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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魔王的女人-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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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你做的?」她不可思议地惊呼。
  「是啊。」
  「怎么可能?你的手艺有这么好吗?这几道看起来卖相都很好耶!」她赞叹,习惯性地拿起手机拍照存证。
  「只是一些局烤料理,还有生菜色拉,加上意大利面,没那么难吧?」
  「什么嘛。」瞧他说得云淡风轻的,对自己的成就丝毫不以为意,她一口气实在咽不下,贝齿不服气地咬唇。
  等到正式坐下来,尝过味道,她更郁闷了。
  「好好吃。」比她做的,好吃几百倍。「你到底什么时候偷学的?」
  他轻声笑。「以前在英国读书的时候,那时候只是个穷学生,没什么机会出门打牙祭,只好在宿舍学着自己做。而且工作以后,为了招待客户,偶尔也得办homeparty,总得自己下厨做几道菜,表现一下诚意。」
  「你工作那么忙,还有时间办轰趴?」
  「社交应酬。没办法,外国人就喜欢这一套。」
  「是喔。」她撅着唇,算是认命地接受他烹饪手艺比她高竿的事实。「不早说,害我以前还傻傻地做菜给你吃!」
  「我喜欢吃嘛。」他笑望她,眸海深深地藏着男人的温情,烘暖她的颊。
  她垂下眼,一时不敢相凝。
  「吃吧!凉了就不好吃了。」他劝她进食。
  「嗯。」
  两人一面吃,一面聊天,谈过去,谈两人曾经共享的点点滴滴,也谈未来,谈梦想。
  「你记得我以前跟你提过我的梦想吗?」她问。
  「记得啊!」他点头。「妳说等赚够了钱,妳要在深山盖一座小木屋,空气很新鲜,四周都很安静,好让妳隐居写书。」
  「我的梦想可是当个畅销作家呢!」她甜甜地笑,端起酒杯浅啜,酒滴逸落她唇角,在他眼里性戚地亮着,他几乎忍不住轻薄的冲动。「到时你的传记,一定要由我来写。」
  「我有什么值得写的?」
  「当然值得,你将来一定会成为台湾商界的风云人物。」她对他有信心。「其实现在就差不多已经是了。」
  「还差得远呢。」距离他设定的目标,还有十万八千里。
  「快了。」她凝绋他,眼波流荡,也不知是欣赏或凤叹。「我相信再过几年,你就会得到自己想要的了。」
  权势与名利,他都将握在手里,叱咤风云。
  「好吧。」他淡淡地笑。「如果那一天到了,我会亲自邀妳帮我写传记。」
  「一定会畅销的。」她笑嘻嘻。「到时候我版税一定赚翻。」
  「版税应该算我的吧?故事是我的,妳只不过负责写出来,顶多我付妳一笔稿费就是了。」他故意逗她。
  「不行!」她娇声抗议。「你以为把故事写出来很简单吗?也不能平铺直述的,要怎么写得感人,也要有一定的功力。」
  「又不是小说,洒什么狗血!」他不以为然地轻哼。
  「大人物的故事,当然要可歌可泣啊!谁想看你每天柴米油盐啊?写出来也卖不出去。」
  「我怎么忽然有一种不祥的预感?妳该不会替我加油添醋,编一些滥情的故事吧?」
  「紧张啦?」她拿汤匙的柄,戏谵地点点他脸颊。「至少你的爱情,我一定会写得很缠绵徘侧的。」
  「男人的奋斗故事,写什么爱情?」他抢过那把调皮的汤匙,警告似地玻鹧邸!笂吙杀鹌苹滴业母竦鳌!�
  「谁说男人的故事里没有爱情?」她假装生气地瞪他。「你没听过吗?一个男人生命里要有三种女人,才能算是完满的。」
  「那三种?」
  「妻子、情妇、知己,知己是好朋友,用来谈心事的,情妇就不用说了,至于妻子嘛!」她顿住。
  「妻子怎样?」
  她没立刻回答,深深地望他,良久,才幽幽扬嗓。「是用来疼的,是当一个男人在外头满身污秽地回家,看到她纯净的笑容,投入她的怀抱,就会觉得自己所有的罪孽都得到了救赎。」
  他震撼地听着,看着她幽深迷离的水眸,忽然懂得她的心正强烈地抽痛着。「是谁…跟妳说这些歪理?」他好不容易找回说话的声音。「你还记得莫传森吗?我们的高中同学。」
  「是那个败家子说的?」他不悦地冷哼。「别理他!」
  她嫣然一笑,不与他争辩,盈盈起身来到他身后,藕臂交迭在他肩颈,唇瓣温柔地擦过他耳畔。「其实我想一想,还觉得挺开心的。」
  「开心什么?」他沙哑了嗓子。
  「我一个人,占了两种角色,又是情妇,又是知己,也算厉害了,是不是?」
  他森然不语,身子轻颤着,心口纠结着。
  「…所以,当不成你的妻子,我并不会觉得很遗憾。」她低语。
  一道凉凉的湿意,滚过他颈侧,他不敢回眸确认那是什么。
  「睿,你亲亲我好吗?」她忽地柔声祈求,而他、心弦一扯,再也压不住满腔激动,反手将她拉进怀里,让她坐在自己腿上。
  他一口一口地啄吻她柔软的唇,那是充满爱怜的吻,情意绵绵的吻。
  不是欲望的占领,不是野心的征服,是男人与女人之间,最珍重彼此的吻。
  他们尝到了酒的微醺,也尝到泪水的咸,尝到甜蜜,也尝到哀伤,尝到谁都没说出口的眷恋与不舍。
  他们尝到了,惜别的滋味。
  隔天清晨,他亲自开车送她去机场。因为邓元弘还没到,他替她拖行李,两人来到楼上餐厅,各点了杯咖啡,坐在面窗的座位上,看窗外飞机起落。谁都没开口说话,默默地倾听彼此的呼吸,感觉彼此的体温。
  这或许是最后一次,他们能够并肩而坐了,未来还有没有机会见面,谁也不确定。
  所以他们有千言万语想说,却又不晓得该如何吐落。
  「妳到了国外,人生地不熟,要小心一点。」终于,他低哑的嗓音,敲破了静寂。
  「嗯。」她轻轻点头,樱唇衔在纸杯边缘。
  「要盖好被子,手放进被窝里,欧洲冬天很冷,妳又老爱踢被子,小心着凉。」
  「知道了。」
  「天气冷了要戴手套、戴帽子,吹风容易头痛。」
  「嗯。」
  「吃饭的时候不要挑食,不要喝太多酒,那边酒比矿泉水便宜,可妳千万不要喝多了,要照顾身体。」
  「知道了,老伯,你怎么那么啰唆啊?」她歪过脸蛋,明眸俏皮地啾着他。
  他不禁微笑,伸手揉揉她的头。「谁教妳这丫头,就是让人不放心。」
  「你才让人不放心呢!」她不服气地朝他扁扁嘴。「我告诉你,这次出门我没带之notebook,手机可能也不通。」
  「我知道。」
  「你自己的事情自己搞定,我可不会像以前那样随传随到。」
  「不敢劳烦。」
  「你要跟人家结婚,就要认真筹备婚礼,不要什么都丢给人家做,就算脾气再温和的女人,都会被你气走的。」
  他方唇微扯。「妳放心,我尽力不搞砸。」
  「还有,你工作不要太累了,要记得按时吃饭,你一专心起来就什么都忘了,如果没有人提醒你!」她蓦地顿住,眼眸酸酸地刺痛着。他怅然望她,知道她就要哭了,一股强烈的酸楚同样在胸口揪拧。「你要保重自己。」她叮咛。
  「妳也是。」
  「以后我不会再帮你了。」
  「我知道。」
  「你就算后悔,想起我的好,也--…来不及了。」她轻声哽咽。
  「我不会后悔的。」他的嗓音也跟着发颤。只要她幸福,他就不后悔。
  「干么说得这么肯定啊?你想气死我吗?」她不明白他的用心,郁恼地娇慎。
  「我告诉你,我一定会幸福的,不信你等着看好了!」
  「嗯,我相信。」他闭了闭眸,凝聚全身的力量,站起身。「邓元弘大概快来了,我也差不多该赶回公司去了。」
  「你这就……要走了吗?」她一径低着头,面色苍白,言语和心一样破碎。
  「我该走了。」
  「那你快走吧,我不送了。」她不想亲眼看他离开。
  「燕燕…」他蒙眬地望她,伸出手,想摸她的脸,却在距离只有一寸之遥的地方,黯然垂落。他不能碰她,若是纵容自己爱抚她,他或许再也放不开手。他必须舍得,就算推她离开是他这辈子永远也弥补不了的遗憾,就算他的人生从此不见光明,他也不能自私地留住她。
  他必须舍得她,必须放手,让她去追求真正的幸-福,他给不起的幸福-…
  「我走了。」
  他毅然旋身,不说再见。
  不能回头,也不敢回头,怕一回头会无法克制地拥抱她,他强迫自己望着前方,笔直地前进,世界在他眼里,成了一片迷离的雾色―
  没想到魔王也会这样说话,睿,我们来跳舞!
  因为你喝牛奶的样子可爱嘛!
  别装傻了,你想耍什么招数,我很清楚。
  为什么总是我在等你?
  不行,我一定要录下来。
  我一个人就占了两种角色,所以当不成你的妻子,我并不会觉得很遗憾。
  她说不会遗憾,即便跟他在一起,他给她的只有黑暗与伤痛,她仍是那么甜美地笑着跟他说,认识他真好。她不遗憾,她说不遗憾。睿……
  从今以后,他再也听不到她这样娇娇喊着他了,再也看不到她轻盈地踩着水花,在他面前舞成一朵最绚烂的花。
  原来要割舍,是那么不容易,原来他做不到全然无情,原来他的血还热着,还懂得流泪。
  以为这辈子已经无血无泪了,自从父母双亡的那天起,他便在心里养着恨,任其蔓延滋生。
  他只是不晓得,原来还有另一种不知名的生物在他心里共生着,一根一根,拔掉他的刺。
  可她走了。
  他失去她了。
  他曾失去家庭,失去亲情,他发过誓再也不要失去任何东西,对于他想拥有的,他一定会不择手段地夺取。他曾经历过失去,知道失去的滋味有多空虚可怕,他不愿再尝。可现在,他失去她了,是他自愿放手的,因为她太美太好,而他,没资格「拥有」……
  口袋忽地传来一阵无声的震动,他取出手机,读取简讯!
  你送走她了吗?
  他深吸口气,一滴眼泪落在屏幕上。
  是。
  你真傻!为什么要让她误会你跟我求婚?我们明明分手了。
  因为我不想她为我担心。
  因为他不想她为了他,走不开。
  因为他能给她的,实在太少太少,而这是他唯一能给的,最后的温柔!
  再见了,燕燕,我最重要的人。
  曼谷机场。人来人往的过境大厅,江雨燕与邓元弘相对伫立,四目相凝。
  「所以,我们就在这儿分道扬镳了?」良久,他沙哑地扬声问。她轻轻颔首。「再见了。」
  「接下来妳打算去哪儿?」
  「我有个朋友在越南工作,我打算先去投靠她一阵子,然后再找个山明水秀的地方,住下来。」
  「隐居写书?」
  「应该吧。」
  「真好,终于可以实现妳的梦想了。」他清朗地微笑,为她高兴。
  「谢谢。」
  「那,再见了。」他伸出手。
  「再见了。」她与他握手。
  他迟迟不放开。「妳知道的,小燕子,只要妳愿意跟我一起走,我不介意妳还想着别的男人。」
  「我知道,但我不能那样做。」她感动地啾着他。「我很谢谢你对我好,元,但我真的不能再对不起你了。
  「妳!唉!」他说服不了她,只能叹息。「既然这样,为什么妳不跟荆睿说实话,让他误会妳真的跟我一起走了?」
  她没立刻回答,片刻,才淡淡地扬唇,笑颜彷佛晨间憩息于玫瑰花瓣上的朝露,那般透明清澈。「因为我不想他为我担心。
  因为他已经不需要她了,而她绝不能成为他的负累。现在的他,需要的是一个天使,一个不懂得他在外头是如何弄得满身污秽,总是安静地在家里等着他,以纯净的笑容洗涤他所有罪孽的天使。
  不是她。
  「我希望他幸福。因为他……是我最重要的人。」
    (由yanqing制作)

    『10』第十章

  失去,是一种剥离的过程。失去一个人,最痛的不是在与她道别的那一刻,而是在之后的每一天,慢慢堆积伤痛的重量。吃早餐的时候,不再有她对着他笑,笑他唇缘沾了道牛奶胡子。
  看电视的时候,没有人听他讽刺的评论,没有人眨着清亮的眼,椰褕他太过愤世嫉俗。
  在办公室工作,敲门走进来的人不会是她,每一次抬头,每一次期盼,迎来的都只是失望。
  收不到来自她的邮件,接不到她msn对话的请求,听不到专属于她的手机铃声。
  蓦然回首时,不再有人站在原地等他。没人可以说心事,没人会甜蜜地与他斗嘴,没人会撒娇地讨赏,硬是要拉他在雨夜里跳舞。于是,他才真正感受到,自己失去她了。失去不是突如其来,是一点一滴,慢慢地、确实地,在日常生活里剥离她的存在。
  她不在了,而他觉得某部分的自己,也跟着死去。
  他永远不会再是从前那个他了―
  「总经理,请你签名。」接替她的秘书很尽责,送上细心整理好的文件,要他过目。
  他却无法像信任她一样信任这个新秘书,对她,他可以看都不看就签名,现在,他会以最快的速度浏览确认。不是因为这个新秘书能力不够强,做得不够好,只因为「她」不是她。这个世界上,唯一能令他信任的人,只有她,那个他已经失去的、最重要的她!
  秘书退下后,荆睿将背脊后躺,转动办公椅,面对窗外。本以为失去她后,他会工作得更认真更狂热,以忙碌来麻痹自己,不料他却是懒洋洋的,做什么都不起劲。已经没有奋斗的目标了,就算他赚再多钱,地位再往上爬,又如何?他也只能孤独地站在顶峰,思念她。
  没有什么想要、想夺取的了,他最想要的,已经不在了,所有的野心与欲望忽然变得很可笑。
  很无趣。
  荆睿漫然沈思,举高右手,握拳、张开、再握拳、又张开……
  一直以来,他总是想抓住什么,证明自己的聪明与才气,证明自己不需要与生俱来的那张「名牌」,也可以靠自己的力量挣得一切,但到头来,他究竟抓住了什么?
  他是不是太高估自己了?他以为自己可以承受失去她的痛,却愈来愈感到绝对的空虚,好似连心都丢落了……
  桌上的计算机传来叮咚声响,通知他有新邮件。
  好无聊。他理都不想理,但基于一个总经理的责任感,两分钟后,他还是勉为其难转过身来,准备处理公事。进来的邮件有好几封,有些是例行的工作会报,他迅速批阅,有些是社交应酬性的问候,他懒得多看,还有一封,来自于他意想不到的人。胡丽盈。他讶异地盯着这个寄件者。自从分手后,两人已将近半年没联络了,她怎会写信来?
  他点阅她的信,一开始,是礼貌性的寒暄问候,问他最近情况如何,恭喜他又有一件投资案大成功,说自己也忙着替基金会办慈善活动。
  难道是来募款的吗?
  他玻Я瞬'眼,正欲请秘书跟她联络捐款事宜时,忽地瞥见内文的最后一段。
  前两天,我美术班的学生告诉我一件很有趣的事,听说最近有个blog很受年轻人欢迎,格主会定期连载文章,写一群名牌高校生的故事。
  名牌高校生?荆睿胸口一震。这名词好熟悉。
  我上去看了几篇文章,发现故事里有个主角,感觉很像你。作者应该是以自己的高中生活为蓝本,人物都是影射当年学校的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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