雀上枝头-第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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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看着姚云龙脸颊上的两块肌肉松懈了下来,乐乐突然明白了这个孩子今天闹别扭的原因,拿起筷子又挟了一块他爱吃的红烧肉直接塞进他的嘴里,然后温柔的看着他,“放心吧,不管我到哪儿,都会带着你和凤儿的,你们永远都是我的孩子,你是我的好儿子,凤儿是我的乖女儿。”
刚刚嚼了两下,姚云龙就被乐乐的话给惊到了,脸色大变,想说说不出,一块麻将牌大小的五花肉就那么直接了当的咽了下去,脸红得像一块大红布,直接了当的否认道:“我可没这么说。”
还害羞,真丢丢,乐乐伸手刮刮他的脸,笑着说道:“知道了,知道了,是我说的行了吧?”
嘴角带着笑,姚云龙一会儿看看还在床上会周公的凤儿,一会偷瞟两眼乐乐,整个人似乎都沉浸在一种偷笑的环境里。
乐乐很纳闷,那碗米饭他是怎么吃进去的,怎么就没吃到鼻子里呢?
吃完饭,喝了口水,姚云龙突然跳起来,在棉袍的口袋里,拿出一个红皮鸡蛋交给乐乐,“鸡蛋给你。”随后好奇的问道:“你要怎么做?”
拿过一个茶碗,乐乐将鸡蛋轻轻的放了进去,“明天早上你就知道了。”说完,一边收拾桌子,一边问道:“今天我留给你的作业背完了吗?
姚云龙帮着乐乐将吃干净的碗、盘子放到托盘里,又端到门口的地上,等着驿卒有时间了过来取。
拿过一个厚厚的本子,姚云龙将本子交到乐乐的手里,“嗯,背熟了。”接着就开始慢慢的背起来,抑扬顿挫,听得出来,他正经的下了一通苦工夫,背的十分流利,一点错的地方都没有。
背完了,又拿着一个小薄本子,一条一条的向乐乐详细的询问,求解。
第二天,乐乐带着姚云龙和凤儿到楼下跟温志新一同吃饭。
乐乐的头上还带着帷帽,脸的前面也挡着黑纱,看到温志新时淡淡的一笑,半点都没有自己小诡计被揭穿的尴尬,就像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温志新的脸上同样挂着和煦的笑容,跟往常没有什么区别,即使是看到乐乐还是挂着黑纱,也没有觉得意外。
四方的桌子,正好一人一个边,乐乐左手边是凤儿,右手边就是温志新。早餐的内容很简单,豆浆、豆腐脑、油条、茶鸡蛋,乐乐要自己吃,还得照顾凤儿,所以吃得特别的慢,姚云龙和温志新都吃完了,她面前的那碗豆腐脑才下去一个坑儿。
两个人都很有风度的什么也没说,只是坐在原位等着乐乐。
终于,乐乐喂饱了凤儿,自己也匆忙的吃完早餐,拿过自己准备的干净湿帕子,擦完手指头,又挽起袖子,看样子是准备擦手背。
乐乐的动作很快,温志新只是扫了一眼,却被自己看到的东西惊住了,正准备再仔细看一下,乐乐已经擦完手背又将袖子盖了上去。
毕竟他们之间只是雇用关系,即不是兄妹更不是夫妻,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即使是兄妹,如果妹妹已经嫁人,没有特殊的原因,做兄长的也不方便总盯着妹妹的手看。
看到温志新的反应,乐乐心里很满意,嘴角微微上扬,成功的将得意压制在心中。
吃饱了,乐乐的身体往前倾,准备站起来。
刚刚站起来,身体还没有伸直,乐乐的脸还在离温志新的脸不到十厘米的地方,突然,来了一阵风乐乐面前的黑纱却被吹了起来。
惊叫了一声,乐乐急忙将黑纱扯住,盖在脸上,抬头便看到温志新一张惊骇的脸。
那脸是被火烧的吗?
虽然只是很快的看了那么一眼,温志新还是看清了乐乐的脸,一张狰狞的脸,脸上百分之八十的地方都是狰狞的伤疤,只有黑纱露出来的下巴,没有什么事情,还是白皙细腻的皮肤。
什么样的大火,能把她烧得这么的厉害,温志新很想问一问,却怎么也问不出口。
领着凤儿,乐乐几乎是逃似的上了楼,只留下一脸探究的姚云龙。
乐乐刚刚化妆的时候,死活不给他看,所以姚云龙心里十分的好奇,到底那黑纱下面是一张怎样的脸呀?
温志新觉得自己的心跳得还是很厉害,作为一名江湖人士,温志新自认见过很多可怕的伤疤,可今天乐乐脸上的疤让他觉得可怕,那样漂亮的一张脸,竟然有这么恐怖的疤,真是太可惜了,“你母亲,你母亲的脸是……”
心里想着太可惜了,温志新根本不需要姚云龙回答什么问题,突然温志新的脸色大变,眼睛向楼上看过去,好半晌才转头看着姚云龙,“你母亲真厉害。”
128。 终于确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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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过早饭,没多长时间,一行人便收拾东西接着上路了。
骑在马上,温志新有些恍神,刚才,出驿站的时候,他看到了什么?
黑纱下面的脸上,没有疙瘩,没有大疱,更没有老树皮一般狰狞的伤疤,却更恐怖。
那脸好像是被刀削去了一片,血红的伤口看得是触目惊心,虽然隔了一层黑纱,可那皮肉外翻却看得清清楚楚,似乎随时都在往下滴血。
他当然知道那是假的了,至少他很确定吃早饭时不是这样的脸,而且想要无声无息的造成这样的伤,基本上是不可能。
可是实在是太逼真了,特别是两人面对面相对走来,在两人离得最近的地方,乐乐突然冲着他一笑,脸不动,只是咧咧了嘴,那感觉阴森阴森的,着实把他吓得不轻,幸亏是白天周围都是人,让他还有些理智,若是晚上,恐怕他直接就拿家伙砍人了。
越走,温志新越觉得别扭,感觉今天哪哪儿都不对劲儿,天上的太阳不对,官道两边的行道树不对,地上土不对,就连他胯下的高头俊马都不对,回头看了眼乐乐和凤儿坐的大车,心里就是一颤。
按说他不是个孩子,几年下来手上也不是特别的干净,多惨的事情没见过,可今天被乐乐连吓两次,特别是第二次,那张脸简直就是从地狱里爬出来的,还有那笑,阴森森,让他毛骨悚然,整个后将凉冰冰的,被汗水打湿了,到了现在,即便是天上挂着大太阳,也觉得浑身冰凉。
“龙哥儿,再往前走大概二十里地,刚刚过亭子往东走有个开隆县,和芝浪城都一样归华儒府管,咱们今晚就不要住驿站,中午直接去开隆吧?”看看天上的太阳,又道:“开隆县有座八王庙很有名,听说很灵验的,过往的客商都喜欢绕路过去拜一拜。”
这是温志新第一次,不是因为安全的原因而开口提要求,这一路上他做的事情姚云龙都看在眼里,答应他也是应该的,不过,应该是一回事儿,心里不痛快又是另一回事儿,谁上他之前那么讨厌人,姚云龙想了想,问道:“大叔你想拜拜?”
回过头,目光落在乐乐坐在大车上,停留片刻不到,就立刻转过头,极不自然的说道:“嗯,听说挺灵验的。”
姚云龙看得仔细,心里笑得那叫一个爽哇,感觉肚子都在抽筋,面上不露,木木的点点头,答道:“好,我问一下我娘。”
赶车的骡子是受过专业训练的,即使是没人用鞭子赶它,也会一条直路走下去,更不要说旁边还有温志新,就算是骡子跑偏了,他也会给纠正过来,姚云龙放心的拱回车厢里。
一进车厢,立刻就冲着乐乐竖起大拇指,一张小脸笑得没了边儿,只张开口形,没有发出声音:“高,真高,那么厉害的大侠,都被你吓坏了,想着去庙里拜拜。”
乐乐得意极了,伸手先是摸了摸自己那张特殊化妆过的脸,特别是那鲜红色的大疤,嘴角止不住的往上翘,“那当然了,不看看你母亲我是谁。”
头一天晚上,乐乐要姚云龙找来一只生鸡蛋,就是为了今天早上易容用的。
先是用鸡蛋清加一点点粉调均,涂到脸上,手上,特别是上下眼皮和鼻子周围,涂了厚厚的一层,然后不说不笑,手里拿个扇子扇个不停,等蛋清干掉,脸上就出现一片片狰狞的伤口,就像烧烫伤的皮肤一样。
吓过温志新后,乐乐觉得不过瘾,上了楼洗去脸上的蛋清,又用剩下的蛋清调了些胭脂,弄得红红的,特别的鲜艳,涂到脸上,再用画笔,沾着深一点颜色的胭脂轻轻勾边儿,可怕的伤口就成了。
如果直观的看上去,其实这个伤疤的效果并没有之前的树皮妆真实,更不会吓到人,可乐乐一直都带着黑纱,再加上是室内,那朦朦胧胧的效果就很明显,然后乐乐故意面无表情的走到温志新的身边,突然做出来那副阴森的冷笑,这下子才真的把温志新吓个不轻,需要去庙里收惊才能行。
“现在怎么办?他要去庙里收惊了。”从心里讲,毕竟人家在帮他们,姚云龙真的怕把他给吓坏了,可又觉得就这么放过他太不解气了,谁都知道他没安好心,要不是自己这几个人警惕性高,现在还不知道怎么样呢。
“去就去吧。”乐乐根本没把这件事情放在心上,去了又能怎么样,今天收惊了,不会明天再吓他吗?点子是人想出来的,只要肯动脑筋,点子有的是。
说完,记起曾经想要安排姚云龙去庙给他父母上香的事情,压低声说道:“去了你带着凤儿给你爹娘上柱香,再在佛前请盏油灯,现在有外人在,而且这个时候也不太方便说出名字,就不要具名,只要你们的心到了,你们爹娘自然就会知道,以后有的是机会。”接着瞥了一眼端坐在马上的温志新,“我帮你们拖住这个家伙,你们直接去找小和尚谈,最好找个他念个经,我听说这些事儿都归地藏和尚管,我也不确定,你自己再去问问吧。”
听乐乐说着,姚云龙刚才的得意转眼间烟消云散,想起亲生爹娘,眼睛有些发涩,低下头,呐呐的应道:“好。”
伸手从包袱里拿出一个石榴荷包,乐乐将荷包塞进姚云龙的手是,“这个荷包拿去。”
急忙抬起头,姚云龙的眼睛亮晶晶的看着乐乐,有些不好意思的将荷包往外推,“我有,我有银子。”
乐乐当然知道他身上还有银子,而且那银子还是她给的。
出门在外哪有不花钱的,要知道,这个时候十来岁的孩子可真不当孩子看,镇海候三少爷十三岁就已经有女人了,姚云龙虽然说不算大人,可现在也是个顶门立柱的小男子汉。
要是他住驿站也好,买吃食也好,都是先问价钱,然后再回来找乐乐要钱,也许更安全一些,可他的脸面呢?
把荷包塞进姚云龙衣襟里,一边给他整理衣裳,一边说道:“我知道你身上有银子,你听我说,既然是个香火挺旺的庙,那一定门槛挺高的,少来少去,那里的小和尚还看不上眼,既然要做,就别怕多花钱。”
“哦,谢谢。”姚云龙突然跪到车厢里,冲着乐乐磕了一个头,还拉过身边坐着吃点心的凤儿,压着她的脑袋,一块儿磕了个头。
如果不是车厢够大,还真不够他折腾的,也幸亏有个门帘,不然,让那个温志新看到还不定怎么想呢。
凤儿跟在姚云龙的身后,乖巧的冲着乐乐磕了一个头,甜甜糯糯的嗓子发出奶奶的声音,“谢谢娘。”
“乖凤儿最乖了。”说罢,忍不住就将凤儿搂进怀里,对姚云龙说道:“谢就不用了,你们都是好孩子,值得我对你们好。”
“嗯嗯,凤儿乖乖的,最听娘的话。”
听着这奶声奶气的童言,乐乐心里特别的欢喜,娘俩儿扶起跪在地上的姚云龙,乐乐接着说道:“听我跟你说哦,庙里接待香客的和尚都不是真正的和尚,就是店小二,念经不是他们的工作,让香客掏银子才是,你可千万别让他们忽悠了,上柱香,然后点油灯,能让他们念经就念,念不了,咱们回头再找别的庙念。你可千万别听他的,又是请佛像,又是请佛珠,还有什么印经书、修佛像什么的,咱们可没那么多讲究。”
乐乐活了两辈子,去过的庙十根手指头都数得过来,上辈子学校组织的,跟着同学去过五台山、少林寺、普陀山什么的,那里的和尚们工作都是大同小异,除了收下香客们捐的钱外,就是劝香客们买这个买那个,好不容易念个经,还是含含糊糊的,谁也听不懂,也不知道是不是正确的经书,哪管什么用。
这辈去过两次,除了西部大捷那一次,跟着镇海候太夫人去庙里住过的那次之外,再就是跟着阿信去了一趟后山的小庙。
后山小庙里那个胖和尚妄动,正好证实了乐乐心中的印象,好吃懒做,就会骗钱,喜欢欺负弱小,连个孩子都不放过,把个小和尚虐待的都瘦成一把骨头了。
她是对和尚没什么好感,说得很痛快,可到姚云龙这儿就纳闷了,和尚就是店小二?
姚云龙还是第一次听到这种说法,以前他带着凤儿流浪的时候,没少吃过寺庙里的斋菜斋饭,在他的印象里,有没有坏和尚?有,可不多。
大多数的和尚都挺好的,挺和善的,真不知道这种念头她是从哪得来的,难道说,海城的和尚都不讲究?
姚云龙想不出来缘由,却也听话的点点头,说道:“我知道了。”
回到车厢外面,姚云龙坐在车架子上,把鞭子甩得啪啪作响,看得出,这个小子的心情很好。
乐乐他们前面说的话,要么就是只有口型,没有声音,要么就是声音压得极低,让人听不清楚,到了后来,警惕性越来越低,倒让温志新听到了几句,看着姚云龙这个样子,温志新带马靠近大车,温和的劝说道:“和尚们主要还是以修行为主,知客僧只是少数,而且也是要做修行的。”
这家伙没头没尾的来这么一句,什么意思呀?姚云龙完全没听明白,一头雾水的抬头看他,“啊?”
眼睛往车厢里瞥了一下,音量高了一些,声音依旧坚持而温和,“和尚不是店小二,香客们掏香油钱,是请大师们代自己在佛前念经,也是一件给自己添功德的事情。”
原来是这件事情,姚云龙虽然很赞同他的话,可乐乐说的话更重要,便不置可否的点点头,“哦”了一声,算是回应。
见自己说的话没什么反应,温志新也不生气,只接着说了一句,“不拜也就罢了,既然要拜,就要对佛祖虔诚,不可心存不敬。”
躲在门帘后面,乐乐冲着温志新不屑的吐吐舌头,心想,你愿上当自己上去,还要拉个垫背的,真是不讲究。
开隆县不大,县里面只有一条热闹的小街,不过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客栈、饭管、药铺、当铺、各色商铺都有那么几家,和乐乐常逛的集市热闹相比,倒也没差到哪里去。
下了大车,姚云龙将车厢里放的两个包袱利落的背到身上。
快到客栈前,乐乐就将大车整理干净,该收拾的统统都收拾好,虽然他们只住一个晚上,可防人之心不可无,万一碰上贼呢。
乐乐的身上也背了一个包袱,里面装着她的大部分身家,领着凤儿的手,娘俩儿站在车边,乐乐抬头看了眼前的建筑,就是一个很普通的小院。
门前立了一根三层楼高的旗杆,上面挂了一面黑底红字的大旗,迎风招展。
“万顺客栈。”指着那几个大字,乐乐读出来,教给凤儿读。
大车刚刚停下来,就从里面走出来一个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