈念曦仔细瞧了瞧枪靶,惊讶的发现那十发子弹竟然都是从一个眼儿里射出去,打移动靶,距离又那么远,能打到这种地步,不得不说是个奇迹。
  岑旭尧看沈念曦一脸崇拜的看着他,不由的棱唇微抿,唇角上扬,心情大好,他慢悠悠的对她说道:“曦曦,你也试试?”
  “我?不行不行,我从来没打过枪。”她连忙摆手,私下试试也就罢了,在这么多官兵面前,打得不好多丢人?
  “没关系,我教你,你行的。”岑旭尧知道沈念曦的银针射的百发百中,就算没有摸过枪,冲着她这种准头,打靶应该不成问题。
  推脱不过,沈念曦只好接过枪,按照岑旭尧的方法,扣动扳机,枪声响的那一刻,胳膊被反震的酸麻,她闭着一只眼,不好意思的看着靶子,没想到居然中了八环。
  现场沸腾了,官兵崇拜的看着沈念曦,对于一个从来没有摸过枪的女人来说,能不脱靶就不错了,她居然打中了八环,天才,真是天才。
  马顺不敢置信的跑过来,冲她翘着大拇指赞道:“嫂子,你真神了,再打几发试试,一定能中十环。”
  沈念曦被他夸得愈发热血沸腾,握着枪,瞄准,“砰砰”又是几枪,官兵又是一阵沸腾,这一次,她打了五发子弹,三发十环,两发九环,简直太厉害了。
  陆海一脸羡慕的对岑旭尧低语:“大哥,你打哪儿找了这么个宝儿?当军嫂真是太适合了,如果搁到营里训练一段时间,保不齐会成为一名优秀的特种兵女将。”
  “那是,也不看看是谁的媳妇儿。”岑旭尧剑眉微挑,脸上是掩也掩不住的喜气。
  大家闹哄哄的又热闹了一阵儿,这才在队长的带领下回了营帐,士兵都住在营帐里,宿舍是留给家属的,当然,岑旭尧作为这里的最高指挥官,还是有一点特权的。
  营地恢复平静,陆海从厨房拎了一只活鸡,一只野兔,还有一瓶白酒,调料若干,马顺则拎着一个袋子,里面装着木柴之类的东西。
  “不是野炊吗?带这些东西做什么?”沈念曦不解。
  “傻丫头,野炊也要保护野生动物啊,不能真的去打飞禽走兽,砍伐树木吧?”岑旭尧亲昵的搂着她,四人结伴往梯田那边走去。
  走到近处,沈念曦才发现那片梯田选在这个地方是有原因的,梯田下面有一条清澈的小溪缓缓流淌,走得近了,还能听到淙淙的水声,很动听。
  陆海和马顺手法很娴熟,利落的杀了鸡和野兔,掏了内脏,在溪水里清洗干净,塞上调料,用泥巴抱起来,埋在地下,又在上面点上火,慢火烧起来。
  “曦曦,渴了吧?到这边喝点泉水吧?”岑旭尧牵着她的手往溪水上游走去,那里果然又个泉眼,清澈的泉水汩汩的冒出来。
  今天的月色真好,满月悬在天上,将柔柔的银光投洒下来,照的溪水波光粼粼,岑旭尧变戏法似的拿出一个葫芦做成的水瓢,舀了一瓢水递到她唇边。
  就着瓢,沈念曦喝了一口,轻舔凉爽的水缓缓流入喉中,让她四肢百骸都充满了凉意,舒爽极了。
  “怎么样?好喝吧?”岑旭尧灿然一笑,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人们都说,常喝的水质好,牙齿就好,这家伙常喝这里的泉水,所以这口牙才这么白吧?
  “嗯,很甜。”沈念曦又喝了几口,真是太好喝了,她喝得口大了些,有几滴水滴到了唇角。
  岑旭尧凝视着她,轻轻的唤道:“曦曦。”
  “嗯?”她抬头,他俯身,舌头湿软温热,在她唇边轻轻一舔,舔去了那几滴泉水,俊脸停在离她一寸远的地方。
  她浑身一僵,呆呆的注视着他幽深如谭的星眸,樱唇因为惊讶而微微开启着,喘息间,有着说不尽的魅惑。
  岑旭尧缓缓靠近,却听到陆海煞风景的大喊声:“老大,嫂子,可以开吃了。”
  “额,好了,可以吃了。”沈念曦像受惊的小鹿般迅速跳后一步,慌不择路的往烧烤地跑去,没有注意脚下的路,踩到一块石头,险些摔倒。
  “小心点,冒冒失失的。”岑旭尧猿臂轻舒,把她揽在怀里,不顾她的挣扎,让两人的身体紧密相贴,体温顺着彼此单薄的衣服传进去,沈念曦觉得心慌急了,这种感觉好陌生。
  陆海拨开柴火,从地下抛出裹了泥巴的鸡,一边被烫的来回换手,龇牙咧嘴,一边抬头望向两人。
  “呦,喝个水也忘不了甜蜜,黏黏歪歪的,老大,是不是好事将近了?”
  马顺接茬:“老大,兄弟可跟你说好了,你们结婚的时候,一定要给哥几个假,我们要去观礼。”
  “好了好了,我们家曦曦脸皮薄,可别羞着她。”岑旭尧从陆海手里接过叫花鸡,也不怕烫,开始动手分起鸡来。
  传说这种烤鸡的方法是叫花子发明的,现在,他们虽然沿用了这种做法,却不知味道是不是如真正的叫花鸡那样地道。
  岑旭尧灵活的手指扯下两条鸡腿,递到沈念曦手中,说道:“曦曦,趁热吃,鸡腿都是你的。”
  陆海和马顺飞快的对视了一眼,咂咂嘴叹道:“嫂子啊,大哥真偏心,我们哥俩还从没见他对谁这么殷勤过呢。”
  “给,鸡头,鸡屁股,你们俩也就适合吃这个。”岑旭尧给陆海嘴里塞了个鸡头,给马顺嘴里塞了个鸡屁股,然后把剩下的鸡肉分开,放到马顺带来的盘子里。
  “这,不太好吧,你们吃鸡翅膀吧?”沈念曦捡起两只鸡翅膀送了过去。
  “嫂子,我们开玩笑的,你可千万别跟我们这么客气,平日没事干,我们也经常这么吃,话说这鸡头和鸡屁股可是好东西啊,大补,你头一次来,还是不请你吃了。”陆海和马顺把利落的把嘴里的东西啃完,又坐到火堆旁烤那只野兔去了。
  “味道真不错。”沈念曦瞠目结舌,居然真有人喜欢吃鸡头鸡屁股,还大补,她快速咀嚼着口中的鸡腿赞不绝口,鸡肉爽嫩可口,调料配制独特,十分促进食欲。
  “那还用说,这是我们老大特制的调料,只此一家,别无分号。”陆海看着岑旭尧的眼神满是崇拜。
  “你还会配制调料?”沈念曦惊讶的看向岑旭尧。
  “爱吃的人,总喜欢瞎鼓捣,不足挂齿。”岑旭尧难得谦虚一回。
  一顿饭吃得十分舒爽,向来不喝酒的沈念曦也喝了一小杯,不至于喝醉,脸颊却红扑扑的,看起来十分可爱。
  “大哥,嫂子,你们慢慢聊,我们哥两先走一步。”陆海识趣的站起来,揽着马顺的肩往回走。
  “慢走啊,慢走。”沈念曦笑呵呵的摆摆手,岑旭尧望着两人赞许的点点头,夜风袭来,凉意阵阵。
  “曦曦,你不觉得今晚的月亮格外圆吗?”岑旭尧看着双颊染满红晕的沈念曦,不由的伸出手,揽住她不盈一握的腰。她的腰好软啊,按上去,肌肤富有弹性,让人心痒痒的。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