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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银魂]艺妓见闻录-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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滩蛔』倭四恪!�

作者有话要说:半夜更新党

 32。

这世上小姨是我唯一的亲人了;所以即使我再恨姨夫也不会对他出手;回去后,小姨躲在门后;手里握着一把水果刀;在我开门的瞬间她朝我刺过来。

她大概以为我是杀了姨夫的凶手;我阻止她;可她却像疯了一样;姨夫的突然遇害对她造成了太大的精神伤害。

我抓住她,“小姨!是我!千华!”

可惜她什么也听不见,只是胡乱的挣扎;我不得已只得紧紧抓着她,一遍又一遍对她说;我是千华,凛千华。

她的眼珠渐渐变得清明,直到明确地意识到是我后,她突然就嚎啕大哭了起来,我抱着她,许久许久她仍在我怀里抽泣。

事后,我与小姨一同将姨夫葬了,小姨什么也没问,她认为行凶者是姨夫从前招惹上了的社会上的混混,她只后悔没有跟姨夫逃得更远。

我无法告诉她真相,即使她知道也无济于事,我让小姨跟我一起回歌舞伎町,日后我好照顾她,她却是摇头,说是已经习惯这里了,她想在这里一直守着姨夫,我迫于无奈,给了她些经济上的支援,希望她以后不会过得太辛苦,并嘱咐她若是日后有什么事就到歌舞伎町的‘阿银万事屋’找我。

我在这里呆了一个礼拜,直到小姨的精神变得好些后才离开,回到万事屋时小客人正懒懒地躺在沙发上,新八跟神乐在说着什么。

看见我回来,神乐腾地跳起来,“千华姐,你回来啦,我跟你说哦……呜哇——”

小客人推开她一把抱住我,“千华你去哪儿了啊,银桑好担心啊,这么久都不回来。”

我看到神乐跟新八都似乎有话要说,便揉了揉小客人的卷发,笑着道:“你先松开我。”

他哦了一声,接着新八跟神乐告诉我,小客人的私生子就在登势婆婆的酒馆里,我很久才回过神来,小客人只是挠着头:“虽然不知道怎么回事,不过银桑我怎么会犯那种低级错误啊,孩子绝对不是我的。”

大概是对小客人存有私心,我听到这话时还是很难过,之后我到登势婆婆酒馆里看了那个孩子,白色的卷毛、死鱼眼,真的跟小客人太像了,我好像看到了小时候的小客人,如此可爱。

据说孩子是小客人自己发现的,早上起床出门时看到楼下有个被丢弃的婴儿,而这个婴儿长得又很像他,小客人不得不把弃婴带回来。

孩子真是相当可爱,卷毛茸茸,吸着自己的指尖,而且不爱哭闹,神乐跟新八还有登势婆婆他们已经认定了孩子是小客人的,因此开始乐此不疲的逗弄孩子并给孩子取名字,当然名字全都与小客人有关。

小客人无比委屈地看着我,也绝不承认孩子是他的,登势婆婆跟神乐他们则忍不住说小客人做过不认,实在烂透了。

可我相信小客人,既然他说孩子不是他的,那必然与他无关,孩子像他,又是个弃婴,没什么不好,我正巧不能生育,想着若是能把这孩子当做我跟小客人的就好了。

登势婆婆他们也很喜欢这孩子,还去买了婴儿用的各种东西,围着孩子转个不停,两天后有人找上门来,这件事总算清楚了,那孩子白色天然卷也是继承了他父亲的,并不是小客人。

相处了几天,孩子很黏小客人,小客人把他交给孩子母亲时,孩子还伸手抓着他,即使是这样一个小婴儿也能理解小客人独特的温柔吧。

我仍是有些舍不得孩子,相信小客人也是一样。

夜晚睡觉时,我问小客人我们是否要去领养一个孩子,小客人问我:“千华你喜欢小孩吗?”

“还好吧。”我只是觉得小客人喜欢小孩,抱怨着照顾孩子太麻烦,却仍是把孩子照顾得好好地,小客人一定会是个好爸爸。

“那就暂时不要了吧,孩子什么的好麻烦啊,说起来千华你什么时候嫁给银桑啊?”他说着从身后楼住我。

他的鼻尖触着我的脖颈,有些痒痒,我说:“为什么又问这个。”

他沉默了一会,将我抱得更紧了,“高杉那家伙……来找你了吧。”

我还未来得及说话,他便迅速补充,“不是跟踪你哦,只是不小心撞见了,看见你们站在河边说话而已,我一直觉得是自己的总归是自己的,不是自己的也强求不来,千华你是我的,所以会一直都属于我,我努力了,不管是现在还是未来我都相信你。”

“所以……为什么要结婚呢?结婚只是一种形式,为了得到周围人的认可,或者是那一纸婚书,我们之间已经不需要这个了。”我不太明白小客人的执着。

他哼哼:“我看高杉那家伙不爽啊,为什么千华你都是我老婆了他还要来找你啊,如果我们结婚了,我就可以用结婚证拍在他脸上,说,‘喂!你这混蛋以后有事没事别找我老婆了!’啊啊……上次的事已经让我们彻底决裂了,现在我是越看他越不爽啊。”

我转身与他面对面,勾下他的脖子用鼻尖抵着他的,“自从决定跟你在一起后,我的决意就永远不会改变,你不需要担心什么,况且,我跟高杉是永远都不会再见了吧,他已经说出了诀别的话。”

“嗯?说什么了?”

“他说若是下次再见,他会忍不住毁了我。”

“那个疯狂的家伙,真让人讨厌。”小客人皱起眉头,一边摸着我的头发,我捧着他的脸颊,亲吻着他的唇瓣,他温柔的回吻过我,说:“千华,明天便利店打折哦,我们去买两箱草莓牛奶吧。”

“嗯,先买一箱吧,万一喝不完坏掉了就浪费了。”

“好,还的给神乐买醋海带啊……那个大胃王都快把银桑的积蓄吃完了啊混蛋。”

我失笑,抱着他钻进被窝,窗外天色漆黑如墨,但天越是黑,放出的烟火就越是完美,只有经历过苦痛,才能体会这种平凡日子中藏着的最简单的幸福,我跟小客人都走过最黑暗的时代,现在我们迎来了属于彼此的黎明,此后就算天亮了我也不会再害怕清醒。

因为每天清晨醒来,我都一定会看见那个令人无比安心的睡颜。

作者有话要说:唔……还有两章正文完结。

然后会有一两万字的小番外,年幼的千华与初为艺妓的千华,也许还有琉璃跟初春的,不过大家可以不用订阅,我会收录到定制中。

 33。

时光荏苒;转眼已入冬。

十一月三日;小客人随我回了一趟老家,这天是我父母的忌日。

路途遥远;来回的话必然要晚上才能回得去;因此我们打算在这里住一晚。

我父母的墓旁现在多了一个墓;那是琉璃的;她死在吉原;我不愿让她跟那些同死去的百华共葬一起,因此将她的尸首运到了这里,跟我父母葬在一起;若是死去的人真的存在另一个世界,我希望父母能把她当成我。

父母的墓碑是姨夫帮忙刻下的;而琉璃的碑则是由我亲手刻下的。

秋风萧瑟,刮得愈发冷了,小客人握着我的手,说:“冷吗?我回去给你拿件衣服来。”

我摇头,“不了,回去了吧。”逝者已矣,我们能做到的仅有缅怀过去。

小客人把我揽在怀里,“这样暖了吧。”

“这样不好走路。”

他想了想,说:“那银桑吃亏点抱你好了。”

我失笑:“我能走。”

“那你抱我吧,千华你的力气绝对能抱得动我啊。”

“……”能说出让一个女人抱着自己走这种话,世上恐怕只有小客人一个了吧。

回去后我稍微清扫了一下屋子,小客人坐在边上翻着以前我打发时间看的杂志,一边埋怨着还是JUMP更好看。

我从柜子里抱出床单被褥,上面有两个大洞,一定是被老鼠钻了的,不过我们只在这里住一晚,倒是无关紧要,能保暖就好了。

上次撒过肥料后,茶树的长势还算好,只是周围杂草太多了,我换了一身便宜的装束下地整理,小客人见状也来帮我。

拔过草后我用锄头松了松边上的泥土,小客人问我:“千华,你怎么什么都会啊。”

我挖着泥土,“虽然很久没干活了,不过怎么种茶我还是记得的,小时候没少帮父母整理茶园。”

他哦了一身,在边上捶肩膀,“还有锄头吗?”

“没有了,你休息会吧。”

他过来抢过我手里的锄头,硬是要帮我,我哭笑不得,只好由得他去了,平常他跟新八神乐在一起时,有什么活几人都是彼此推脱,小客人跟我在一起却总是抢着做,我曾问他为什么,他告诉我:“因为千华你总是一个人埋着头什么都做,老是这样银桑我会过意不去啊,再怎么说我还是个男人嘛。”

我歪着头,奇怪道:“难道不是因为你心疼我之类吗?”

他挠头怒道,“不要说这么煽情的话啊混蛋,银桑会不好意思的!”

他生气的时候很可爱,应该说,我眼里的小客人无论什么时候都很可爱,抱怨时、发怒时、开心时、正经时、耍无奈时……

我一定是太喜欢他了吧。

我们在地里忙了一下午,忙完后都累了,我烧了热水洗澡,刚褪下外套他就哆哆嗦嗦走进来说要跟我一起洗,我无奈,套上外套,“你先洗吧。”

他拉住我,“一起洗。”

“浴缸很小,坐不下。”

“为什么坐不下。”他说着脱下衣服钻到浴缸里,把我拉着坐在他双腿间。

这个姿势……我奇怪地有些脸红心跳,他捋着我的长发,说:“千华,你头发好长,留多长时间了。”

我想了想,说:“大概有七八年了吧。”

他帮我挠了挠背,“没有洗浴的啊,我随便帮你搓搓背吧。”

我有些痒痒,让他别闹,他却动个不停,我一个不小心整个人都滑到了浴缸里,喝了好几口水,他大笑不已,我已经不知道怎么面对他了,只好闷闷道:“别笑啊,好丢人……”

他拖过我,亲吻我的额头,“现在的千华超迷人的啊,银桑好想吃了她。”

我伸手捧着他的脸颊,轻点过他的唇瓣,“吃了也无所谓哦。”

彼时,窗外月光正好。

翌日,我们简单的收拾好后就回歌舞伎町了,路过荒墓时小客人仍是抓着我的手,他依然美其名曰保护我,却担心害怕得四处张望,我失笑,仍是紧紧回握住他的手,他保护我的心情与我守护他的心情是同样的。

回去后我一直在考虑是否要剪掉头发,现在它已经长过臀部了,很多时候都不方便,小客人说还是喜欢我长发的样子,我曾在书上看到过一句话:待我长发及腰,少年娶我可好。

如今我希望嫁的那个人他并非少年,已经是个能担重任的男人了,而我也不是长发及腰的少女,我们没有夫妻的名义,却已是夫妻,每每想到这里,我总是会庆幸自己今生遇上了他。

理发师傅说我的头发很漂亮,问我是否二十,我知道做生意的商人都会说一些哄客人开心的话,并不在意他的奉承,只是笑道,今年我已二七。

他有些吃惊地看着我,我让他给我修短了头发,大约在及腰的位置,他极力向我推荐店内的会员卡或者染烫服务类,我摇头说,不用,这样就好。

理过发后我一路走回万事屋,路上人群来往热闹,不少商铺都在打折,新年快到了啊,不知不觉就又过了一年呢,天也越来越冷了,我得提醒他们穿厚点,这种天气最容易感冒了。

路过几松的面店,我顺便去看了看她,她给我煮了一碗面,说是再过几天她就要关店回去过节了,这次算是她请客。

我坐着吃面的时候,贵公子也进来了,他看到我在便跟我打了声招呼,我挪了点位置让他坐下,他身边依然跟着那个叫做伊丽莎白的不明生物。

“几松殿,请帮我煮一碗芥麦面。”

其实他不说几松也应该知道吧,我觉得……哦不,应该是跟贵公子接触的很多人都会觉得,这是个奇怪且不好理解的人,他似乎极喜欢吃芥麦面,因此跟几松投诉过几次,后来几松迫于无奈不得不给他煮芥麦面了。

他这些称呼也很奇特,叫几松为几松殿、称神乐为队长,我不知道这些称呼都是怎么来的。

吃过之后,我跟几松道别,出去时正好看见真选组的冲田总悟扛着加农炮过来,他身边还有个抽着烟的男人,那是土方十四郎,犹记得多年前那个背着我淋雨的他还是个落魄武士,如今已是真选组副队长了。

他的性格或多或少跟小客人有些相似,可他们却是死对头,每次两人走在一起必定会吵架,贵公子一直在被真选组追捕,他自有办法逃脱吧,我没想太多,刚走了几步,身后就传来轰的一声炮响,我回头看了看,视线内是一阵浓烟,只希望几松的店没有被轰塌。

万事屋一个人都没有,桌上倒是有张便利贴,是新八留下的,说他们正在外面帮人修补房顶,我兀自打扫了一遍卫生,随即给他们几人做了便当,去时他们正在忙碌。

小客人正在跟雇主争执着什么,我把寿司递给他们,小客人看到我修剪过的头发,对我说:“剪短了不少啊。”

我点头,有时候头发太长了确实碍事,剪了些也好。

吃过午餐后,我挽起袖子跟他们一起忙活,神乐要过来帮忙,我拿出一小袋醋海带给她,“在边上等等吧,很快就好了。”

神乐笑着接过,一边在我脸上蹭了蹭,随即拿着伞在屋檐下等我们,两个小时后我们终于忙完了,小客人懒懒地躺在房顶上,说是动也不想动了,我坐在他边上,帮他擦擦额头的汗,说:“那你休息休息。”

也不知他什么时候在怀里藏了根棒棒糖,剥开糖纸后要喂给我,我摇头,他便兀自含在嘴里,侧身躺着闭眼休憩了。

雇主跟新八在结账,完了后新八才走过来,他的脚步声有些大,我忙朝他做了个嘘的手势,他点点头手脚放轻了不少,我小声对他道:“你跟神乐先回去吧。”

他嗯了一声便下了屋顶。

片刻后,我看到新八跟神乐走远了,小客人似乎睡着了,我坐在他身边抱着双膝,微风轻抚面颊,舒服极了,他唔了一声,似乎睡得不舒服,我抬起他的头,让他枕着我的大腿。

见他口里的棒棒糖似乎要掉出来了,我伸手想给他拿掉,他又紧紧含住,我哭笑不得。

他微微睁开眼睛,问我:“怎么了?”

没睡着啊,我说:“你的……棒棒糖。”

“哦……”他说着拿掉棒棒糖。

气氛有些微妙,他伸手勾住我的脖子,抬头亲吻了我的嘴唇,本想说不要的,地点不对啊……可话还没来得及出口,他就已经堵住了我的嘴唇。

“想说什么?别这样做吗?”他眼里有着一丝幸灾乐祸的意味。

我无奈,他说:“你这是共犯哦。”

“……”小客人有时候真的是非常调皮啊,像个小鬼,唔……这么说的话为什么反而觉得是自己心态太过成熟了呢。

他的拇指指腹摩挲着我的嘴唇,“甜吗?”

棒棒糖的味道啊……我揉着他茸茸的卷发,不由笑道:“甜过头了啊笨蛋。”

作者有话要说:下面是最后一章了 果然我还是写了HE。

 34。

除夕那天地上铺了厚厚的积雪,一脚踏上去会听见吱嘎的声音;我撑伞出门;去裁缝店取给神乐定做的和服;神乐极少穿和服,我记得唯一一次就是我们混进吉原时,她穿着一身红色短款和服,可爱得紧。

神乐的和服,我选了淡蓝色的碎花布料,小姑娘应该适合朝气蓬勃的颜色吧,希望她会喜欢。

回去的路上;雪下得愈发大了;路上行人匆匆;脸上却都带着笑容,新年伊始,到处洋溢着喜悦的气氛,路过公园,看见几对情侣还有好些小孩子在打雪仗,我心里颇有些感慨,我以前住的那条花街现在已经全部整改为饭店酒店了。

江户一天比一天美好,我甚至有种错觉,以前所经历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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