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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6章

花田喜厨by方乐远-第17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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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文认真看着纸条上面的信息,看来小赵已经怀疑自己了,今天在花园里,明明看见自己跌下秋千也不扶下,估计是在试探他。
看来必须得和小赵说明情况了,再隐瞒下去,恐怕会伤害到兄弟情谊。
心里做好了决定。曲文便爬出了被窝,招手唤来一个宫婢,嚷嚷着让她去请小赵来,让小赵来给他讲故事,否则他睡不着。
这位郑王殿下自打来了南梦国后,每日睡前必要赵王殿下讲故事,这是整个南梦国皇宫都知道的事。
是以这位宫婢并未疑心,只是道声遵命,便去请了赵启浩。
当赵启浩走进曲文的房间时,他的心里还十分复杂。有些愧疚,又有些疑虑。
曲文看着还有几个宫婢站在那儿,便在床榻上闹腾起来。说她们在,自己睡不着,一定要让她们出去。
反正这个郑王殿下很难侍候,几个宫婢也没办法,只得退到门外。曲文还一边大声嚷嚷说怕他们偷听小赵说的故事,小赵说的故事只能讲给我一个人听这样孩子气的话,把门从里面给栓上了。
待他再回过身时,却看见赵启浩有些内疚的目光,“殿下,都是小赵的错。不要生我的气好吗?我不该怀疑你,从小到大,我们感情最深。你我虽然只是堂兄弟,但却胜过亲兄弟,我应该相信你才对。”
曲文看着他内疚不已的目光,突然一把握住他的手,朝着他轻声嘘了下。又小声说道,“隔墙有耳。”
这四个字低沉暗哑。加上曲文脸上的表情十分慎重认真,丝毫没有戏谑之意,倒让赵启浩小小吃惊了一把。
曲文故意高声道,“小赵,你到我床榻上来嘛,我们就像小时候一样,钻在被窝里讲故事可好,这样那些宫婢们就听不见啦,哈哈。”说罢他率先跳进了被子里。
赵启浩犹豫了一会,也上了床榻,两个人盖在锦被里面,脸对着脸,幽暗之中,赵启浩看不太清楚曲文的脸色,却能听到他那低缓而镇定的嗓音,带着一种抚慰人心的力量。
“启浩,只有我是傻子,才能保护你和四皇叔,你懂吗?”
赵启浩也来不及震惊了,只是气息乱了下,很快恢复,压低嗓音问道,“你什么时候恢复神智的?”
“第一次出宫回来之后,我就恢复记忆了,但是为了查明母妃中毒的真相,我一直装疯卖傻。当我得知母妃所中之毒时,我更加不能清醒了。这件事关系重大,我不告诉你,是为了保护你。现在只有你和小玉知道,连母妃我都没有告诉。”
赵启浩的气息再度急促起来,他紧紧抓住曲文的衣襟,“她,她果然还活着,替我扭转名声的那些事是你们做的对不对?”
“没错,是我们做的,小玉说什么舆论只要利用好了,一样可以帮助别人,而不是毁掉一个人,我也不太懂,但是我听了她的话,只是刻意救了几个人,又花了些钱,鼓动几个长舌妇去到处说你的好事,没想到效果竟这样好,一下子就冲淡了那天的丑闻。”
赵启浩突然沉默下来,半晌都没有出声,曲文不由急了,扯扯他道,“你是不是在怪小玉没有见你?”
曲文见赵启浩还是不吱声,便道,“你可知小玉为何被飞燕门的十二追魂杀手追杀,都是因为四皇叔手里那半块玉佩引起的。小玉为了保护你,拼死都不愿意说出玉佩的下落,结果胸中被一箭穿透,又掉入河中,差点就没了命,幸好被周将军帐下的军医所救,才捡回了一条命。她不回青菊镇,不告诉你她还活着,也是变相的在保护你啊。”
“我知道。”赵启浩的声音有些沙哑,有些低沉,似乎带了一点哽咽。
“当初追魂老大许诺她,只要交出玉佩,或是说出玉佩的下落,就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她不但没答应,还把那些杀手都戏耍了一遍,也是因为如此,才惹怒了那些杀手,差点丧命。”
他真的没想到,沈袭玉那样爱钱,居然会为了自己连命都不要了。
昔日两个人因为意见不合,分手离开,他一直以为只有自己在付出,他一直以为她照样过的潇洒是因为她不曾真正爱过他。
但是直到今天他才知道,他错了。她爱他,就如同他爱她一样,把彼此都当作性命来爱的。
她可以为了保护他连命都不要,他亦可以为了她宁可损失影卫大半力量,也要血洗飞燕门。
这才是真正的爱吗?这样刻骨铭心,这样让人牵肠挂肚,这样让人难以忘怀,它拥有毁天灭地的力量。恨的时候,巴不得全世界的人都为仇敌,爱的时候,觉得连王忠那老匹夫都可爱起来了。
“文弟,告诉我,她在哪里,我要见她,我现在就要看见她!”赵启浩激动起来。
“她现在不在南梦国,你恐怕是见不着了,不过我们约好了,七日后会在翠薇居碰面。”
“她不在南梦国,那她去哪儿了?”
曲文在被子下面摇头,突然想到赵启浩看不见,便连忙出声道,“她只说必须要去烈日国一趟,其它的都没有说。”
“胡闹!烈日国现在与我天启国正处在紧张状态,随时都会开战,她去那儿干嘛?是去送死吗?不行,我得去把她找回来。”
曲文紧紧皱着眉头,在袖管里摸索着掏了些东西,掀开被子一角,递给赵启浩看,“王忠那个死太监,每日都会将你的行踪禀报给父皇,这是最近我拦截下来的,你如果要去,恐怕不太容易。”
赵启浩看着这一张张纸条上面写的信息,不由大惊,他原以为影卫很安全,没想到王忠的势力也不可小觑,这些信息虽然含水量很大,但是也触及一点表理了。
天启帝本来就多疑,个性更是宁可错杀一千,不会放过一个,这些纸条到了天启帝手里,对他实在太不利了,他可没有忘记,父王和母亲还在皇上手里呢。
他神色有些复杂的看着曲文,“文弟,你这样帮我,不怕你父皇怪你吗?”
曲文摸摸头,狡猾的一笑,露出洁白的牙齿,明亮的笑容晃花人眼,“我只不过是一个傻子,我怎么帮你啊,父皇是绝不会怪一个傻子的,就算王忠怀疑,他也没有证据呀。”
“好,有你帮我,我就有办法,既然你这样信任我,我也不瞒你,这南梦国也有我影卫人手。明日你我一起出去喝花酒,既然他喜欢跟,那就带上他好了,省得他还要费尽心机暗自跟踪。到时候我让影卫中找一个人与我身形差不多的,扮成我的模样即可。”
曲文看赵启浩满脸坚决,估计是八头牛都拉不回来了,他其实也有点担心沈袭玉为什么一定要去烈日国,虽然沈袭玉现在有功夫在身了,但如果一旦被烈日国人发现了他们是天启国人,麻烦可就大了。
关键他是个“傻子”也帮不上什么忙,只能干着急。
如果赵启浩真能前去,有影卫的帮忙相信一定会安全的把小玉带回来的。
“我听小玉说,他们会搭一个从南梦国到烈日国贩卖粮食的商队,清晨动身的,你如果去追,快马加鞭,想必明天就能追到了。”
烈日国由于地处干旱,常年在烈日之下,所以稻谷基本都是种不活的,但是他们有他们的盛产,于是南梦国商人便想到了将南梦国的粮食运到烈日国去,用南梦国最便宜的东西去兑换大量烈日国的特产,再带回南梦国高价出售,以此赚取差价。
从南梦国到烈日国有一条著名的死亡之路,除了神出鬼没的沙漠强盗之外,还有不知道何时会出现的龙卷风,或是白天热死人晚上冻死人的诡异天气,或是随时会出现的饥饿的烈日狼。

 

325、野蛮文化

在这些危险里面,最大的危机就是烈日狼,它们成群结队,浑身的皮毛犹如鲜血一般,最厉害的是,它们会口吐火焰,生性凶残,一旦见了血腥,必是不死不散。
其次便是沙漠强盗了,这些强盗神出鬼没,个个武艺高强,而且有些还擅长驱驶烈日狼,那就更不得了了。
所以商队一般都会请功夫好的镖师来押镖,这次周康等人就是以镖师的名义上路的,而沈袭玉则是自称是从南梦国归宁回来。
烈日国虽然与天启国关系紧张,但与南梦国和西泉国却都是友好邻居,也有通婚的行为存在。原因无它,因为烈日国气温太高,根本不适合粮食作物生长,西泉国地处水泽,也不太适合粮食生长,这两国的粮食基本上都是从南梦国进口的,当然他们也不需要花银子,而是用各国的特产兑换。
烈日国虽然不适合长稻米小麦,但却特别高产宝石金银矿石之类的,这些东西在烈日国就跟满地的垃圾一样多,根本不值钱;而西泉国因为接邻大海,多处水泽,所以以海产闻名,如果南梦国的百姓想吃海鲜,那就得拿粮食去西泉国交换了。
临走的前一天,周康终于找到一位经常行走于南梦国和烈日国的老商贩,花了大把的银子,才说动他来教沈袭玉烈日国的风俗,还有几句烈日国的俚语,防止必要之需。
沈袭玉坐在骆驼上面,头上戴着防风沙的帷帽,心里却是将烈日国的一些风俗民情在脑海里过滤了一遍。
烈日国以前只是一个小小的部落,后来逐渐吞并其它部落,才慢慢发展成国家形式,人口不足十万,还抵不上天启国某个县的人数。
烈日国只有一个姓。就是金,因为他们地处炎热地带,日头似火,火主金,便在最初时定下国姓为金。
金姓只有皇室和富商才配拥有,一般平民或是奴隶根本没有姓,只有名字。不得不说的一个小趣闻,因为烈日国行使的是走婚制度,所以很多人的名字,尤其是平民或者奴隶。名字大多起的随意,都是以母亲产子的地点或是气候来命名的。
烈日国男子粗狂彪悍,女子野性放荡。男子基本上身都是**着胸膛不穿衣服的。下半身则只穿一件兽皮裤子,赤脚。颈项、手腕、脚腕上都戴有纯金镶宝石的金环,很细很多个;女子上身也只有兽皮抹胸,下身是短而小的皮草短裙,手腕和脚腕上面都系许多个金铃铛。走起路来叮叮当当的。
这个金铃铛除了装饰品之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作用,当烈日国女子看上了某个男子,便可将自己手腕上面的铃铛取下一个来,交与男子,算是定情信物。也是求偶的信号。如果男子亦很喜欢此女子,就要把自己身上的金环取下来一个,送给女子。这样就算两情相悦了。那就可以约好了地点和时间去滚床单了。
如果男子接了金铃铛却没有回送手环,则说明他还在考虑中,如果男子最后考虑的结果是不愿意,那就要再买一个金铃铛,加上原来的。并作一对,奉还给女方。首先是抱歉,偶对你没意思,其次是预祝你下次可以觅得佳偶。
换言之,男方亦然。
在烈日国,就算你不喜欢对方,也不能随意拒绝对方的定情信物,这是不敬的行为,会受到烈日国百姓的指责的。
烈日国很少有人穿棉或是丝绸缎子的衣服,原因只有一个,你想棉丝绸这些都是需要棉蚕丝去制作的,烈日国常年高温,这些农作物根本无法生长,当然也就无法制成棉丝绸缎之类的,这些东西和粮食一样,都是靠进口的,十分昂贵,一般只有大富之家和皇室才穿得起。
大多数平民或是百姓,穿的都是手工缝制成的兽皮。
在四季城,因为一日会有四季的缘故,多数人会随时准备一件毛大衣,晚上冷了之后,便披上,等第二天热了再脱下来。
所以如果进了四季城,看见那些人**着身子,手上却拿着一件毛大衣,根本不必惊讶,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一件事。
烈日国还有一个有趣的习俗,这里没有固定夫妻制,流行的是走婚。
只要男女双方成年了,看对了眼,随时可以滚床单,当然如果非要进行一个婚嫁的仪式,也可以。不过在双方玩过“妖精打架”后的两个月里女子不能再与别的男子发生关系,这是为了保证女子有孕的情况下,腹中孩子血统的正确性。
如果想玩NP游戏也不是不可以,但必须是这样的情况,男方里头都是亲戚,比如兄弟啦,叔侄啦,对女子要求仍是在行房后两个月内,不得再与其它男子同房,这样不管哪个女人怀了孩子,都是他们家的,只要主要血脉不出错,就无大妨碍。
烈日国地广人少,于是烈日国主便想出这个办法来,鼓励生育,希望让国力迅速涨大起来。
尽管烈日国鼓励生育,但是人口依然稀薄,最主要原因就是烈日国每月十五便要举行的狼神洗礼造成的。
烈日国主认为他们能有今天,一切都是烈日狼神所赐,全国的新生儿,只有经历了狼神的洗礼,才能真正算是烈日国的子民。
烈日国每月新生儿大约有两三百之数,都会由各地官衙组织上交,由烈日国**师,对所有的新生儿进行狼神的洗礼,能活下来的,才是烈日国真正的子民,是狼神愿意庇佑的子民。
这个洗礼是怎么进行的呢?
**师会挑选和新生儿对应多数的母狼,在母狼出外觅食不知情的情况下,将狼崽与新生儿对调,等母狼回来后,发现狼崽被调包,有些凶性大发,将发现到的婴儿撕成粉碎,有些则是母性转移,直接把婴儿当成狼崽抚养。
烈日国人认为,只有被烈日狼认可的婴儿才具备成为烈日国子民的资格。
能够成功被母狼留下活口的婴儿和家人,如果原本是奴隶则会摆脱奴隶身份,成为平民;如果原先是平民,则会成为贵族;还会得到赐国姓的荣誉,如果原先是贵族;就会成为皇室分支,如果原先就是皇室,那就会提升成储君的后备团之一。
狼神的洗礼是每月十五进行一次,而狼神的选拨则是十年一次,这时候第一批经过洗礼的孩子们都长成十岁了,在母狼的调教下,他们学会了各种本领,于是各种各样的狼孩在战场上拼得你死我活,或为了荣誉,或为了金银,或为了国姓,或为了权势。
狼神的选拨者能成为第一的,则直接被封为烈日国储君。
烈日国是个好战的国家,当这个国家的储君也很倒霉,因为江山代有人才出,你不一定能保证自己永远是最棒的,永远有新生力量在崛起,只要有新一任狼神选拨优异者出现,就得接受挑战,如果一旦失败,不但要让出储君的位置,有可能还要付出生命。
烈日国格斗名言:战场上的弱者活着是一种耻侮!
所以就算前一任胜利者愿意刀下留人,输的那个也会自裁,免得走哪里都被鄙视,跟过街老鼠一样,活着也没啥意思。
“夫人,渴吗?喝点水吧。”周康扮成一个黑脸膛的青年,骑着骆驼跟在沈袭玉的后面,递了个水袋过来。
沈袭玉掀开纱帽喝了口,道声谢谢。
无穷无尽的沙漠望不到边际,太阳像永远都不会下山一般,沈袭玉坐在骆驼背上面,感觉屁股那里都坐疼了。
他们已经走了一天一夜了,据商队的老大说,还有大概两天两夜才能走出这片无穷无尽的沙漠。
他们每天安营扎帐蓬时,都会对着某个方向焚香,听说他们是信奉狼神的,企求狼神可怜他们,给口饭吃,千万不要来劫商队的货物。
这种事情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所以沈袭玉也跟着一起祝祷。
商队带头的那位老板原本还有点不高兴这次旅行带了陌生人,但是看见周康和沈袭玉这样配合,又这样上路子,便宽心了不少,到第二天时,脸上也有了几分笑容。
眼看着天又要黑了,商队首领一声令下,大家立即开始寻找背风的地方,从骆驼背上拿下工具,开始扎帐蓬。
这个可有讲究,扎浅了,晚上风沙一大,帐蓬可就跑了。这些商队首领都是经常做的,所以无需沈袭玉等人操心。
她看见商队里的厨娘在那里起火准备煮晚饭,便走过去帮忙,先是把新鲜的食材都放进包裹,然后再从包裹里拿出来。
商队老板一看见那些绿色蔬菜,眼睛都绿了,心里原本对沈袭玉等人的不满彻底消失了,一个劲的赞叹沈袭玉是好人。
晚上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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