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八小说网 > 穿越电子书 > 兴家 作者:万钟一心(起点vip2012-04-12完结) >

第6章

兴家 作者:万钟一心(起点vip2012-04-12完结)-第6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听她说起前面的两次先例,萧母心中已经笃定了八九分,当下也不等萧大成开口了,斩钉截铁的下了定论:

    “欢儿,娘相信你,咱们地里的庄稼,全部收完晾干,约莫需要七八日的功夫。再等一两日,咱们家便开始抢收吧……”

    一边的萧惠生这时说道:“爹,娘,妹子,这么大的事情,要不要向族长说一声?”

    萧惠欢闻言赶紧接口道:“说是应该要说的,不过爹,您可不能说是女儿说的。还有娘和大哥,无论是谁问起,你们都不能说这是女儿说的!”

    三人异口同声的问道:“这是为何?”在他们看来,这是好事儿啊!

    萧惠欢苦恼的一跺脚:“我说不能说便不能说,爹娘大哥,你们想啊,若是被其他人知道女儿能预测这样的灾害,女儿还不被人看成妖怪啊?到时候定然会有接二连三的麻烦找上门来,难道你们希望看到女儿变成别人抢来夺去的东西么?”

    三人恍然大悟,萧惠生看了看弟弟萧惠涛睡的那个房间,压低声音神秘兮兮的说道:

    “幸好三弟今日睡了懒觉,要不然还不知道该拿什么来堵住他那张破嘴……”

    话还没说完,脑袋上就挨了萧大成一筷子头:“你这张才是破嘴……”

    (求收藏,点击,推荐票,长评啦……亲们多多支持,嘿嘿!)

卷一 翩然而至 第十三章 偶遇

    接下来的两三天,萧大成便在庄子上四处奔走,让庄子上的其他人尽快将田地里的庄稼收上来。可是包括萧氏一族的族长在内,几乎没有人相信他的言语,甚至有很多人当他是失心疯。无论萧大成如何解释,如何哀求,甚至是威胁恐吓,大多数人还是无动于衷。

    让萧惠欢感到欣慰的是,父亲不仅通知了南边的萧氏本庄,同时也通知了北边的庄子。北庄的那位张鹏,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原因,竟然相信了父亲的话,带着北庄的人开始抢收高粱。这下子南庄的人坐不住了,若只是萧大成一个人这样,那或许是因为他得了失心疯。可若是北边庄子的人都跟着这样做,那就有问题了,总不可能北庄的人也集体得了失心疯吧?

    见到这样的形势,萧惠欢忍不住拍了拍自己的脑门:我怎么这么傻呀?流言可用啊……

    很快,南庄这边开始流传起一个消息,说是八月二十,小清河上游的天会塌下来,马上要闹大涝。南庄的萧家族人们一下子开始似信非信,再结合北庄那边的动静一看。顿时觉得不能再干等下去,虽说水稻还在凝浆,可高粱已经可以收割了。少一成的收成便少一成吧,好过一成都没有……

    之后的一段日子里,萧惠欢被忙得够呛。萧家全体出动,连七八岁的萧惠涛也被母亲强行拉到地里帮忙。三十多亩地里的高粱,割下穗子,收回院子里脱粒,然后晾晒。这些活计做完了,日子便已经到了八月十二。这之后,萧母又带着萧惠生和萧惠欢兄妹,帮着萧大成一起,收割水田里的水稻。五亩水田,硬是在中秋节这天收割完毕。之后又忙着晾晒,装袋,进仓,连中秋节都只是囫囵着过的……

    过完中秋节,萧大成决定趁着现在天旱路好走,将收上来的高粱运进县城里卖了,换成银子踏踏实实的揣在兜里。萧惠欢想着过一段时间便要入族学,得去买些笔墨之类的东西,正好趁此机会,见识一下这个时候的县城是何等模样,于是便提出想和父亲一起进城的想法。

    萧大成自然是满口答应,于是,八月十八这天一大早。萧大成借了族里的两辆牛车,带着萧惠生和萧惠欢,将今年地里收上来的六十多石高粱籽装上车,又装了两石稻子,一起运进县城准备卖掉。那两石稻子不是卖的,而是作为公粮上缴给县府……

    萧家庄地处洪泽县的南边,离洪泽县城约莫五十多里。从萧家庄的庄子门口出去再走个二三里地,便是从洪泽县城通往其他州府的管道。牛车上了官道之后便好走了很多,萧惠欢不用赶车,便俏生生的坐在装高粱的麻袋上,和大哥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不时的问这问那。虽然来到这个世界已经一两年了,可她还是头一次进县城呢,当然要了解一下……

    好在她这副本尊以前也没进过县城,倒是丝毫不担心露陷,于是开始慢慢的打听消息:

    “大哥,咱们这些高粱,运进城里卖给谁呢?这高粱又不好吃……”萧惠欢的灵魂刚占据这副身体的时候,曾经吃过两次高粱面,味道实在是不怎么样,粗糙不说,还带着一股子重重的碱味,所以她有此一问。

    萧惠生虽然年纪也不大,可他已经跟着父亲来了好多次县城,听见妹妹这样问,不禁觉得有些好笑:

    “妹子你没进过县城,也难怪你不知道,那大哥就跟你说说。咱们洪泽县的所有高粱,都是卖给沈家的。不过沈家买这个高粱,可不是拿来吃的,而是用来酿酒。沈家的高粱酒,不但在咱们洪泽县,便是在整个清明王朝,也是鼎鼎有名的……”

    萧惠欢注意到,自己这位大哥在说这些话的时候,脸上竟然有一股子自豪的意味,这让萧惠欢直犯迷糊:沈家的高粱酒有名,跟萧家庄的萧惠生有半毛钱的关系?

    这样想着,萧惠欢便问道:“大哥,这沈家的高粱酒举国闻名,你为何如此开心的模样?”

    萧惠生正待回答,在前面赶着另一辆牛车的萧大成却笑呵呵的转过头来说道:

    “欢儿,这你就不知道了吧?就因为沈家的高粱酒举国闻名,甚至讨得了皇室中人的喜欢,所以咱们洪泽县才可以种高粱。其他的县府,旱地里都很少有人种高粱的,大多数都是种小麦,玉米之类的。这些东西的产量不高不说,也卖不到高粱这样的好价钱。所以呀,咱们洪泽县的父老们,都是托了沈家的福。正因为沈家的高粱酒有名,所以咱们才能一直种高粱,卖高粱,每年才能比其他县府的庄户人家,多赚那几两银子呢……”

    萧惠欢恍然大悟:原来如此,无非就是一个酿酒的产业链,沈家的高粱酒打出了名气,连带着便让整个洪泽县的农民跟着赚了银子:

    “这么说来,这个沈家倒是我们洪泽县的恩人了,对吧爹?”

    萧大成呵呵笑着连连点头:“可以这么说,你可不知道,连县太爷见到沈家的家主大人,都是客客气气的呢……”

    那是当然,这个沈家能为洪泽县带来丰厚的钱财,当官儿的自然要客客气气的,财神爷嘛……萧惠欢心中如此想着。

    五十多里路,牛车走了大概四个小时。临近中午的时候,萧惠欢父女三人,终于驾着牛车到了此行的目的地:沈府!

    从一进入县城大门的时候起,萧惠欢便在仔细的打量着这个时空的县城。和以前自己在电视上看到的没什么区别:青砖铸就的城墙,城楼上有持刀拿枪的兵丁警戒;进入城门之后,便是一条笔直的青石大街,街道宽约五丈,也就是十五六米的样子。街道的两旁是鳞次栉比的楼面,高的五六层,低的两三层。临街的门面上面,都挂着各种各样的牌子或是幡布,那是各个商家招徕顾客的招牌。不过和电视上稍稍有点不同的是,街道上的人流稀稀拉拉,并没有那种人流如织,挥袖如云,洒汗成雨的壮观场面。后来一问才知道:今日不逢集……

    马车在沈府门口停下来,父亲和大哥到门房去做登记。留下萧惠欢在门口看着牛车,趁此机会,萧惠欢细细的打量起这栋豪华的宅子来。

    大宅门原来就是这副景致啊!这是萧惠欢的第一个感叹,高达一丈有余的青砖围墙,向两边延伸出去至少一里地。大门口摆放着一对白色石狮,两尊石狮的中间,夹着一条七阶的阶梯。从阶梯上去,便是沈府的大门。

    这已经不能称之为大门了,简直应该叫做……牌坊,对,就是牌坊。两根长宽起码两米的大理石柱子笔直向上,托起一个小小的阁楼。在阁楼的正中间,“沈府”两个龙飞凤舞的大字,一看就是出自名家手笔。两根大理石柱子上面,用同样的笔迹,雕刻着一副对联,萧惠欢轻轻的将其读了出来:

    “惠通邻里,门迎春夏秋冬福;诚待世贤,户纳东南西北财……”

    “咦?没想到庄户人家的女子,竟然也识字?”萧惠欢的话音刚落,便听见身后传来一声略带着惊讶的声音。心中暗叫一声糟糕,连忙转过身来一看:

    只见一个年约十四五岁的半大男子,身上穿着一身略显老旧的绸衫,手上拿着一把描金折扇,正不断的摇摇晃晃。这男子的脸上还带着方才的那种惊讶,漆黑发亮的双眸当中更多的却是探究,还有那么一丝丝耐人寻味的好奇……

    (号外号外,男主出场了,求推荐票,求长评,求收藏,不然就把男主写成一个丑八怪,哇咔咔……)

卷一 翩然而至 第十四章 沈家庶子

    被这样一个半大的男子好奇的盯着看,萧惠欢的面皮隐隐有些发烧,心中亦有些薄怒:哪儿有这样的登徒子?盯着人家一个姑娘家如此直勾勾的看着。她似乎忘记了,如今她的这幅身体,还仅仅是个十一岁的女娃而已,远远不像她的灵魂和思想那般成熟……

    “姑娘,你是萧家庄的人吧?是谁教你读书识字的?”这个男子似乎对萧惠欢薄怒的神色视而不见,盯着她瞧了一会儿之后,轻飘飘的开口问道,语气当中自有一分居高临下的气势。

    这一次萧惠欢才听仔细了,这男子的声音倒是好听,虽然还稍显稚嫩,可那种嘶哑中带着磁性的嗓音,配合着他身上隐隐散发出来的气势,倒是没那么令人反感。再细细的一打量此人,虽说这人身上穿着的绸衫略显老旧,可却浆洗得异常干净。一头乌黑浓密的头发梳理得一丝不苟,用一根檀木簪子束在脑后,一部分披在肩上,有些清爽,又有些潇洒的意味。剑眉星目,面如冠玉;特别是那鼻子,既挺且直,如同刀削斧刻一般,给人一种非常坚毅的感觉……

    这半大男子见面前的女孩儿非但没有回答他的话,反倒大眼瞪小眼的和他对视起来,嘴角不由咧了起来,回头对跟在他身后一只不曾开口的一个老者笑道:

    “柴叔,这个女娃倒是有意思,既识字,却又不似那些读过几日书的闺房小姐那般酸腐,被人一瞧就斥人为登徒子。而且瞧这模样,应该是萧家庄那边过来卖粮食的。这个萧家庄真是有趣,连一个小女娃都如此……特别,哈哈……”

    萧惠欢见他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笑得真诚,而且听他这些话,倒也不像是有什么恶意,心中那点薄怒也就渐渐消失了。而且很奇怪的是,这个半大男子的笑声似乎有一种穿透性的魔力,竟然让她原本因为初次来到这种豪门大宅而微微有些紧张的心情,也跟着放轻松下来……

    那名被称作柴叔的老者,看见这男子笑得如此爽朗,布满皱纹的脸上也努力挤出一副笑容,让他脸上的皱纹显得更加深邃。陪着笑了两声,他脸上的笑容又慢慢的淡化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副担忧的愁容:

    “九少爷,咱们还是快回去吧。若是被老爷和府上其他几位少爷看见,您在府门口和陌生的女子调笑,又该狠狠的斥责您了……”

    果然,那位九少爷闻言,脸上的笑容慢慢的变得僵硬,随后一张英俊的面孔一下子黑了下来。轻轻的哼了一声,双目狠狠的看了看写着“沈府”两个字的牌匾,然后愤恨的一挥衣袖,长叹一声道:

    “好吧,咱们这就回去。柴叔,这整个沈府上下,也就只有您对我好了……”说着再次看了看萧惠欢,闷闷不乐的当先跨进了沈府的大门。他身后的柴叔轻轻对萧惠欢点了点头,然后也佝偻着腰跟了上去。

    至此,萧惠欢才明白过来,感情这半大男子,是沈府的九少爷啊,难怪身上有那么一股子气势。不过,听方才那个柴叔的话语,似乎这位九少爷,在沈家似乎并不怎么受待见啊……

    不过这种高门大阀宅内的生活,萧惠欢也并没有多少八卦的兴致。这样那样的规矩一箩筐,稍有不慎就犯了这样那样的忌讳,她才没兴趣去研究。便在这个时候,去门房登记的父亲和大哥回来了,跟着他们一起回来的,还有一个管事模样,年约四十多岁的男子。穿着一身对襟长衫,脚蹬黑面白底的千层底布鞋,倒是显得颇为干练。

    看见萧惠欢在门口看着马车,那管事模样的男子微微有些惊讶,随即就反应过来:“哟,老萧,这是你女儿吧?今儿个你怎么把你女儿也带来了?瞧这模样,啧啧,倒是个美人胚子……”说着顿了顿,然后脸上挂着一丝神秘兮兮的笑容凑近萧大成:

    “怎么?是不是想让你女儿在沈府谋个什么差事?”

    萧大成闻言一愣,半晌才反映过来,轻轻的陪了个笑脸:“李管事您说哪里话?小女才多大年纪,今儿个小人不过是顺道带她来城里逛逛。这闺女,从小到大,还没进过县城呢……”

    萧惠欢在一旁听得明白,心中不由微微有些好笑:没进过县城?开什么国际玩笑?上辈子的时候,别说县城,就是省城和首都都不知道去过多少次,漂洋过海对咱来说都不是什么大事儿。想到这个,顿时又想到了自己的最后一次漂洋过海。该死的,就是那最后一次,老妈寻死觅活的一定要让自己回家相亲,说什么女人过了三十岁生宝宝都会有危险。结果飞机在太平洋上空不知道遇到什么千年难遇的怪事,一阵扭曲之后,自己就莫名其妙的到了这个世界……

    一旁的两个大男人自然不知道萧惠欢此时心中竟然在想着这样的事情,那位李管事贼兮兮的笑道:

    “你还跟我装?你这闺女长了一副惹人怜的好面孔,若是能进入沈府,过个两三年,等长大些了,倒是十有八九会被某个少爷看重。到时候收进房里做个通房丫头,若是再能生下个一男半女,就是扶起来做妾都是有可能的。能做沈家少爷的老丈人,老萧你不动心?说出去谁信?哈哈哈……”

    萧大成听他越说越不像话,赶紧拿话头将他的嘴堵住:“李管事,这事儿还是过几年再说吧,咱们先把粮食称了斤两是正经。小人今日带着闺女来,就等着卖了这些粮食,为我闺女买些笔墨纸砚啥的呢……”

    那李管事闻言,似乎听见了什么了不得的事情,夸张的大叫着:“买笔墨纸砚?给你闺女?”

    萧大成嘿嘿的憨笑着点点头:“正是,县太爷不是奖给咱们庄子上两个先生么?其中有一个是女学的先生,族长让我家闺女也跟着去读书识字呢……”这些话说出来,萧惠欢能看到自己父亲脸上浓浓的自豪……

    没想到这种自豪却并没有引起李管事的共鸣,只见他摇摇头叹道:

    “读书识字有什么好?就像咱们沈府沈老爷的第九个儿子,本来就是个庶子,不想着为家族打理一下生意,却整日里想着掉那些酸文。弄得阖府上上下下都对他不待见,百无一用是书生,连男子都是这样,何况一个女子家。唉……可惜了你女儿这样一个美人胚子。来吧,把车拉着跟我走……”

    一旁的萧惠欢听见这李管事的大嘴巴不断的八卦,心中恍然大悟,原来刚才那个什么九少爷,是沈家的庶子,难怪……

    (求票求推荐求收藏求长评……只要能帮着偶冲新书榜的,一心都要,亲们给力呀……)

卷一 翩然而至 第十五章 恼人的李管事

    跟随着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