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意浓-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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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这样的吧?
“可是……”绿意还是在犹豫。二小姐是庶女,养了一只猫,而自家小姐可是金贵的嫡女,怎么反倒养了一只老鼠呢?这不是自掉身价吗?
“酥油饼来了。”门外传来翠微的声音,然后,捧着香气四溢的酥油饼的身影匆匆朝院子里奔过来。
“小姐,这酥油饼是奴婢让大厨房的梁婶子新炸的,可香脆了。”翠微一边说着,一边仍有畏惧地看了一眼铁笼子,“小白鼠应该喜欢吃。”
大厨房全天候对府上的四小姐开放,这是宁氏的命令。考虑到小女儿正是长身子的时候,嘴难免馋一些,所以特命大厨房的那帮媳妇婆子们,哪怕是半夜三更,只要四小姐睡醒之后,嚷着说饿了,就要爬起来给她做。
这就是嫡女的特殊待遇啊。
所以,翠微每一次到大厨房里要吃的,都觉得特有面子。
陈宝珠把铁笼子放在附近一张石桌子上,在碟子里取一块酥油饼,掰碎了扔给小白鼠。小白鼠犹豫了许久,终究还是饥饿感占了上风,一步一步挪过来,先是用粉红爪子撩拨一小块过来,确信没事之后就大块大块地吃了起来,那副样子,就像一个被饿了三天三夜的饿鬼。
一下子,围观的人都开心起来。
绿意看了看小白鼠,想了想道:“开春过后,京城似乎比往年热闹了许多,大公子说在华西街看到天竺商人,奴婢前两日回家的时候,还看到街上有胡女走动呢。”
“胡女?”陈宗纶眉毛一扬,顿时来了兴趣。
胡女即来自大漠草原一带的女子,听说那里的人的习俗与中原迥然不同。服饰奇装异彩,以色泽鲜艳为主。而且这些胡女自小在草原生活,体态妖娆,婀娜多姿,兼之能歌善舞,的确给人不少想像的空间。
“是啊,奴婢方才出去的时候,也在街上看到胡女了呢。”一旁的翠微忙插话进来,“奴婢方才去当……”翠微看到了绿意使过来的眼色,很困难地吞了一下口水,生生把话拗了过来,“奴婢方才去墨香斋的时候,就看到附近新开张了一间歌坊,叫做清歌坊。听围观的人说,里面专门训练了一批胡女,卖艺不卖身,个个生得美丽非凡,兼之能歌善舞,十八般乐器,样样拿手,生意一准火爆”。
“清歌坊?”陈宗纶脸上的笑意更甚。对于他们此等风流才子来说,最喜欢当然是那些美貌且具有才能的女子。
试想,美女抚琴吟唱,才子舞剑,这是何等的人生乐事?或者双人齐舞,双剑合璧,清酒浅酌,那又是怎样的畅快的人生!
哪个风流才子不想美人相伴,红袖添香?
哪个风流才子不爱猎艳?一时之间,陈宗纶有些心动了。
虽然爹爹明令不得逛青楼,不得涉足风月场所,但是清歌坊的歌女们卖艺不卖身,自然算得上是清白人家。她们多半一定是因为家贫才被迫卖艺的,身份低贱,但品格高尚……
陈宗纶马上想到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更是下定决心要去会会这些世间的奇女子。
陈宝珠哪里想到哥哥会有这样的心思,她只顾想着胡女,就觉得是一件十分新奇的事情,忍不住好奇地问道:“真的有胡女到京城来吗?赶明儿我也到清歌坊去看看……”
绿意忙拦道:“我的小姐,清歌坊那种地方哪里是像你这样的富贵家的女儿们该去的地方?还是正经地把《女策》念完,也好让夫人高兴高兴……”
陈宝珠翻翻白眼,又是《女策》,那种东西百害无不利啊。
陈宗纶凑上前来,低声道:“珠珠,你跟娘习医,学得怎么样了?”
陈宝珠愕然地望着哥哥:“这个你都知道?”
“这个府里的事情,我有哪样是不知道的?”陈宗纶得意地扬了扬眉,“你没看到今天一大早的,看门的陈伯又出去了?他昨天晚上输了二两银子,怕被他家娘子知晓,一大早天没亮就去还银子去了;还有白姨娘跟前的杜妈妈,今天晌午的时候火急火燎地告了假,往家里跑,听说大媳妇跟二媳妇打起来了……”
陈宗纶如数家珍地数着,陈宝珠终于明白什么叫做“八卦无处不在了。”
“哥,你到底想说什么?”陈宝珠忍不住问道。这些八卦跟她学医有什么关系?
“如果你医术学得好呢,哥我就考考你。”陈宗纶说完,奔了出去,回来的时候,手上倒提着一只淌血的“老鹰”。
那只奄奄一息的“老鹰”在听到人声,猛然睁开了圆圆的眼睛,露出凶戾的光芒来。
这下,院子里又是一片惊叫声四起。
第八章 垂死的老鹰
大漠之北,
漫天黄沙中,一片绿洲特别醒目,而绿洲之上的西蒙之都,宛如这片沙漠之中一颗璀璨的明珠。
“怎么,公主还没有找到吗?”一声洪亮如天边惊雷般炸响,周遭一群侍卫们“扑通”全部跪倒在地上。
西蒙国君发怒,那可不是闹着玩的事情。
一个高大魁梧的身影立于庭阶前,似乎把整片阳光都遮挡住了。从他身上喷张而出的怒意,吓得面前跪着的侍卫头也不敢抬。
“洛霞小小年纪,她能够跑到哪里去!”西蒙王怒意冲冲,伸手一指跪在面前的一群侍卫中为首的那一个,“一定是你疏于职守,连个公主也没有看好!”
王在发怒的时候,肖冰也唯有认了,他磕了个头道:“王,是属下失职。可是洛霞公主她……她偷了玉牌,换上侍卫的服饰,带着婢女小昭混了宫去,属下也认不出来,也拦不住啊。”
“她偷了玉牌?”西蒙王倒吸了一口凉气。玉牌是进出宫门唯一的凭证,兼之又经过乔装改扮,那混出宫里就不是一件难事了。难怪守卫森严的宫中侍卫也发现不了她。
西蒙王在为女儿的聪明叫好的同时,也觉得头痛异常。女儿才十三岁啊,她只带了一个婢女,外面又是漫漫黄沙,她能够跑到哪里去呢?
一个侍卫匆匆而入,禀道:“王,外面天朝来人,说是四王子的人,要见王。”
“不见!”西蒙人怒喝道,“我的宝贝女儿不见了,我见个鸟人啊!给我回复去,就说本王宫中有事,任何人都不见!”
那名侍卫十分畏惧地看了一眼西蒙王,知道王正处于气头上,可是这样的回复,不是得罪了天朝来客了吗?要知道中原地带物产丰富,军队精良,那可不是随便惹得起的……
这个时候,一个宫装婢女快步走了过来:“王,王后来了!”
“不见!”西蒙王宽广的袖子一挥,想也没想就说道。
婢女微愕了一下,就听到不远处传来一声清脆如黄莺般婉转的声音:“怎么,王真的连我也不见了吗?”
前一刻乌云密布,怒意正盛的脸,在下一刻马上阳光普照,笑容弥漫了整张脸,西蒙王转过身来,陪笑地看着娉婷而来的王后,讨好地走上前去,扶住来人,柔声道:“王后,你怎么来了?”
在地上跪成一片的侍卫们有些忍俊不禁。谁不知道西蒙王最怕老婆呢?想当年东征西战,无论如何得带上王后。而王后虽然表面上看起来千娇百媚,但却是巾帼不输男儿,行军打仗自不在话下。不仅把**一班嫔妃整治得服服帖帖,同时也把西蒙王的心收拾得服服帖帖……
王后一身深蓝孔雀宫装,缀在身上的珠片闪闪发光,环绕于玉臂间的帛纱延绵至脚下,拖戈出好几米远。
“王后,你怎么来了?这午后燥热,你还是回宫歇歇吧。”西蒙王讨好道。
王后不理会西蒙王,转身朝刚才传话的那名侍卫道:“你先去回了四王子的人,就说他的心意我们收到了,只是最近宫里出了一些事情,脱不开身,并非有意怠慢天朝。”
那名侍卫忙应了,心想,还是王后处事周全,王就是一个急躁性子。
王后想了想,又道:“顺便到仓库取五十副鹿茸送过去,就说我们随后会派使者前往拜访。”
那名侍卫再次应了,匆匆走了下去。
王后又一挥手:“你们都起来吧。”
跪在地上,跪得膝盖酸疼的侍卫们终于呼了一口气,站了起来。
这时,王后才转过身来,嗔怪道:“我回宫又怎么睡得着?女儿都不见了,你让我这个做娘的怎么安得下心来?”
说着,拿着绢帕摸起泪来。
西蒙王最是见不得王后哭的,王后这一哭,他的心全乱了,慌忙道:“王后,你莫哭嘛。霞儿年纪尚小,跑不远的,而且她不还带了一个婢女小昭了吗?”
“那也不过是两个孩子而已,你叫我怎么不担心?”王后哭道。
西蒙王搔搔脑袋,也对啊,自己的宝贝女儿不过十二三岁,而那个婢女也是这般年纪,两个人从来都没有出过宫,这江湖人心险恶……他不敢再想下去了。
王后哭道:“这都怪你,前段时间去了一趟中原,带了些汉人的服饰回来,然后又说了中原比起我们西蒙如何如何的好,这才勾起了霞儿的兴致。前几天她还缠着我说,要跟着商贩到中原去。我好不容易说服了她,没曾想她今天居然偷偷跑了出去……”
西蒙王一脸迷茫:“这怎么怪到我头上来了?那些服饰是很漂亮啊,你没看霞儿穿得多好看,就像中原公主一般……”
后面他还想说什么,被王后一个眼神瞪了回去。
“女儿年纪那么小,又只带了一个婢女,万一在路上出了什么事情,那该怎么办哪!”王后的语气不容置疑,“王,你快去找女儿啊,无论用什么法子一定要找回来!”
“好好好,找,一定得找回来。”西蒙王有些晕头转向,看到面前的侍卫统领肖冰,马上命令道:“肖冰,你马上把你的人分成两队人马,一队沿着洛水以西,搜寻过去。另一队人马进入中原,细细寻访!”
肖冰马上领命出去。
西蒙王又看住立于一侧,紧蹙眉头的国师:“国师,快派出你的神鸟,帮我把洛霞公主找回来!”
国师一脸郁闷:“王,神鸟,神鸟好像被公主带走了。”
“什么!”王与王后对望一眼,面面相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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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这只鹰该不会被万箭穿身了吧?”翠微皱着眉头看着石桌上四脚朝天的那只怪老鹰,“它难道冒犯了神祉,犯了不可饶恕的罪孽吗?”
绿意扭头看着从院子门口到中央一路滴淌而来的血迹,不由在心中念了几声“阿弥陀佛”。
铁笼里的小白鼠由刚才的万众瞩目到现在沦落到了石凳上,它扒着铁笼子的铁枝,有些怨恨地看着石桌上的那只半死不活的老鹰。
桌上的老鹰似乎根本不屑于小白鼠那种哀怨的目光,它尽管身负重伤,但一双爪子子仍然紧紧攥着,幽绿的眼神高度警戒地望着转着它的人类,丝毫没有因自己体力不支而稍微松懈一分。
“看它的眼睛!”翠微惊叫道,“它的眼睛居然是幽绿色的,这不是狼的眼睛吗?”翠微的手指指向这只老鹰,却在那凌厉锐利的目光瞪过来的时候缩回了手。
陈宝珠也觉得十分好奇,她记得,鸟雀的眼睛是淡黄色的,而苍鹰的眼睛是琥珀色的,而这只老鹰居然是幽绿色的,的确有些怪异。
再看它的身上,身上伤痕累累,真的如翠微所说的,被万箭穿身一般。与其说它是得罪了神灵,得到这样的报应,倒不如说人类抑止不了猎杀的心理,才把它弄成这副样子。
尽管浑身被鲜血浸湿,但是尾部仍有一丛鲜丽的羽毛现了出来,还原成本色,原来这只老鹰居然有着与孔雀一般宝蓝色的羽毛,荧光闪闪,十分光滑柔顺。难怪那些捕杀者要猎获它呢,原来是这身羽毛惹的祸啊。
只是这双眼睛,怎么比鹰隼还要锐利……
陈宗纶转头看向妹妹:“珠珠,这只老鹰就交你了,就当给你练练手,能救得活吗?”
“难说。”陈宝珠摇摇头,看向石桌上破碎的身体,“受了这么重的伤,能够活到现在已经是极限了,至于救不救得过来,那得看它的造化了。”
心里面,竟然有小小的期冀,这只老鹰,生命力如此顽强,强撑到现在仍能不倒下,想必真的有一丝希望可以救过来吧?
“不过……”陈宝珠犹豫道,“去年娘才教我医术,我也只学了个皮毛,再说……”
她白了哥哥一眼,心里面道:哥,你有没有搞错啊,你妹妹学的可是正而八经的医术,是救人的,而不是兽医!
陈宗纶无所谓道:“珠珠,如果你觉得这只老鹰没救了,那我就拿去烹了它,好歹也是野味,别浪费了。”说着,伸手过来就要提走老鹰。
那只老鹰仿佛能够听得懂人话般,深身的羽毛登时竖了起来,眼睛死死地瞪着陈宗纶,眼中发出狠厉的光……
陈宗纶的手僵在半空,尴尬地苦笑:“这真怪了,这老鹰的眼睛,怎么跟人一般……”
似乎明白自己沦落到任人宰割的地步,石桌上的老鹰仰起头,长长的,低低的哀鸣一声,蕴含了无数的绝望与悲壮。
在那一刻,陈宝珠忽然萌生了同情之心,推开陈宗纶道:“哥,你就别惦记着什么野味不野味的了,这只鹰够可怜的了,你就放过它吧。就当给我练手啊,好不好?你要吃野味多着呢,让看门的陈伯到华东街去买两只鹿肘回来,再让大厨房的厨娘给你做顿香喷喷的青椒爆鹿肉,保准你吃了回头还想吃。大厨房里的周家媳妇的技术好着呢。”
第九章 救治
一听说青椒爆鹿肉,陈宗纶的喉结滚动了一下,咽了一下口水。鼻冀处仿佛飘来那股特有的膻腥味,还有青椒的香辣味道。
周家媳妇亲自动手做的……
他记得上段时间参加乡试,考得天昏地暗的,一放出来就觉得饥肠辘辘。刚好周家媳妇做了两大盘的香椒爆炒鹿肉放在桌子上,他一看见,马上吃了起来,风卷残云般,把两大盘鹿肉统统吃完,还被妹妹取笑“饿鬼投胎”,一家人笑了好久才罢休。
周家媳妇的丈夫是陈府的家生子,所以,他可以吃很久很久周家媳妇做的青椒爆炒鹿肉……
陈宝珠朝翠微使了个眼色。
翠微会意,上前一步道:“大公子,我这就去找陈伯,让他到外面的集市去,买两只鹿肘回来。然后让大厨房的周家媳妇给你做,保证在晚饭前送到你的屋子里去。至于这只鹰嘛……”
她看了一下桌子上那只鹰:“大公子你就别惦记了……”
陈宗纶果然很成功地被转移了注意力,再咽了一下口水,看向那只鹰的眼神里已经没了兴趣:“这浑身血淋淋的东西,烹熟了想必也不太好吃……还不如吃鹿肉呢。”他生怕翠微忘记,再次提醒道:“鹿肉一定要在晚饭前送过来啊。”
“奴婢明白。”翠微利索地应了,转身跑了出去。
陈宝珠轻轻地吁了口气,自家哥哥明显就是一个吃货,只要说到吃,就可以把他糊弄过去。
陈宗纶见正事办完,心里面惦记着清歌坊的那些新鲜出炉的胡女,转身便要走。
陈宝珠忙叫住他:“哎,哥,你才刚回来,要上哪去?”
“我……”陈宗纶的脑子转得飞快,马上道,“珠珠,你把这鹰救活,哥去集市帮你淘一个描金的鸟笼子回来。”
陈宝珠白了哥哥一眼,她怎能不明白自家哥哥的心思?肯定又想到什么好玩的事情了,就把自己推出来当挡箭牌。他也不想想,鹰本来就是不甘束缚、搏击于长空的禽类,有见过把鹰拘在鸟笼子里豢养的么?
不过,被陈父逼着十年寒窗苦读,也太难为她这位活泼好动的哥哥了。今天难得中了个解元,陈宝珠也不想太为难他,只道:“哥,今天娘找你找不着,说是唤了裁衣娘子入府来,要给你做几套好看的衣裳,让你过几天佩花骑马荣市时穿呢。”
历代乡试的规矩,头名者身戴红花,游街市一圈,风光无限。正所谓,十年寒窗无人问,一朝成名天下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