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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面包树上的女人-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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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可不可以替我写一封,我知道我写得不好。”
  第一次有人托我写情信。
  “我不能代你写,我不想欺骗迪之。”
  邓初发捉着我双手:“我求求你,帮我这一次。”
  我觉得他太可怜,答应了他,替他写了一封情信,他自己抄了一次后,送去给迪之。
  三天后,我接到迪之的电话,她泣不成声。
  “什么事?”我问她。
  “我看过邓初发写给我的信,很感动。”
  一封赚人热泪的情信,并不能挽回一个女人的心。邓初发却不明白。他以为我替他写一封情信,便能令迪之回心转意。迪之也太糊涂了,她跟一个男人相处五年,竟无法分辨他有没有写那封情信的才情。
  邓初发的情信只能换到最后一次见面。邓初发约迪之在铜锣湾那间简陋的马来亚餐厅见面,那是他们初次约会的地方。他期望用旧情留住她,可是他不知道,迪之跟林正平去浅水湾餐厅、雅谷和卡萨布兰卡,两个人吃饭,要数千元。迪之不再喜欢那种马来亚餐厅,人不能走回头路。
  “我不能再见他,我见他一次,便更加讨厌他。我宁愿留一点美好回忆。”迪之说。
  当然,失败的男人,还有什么魅力?邓初发不该出来献世,如果他躲在暗角,黯然神伤,还能赢得一点同情。
  在跟迪之见面后的第二天晚上,邓初发来找我。
  “谢谢你替我写情信,虽然没有什么结果,我还是想谢谢你,我决定回去南丫岛。”邓初发说。
  伤心的邓初发回到老家去,他履行诺言,没有再骚扰迪之。迪之却对我说:
  “我有点挂念他。”
  “你不是挂念他,你是可怜他。”
  因为女人先抛弃男人,所以,她可以升上上帝的宝座来怜悯他。邓初发正是受不住这种怜悯,所以宁愿躲起来。
  “你会爱上他吗?”迪之笑着问我。
  我有点愕然,她竟然怀疑我会爱上邓初发。她太自大了,她以为即使她弃如敝屣的男人,都是一个配得起我有余的男人。而且当时我还没有男孩子追求,而她先有邓初发和天皇巨星林正平。我有点愤怒,想告诉她,即使在五年前,我也不会选择邓初发,何况今天?
  “跟你说笑罢了!”迪之看见我有点愠怒,拉着我的手。
  当然,我知道她不是说笑,她觉得自己上岸了,很想做一件善事将邓初发推给我,或者将我推给邓初发。我才不会爱上一个连我的好朋友也不要的男人。
  光蕙来了,刚好打破我和迪之的困局,我们三个人,很久没有一起吃饭了。
  “我们的未来测量师很忙吗?”光蕙在理工读屋宇管理及测量系,迪之有点妒忌光蕙可以考上大专。
  “谁说的?我替学生补习呀,今天收到薪水,可以请你们吃饭。”
  “不,你和程韵还在念书,这顿饭该由我来请。”迪之说。
  “好,我不跟你争,你现在是林正平的女朋友啊,手头阔绰得多了。”光蕙取笑她。“听说邓初发回南丫岛去了。唉,男人都是可怜的动物。我也挂念老文康。”
  “邓初发和老文康不同,老文康对你不是真的,毕业后,他没有找过你!”我说。
  光蕙的脸色突然变得很难看,我知道我说错了话。迪之伤害了我,我伤害了光蕙。
  光蕙对老文康的感情很复杂,她爱他,可是也怀疑他是否欺骗自己。但怀疑他太痛苦了,到不如相信他。
  “老文康对我是真是假我自己最清楚。”光蕙咬着牙说。
  “那最好。”我说。
  “程韵不是这个意思,她关心你。”迪之对光蕙说。
  我没有表示同意。向光蕙道歉,我下不了台,我心情也不好。
  “老文康寄过一张卡给我。”光蕙说。
  “他说什么?”迪之问她。
  “问候我,我和他,打从开始,便知道没有结果,我们相差三十六年。”光蕙说。
  “林正平也有女朋友,我和他的事,不能让他女朋友知道。”迪之说。
  “那种偷偷摸摸的感觉,很刺激,也很痛苦。”光蕙对迪之说。
  “也许正是由于这种偷偷摸摸的感觉,使我们相聚的时光更快乐。”迪之告诉光蕙。
  她们把我摒出局了!两个情妇在抒发当情妇的感受,好象情妇是世上最伟大也最伤感的身份。
  “一个女人,一生之中,无论如何要当一次第三者。”迪之说。
  “是的,做过第三者,才会明白,爱一个人,是多么凄凉。我们想要的人,并非常常可以得到。”光蕙说。
  “一对一的爱情太单调了。我和邓初发曾经有过快乐时光,我们在床上调笑、接吻,以为理所当然。但,跟林正平一起,即使只是接吻,我也会血脉沸腾,想得到更多。他令我觉得自己象一个女人,一个想偷情的坏女人。”
  “你现在的样子很姣!”我揶揄她。
  我跟迪之一起乘车回家,电台刚好播放林正平的新歌。
  “你留心听听,这首歌很好听!是一位新进填词人写的!”迪之说。
  “有几多首歌,
  我一生能为你唱,
  从相遇的那一天,
  那些少年的岁月……
  该有雨,洗去错误的足印,
  该有雪,刷去脸上的模糊……“
  林正平唱得很好,不象他以往所唱的那些肤浅的情歌。歌名叫《人间》。
  迪之听得很陶醉,好象林正平单单为她一个人而唱。我有点悲伤,莫名其妙地被歌词牵动心灵。我倚在迪之的肩上,她的手放在我的肩膊上。我们竟然在那一夜,被一首歌,感动得说不出话。
  “填词人是谁?”我问迪之。
  “好象叫林放。”
  第二天早上,起床的时候,我又从电台听到那首歌,无端地伤感。那是一个下着滂沱大雨的早上,雨中的港大并不美丽。我忽然觉得,我并不怎么喜欢那地方。开课一个月,并没有找到一个跟我特别投契的人。读中文系的人,并不活泼。下课后,他们都忙着去替学生补习。我最不能忍受替那些小白痴补习,我没有那份能耐,我会杀死那些补习老师讲解三次他仍不明白的小白痴。我参加过两次女排的练习,那群女孩子都是高傲的波牛,技术不好,却很自信,很排外。我决定不参加。在校园里,我偶然会碰到乐姬,常常有一群男孩子包围着她,听说他们选了她做港大校花。
  班上女孩子比男孩子多出六倍。十个男孩子都面目模糊。
  上唐诗讨论的时候,第十一个男生闯进来。
  第二章 恋人的感觉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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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闯入课室的男生,戴着一顶鸭舌帽,架着一副粗黑边眼镜,我没法看清楚他双眼,只看到他有一张过分苍白的脸,比一张白纸稍微有点颜色。他叫林方文,开课后一个月才到,肯定是后备生。
  林方文选了前排的位置,就在我前面。他把饮了一半的可乐放在桌上,然后掏出一本书看得津津有味,那本不是什么书,而是漫画,是《龙虎门》。大学中文系的一年级生,日常读物竟是《龙虎门》!
  “如果要看《龙虎门》,为什么不坐到后面呢?”我跟他说。
  他回头,大量我一次。
  “前面比较凉快。”他说。
  “啊!原来是这样。”
  我最讨厌故弄玄虚的人。
  象他这种人,一定会在三个月内勾搭一个女生,那个傻兮兮的女生便会替他收拾房间,他坐享其成,然后在离开大学前抛弃她。他的房间除了有大量《龙虎门》外,应该还有大批色情杂志和一副麻将。
  第二天,林方文又选了最前排的位置坐下。他从背囊里,拿出一本《花花公子》。
  林方文的花样真是层出不穷,先是看《龙虎门》,然后是《花花公子》,甚至马经。偶然,他会一本正经地看《号外》,总之,从来没有看课堂上应该看的书。
  有几个男生跟他来往,他们说,他来自油麻地区一间不见经传的学校。他能考入港大,真是异数。
  林方文从来没有摘下他的鸭舌帽,在校园任何一处,碰上他,他都戴着那顶鸭舌帽。即使三十三度高温,他仍然没意思摘下帽子。我想,他若不是额头有一个打洞,便是根本没有头发。
  一天,上新诗课的时候,他竟然穿了一双凉鞋,露出十只脚趾,翘起双脚看《姐妹》。《姐妹》是我上发廊才看的。他为什么看一本妇女卫生手册?难道他也有妇科问题?
  那天我无心细想他为什么看《姐妹》,我只留意他的脚趾。我觉得脚趾是一个人身体最神秘的部分。除了在家里或去游泳,我外出一定不会让人看到我的脚趾。脚趾好比私处,让人看见,总是很不自然。
  林方文的十只脚趾很清洁,不太长也不太短,也不算分得开。最难得的,是他的第二只脚趾比脚趾公短,应该不会是一个穷人。看着他十只脚趾,我有偷窥的感觉。
  下课后,林方文走到我前面,问我:“你为什么一直看着我的脚趾?”
  他把我吓了一跳,我没想到他知道我一直在偷看他的脚趾。
  “谁看你的脚趾!”我若无其事在他身边走过。
  我感觉到他在我身后盯着我。那是头一次,我对一个男人,有一点心跳的感觉。但,我找不到任何一个理由,我会喜欢他。如果有一点心跳,那是因为被他揭穿了我在偷窥他,因此感到尴尬。
  同日下午上另一节课,林方文脚上换了一对帆船鞋。他坐在我前面,回头对我说:
  “我特意换上一双密头鞋,不让你看到我的脚趾。”
  说罢,他得意洋洋翻看新出版的《龙虎门》。而那一刻,我竟然没有还击之力,给他打得一败涂地。
  晚上,我跟迪之吃饭,她拿了林正平最新的唱片给我,里面有《人间》。迪之说,林正平已经一个星期没有找她。我不懂说什么,看着她哀伤地离去。男人如果要走,又怎能留得住呢?
  我在被窝里听《人间》:
  “有几多首歌,
  我一生能为你唱,
  从相遇的那一天,那些少年的岁月……
  该有雨,洗去错误的足印,
  该有雪,擦去脸上的模糊……“
  我在歌声中睡去。
  几个星期后的一个早上,下着滂沱大雨,我在街上站了四十五分钟,还没法截停一辆计程车。终于有一辆计程车停在我面前,车上的人叫我上车,他是林方文。我已经全身湿透,不想再跟自己过不去。
  “谢谢你。”我对他说。
  他没有理会我,那顶鸭舌帽压得很低,脸很模糊。电台刚好播放着《人间》:
  “从相遇的那一天,
  那些少年的岁月,
  该有雨,洗去错误的足印,
  该有雪,擦去脸上的模糊……。“我的身体轻微随着歌声摆动。
  “你很喜欢这首歌吗?”林方文问我。
  我点头。他沉默不语。我们听着同一首歌。
  那首歌,总是叫每一个人无端地伤感,连看《龙虎门》和《花花公子》的林方文,也不例外。
  计程车到了港大,我找钱包付钱,林方文对我说:“不用你付钱。”
  他就这样付了计程车费,完全不需征求我的同意。
  “喂!”他叫我。
  “什么事?”
  他把外套脱下来扔给我:
  “你把衣服拿去。”
  “不用。”我说。
  “你的衣服湿透了。”他说。
  “我不怕冷。”我说。
  “我不知道你冷不冷,但你现在好象穿了透视装。”
  我看看自己,才发现身上的白恤衫湿透,整个胸罩浮现得一清二楚,我把林方文的外套抱在胸前,尴尬得不敢望他。
  接着的一课,林方文没有出现。我的恤衫已干透。我把外套拿去宿舍还给他。
  他不在宿舍里,房门没有关上,我走进去,以为自己走进了一间旧书局。他整个房间都是书,半张床给书本霸占了。房里并没有大量的《龙虎门》、《花花公子》或《姐妹》。有《战争与和平》,也有《百年孤寂》,他原来也看那些书。桌面很凌乱,翻看一下桌上的纸张,其中一张纸上,有《人间》的歌词。
  “有几多首歌,我一生能为你唱?
  从相遇的那一天,那些少年的岁月……“
  他竟然那么无聊把歌词抄一遍。
  即使抄歌词,也没有可能连简谱一起抄下吧?《人间》的填词人是林放,林方文,方字跟文字合并,不就是“放”字吗?难道林方文就是林放?
  这个猛啃《龙虎门》的人,能写出那样动人的歌词?《人间》不是我听过最好的歌,却是最能感动我的歌。
  我看见床上有一支颇为残旧的乐风牌口琴,是填词的工具吗?
  “你在这里干什么?”他突然闯进来,把我吓了一跳。
  “我把外套还给你。”
  “哦。”
  他没有理会我,把刚洗好的几件衣服挂在房间里。
  “《人间》的歌词,是你写的吗?”
  “没想到吧?”
  “是你?真是你?”
  “你的样子很吃惊,是不是象我这种人,不象会写出这样的歌词?”
  我从来没想过,那段日子里,每晚陪着我入梦的歌,竟是他写的。一个我极心仪的填词人,竟然站在我面前,他是我认识的人。
  我有点不知所措,我应该离去,却不由自主地留下,期望他会跟我说些什么。林方文没有跟我说话,温柔地拥抱着我,我竟然没有反抗,我好象已经跟他认识了很久。
  才气令女人目眩,不是他的臂弯融化了我,是他的歌词,是他的才情,令我失去矜持。
  那是我有生以来,头一次跟一个和我没血缘的男人拥抱,他的体温温热着我,我用双手紧紧抱着他,象找到了一个依归。他用双手捧着我的脸,唇贴着我的唇。我闭上眼睛,不敢望他。那一天,是一九八六年十一月三日。
  我和林方文一直拥抱着,谁也不愿意先放手。我们好象是一对被长年分隔开的情人,竟然可以互相拥抱,便无论如何不肯再分开。我看着书桌上的小闹钟,时间以轻快的步伐歌颂爱情,我们已经拥抱了一小时。
  “我想喝水。”我说。
  他放开我,倒了一杯水给我,我们拥抱了一小时,他竟然还没有摘下那顶鸭舌帽。
  “你为什么总是戴着帽子?”我锲而不舍。
  “没想过为什么。”
  那一刻,我是一个刚刚跟他拥抱了一小时的女子,我问他问题,他竟然那样不负责任地回答我,我觉得尴尬,他是不是觉得我说话太多?刚刚献出初吻的女孩,也许应该保持沉默。
  他吻我的时候,我便知道,他不是头一次接吻,他很会吻人。
  “歌词真是你写的吗?”
  “如果不是我写的,你刚才便不会让我抱,是不是?”
  我不知道怎样回答他。
  “你这个人太计较了。”
  我觉得很愤怒,他会不会是玩弄我?因为我曾经批评他上课时看《龙虎门》。他故意要吻我,然后向其他人炫耀,证实我不过是一个容易受骗的女子。如果那是真的话,我已经输了,我还留下干什么?
  我冲出走廊,离开宿舍大楼,上了一辆计程车,车上竟然播着那首歌:
  “该有雨,洗去错误的足印,
  该有雪,擦去脸上的模糊。“
  为什么是那首歌?它是我的紧箍咒。
  我和迪之在清吧见面,对于我终于和一个男人拥吻,她显得很雀跃,也许她觉得,以后我们可以有更多共同话题。
  “要查出来不难,我问唱片监制便知道。如果他不是林放,你是不是不喜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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