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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穿越种田]巫医奋起-第3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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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了一下邬迪的裤子该怎么用兽皮做出来之后,兴致勃勃地提议道。

“恭你真是太聪明了!”邬迪只想着怎么往兽皮里塞棉花,却忘记了这个兽皮本身上面就有着软乎乎的兽毛。只不过因为兽皮对比人体的皮肤还是较为刺人的,所以根本没有想到将兽皮反转。

“我也只是看着这样做可以省下不少兽皮,所以就想着这些兽皮该怎么用……”在自己的父亲面前被爱人夸奖,恭还是觉得有丁点儿不好意思。

“的确,如果按照我们以前的方法的话,这样做出来的兽皮不保暖,我们通常都会在身上继续绑兽皮的。总的算起来,其实还是浪费了兽皮,这样做的话,不仅可以将兽皮最大限度地利用起来,而且在外面那层毛往里翻的兽皮还可以抵御寒风的入侵……”集越说眼睛越亮,“邬迪,恭,你们愿意将这个方法教给部落里的其他人吗?”

虽然集是族长,但他也是恭的父亲。

邬迪看来恭一眼,将这件事全权交给恭。接收到了邬迪的眼神,恭点点头:“当然可以,这本来就应该大家分享的。”这样,穿得暖和了,大家活下来的几率也更大些。

“邬迪大哥,恭大哥~”猴子这家伙,因为恭只比他大几岁的缘故,只有在有求于人的时候才会叫恭“大哥”,“我也想学~”

等到学会了,他就可以给自己做一套,也可以给……做一套。

“猴子不用学啦,我帮你做就好了。”对于猴子,恭其实是当做小弟弟来关心的。

“咦,还是不要了吧,邬迪大哥会吃醋的啦,”后面一句是猴子小小声凑到恭耳边嘀咕的,说完就跳开,一脸讨好的看着邬迪,一副“我绝对没有吃他豆腐”的模样,“我以后总不可能一直麻烦你给我做吧?那太累了。”

猴子现在身上穿的就是恭做的。因为猴子现在还小,所以并没有什么,但是自认为已经向成熟男人迈进(?)的猴子却不愿意让别人的伴侣给自己做衣服。

恭挑眉看着猴子这幅样子,摇了摇头:“那好吧,我去给你拿一根骨针出来,你跟着学。”

邬迪这个“缝制废”见他们三人都开始动手,自己也帮不上什么忙,便抱着菠萝蜜和陶罐到一边坐下——他也是有事情要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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邬迪所要做的事情,其实是酿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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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邬迪是想着部落里的大家一起来的,但是因为大雨,没有雨具不方便串门,邬迪只能自己动手了。

因为菠萝这个东西一来是存量不是很多——大多数都用来制成了菠萝干——二来是用菠萝酿酒需要很久才能成功,所以邬迪就选择了更容易好做的菠萝蜜酒。

说起菠萝蜜酒,可不是因为邬迪单纯地想要用菠萝蜜代替菠萝想出来的,而是本来就存在的。

邬迪曾经去过雷州半岛的徐闻县,他当时对菠萝蜜有了更多的认知也是在那个时候。徐闻县那有名的液体金黄甜香的徐闻液就是指菠萝蜜酒,那可是好喝又暖胃,最适合天气寒冷的时候饮用了。

邬迪当初不做菠萝蜜酒是因为要做这个必须要有蜂蜜加入,但是那个时候部落里的蜂蜜只有从熊族部落换来的那点儿,邬迪很是舍不得——他是想要恭泡水喝的。

恭虽然对蜂蜜水的甜味很是喜欢,但知道这个蜂蜜除了泡水喝还有更大的用处外,便一直放着蜂蜜没动了。

邬迪劝不动他,最后只好用来泡菠萝蜜酒——恩,做好了之后要多留一些自己用,到时候恭天天喝,暖胃又驱寒,而且可以酒后那啥什么的哦吼吼吼~

果酒是很简单好做的,而且邬迪之前做过一次菠萝酒,所以这次的动作更快。

只是做完了菠萝蜜酒之后,从菠萝蜜中剥出来的果核却堆了满满一大堆。

“邬迪大哥,这个可以用来当石子儿玩的!”猴子连忙开口,生怕邬迪就这么讲果核扔掉。

因为邬迪曾经看部落里小孩儿玩的游戏几乎没有,所以就将自己童年最火爆的“弹珠”游戏教给了孩子们。

孩子们觉得去找那种圆溜溜的石子儿太麻烦,而且不够用,所以便将吃菠萝蜜时剩下的果核当做了“弹珠”玩。

见到这么多的果核,猴子想起自己因为手艺不行而输给大家造成大量缩水的果核,忍不住眼睛闪闪发亮——要是这些果核都是自己的,哇哈哈,那么他就是部落里“弹珠”最多的啦!

“玩?玩什么,这个可以吃的。”邬迪毫不留情地打破了猴子的期盼。

猴子虽然因为这些果核不能属于自己而感到有些失望,但是听到邬迪的话,他又精神起来了:“吃?怎么吃?”果核硬邦邦的,而且外面还滑腻腻的,除了他们拿去玩儿外,不管是兔子还是牛羊都不吃的。不过,邬迪大哥既然这么说了就一定有办法!对此,猴子盲目地相信着。

“就这么洗干净了直接用水煮,可以放点盐。等熟了之后剥开壳吃里面的肉,比栗子……地瓜?花生?芋头?比芋头还粉还好吃。”邬迪连说了几个比喻,才让众人明白那种味道——唉,没有发现栗子什么的就过冬了,实在是有点儿遗憾啊。

“这么多的果核,我想我们中午就吃这个代替芋头就够了。等我将这些罐子放好,将草药该切的切了该磨粉的磨粉了,我就给大家做饭吧。”

虽然邬迪在缝制衣服方面的确是个废材,但是他好歹还是有拿得出手的“贤惠技能”的。

家庭煮夫什么的,在岳父面前露一小手什么的,也是很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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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哇哈哈哈!沙子的祈祷(诅咒?)灵验了!今天天气一下子就回暖了!沙子迅速从长袖变成了短袖……看着师弟师妹们穿着长袖束腰军训服真是……各种阴险的笑啊XD~

准备一个大磨难……或者大阴谋……大家有没有招儿?来支支招╭(╯3╰)╮~~~


、57·小娃娃都是炸弹

虽然有芋头、蘑菇、野菜等等东西;但邬迪他们每天还是必须吃上一顿肉的——之所以是“一顿”而不是“两顿”;是因为现在部落里的人都是一天吃两顿的。

在邬迪没来部落之前;因为狩猎工具的原始;使得猎物的不好狩得;使得部落里的食物只能处于勉强吃饱的状态。

通常大家只吃早上一顿和晚上一顿——因为男人要外出捕猎需要体力,所以早上一顿他们不用像是女人、老人和小孩儿一样啃果子野菜;而是可以吃点冷肉或者生肉填肚子。

邬迪是吃惯了三顿;甚至因为有时候加班什么的晚上还要吃一顿夜宵的,所以来到这儿很是不习惯。好在邬迪并不是无肉不欢的主儿,所以一般来说到了中午他都会自己找吃的——连带着让恭也养成了一天三顿的习惯。

而现在,邬迪也是延续了一日三餐的习惯。不过好在邬迪并不是纯肉食动物——可以说他一天吃的肉比恭还要少些——做饭讲究的也是荤素搭配;肉是绝对不会当主食的。因此,就算他们中午和晚上吃的两顿都有肉,那肉的总量加起来在以前也不过是部落里男人一顿的肉,根本不会出现什么过度消耗存粮的问题。

就是以前一到冬天就为部落的食物问题发愁的集也不着急。因为按照以往惯例,等到大雨停了之后,部落会再次进行几次狩猎——这次不仅包括陆地生物,还包括海洋中的鱼虾螃蟹海带紫菜牡蛎什么的。

这几次狩猎是入冬前的最后几次存储食物的行为。等到大雨再次落下之后,这儿就会飘满雪花——并不是海边就不会下雪了。邬迪光是从那个冰洞就推断出来,这海边冬天可绝对没有海南三亚那么舒服……只是最多不会像是东北那边儿一样大雪覆盖罢了。

所以,等到大家开始猫冬之后,部落里就连平日里的两顿饭都要省着吃。邬迪在得知这一点之后,也摸摸鼻子默认以后由三顿变成两顿。只是想到这样的话,他就觉得应该在还没有“节食”的情况下好好吃一段时间——人就是要有更高层次的追求,从吃饱到吃好也是一个很大的飞跃的嘛。

******

因为前段时间大家都在努力收敛物资,所以除了平时吃过的食物外,还发现了很多新鲜东西。

而邬迪对于这样的发现自然是欣喜异常的,在下雨之前,就贮藏了好几袋子的辣椒、胡椒、大蒜、百里香、龙蒿叶、薄荷、八角、紫苏、茴香之类的很多的香料——冬天要吃味道重的东西才给力,而且这些东西除了当香料,更可以当药材的。

检查了一番家里的存货——在下雨的第一天,部落就专门挨家挨户平均发放了肉、菜和果子的——之后,邬迪决定中午就吃红烧肉了。虽然没有白米饭配不太完美,但是他实在是想念那个味道了。

就算是没有酱油什么的,但是有这些东西,想必也可以互通有无“补充”“补充”的。

******

五花肉切成一厘米见方的小块后,将之前熬出来的油用木勺子舀出来一些将石锅(邬迪也想过用陶制的锅,可惜这种锅炖汤煮菜都行,就是不能用来炒菜,因为很容易就会在翻炒过程中被碰碎)里。等油化了之后用木铲将整个锅底涂均匀,将肉块放入锅中煎。

之所以这么做,是为了去除五花肉中多余的油脂——现代社会中的人吃肉吃的越来越瘦,总觉得猪肉里肥肉太多会怎么怎么样,可是又舍不得口腹之欲,于是便想出了各式各样保留原滋原味但却减少油脂的方法——让肉皮酥脆一点,到时候吃就会外酥里嫩,炖煮化开了的汤汁也会被煎地微微发硬的外层肉给“包”起来。

这样做一直到肉的外表有些金黄后,锅里的油反而比刚放下去的时候还要多。邬迪用铲子将多余的油舀起倒入另一个专门用来放炒过一次的油的罐子里。

将肉全都捞起来放到另一个碗里,邬迪将调料都放到油锅里炒香,顺便还捏了几颗葡萄挤汁进去调甜味。

等调味汤汁做好了之后,邬迪将一大碗红烧肉倒进去。被炒得出油而有些干的肉块迅速地开始吸收起汤汁来。邬迪在保证不会糊锅之后,续了点儿水便将木头做的锅盖盖了上去,然后将灶膛里的柴火抽出来插进灰烬里弄熄,让灶里的余热慢慢地帮助肉块吸收汤汁。

红烧肉的数量虽然多,但是绝对不够三个大男人一个半大孩子吃饱肚子的,所以邬迪将昨晚上吃剩了的,专门留下来的还有点儿肉的鱼头鱼骨头倒进陶罐里,掺水加盐盖盖子开始炖煮——等水开了揪点儿菜叶子进去,就又是一锅汤了。海鱼就是比河鱼要有味儿多了。

有菜有肉有汤,剩下的,只需要将煮熟的菠萝蜜果核捞出来剥壳就可以了。

看着酱香红润油亮的红烧肉,雪白翻滚的鱼汤以及剥出来鹅黄色闻起来香喷喷的核肉,邬迪心里想着等会儿一定要美美地吃一顿。却不想这个念头刚一出现,自家大门就被砸响了:“开门!开门!邬迪在吗?!”

邬迪手一抖,差点没把手里的一大碗红烧肉给“送”到地上去,赶紧将连碗带肉地放回灶台边,急匆匆从厨房了走出去。

而此时,正在“客厅”学习缝纫的猴子已经跑过去将门打开了。猴子一开门,一个浑身湿漉漉的人就扑了进来,撞得他一个趔趄:“生!要生了!”

猴子被撞得一屁股坐在硬邦邦的地上,痛得他没好气大喊:“什么生了啊?!”

“我女人麻要生了!邬迪呢?邬迪在哪儿?”那个男人根本就没注意到被撞到地上的猴子,只是焦急寻找着邬迪的身影。

听见男人又急又慌的声音,屋里的人都一愣,还是恭反应快:“要生娃娃了?!”虽然对方身上都被雨水给淋湿了,但恭还是眼尖地认出了对方——就是那个比彩后怀孕的女人的男人。

刚走出来的邬迪一听到恭这话,就愣了——生娃娃?又是自己的活儿?

闯进来的那个男人一见邬迪眼睛都亮了,也顾不得脸上身上都一股一股地往下流水,几步跑过去就要将他往外面拉:“快……她麻生不出来卡住了……一定要救救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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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的男人叫做正,是一个平时看起来很老实憨厚、沉默寡言的汉子。

因为麻的肚子越来越大,所以正一直很注意麻的情况,生怕麻一不小心就开始生了——在这个时代,女人生娃娃基本上都是在死亡线上挣扎。挣扎掉了就会有小娃娃,挣扎不掉甚至可能赔上两条命。

麻一开始是想着外面下大雨就自己努力生下来的,但是没想到不知道怎么回事,明明都感觉小娃娃的脚了,偏偏就卡在那里不动了。

生孩子本来就是憋着一口气,现在麻憋的那口气都要用完了,但是那个小娃娃就像是定住了似的,怎么也不动。正本来就担心自己的女人,此刻见到麻都快要翻白眼了,也顾不得什么,急急忙忙地就往邬迪那儿跑——他可是记得之前邬迪帮彩生了娃娃(……)的,现在也一定能够救麻!

因为大雨哗哗,外面远处海浪滔滔再加上麻和正本来就住的距离邬迪这儿比较远,别说是邬迪了,就是恭都没有听出麻是因为生孩子而呻·吟,等到邬迪他们急匆匆的赶到麻那儿的时候,麻已经出气多进气少了。

邬迪心里“咯噔”了一下,但却没有将这点慌乱表现出来,反而经过这么一慌,心莫名地镇定下来了:“正,快去烧热水!恭,麻烦你去家里将那个小木罐拿过来……”

小木罐里装的是邬迪前段时间偶然发现的一颗人参——本来想留着给恭补身体的,但是现在人命关天,就先拿来用一点了。

说实话,生孩子是十分血淋淋的场景。邬迪觉得哪怕是见到了动物世界角马生小马驹或者斑马被狮子剖腹掏肠都没有这么血腥和让人难以镇定。

见到那探出了一只小脚的小娃娃,邬迪恍惚记起生娃娃应该让孩子从头先出来,因为从脚出来很容易造成难产,让母子受到伤害。用热水净了手,邬迪深吸一口气,狠狠心将小娃娃往麻的身体里推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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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本身因为下雨天气就不好,室内的光线更是昏暗。就算点了十几根火把,那摇摇晃晃的火光也不足够让人在一片血肉模糊中准确地将胎儿抱出来,所以邬迪早早地将所有人——邬迪觉得其他人个头大挡光线又帮不了多少忙,而恭,邬迪又怕这过于血腥的气味刺激了恭那灵敏的鼻子——都赶了出去,只留了一个来帮忙的彩。

正在外面急得团团转,要不是摄于邬迪的威严的话,他怕是早就冲进去了。

终于等到一声婴儿的啼哭响起的时候,正整个人像是被雷劈了一样,等到恭推了他一把他才反应过来,又惊又喜地冲到门边。

正想着马上冲进去,但却被抱着婴儿的彩给推了出去:“别吵别吵,还有一个呢!”

“还有一个?!”这是在场三个男人和刚刚冒雨冲过来的梨花一同的惊呼。

“嗯,邬迪说麻的肚子里有两个,所以一开始的时候才会不好生……我就说嘛,麻就算比我晚生也不可能肚子比我那么多……”彩一边说着,一边准备将刚出生的婴儿拿去洗洗身上的血污——以前他们没这个规矩的,生了就生了。但是邬迪说要将小孩子身上的脏东西洗洗干净,小娃娃才能健健康康的。想想她家长出了双下巴的大壮,彩觉得听邬迪的话准没错儿!

“这是给女娃还是男娃啊?”梨花甩甩头发上的水,一脸好奇。

至于喜当爹的正,早在听到彩说还有一个的时候就愣了,刚刚放下的心又提了起来,不住地担忧自己的女人和娃娃。但是他现在又进不去,搓了搓手,看着被彩抱在怀里的娃娃——唉,他也想抱抱的,但是看那么小一坨(……),软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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