凰涅天下-第355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简单的一句话讲,就是:少些私欲恶念,多些与人为善。
这对普通人来说,都是可以做到的。不是要你做圣人,但是要做一个善人。
这有多难呢?
与父母善,然后与兄弟姊妹善,然后与亲戚善,与朋友善,与他人善,与国善。如果人人都可以做到“为善”,那么道德社会就可以建成了。
所以,名可秀不讲“至善无私”,她讲的是“去恶念,与人为善”。能做到前者的是圣人,是德行高洁的贤者,是真正不慕私利的高尚君子——一个国家不能缺少这样的道德模范。但是,不可能人人做到。而“去恶念,与人为善”,就是普通人也是可以通过修养道德做到的——并不是要你无私。
要求人们没有一点私心是不可能的,因为不符合人性——人性之初是至善,但不是无私无欲,就比如婴儿饿了要吃,这就是私,是欲,人性之初就带着。最重要的是,人性是人的性,不是草木动物的性,“人性”这两个字本身就带了“私”。
但是,要求人们做到“不以己私害他人之私”,却是可以确立的道德目标。就好比人会保命,但大多数普通人不会为了自己保命而去害他人的命——除非对方危及到自己的生命。这就要求人们能够克制私欲的泛滥,故称之修身养性。
名可秀用《中庸》的开篇三句话,确立了儒家修道的世界观。
这个世界观非常重要:
因为承认了人性的私,有私就必然有恶。有恶,就必然要有止恶的手段。这种手段,不可能是仅仅是仁。于是,国家的王道和霸道就同时产生了。治国平天下,要用王道,也要用霸道,这就顺理成章了。治国既要“形而上为道”修人心道德,也要“形而下为器”修器利国用,富足百姓生活——因为人有享受的私欲——也就顺理成章了。
你不能要求人回到小国寡民的状态,因为这不合人性。你也不能要求人人都过着穿麻布喝稀粥的俭朴生活啊,因为这不合人性。名可秀道,“俭以养德”,是以俭来养德,俭是修养道德的一种途径,但不能将“俭”作为人们生活的目的——这就违背人性了。司马光的错误就在于此——要求精英阶层和平民阶层都要节俭,以俭用来减少利益的冲突,以俭用来减少国家对财富的需求,这怎么可能呢?
名可秀确立的这个世界观,就包括了进取的意义。因为人性有私,有*,为了满足*,就必须进步——国家必须越来越富强,百姓必须越来越富足。固步自封怎么能够呢?思想封闭怎么能够呢?必须更高、更强,所以“天行健,君子自强不息”。
满殿响起热烈的掌声。
学子们手掌都拍痛了,却觉得还无法抒发心中的激动。
他们以前觉得疑惑的道理,觉得矛盾的道理,觉得无法判断正确取舍的道理,在名可秀解读的《中庸》面前,在名可秀确立的世界观面前,都有了清晰的答案。
许多学子都激动地笑起来。
原来这就是人性!
原来这就是“率性而行”,谓之“道”!
名可秀给他们确立了一句话:有私心不可耻,因为这是人性;但不能克制私心而害他人,这就可耻了,因为失去了“人之初”,失去了人性中最重要的——至善。
所以,不是“存天理,去人欲”,而是“存人性,克私欲”。
谯定一连敲了两次铜钟,才将殿内热烈的掌声平息下来。
名可秀接着讲下去。
确立了世界观,接下来就是方法论了。
那么,如何做到中庸呢?
作者有话要说:备注上面那一章:
1、关于洗脸:
二程说不易是庸,也就是说不变是用。
名可秀按照这个逻辑,就打比方说:如果人们不用脸,那一万年不洗都没问题。如果人们要用脸呢?那是不是今天洗了,明天就不要洗了,以后都不要洗了?——因为不变为用嘛。
2、关于程朱和名可秀的世界观
在世界观上,程朱理学认为,这个世界的一切,都是从太极中来的。那么如何认知这个太极呢?——‘太极只是一个理字’,当你一旦通理,便明白了太极,自然尽知天下万物万事。
那么这个‘理’到底是什么东西呢?程朱说,直接告诉你印象不深,用处不大。需要你自己去思考,自己去想……
那如何去认识这个理?——程朱说,要‘格物穷理’。
那么如何穷理?——程朱说,多读儒家经典。
咳,后面大家应该都明白了,名可秀批的就是二程没有“实践论”。
名可秀的主张简单地讲,就是:在认识和实践活动中,运用理性思维,从现象中升华出理论,以实践检验理论。——也就是说:抽象思维是必须的,但是理性思维也必须有。
二程或者说大部分儒学家都很重视抽象思维(哲学嘛,必须抽象的),而忽视理性思维——但是科学技术没有理性思维是木有办法的!
二程以太极这么个玄妙的东西给人们立下世界观,格来格去格不明白呀,于是思想玄乎了,穷钻经书了。所以卫希颜打比方说这个世界观太过高端大气上档次了,不适合封建社会的人们(社会主义也是不适合的,笑),必须是观想派高人呀(笑),普通读书人用不了这么上档次的~~
所以名可秀要将宇宙观和世界观分开。中国古代思想家们那抽象思维的高大上的确是让人叹为观止。宇宙观用于哲学思想那是必须的,但是对治国的思想来讲,就太高端大气了(太高端的结果就会成为空想主义),所以必须要降一降,现实一点,这就是世界观了,再加上人生观,价值观,就是大家常说的“三观”了。——名氏儒学要做的,简单讲,就是树立华夏南北读书人乃至天下人的三观。
为什么说程朱这种学说会发展到禁锢人的思想呢?
因为属于读书观想派,观想去悟道学,于是国家出现问题了,大家不去从实际中想办法,去从经书里研究——因为程子朱子说了,经书中有万事万物的道理嘛。但是这高端的道理大家理解不了呀,于是后来发展到八股文,规定一个条条股股,好了,大家照着这样格经书吧。
程朱说“不易为庸”,说不变是道理,这就是很大的问题了。——二程说的不变,是指最大的原则、道理不变,但读书人一代代传下去不会理解呀,很容易就理解成固守成规了,于是思想不能进步,科技不能发展。(名可秀是理解程学这个‘不易’的精神的,但是,儒学是要用来治国的,治国思想最忌讳的就是玄奥,一旦学问出现断层了怎么办?所以,你这个世界观要指导人们生活的,不能太玄呀,老程)
其三,儒学是分派别的,尤其宋代儒学,是儒学最兴盛时期,派系最多,而二程以及后面的朱熹立下的程朱理学派,是宋儒派系中最排外的一个,也就是“除我之外非儒”,其他的都不是儒学。这种思想加上佛道二教的一些思想融入了他们的儒学中,就将儒学整成程朱儒教了——宗教能允许你信别教吗?所以邵雍在世时就曾调侃二程,说:给别人留些余地。就是指二程兄弟在治学上的“唯我”。
、稷下盛会(十一)
《中庸》道:“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
名可秀道:“达成中庸之道,这是提纲挈领的三句话。”
它关系到如何修心养性;如何齐家、治国、平天下。
名可秀先讲第一句:“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
我们的心里,有喜怒哀乐这四种情绪。没有人骂你,所以不怒;没有好事,所以不喜;没有伤心事;所以不悲哀;没有开怀事,所以不乐。心里一点都没有喜怒哀乐,或者喜怒哀乐没有发动的时候,这种境界叫做“中”,即道的中性,不动。
圣人讲的修心养性,不是讲把喜怒哀乐都修没了。没有喜怒哀乐的,那就不是人了。
但是,喜怒哀乐要适当,“发而皆中节”,恰到好处,就叫做“和”了。
此即《中庸》:“发而皆中节,谓之和。”
“中节”的这个“中”不念“钟”音,而是念“重”音——中节,就是射靶一样射中了,砍竹子正好砍到竹节了。
名可秀举了个例子:
比如某人父亲过世,你说“哀不发”,把哭泣都压下去,这还有情感吗?如果真的连情感都没有了,那就没人性了,这不叫“中庸”,叫“昏庸”;但是,因为悲痛过度,把自己也病死了,弄得母失子、妻失夫、儿女失父,这就过分了,等于射靶把箭射穿出去了,失了分寸,不是“中庸”。
名可秀讲的这个“中节”很重要。
因为她接下来就用“中节”阐发“三纲”的道理。
三纲是董仲舒说的,首先是“父为子纲”。
名可秀讲,父亲教子要做严父,但严酷过度就失了父亲之情,这个“纲”就失了分寸了。儿子要孝顺父亲,但一味顺从就过了,看见父亲不忠于君主国家,要不要谏言制止?看见父亲贪污,要不要谏言制止?
《中庸》讲:“亲亲之杀。”
“杀”是切到这里为止。
这是讲亲亲要有分寸,过分了不行。过分了就是完全自私了,你不能爱他人、爱天下了。对于父母的孝顺,也要有一个范围,过分了,也错了。这就是中庸之道的“亲亲之杀”,讲的就是一个分寸、界线,过了就失道了。
名可秀接着举例,以《宋刑统》中的“亲亲相容隐”——简称“亲亲相隐”或“亲亲容隐”——来举例。
这个律条最初是源自于《论语·子路》中的言论:
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孔子曰:“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
叶公对孔子说:我们村有个叫直躬的,别人家的羊跑到他们家了,被直躬的父亲私吞了,直躬就举告了。孔子说:父子相亲乃天理人情,隐下其过不宣扬才不伤父子之情,明辨是非的意思就在其中了。
名可秀曾经在《论语集注》中对孔子这段话有过详细的论注,她说:“攘羊”的意思是对误入自家羊圈或羊群里的羊不驱逐、不声张,顺便占为己有,而非盗窃或抢夺。从法律上来讲,没有犯盗窃罪或强占罪,只是道德上的过失。所以孔子主张儿子隐瞒父亲的这种过失,劝谏父亲归还羊,或自己把该羊放出或送还,或私下里用其他方式补偿失主的损失,既全了父子之间的亲情,同时也弥补了父亲的过失。如果首先就向外人或失主告发、宣扬父亲私吞人家的羊,孔子说这就过分了,不为“直”——“直”在这里不是“正直”,而是“明辨是与非”的意思。
名可秀当然不是空口白牙的这样解释,这是有论证的。
她首先论“隐”,引用《论语·季氏》之语:“言未及之而言谓之躁,言及之而不言谓之隐,未见颜色而言谓之瞽。”——其中“言及之而不言谓之隐”,就是知情但不说叫“隐”。孔子的定义很清楚,“隐”是不说,不显现,不张扬,怎么成了窝藏包庇呢?“为隐”也不是“把隐”“将隐”——“为隐”这里面没有主动做什么的意思,而是“保持沉默”。
她又引用《左传》的记载:法官叔鱼受贿入狱,其兄叔向认为叔鱼“贪以败官”,其罪当杀。孔子评价叔向说:“叔向,古之遗直也。治国制刑,不隐于亲。”
孔子说:叔鱼作为法官贪污受贿,影响司法公正,是明确的司法*;叔向作为公职人员,对其弟叔鱼的*行为并不“互隐”,而是据实数罪并依法论罪,这是“治国制刑,不隐于亲”。
名可秀论注道,在《左传》里孔子对叔向“不隐于亲”赞为义直,《论语》里孔子对攘羊事“父为子隐、子为父隐”赞为有直,由此可见,孔子认为要据父子案件之轻重和正义酌情处理,或告或隐,当区分处理,把握分寸,以求中道。
名可秀又用《礼记·檀弓》中对“齐家”与“治国”中的“隐”、“犯”的规定:“事亲有隐而无犯。事君有犯而无隐。事师无犯无隐。”
什么是“事亲有隐而无犯?”
名可秀解释道:“几谏谓之隐,直谏谓之犯。”几谏就是委婉规劝的意思,所以“隐”亦有微谏之义。
名可秀的这句解释还结合了《论语·里仁》之语:“子曰:‘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
这是说,父母有过错,做子女的要和颜悦色地规劝,如父母不从,仍严肃、恭敬、婉转地再劝。“不违”,是不违背社会的规范,即坚持原则,对父母也不能迁就,但又不违子女对父母之礼,故不能太强硬,避免反目成仇。等到父母心情好时,再委婉劝谏。假如父母还不接受,做子女的虽心中忧愁,但没有怨恨。
所以,名可秀一直强调读《论语》这种微言大义的圣贤典籍一定要联系上下文,割裂来理解肯定是出错的。
她又引用《礼记·内则》对此的诠释:“父母有过,下气怡色,柔声以谏。谏若不入,起敬起孝,说(悦)则复谏;不说(悦),与其得罪于乡党州闾,宁孰谏。”
意思是说:反复微谏无效,最后不得已时,也可对父母犯颜直谏。
可见,孔子的“子为父隐”,并不否认儿子有持义劝谏父亲过错的义务,“持义谏亲”才是孔子这句话背后的应有之义。
故,“亲亲容隐”是有界线的,有分寸的,不是任何情况下都要讲“亲亲容隐”。
这个界线,她引用《礼记》中的表达:“门内之治恩掩义,门外之治义断恩”。
“恩掩义”表示以“恩”为主导原则,但并不完全排斥“义”的原则,“义断恩”则表示以“义”为原则而摒弃“恩”的原则。
那什么是“门内”,什么是“门外”呢?
她引用郑玄注解的《礼记》中语道:“事亲以恩为制,事君以义为制,事师以恩义之间为制。”
这就是说,在政治公共领域与事务中,以“义”为原则,在家庭私人领域与事务中,注重亲恩的护持。
简单地讲,如果你的父亲是平头老百姓,强占了别人的钱,你私下里偿还就是了,不要举告损了你们父子间的亲情,法律也允许你有“亲属作证豁免权”;但是,如果你的父亲是官员,你自己也是廉政官员,你的父亲贪污了,那你就必须如同叔向处置他的弟弟叔鱼一样,这个时候不讲“亲亲相隐”,你必须举证你父亲的罪,不能拥有“亲属作证豁免权”。
这就是中庸精神,它维护人情伦理的“礼”,但不能过,要有分寸;同样,它维护人间的“法”,但也不能过,过了就违背了仁义。
名可秀又论,儒家的“孝”,事实上包含了不能陷亲人于不仁不义的内涵。
《论语·为政》道:“孟懿子问孝。子曰:‘无违。’樊迟问孝,子告之曰:‘孟孙问孝于我,我对曰,无违。’樊迟曰:‘何谓也?’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
名可秀在《论语集注》对这段话论注:
无违,不违背什么呢?不违背礼,不是不违背父母的一切意愿。《左传·襄公二十六年》语:“古人凡背礼者谓之违”。故,爱父母,孝顺父母,不是一切都听从父母,不是满足父母的所有要求,而是在听从父母的话、满足父母的意愿时,以社会公认的尺度、法则、规矩、规范来办事。如果父母让子女做非法的、不合理的事,子女做了反而是不孝,即陷父母于不仁不义。父母活着的时候,做子女的在礼的规范下,尽心竭力地服侍他们;父母死了,做子女的在礼的规范下,来安葬、祭祀他们。这是“孝”的本意。
她也引用了这段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