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约-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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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女俩二十年的隔阂岂是那么容易打开的,几句客套话之后,大多数时间都是默然。袁半大多数时候会坐在靠窗的一张椅子上,望着窗外的风景,一坐就是半天。
秋天的叶子,一片片飘零,仿佛在昭告着一些东西的消逝,包括生命,包括爱情。她没有联系小白,小白也没有联系她,她想,是不是再也不会联系了。秋天过后,这些叶子总是要尘归尘,土归土的。
晚饭之后,她还是有散步的习惯,一个人走在陌生的街头,她心惶惶,实怕凄凉。一阵秋雨一场寒,她的心也随着寒雨而冷下去。
这天,她路过一家电影院,巨幅的海报宣传着今日上映的电影,是啊,小白说要陪她看一场的电影的呢?现在只有她自己陪自己了。原来今天是11月11号,光棍节啊,今天上映的电影是《失恋33天》。
呵,真应景。她拿起手机,顺手就输入了小白的号码。
“光棍节快乐啊!”陆从白看到短信的时候,笑得泪流满面,他想,她真是狠毒,还要生生提醒他已经失去她了。他觉得闷得慌,憋得心和肺都要炸了,可是他不是会摔手机的人。他只是捏紧拳头,重重地捶上桌子。好可怜的桌子。
电影院人满为患,每一场上座率都很高,来看电影的大多还是情侣,她也买了一张票。
画面上是黄小仙在陆然的出租车离去的时候奋起直追,一路狂奔的场景,她说:我要追上这辆车,我要对他说,我知道我做错了什么,你可不可以原谅我,可不可以再等等我,等等我吧,前路太险恶。世上这么多人,只有你是给我最多安全感的伴侣,请不要就这么放弃我。请你别放弃我,我不再要那些一击即碎的自尊了,我的自信也全部都是空穴来风,我要让你看到,我现在有多卑微,你能不能原谅我。请你原谅我。
袁半大恸,她抓起包,直奔火车站。
她知道她错了,她要去挽回她的小白,那是爱她的小白啊。
她是袁半,所以她会抛下所有,奔上火车,去找小白。
她相信她的小白会在那里等着她,等着她回头。
她相信只要她回头,他就能看到她。
她会紧紧抱紧他,她再也不会离开他。
她只要回去了,他就会原谅她。
她回去了,一夜颠簸,心意满满。她给了陆从白发了条短信,陆从白,我就来,请你等等我,你一定要等等我。
到家的时候,已经是清晨5点半了,天还没有大亮,她累倒在门口,“陆从白,陆从白?你在不在啊?你在不在啊?”她仿佛是耗尽了毕生的力气,她开始嘟囔,“你不在啊,你不在。你怎么不在呢?”
你说我们要一起去看银杏树叶的啊。
你说我们要一起去看枫叶去的啊。
你说我们要一起走过这里每一条街。
你说奇数的日子走横街,偶数的日子走竖街。
其实去哪里我都无所谓,最重要的是你在场。
可是,你到哪里去了呢?
你为什么不在,为什么不在呢?
你骗我。
你失约了。
我讨厌你。
你还不来,我会恨你一辈子。
她突然想起了什么,连忙掏出来手机,打给他。“嘟……嘟……”电话是通的,她的一颗心瞬间感到充实,感觉到一种蓬勃的希望。
“喂……”听筒里传来的迷离的女声,虽然朦胧,但是这声音,不是沈木柔又是谁。她一下子捂住嘴,害怕会哭出来。
“喂?请问是哪位……”沈木柔一片混沌中,对方却迟迟不出声。
袁半挂了电话,她还要怎么出声,她又仔仔细细地看了一遍刚刚拨出去的号码,是小白的没错啊,为什么在这个时间接电话的是沈木柔呢?
她冲出电影院的时候,只看到了开头,并没有猜中结局。即使追过去,即使不要那肮脏的自尊心,那也挽回不了什么。她的心在阵阵抽搐,她好痛啊,她真的好痛。
她哭了一会,便拾起狼狈的自己,匆匆下楼,头也不回。
当陆从白看到短信和通话记录的时候,他正从一张干净素白的大床上醒来,旁边躺着的是沈木柔,他像是被浇了一盆冰水,一个激灵,之后从头到脚凉了个彻底,他意识到他这辈子要错过什么了。
昨夜,收到袁半的短信的时候,他十分悲愤,便约了沈木柔喝酒,他只是记得沈木柔还笑他,真是太阳从西边出来了,居然会找她买醉,然后是一杯一杯又一杯。喝酒果然误事啊,醉酒更是误事。他抓了抓自己乱杂的头发,一片烦躁。
沈木柔早就醒了,发现了身边的动静,也坐了起来,她微微一笑,“呵呵,就当做是一场意外事故,不用放在心上。”
陆从白尴尬极了,只是讪讪地笑。
可是沈木柔,她怎么可能不放在心上。昨夜的疼痛残忍地毁了她对爱情的定义,她是淡然的女子,所以置之淡然的一笑,而心痛却要烂在心里。她从一开始,就给自己和陆从白选好了结局,即使面对他的温存没有抵抗力,她也必须努力走过,决然忘记。
她只说了一句:我要嫁人了。
陆从白被震慑到了。
她说:女孩子总归要嫁人的啊。
她还说:我一早就想好了,我不会嫁给你。
她浅浅一笑,她的脸上有隐隐的两个酒窝,她衣着光鲜地站在了他面前,从包里掏出一张请帖。
她的结婚请帖清秀淡雅,封面上印着两句话,“荏染柔木,君子树之。”,旁边是一颗大树和一颗小树。她的未婚夫是S大文学院的老师,负责清代文学专题,他善良实在,颇有文采,最重要他的感情是一张纯洁的白纸,她可以画出她想要的模样。
她说:他们的婚礼在平安夜,欢迎你来。
对于陆从白,一辈子,她能够爱他,从头到尾只有一次。陆从白能爱袁半的机会,其实也只有一次。
沈木柔说:爱她就去找她吧,放下你的自卑,自信一点。半半她不是仰望月亮的姑娘,只要你去,她肯定会原谅你。
、第二十二章 我只是小女人
陆从白是爱简洁,喜欢整理的人,不一会功夫,便把自己打理好,可是今天他却无法迅速而不苟地整理好自己的内心了。
沈木柔说完话就离开了,他一个人在床沿坐了半晌。
他突然觉得无比烦躁,离了酒店后,就买了包烟,他手忙脚乱地除去外面的塑料纸膜,胡乱团了扔进了垃圾桶,纸膜太轻,一下没扔进去,他又捡起来塞进了垃圾桶。
他是不喜喝酒,厌恶吸烟,洁身自好的男子,昨夜他喝酒误事,此刻,他却还在大口大口地抽着他之前一直厌恶的东西,口*一阵生涩的烟草味道,竟未觉得恶心,他觉得最恶心的是他自己。
缭绕的烟雾毕竟太假太虚,并不能很好的将内心填满,他的心空落落的,他想,他真的不是一个浪漫的人,浪漫是有钱人的事情,他没钱给她浪漫,如今的半半,还会看上他吗?他又凭什么去配上她。他觉得他的爱好猥琐,猥琐得拿不出手,除了依她顺她宠她,他还真找不到爱她的办法。他的半半是高贵的公主,他愿意为她鞍前马后,她却不领情,如今他还犯了这样的错误,半半是绝对不可能原谅他了,他好难过,他又狠狠地吸了几口,又一股烟雾腾空而起,不久又散去,仿佛这世界上的感情,抓不到看不牢,说散就散,消失于无形中。
他的另一只手一直在手机屏幕上滑动,解锁,暗掉;解锁,暗掉;再解锁,再暗掉……
也许,半半有了新的生活,很快就会将他忘记,重新开始崭新的人生,他的半半会很坚强的。可是,他忘了有一句话是这样讲的,很多事情,如果不去尝试,你怎么知道不可能。
袁半离开公寓之后,就沿着每天和小白散步的路线一个人把这些路都走遍,早上行人并不多,一直买粥的粥摊早上也经营,不过现在卖的是血糯粥和皮蛋瘦肉粥,她买了一份血糯粥,坐在台阶上一口一口吃起来,吃着吃着,就哭了。
“我听你话,我喝血糯粥了,小白,你怎么不夸我?”
“小白小白,我很乖的。”
“真的真的,我不骗你。”
她只是悻悻地回了J市,闷闷不乐地等了几天,他依旧没有一点消息,他怎么能不找她,薄唇之人果然无情吗?他怎么舍得对她如此冷漠决然?
袁钰见她眉头紧蹙,她与她本就不多话,如今更是一言不发,满脸不开心。她找了谭瑞迟,说是陪陪袁半。谭瑞迟是典型一纨绔子弟,他的父亲谭宁远是梁宜华的多年好友,谭宁远也有宜华10%的股份,是宜华钢材的总监,他有一个妹妹谭宁致,却是袁半的小婶婶。袁半终于想起来小叔是钢材代理商,代理的就是宜华的钢材,而自己家和小叔家走的并不算近。
谭瑞迟,比袁半大一岁,有时候会来医院看望姑妈,平日里和姑妈聊天,姑妈话语之间似乎是有凑合他俩的意思。
虽然谭瑞迟阳光高大,是个十足的帅哥,但是袁半觉得她和谭瑞迟就像两个绝缘体,完全不来电,感情这种事,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何况现在的她还在烦恼着她的小白。
两个完全不合拍的人怎么凑合呢?谭瑞迟说:“得了,我见不了女人一副愁眉不展的模样,哥带你去爽爽。”
纨绔子弟的所谓爽爽就是逛各种高级商场,刷他那没有额度的金卡,谭瑞迟说,“瞧你这寒碜样儿,哪像是梁叔叔的千金?其实吧,你真没入我眼。”
袁半恼了,这人也忒自信了,她没入他眼,她还没瞧上他呢?再说,她怎么了,她现在好歹也能蹬着个8公分的高跟鞋走得飞起,好么!想到这里,她委屈了,揉揉眼睛,那个伴她走路的人呢?
后来,在谭公子的陪同下,买了好几双高跟鞋。其实再多的鞋她都不要,她只要他,陪她再多走一段路。
谭公子虽然漫步花丛,对袁半还算客气,尽管嘴上刻薄,心里还是很照顾这个妹妹,袁半偶尔也会有笑容浮现。
一个人不能老一个人闷着,有人打扰打扰愁闷的思路也是好的,这天她正在医院向姑妈抱怨谭瑞迟这人太纨绔,如何如何腐败。
姑父突然接到电话,便火急火燎地从医院里赶回家,谭伯伯来了家里说有急事要寻他。袁半即时充当了姑父的司机,跟着一块儿回家了。
原是有一批钢材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卖给了向阳地产,导致当下现金周转困难。而主导这笔交易的是梁宜华的弟弟梁振华,袁钰住院之后,销售经理一职就由他暂时兼任,而他自己忙于照顾袁钰对公司的事情也放松了,作为总监的谭宁远发现之后立刻向梁宜华报告。
梁宜华发了很大的火,立马把梁振华叫回家,狠狠地训斥他了一顿,茶几上一套白色瓷杯全部粉碎,陈旧的羊毛地毯上被泼了暗红色茶渍,只是颜色愈发深了,几粒茶叶倒是不识相地粘在上面,显得突兀肮脏。陈旧的老宅是该换换新气象了。
梁振华是一个美男子,将近四十,眼角略有细纹,脸庞有经历风霜的沧桑,灰黑色衬衫领口解了一粒扣,流露出一个男子特有的味道,是时间沉淀的精华。他只是低声说,“哥,我错了,下次不了。”
他有着男子很低很低的声音,性感好听。他的手机铃声响了,原本面无表情的他嘴角有轻轻上扬,“嗯,好,我就来。”是很温柔低沉的音。他抓起沙发上的外衣,穿上就离开了。
对方是欧阳慧,她约了振华在老地方“彼岸”,彼岸是一个清吧,素日里,可约好友几人,小聚,听驻场的歌手用沙哑的声音演绎些许老歌,颇有情调。
“振华,等向阳收购了宜华,一切都给你,我就做家庭主妇啦。给你生一对孩子好不?”欧阳家小儿子不要当权,欧阳慧却是志在必得。坚强果敢如欧阳慧在梁振华面前却一败涂地,只甘做一个小女人。
她原是要掌权向阳的,她权衡了那么些年,突然觉得好累,好想歇一歇,她想她和梁振华都已经不再年轻,高傲的女王陛下也该嫁作他人妇,洗手作羹汤了。后来父亲说要收购宜华借壳上市,既然是两家要成一家,是谁的又有什么所谓,她便已做好决定,她对梁振华呢喃耳语,“我会把世界上最好的一切送给你,然后站在你的身后,由你保护我。”
当年喜欢走在他前面、遇事总逞强的慧儿早已出落得楚楚动人,他未必不爱。他说,“嗯,慧,我爱你。”似是浅唱低吟。
梁振华是觊觎着梁家家业,他却从未下过决心要去争夺,直到怀里这个女人说她要掌权向阳夺得宜华然后送给他,可他也搞不懂自己为什么要帮欧阳家掏空自家的宜华,许是他可以得到全部,就可以像个国王一样站在他的慧儿面前,而不是从前那个颔首紧跟自卑小心的骑士,一切自是有因果,又管它什么初衷呢?
“嗯嗯嗯,我要抱着你,每天都抱着你。”她*着他,如此钟爱而心甘。
在这个世界上,身处高位的女人总是难以兼顾感情,只有退下来,方得圆满。男人也总是在努力向上,只为配上自己心仪的姑娘。有时候他会很自卑,很无力,譬如陆从白。
也许和谐的通则是女人该比男人稍微弱一点。而其实大多数情况下,比起守护金钱与权势,女人总甘愿站在背后,守候一个自己欣赏的男人。
老宅的气氛颇为压抑,今天晚餐由袁半下厨,姑父也没有动。一人无事,晚上便出去透透气。
信步游荡,心随脚步抑或是脚步随心,她走到了一个休闲广场,看来这种广场遍布全国,是当代流行文化了,亦有几波跳广场舞的大妈,她自个转了几圈,也加入了跳舞的人群。广场舞看起来简单易学,实际上跟广播体操一样,不花些时日,费些功夫,一时半会是难以学会的,跟着跳了几支歌,袁半开始受不了了,有一种落下的功课忒多,已经跟不上大家节奏,并且无法弥补了的感觉,她就停下来,坐在一边。
些许是累了,她把头埋在膝盖上,发呆。她的骨架并不大,肩膀窄窄,背影小小,11月的夜,更深露重,她紧了紧自己的风衣,抱住双膝。
突然,眼前出现一双黑色皮鞋,棕色的鞋带有些松散。
“姑娘,能跳支舞吗?”
她缓缓抬头,看见一个高大的身影,身子微躬,前倾,一只修长的胳膊正向她伸着,作出邀请的样子。
她望过去,是一个风度翩翩的男子,约莫三十岁,稍长的头发在昏黄的灯光下透着光泽,两道剑眉英气逼人,眼角却含笑,她看了好久,有似曾相识的感觉。“啊,哦……我不会跳舞。”
“没关系,我教你。”温柔的语气。
袁半接过他的手,站了起来,下意识轻轻拍了下衣服后摆的灰尘,“好吧,踩到脚我可不管。”
“那我从最简单的教起,先教你慢三步。”欧阳定之浅浅握着袁半的右手举到与耳齐平,右手搭在她的肩胛骨上,“不介意吧?”
袁半点了点头,旋即又摇摇头,噗嗤笑了。
他抿唇一笑,“你把手放在我的大臂上,跟着我的步子,就行了。”
“好。”
“来,跟着我,一、二、三,二、二、三……”欧阳定之是很有耐心的人,“很好,我们今天就练前后的步子,现在可以伴着音乐跳了。”
袁半很是开心,原来自己并不笨哪,很是欢欣,她想总有一天会把这舞步统统学会,然后再去教给小白。她只是小女人,想要紧紧跟随他的步伐。
“为什么要对你掉眼泪你难道不明白是为了爱只有那有情人眼泪最珍贵一颗颗眼泪都是爱都是爱”是这首歌,潘秀琼厚重深情的嗓音在空气中晕开来,她的舞步开始紊乱,即使是最简单的前三步,后三步。
“为什么要对你掉眼泪你难道不明白是为了爱要不是有情人跟我要分开我眼泪不会掉下来掉下来”她泪流满面,她不是个煽情的人,今天一听到这几句话却压抑不住了,放声哭了出来。她的小白还不来,她的小白以为她是刀枪不入,刚强无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