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家骑士团-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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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类。我看斯通拨给我们的士兵个个精壮老练,想来必是桑普家和我们拉斯姆斯家在出征前对他有所交代,定要保护我们的周全,难怪那会儿乔愁眉苦脸的,不放心我们提前出动。
其时渐近深秋,寒风已起,处处零散的飘落一些黄叶,我们一路行进而来,竟是人迹希罕,好不容易碰上一两个农夫,也是远远躲开我们。沿途经过的些农田,本应正是收获劳作的季节,却是田地荒芜,熙熙攘攘的长着几颗发黄的杂草,偶尔还有一两只黄毛野兔奔过,直让人觉的凄凉。这几十年来诸侯南征北伐,苛捐杂税之下,天灾贼祸之中,却是民不聊生。
看着人间惨象,我心下里惆怅,不知不觉间,银铃已来到我身旁,轻声说道:“莫拉,你在想什么?”
我一怔之下醒来,见她此时仍是一袭纯白莲花纹绸袍,腰间用黑色细皮带贴身的上下束了好几圈,右手带上了弓手专用的皮制护具,臂弯处装上了金属护肘,修长的腿上穿着紧实的长皮靴和小巧的护膝,把她得娥箩身材体现得淋漓尽致,再配上她的清丽绝俗的姿容,当真美不胜收。
正当我傻傻的看着这位熟悉的美人,心中慨叹着这位精灵郡主的美丽的时候,她美丽的淡红色眼睛已关切的看着我:“不舒服么?” 我感激的对她一笑道:“不,没什么。”
银铃郡主看了看前方,对我说:“皮雷先生说照这个速度,伴晚时我们会到达吉姆斯河的下游,在那附近扎营的话,明天中午前肯定将到达吉姆斯。”我对她点了一下头,却不知该说些什么。
两人又并行了一会,银铃用手拢了拢鬓角的长发,微垂臻首,用蚊音一般的声音说道:“莫…莫拉,你…你最近好吗。”说完之后,嫩白的脸上泛起一阵晕红,我痴痴看着她,心下一阵片茫然,待要说些什么,但脖子像是被人用力掐住一般,喘不过气来。
银铃拢了拢鬓间秀发,低低的说道:“这…这几日,我好…好想你。”被家人严防之下,最近我和银铃难得有单独相处,此刻见面,双方心中自是动荡,热情难抑。我听的银铃说得如此直白,心中洪流再也控制不住,当下迎着银铃殷殷的美目,道:“铃铃,这几日,我…一直想着你。”
顿时,银铃本是凄苦苍白的脸上,如同春风吹过,甜甜的笑了起来。
当下我抛开心下重重羁绊,一路与银铃并肩而行,耳中听到的尽是她的温柔软语,鼻中闻到的尽是她身上的淡淡芬芳,眼中所见的也尽是她的轻颦缓笑,再待得她纤纤玉手伸出,轻轻握住我的手掌,便只觉得恍恍忽忽,不知身在何处了。
大精灵的寿命比一般人类长,大致能达到150多岁,而今年28岁的银铃却只相当于人类的十七八岁,她作为大精灵族的郡主,对箭术,音乐和魔法都有着得天独厚的天赋,尤其是音乐。我时时与她凑在一起时,总是期盼着能听听她演奏的琴声,只觉得能在她款款的情意之中沉醉下去,忘去烦恼,无异于世间最快乐的事情了。
铃铃是萨克尔森林里大精灵族的郡主,从祖上几代开始,萨克尔大精灵族一直是我们拉萨姆斯家的友盟,且互为毗邻,两个家族多次并肩作战,联系密切,而自我与银铃交往之后,情谊日深,精灵族的人谦和随意,自然不会横加干涉;可凡是我们拉萨姆斯家的家人朋友,莫不坚决反对这“伤风败俗”之事。此后,银铃自是伤心难受,而我心中又何曾好受,平日里于银铃之事虽是尽力割下不想,而碍于世俗礼仪的压力,虽是觉得与银铃相爱之事似乎不该,然而细想之下,总也想不通我们不能结合的缘故。况且二人每一见面,之间的感情都似藕断丝连,朦朦胧胧中,竟像是根深蒂固,刻骨铭心一般。
第三节 小镇遇袭
23日伴晚,我们抵达吉姆斯河下游。当晚,全军在距河岸不远处扎营。
用过晚饭,大家无事可作,竟然聚到我的帐篷里,聊起天来。
最早进来的波比说道:“想不到一天的行军,竟这么累,辛苦啊。”说着抡手捶起自己的肩膀。
银铃笑道:“这才第一天,你就受不了啦。”
瘦瘦的勃朗笑道:“今天我们一路行军,经过几个村庄,没见一个人影,哪有盗贼啊。”
我心中暗暗吃惊,问起坐在身边的皮雷道:“皮雷,象这种盗贼团团伙活跃的地区,怎的一个人影不见?”
皮雷道:“据我的经验,盗贼多是贫苦农民出生,针对的当然是贵族豪绅,倒是不怎么骚扰百姓。不过这几年农家生活艰苦,那些穷疯饿疯的人啊,是什么事都干得出来的,唉!”
银铃说道:“皮雷先生,这么说来,提图盗贼团竟连寻常百姓也不放过不成?”
皮雷道:“是的,郡主。”
波比见我沉吟不语,便从身边取出一根镶有红宝石的魔杖,哈哈笑道:“区区几个毛贼算什么,莫拉表哥,他们来了正好,可以让我试试这根新买的魔杖,看看威力如何?”
我仍是对皮雷说道:“皮雷,去知会一下巡逻队,让他们提高紧惕。”
皮雷道:“是的,大人。”便起身走了出去。
波比见我也不理他,撅起了嘴,老大不开心的样子。银铃见状,笑道:“好漂亮的魔杖,拿给我看看成吗?”波比闻言,顿时眉开眼笑,便又大谈他的“魔杖购买经历”了。
一夜无事,到24日清晨,我们沿着河道上行,渐行进入沃特平原,到中午时分,我们来到了小镇吉姆斯。
吉姆斯位于吉姆斯河中游,依河而建,从这里只要越过吉姆斯河往北,便靠近祖云达山区,而向西南下行,则很快便可进入沃特平原。因此这里不仅有山区的农民樵夫,也有来往的商贩旅客,更有很多高原种族往来迁徙,可以说是个关系复杂的地区。
当我们进入吉姆斯镇时,竟一个人也没见到。
我们是从正面的马路入镇的,走在吉姆斯镇的主街上,只见5至6人宽的石板街道两旁全是一至两层高的房屋,这些房屋大多是用青石砖砌成,一部分是土砖屋,全都盖的朴素简陋。主街上有一些看似杂货屋,铁匠铺和布匹店之类的屋子,只是大多门户紧闭,清洁的街道上也没杂物。
这里笼罩着一种诡异的气氛,大中午的,本该是喧哗吵闹的街上空无一人,街面上干干净净,四周寂静得鸦雀无声。
前面的队伍突然停止前进,显然,带队的皮雷也觉得情况不妥。
前排的波比急奔而回,说道:“莫拉表哥,这…这里…不对劲。”他的话还未说完,突然,头顶几声尖锐的哨响,紧接着,士兵队伍中传来“啊,呃”的惨叫声,马上便有几人中箭趴倒地。与此同时,在街道两旁的房顶上,分别显出十余名大汉的身影。
“糟了,我们遇到埋伏了!”我头皮一阵发麻,却听见周围喊声大作,此时街道前后分别冲出两堆恶汉,嘶喝着向我们扑杀上来。
※ ※ ※
我的第一次战斗,想不到是在这种情况下仓促发生的。
步兵队中很多人是沙场老兵,慌乱之后立即平静下来,但队伍中部的民兵却是乱成一堆。
初战的我,不禁已觉得天旋地转,冷汗流淌,一种“死亡”的感觉袭上心来,我顿时已是呼吸不畅,全身如同灌铅般的沉重。
慌乱之下,我不禁瞧见了自己胸前的家徽,以武勇无敌著称的拉萨姆斯家的家徽。刹那间,一个鲜明的概念浮现在我的脑海:“我是莫拉.拉萨姆斯,拉萨姆斯家的男人,这个部队的领袖。我代表着家族的荣誉,必须带领我的部下,打败我们的敌人。”
是啊,我是莫拉.拉萨姆斯,拉萨姆斯家的骑士。
我想着这些,竟冷静了下来,当下高高举起手中的剑,扬声大喊道:“阿尔维斯的勇士们,冷静下来,保持阵形。”
我用了多大的劲道去喊,我当时并没有觉察,只知道喊完之后,我自己的耳鼓也被震得嗡嗡发响。
但是,奇迹出现了,原本悸动不安的队伍平静了下来,士兵们纷纷抬望过来,他们的目光都中充斥着一种奇异的感情,似是一种对领导者的尊敬,又似一种对生命的信任,对胜利的期盼。这一瞬间,我似乎体会到了什么,那是一种领导者的艺术,一种高高在上的骄傲,一种必胜的豪情。
街后那股贼兵眼看就要袭到,已是千钧一发。
我挥舞着剑,高声发出命令:“后排轻步兵队马上列阵迎敌,由士官长勃朗指挥。”
精瘦的勃朗早已拔出一把刚剑,本是面色惶惶的他此刻也变得冷静自如,轻步兵们纷纷亮起长矛,盾和剑,在他的指挥下,前排持矛,后排持剑,呐喊着列阵迎敌。
时下王国部队编制中,轻步兵身着的是深黄色麻布服和钢盔,配备的是长矛,盾和骑士剑。而贼兵大多身着灰黑色麻布衣,武器矛,剑,斧,长斧等各式都有。刹那间一眼望去,一股黑色的人堆疾冲到整齐的黄服银盔的步兵队中,发生猛烈的碰撞,立时就有三四个贼兵被长矛扎中,鲜血横飞,接着双方便已短兵相接。一堆人在狭窄的街道本就施展不开手脚,而此刻两堆人拥挤在一起,此时士兵们里到还好,众贼兵却是乱砍乱杀,一时间也不管砍到的是自己人还是敌人,只听呐喊声,怒骂声,痛哼声,唉号声,乱成一片。此时,狭窄的街道反而对我们有利,贼兵人数虽多,但乱七八糟,已被排列整齐的轻步兵牢牢限制住,双方直是僵持在一起。
我对身边的波比说:“带你的僧侣和魔法师过来,用魔法支援。”
波比应声而去,此时情况紧急慌乱,他倒是行动迅疾,沉着机灵得很。
一般来说,普通的魔法师和普通的僧侣,他们的攻击魔法和治愈魔法的射程顶多只有七八步,而且吟唱魔法需要时间,因此在战斗中只能作为后排支援,但由于魔法杀伤面积大,在拥挤的巷战中会相当有效。
箭雨纷飞,我对掺在民兵中的基斯大喊:“基斯,你指挥民兵部队,护好马匹粮草。”此刻,毫无组织的民兵队在基斯生疏的指挥下,到也都互相配合起来。
由于我军入城不久便即停止前进,而贼兵似是在小镇两头设伏,因此后方已经交火时,前方的贼兵却距我们还有十多步。此时皮雷早将队形布置好,第一排是五个执盾的轻装步兵,第2排,第3排和第4排都是上弦的弓箭手,皮雷握着一把刚剑,亲自站在最前列,远远看去,只见蓝衣的轻装步兵与黑衣的弓手整齐排列,沉着应战。看来前排是不用我担心了。
此时军中不断有人中箭倒地,微蹙秀眉的银铃已疾奔过来,道:“莫拉,前面交给皮雷就行,我们先干掉屋顶的弓箭手。”
我正要答话,忽然身后劲风声响,我下意识的用手挡去,却是一支冷箭擦在我的刚制护臂上,“啪”的斜飞了开去。
哇!好险!要不是我反应稍快,只怕现在…
银铃也吃了一惊,玉手搭上我的手腕,急问道:“你怎么样?”关切之情甚于言表。直到见我微笑摇头,银铃松了口气。突然,只见她眉目之间突然染起薄怒神色,银铃迅疾的举起手中那支,镶着绿宝石的红木大弓,两下弯弓搭箭,等我再反应过来时,只听一声凄厉的惨叫,一名盗贼打扮的弓手已被她一箭穿心,从屋顶上跌落了下来。
好狠的一箭,但此时的银铃却仍是银牙紧咬,杏目圆睁,一副不消气的样子,好像刚刚那记冷箭已射在她身上一般。
忽听不远处的皮雷大喊:“放箭。”接着便是震天价响的惨叫声,看来队伍前列也已交上火来。
突听“轰隆”一声巨响,离我不远处的几名士兵身上电光闪烁,火花四射,只听他们惨叫不已,顷刻间已被电得肤焦肉烂,瘫倒在地。
“魔法师!”我心中一惊:敌人有魔法师!我抬头四顾,只见一名黄袍人站在屋顶上挥舞着魔杖。此时银铃也已发现,立即向那人弯弓搭箭,哪知那人甚是机灵,一见银铃有所动作,便立即俯身躲起,却见银铃冷哼一声,随手转向左边屋顶上的另一方向一箭射出,接着,便又有一名贼兵惨哼着栽下来。好个银铃,确实是箭无虚射。
几个大精灵射手纷纷对着屋顶的敌人拉弓射箭,迅疾精准,片刻间已干掉了敌人好几名弓箭手,使得屋顶上的余敌只断断续续射下几箭,再不敢贸然显身。当下银铃与大精灵弓箭手在一旁用弓箭掩护,我带领几名轻装步兵,往伏有魔法师的屋顶攀援上去。
这几日,我们几名骑士的状备同轻装步兵一样,也是只在手臂手腕膝盖装上铁制防具,这对于久过正式训练的骑士来说,根本不算沉重。当我爬上一个小土屋时,却听身下一声凄厉的惨叫,一名正往上攀爬的部下,被利箭射穿颈子,跌了下去,鲜血溅得到处都是。
这是我第一次在这么近的距离,看到同伴被人杀死,立时心中泛起无比的怒意,只觉得一股热血直冲上头脑,我拼命的继续往上攀援,心中骂道:狗崽子们,我来了。
几次攀爬纵跃之后,我来到较高的石屋顶上。
这个石屋顶上的几名弓手,仍在不停的往下射箭,而那名黄衣魔法师则潜伏在一根烟囱后面,想是在伺机释放魔法。我心下恼怒,大喝一声,向他们疾扑过去,那几名弓手一怔之间,已被我冲上前,手中的骑士剑挥动之间,已有一名弓手胸口淌血,扑到在地。此时另一名弓手已搭箭射来,我一个矮身避过来箭,接着身子已靠上去,肩膀给他狠狠一撞,正撞得他一个踉跄,翻身栽下屋顶去。这时我军又有两名士兵爬上屋顶来,而屋顶上剩下的几名贼兵眼见形势不妙,纷纷逃散。
现场只剩那魔法师兀自不停的念着咒语,忽然他一挥魔杖,火光闪亮中,一个灼热耀眼的大火球向我扑面袭来。知道他魔法厉害,我急忙俯身向旁一个打滚避过,但那火球虽与我擦肩而过,但却委实厉害,将我那隔着护肩的皮肤灼得觉得疼痛异常。对我这种受过魔法加护的骑士尚且如此,那火球要是打在一般人身上,威力可想而知。我站起来,对几名刚攀上来的士兵把剑一挥,便指向那几名逃串的弓手,他们在我的示意下,追杀过去。
我用手轻抚着被灼伤的肩膀,口中吟念着光系基本魔法“治愈之光”,脸上却笑吟吟的看着那个魔法师,只见他脸色发白,浑身战抖,缩在烟囱旁边。跑他是跑不掉了,打──对于手无缚鸡之力的他就别提了;这么近的距离,要重新开始吟唱咒语又无论如何来不及了。
我正思考着怎么泡治他的时候,他作出了一个让我史料不及的举动──魔杖一丢,一个飞身跳下屋顶。接着下面传来“嘎嘎”一阵骨裂声,然后又是一声惨叫声。
唉,这么高,跳下去不死才怪,何必呢!
这时敌人在另一边屋顶的弓箭手发觉这边的情况,纷纷放箭射来。突然,街道上欢声雷动,只见正面攻上来的贼兵,被我军的弓箭手射得四散而逃,街道里横七竖八的躺着四五十人,他们大多身中数箭,有些还没死,躺在地上呻吟,几个伤腿的盗贼趴伏着拼命向镇外爬行,想是仍企望逃走。而皮雷已带领步兵队包抄另一边屋顶上的敌人弓手,那屋顶上的弓手眼见大势已去,也开始四下里逃窜。
这时后方的轻步兵队也已控制住了战况。原来从后街口冲过来的那一党贼兵,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