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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阿波罗之夏作者:佩奥特-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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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知道,这又勾起了我刚平静下去的烦躁心情,我舀蛋糕时太用力,勺子撞在瓷盘上发出铛的响声。我向他露出了一个试图使他放心的笑容,“我没想好,也许我还会回去上学……我这几天在想这个问题。等你回到洛杉矶,我们在电话上再谈好吗?”
  乔舒亚点了点头。
  *维拉涅拉:柏辽兹的《夏夜》中第一首歌,戈蒂埃作词,原作是法语。此处译自英文版。
  *“大地上可有尺规?绝无!”:引自荷尔德林,《人,诗意地栖居》。
作者有话要说:  

  ☆、02

  02
  我没有给他打电话,我给他写了一封十二页的信,然后我撕了它,重新写了一页。我在一家位于基韦斯特的小旅馆里写了个通宵,把信寄给乔舒亚,之后我在那美国最南端的小城里住了大概九个月。没有任何人能找到我。
  一开始我并没有打算离开纽约,也没有去基韦斯特隐居的念头。在乔舒亚离开后,我又把里普科之夜的录像看了几遍,然后去睡觉。我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决定第二天动手写论文,然后回家向我父亲认错,再回波士顿读完本科最后一年。我一向是个随性的人,又容易犹豫、难作选择,但当我下定了决心,通常是不会改变的。
  这次不同,这个夏天一连串意外接踵而至,随即改变了我的人生轨道。先是文泽斯拉夫·里普科,再到格丽塔·萨夫。也许后面这个名字你也听过,在这场运动末期,她写过一连串冷静而又切中要害的报道,随后的二十多年里,作为记者她一直保持着灵敏的新闻嗅觉、无畏无惧的勇气和强烈的同情心,从而声名卓著——我这么写着,我明白我已经原谅她了。
  在将近零点多时,她按下了我的门铃。起初我以为是我父亲,他知道我继承了外祖母的宅子,如果他真想找我,他能够找到。我已决定要面对他,于是在门铃声响中,我不紧不慢地换上衣服,洗了脸、整理好头发,以稍好的状态面对他。但并不是我的父亲,老纳撒尼尔·威尔森。她站在门边,抬起头看我,好像很吃惊似的。
  “有什么可以帮到你的,小姐?”那时我不认得她,以为她是半夜路过拉奇蒙,因为汽车抛锚之类的事故来求助。
  “我会非常感激你的帮助,威尔森先生,不介意请我进去?”她也许是猜到我并不乐意被采访,早就准备好了一套说辞。她朝我扬起手上的照片,是我外祖母年轻时在拉奇蒙这栋宅子大门外拍的。我半俯下‘身看清了些,是从杂志上剪下来的。她说:“我一直非常喜欢温妮·吉尔夫人,当我知道你是她外孙时,我就猜你可能住在这儿。”
  “看来你很了解她。”我倚在门框边,并没有露出邀请的意思。
  她撇了撇嘴,“好吧,我打听过,你没有回家,也不在你那几个朋友家,所以我就找到这里——我找了整整十二个小时,我走遍了整个拉蒙奇。你不会在凌晨一点让一个女孩子独自回城里吧,威尔森先生?”
  “尼尔,谢谢。”我想了大概五六秒,侧身打开门让她进屋。
  “我叫格丽塔。”她热情地朝我伸出手,没有半分疲倦的样子。我只得象征性地握着她的手指轻轻一摇,然后关上门。后来我知道让她一个人走回城里也没有问题,估计她路上还能解决两起入室抢劫案。我看过关于她在战地的报道,她主动代替了一位年轻的女翻译员做人质,最后还成功逃生。
  我们走进连着客厅的开放式厨房,我跟她说冰箱里还剩啤酒,或者我可以给她煮咖啡。她说啤酒就好,于是我去打开了冰箱门。这时她突然说,“你真是太高了,我一开始没想到。”
  “是吗,我倒是很喜欢这点。”我打开啤酒盖,递给她一支。
  “就像托马斯·沃尔夫,你可以趴在冰箱上写东西。他多高来着,六尺六?”
  “那么我比他还高一些……好吧,身高而已,但我并没有趴在冰箱上边写边吃的习惯。”她提起了沃尔夫,我就想起他笔下那些带着滚烫粘稠果汁的油煎苹果、金黄的牛油炸牛排和用黄油加鸡蛋煎制的方形煎饼,饿了起来。
  于是我找到炉灶边的意面,丢进微波炉里热了,问她要不要,她说好,我分给她半盘。我们就坐在厨房的料理台边,一边吃微波炉意面,一边谈论着我外祖母,温妮·吉尔的画作。因此她深夜冒昧前来,也不那么讨厌了。
  “我一直很崇拜她,我想像她一样,先锋女性,这场运动像是六十年代重演,但却没有琼·贝耶兹……所以我很感激你为我们播放了《夏夜》。”
  并不是为你们播放的,但此刻我不想说穿,“我没想到那么多人会听,事实上,我现在还背不下《维拉涅拉》的歌词。”
  她惊讶地说这不可能,她说她可以一遍又一遍地唱到我记得为止。我们喝完了啤酒,有些遗憾,于是我拿出了威士忌问她喝不喝,她欣然答应,我拿马克杯满满地倒了两杯。我在大学时早上总要喝一杯威士忌才清醒,我常喝酒,但不是酒精上瘾,这是我在这个暑假里第一次喝威士忌。
  我们喝着威士忌,唱着那首《维拉涅拉》。她被威士忌呛得咳嗽,把酒撒了一地,我又倒了一杯喝得喉咙发烫,眼前仿佛有百合和露珠闪过,反复地唱着“我们将听见画眉歌唱”仿佛置身于千万人的游行队伍中。
  等我能完整唱下整首《维拉涅拉》,我已经喝得大醉,她和我谈起六十年代,又从卡米洛特*聊到激光枪先生*,她问我的名字是不是来自尼尔·阿姆斯特朗,我说我们的名字拼法不一样,我手上沾着威士忌在料理台上划了起来。他的是N…E…I…L,我的是N…I…E…L,他们在网上都拼错了我的名字。于是我们说起阿波罗登月,她问我信不信登月是伪造的,又扯了一通阴谋论和对政府的怀疑,“也许只有阿波罗13号*是真的发射了,一次不错的尝试。”她说。
  我说我相信尼尔·阿姆斯特朗真的跨出了那一小步,我相信那十二位宇航员都真的踏上了月球,因为这是二十世纪最诗意最具有想象力的事。不管他们是为了拖垮对手,还是实现人类恒久以来的梦想,我都愿意相信他们真的做到了。
  她又问我越战的事,问我温妮怎么和我谈论它。而事实上温妮从不和我讲这些,她更多地和我说那些画家们的故事,讲她的亚马逊森林旅行,讲她在阿拉斯加春季时看过漫山遍野的金色野花,讲她在佛罗里达划船去远海域钓鱼。我的外祖母温妮本姓林奇,是战后的一代,家庭富裕,受过很好的教育,在六十年代民权运动中崭露头角,后又以画作闻名,三十多岁才从纽约嫁到了费城去。但她和我在一起时,从没有那样的锋芒,只是我温柔而智慧的外祖母,她几乎每年都来拉奇蒙和我过暑假,她给我画过许多肖像,我们一起去找纽约城里各种各样的旧址,晚上我们一起听怀旧电台,开着关于奥逊·威尔斯*的电台玩笑,模仿着播音员的口音语调说:“我们要打断一下本次广播”。她也是我的第一位读者,她给我每首诗、每篇小说都提出了诚恳而有效的建议。而那样愉快的日子结束于一场车祸,我在十六岁那年的暮春到费城参加了她的葬礼,然后独自开车回到纽约,路上树木枝叶繁茂,花正在凋谢又正在盛开,我直接去到拉奇蒙,在这座宅子里喝完了她留下的白葡萄酒,就在这厨房的地板上睡了一整天。
  我是喝得太多了,说了许多的话。我还记得我告诉她,我在后两年里没写新的东西,把她看过的那些诗和小说反复修改,最后我留下了诗,在大一的感恩节假期投给了出版社。那些故事生于我年少时,多少有些稚气去不掉,加上怀念温妮,我不自觉地把它们写得更为温情一些,有评论说我“一定不做不到看三页以上的奥康纳”,那时正是春假,乔舒亚和我不打算去旅行,就留在波士顿,在我租来的公寓里无聊地把那些评论念上一遍又一遍。事实上我很喜欢奥康纳,我以为乔舒亚不会喜欢,他祖父是个电影商人,半个多世纪以来经营得非常成功。但他却说他看过《善良的乡下人》好多遍,一直觉得这个故事编排得非常高明。我问他难道那些故事不会令人感到难受吗,辛苦工作一整天的人晚上怎么会愿意看到这种故事。
  他说,你知道好莱坞干掉艺术是靠那些令人舒服的故事,但是薇薇安就算像凯瑟琳一样难产死了,也不会让《风月俏佳人》变成《永别了,武器》。
  有时他的回答十分巧妙。我学不会那样,就算我滴酒未沾也做不到,我和格丽塔聊了两三个小时,我们聊了很多很多政治,而我从来不懂也不关心。最后她说要给我拍张照片,从她的背包里拿出了她的单反相机。她先是拍了一张,说拍得不好。
  “靠近些,尼尔,我拍的不好一定是因为我靠得不够近。”她像罗伯特·卡帕似地说。
  “我们又不在西班牙的战场上。”我这么说,却还是起身靠前,胳膊支在料理台上撑着下巴,让她拍了张满意的照片。然后我醉得太厉害了,醒来时发觉自己躺在沙发上,格丽塔已经不在了。冰箱里什么都没有,我只得去附近超市采购,我买了麦片和谷物棒,又拿了一瓶牛奶打开直接喝了大半,依旧是头疼得难受,于是到超市里的药房买醒酒药。
  那差不多该退休了的售货员认得我,从我五六岁时温妮带我来买止咳药水时就认识了我。他给我拿了醒酒药,说:“你那张脸就算被酒精泡过也还是那么帅,尼尔。”
  我说闭嘴吧,你这把年纪不适合我。他把报纸拍在我脸上说:“你是同性恋,我他妈又不是。”
  我的脸在封面上,我半垂着眼帘,手支着下巴,那副笑容不知道为什么看起来如此不可一世。我才知道,格丽塔·萨夫是个记者,她录了音,她写了一整篇报道。她写了我对我那位资本家父亲的厌恶,我那位典型上流社会的男朋友并不关心我的信仰,我已经从名校辍学因为腐朽的教育几乎扼杀了我的灵魂。我相信我的父亲和乔舒亚,都已经看到了。
  我根本无意参加这场运动,而他们需要一张好看的脸、需要一件出格的事迹,于是我去电台里播放了《夏夜》、我让格丽塔·萨夫给我拍了照片。他们创造出了一个尼尔·威尔森。
  这篇报道改变了我的一生,我从不感激它,它几乎毁掉了我。我克制地把报纸折好,放在前台上。那瞬间之后我彻底清醒,我走出超市后跳进车里,直接开去了曼哈顿。很久以后我不再为此事愤怒,我开导自己也许格丽塔真的是个投机者,但是她足够聪明、足够有才能,她能在拉奇蒙找到那栋宅子、她能博得我的好感和我聊得投机、她还能在两个小时内写出一篇非常工整漂亮的稿件,就算不借助我,她也迟早会成名,不必再去写些第六版的八卦绯闻,考虑到她后来的人道主义工作,她并没有我原本认为的那样下作。但直到二十多年后,她公开向我表示歉意,她说她所有那些光辉伟岸的工作都不足以掩饰她对我的欺骗和曲解,我才非常艰难地原谅了她。
  去曼哈顿的路上没有发生意外,我把车开得很慢,因为我没有想好去哪里,我想起车上还有一本关于内战史的研究著作我还没还给埃德温·波顿先生,于是我去曼哈顿下城找他。他只教过我一年,那时他刚从教育学院毕业,和学生们年岁相差不大,因为他的名字是第二位登月者巴兹·阿尔德林的原名,他们还拿他和我的名字开过关于阿波罗登月的玩笑。我们很聊得来,我说我最崇拜的作家是海明威,他就花了很多课余时间给我分析讲解海明威的作品和战后的巴黎还有西班牙内战。我要申请他的母校,他就给我写了一封非常动人的推荐信,在我上大学后,还给他写信谈我读过的书。但这个暑假我们没有聊过天,每次借书他只是随口评价几句那些书,我以为他在做某些繁重的课题,或者在忙别的事,也没有多打扰他。我见过几次他的新男友,维布·格雷格,是个跛足的退役士兵,长着一副阴沉而气势锋锐的斯拉夫人长相,他一言不发地坐在沙发上,没和我说过一句话,却好像已经明白了我的一生故事。
  这天我敲开了埃德温的门,发现公寓里不仅有他们两人,还有另一位熟人,夏洛特·林奇。她是我的表亲,血缘不太近,她的祖父与我的外祖母是兄妹,虽然从小认识,但是兴致不同,少有交流。
  她从沙发上起身,试图用热情而不是好奇的口气向我说,“好久没见你了,尼尔。”
  我回应她:“我挺想你的,夏洛特,但是我只是来还这本书。”
  埃德温接过了书,露出一副不知道该不该挽留的表情。“那么你可以再借一本书,或者借点别的。”这是维布·格雷格第一次对我说话。尽管他长相慑人,却有一双非常柔和的绿眼睛,他看着我,带着分量正好的关切和同情。
  于是我在他身边坐下,“你看过报纸了,是吗?”
  “你也看过了,告诉我其中那一句是真的。”
  他朝我露出笑容。我控制不住地微笑,这是今天最为难得的两个笑容。“除了词都拼对了以外,全是错的。”
  “我一直认为只有真正面对一个人时,他才是真实的。不如现在你跟我们说说里普科之夜?”
  *卡米洛特:传说中的亚瑟王宫,指肯尼迪总统执政时期。
  *激光枪先生:指里根总统,里根(Reagan)与激光枪(Ray Gun)谐音。
  *阿波罗13号:唯一一次失败的登月,但宇航员都安全回归。
  *奥逊·威尔斯:在1938年将一部科幻小说改编为电台剧本,称配有死光武器的外星生物出现,引起恐慌。                    
作者有话要说:  

  ☆、03

  03
  我的确借了点别的,一顿晚餐,还有一张沙发。
  维布给我们做了晚餐,芝士夹心鸡肉球、吞拿鱼沙拉还有奶油蝴蝶意面。我想不到他有这么好的厨艺,同时这一顿晚餐也显得不那么日常,我以为自己打扰了什么。而夏洛特摇摇头,说只是她想吃,她才不是那种节食成瘾的名媛小姐。她把金发随意地扎在脑后,垂下的发丝轻微摇晃,衬着她那张年轻丰满得如同刚成熟的苹果一般的脸,往时我一年见她一两次,在劳工节晚会上喝着香槟聊聊她艺术史专业里的内容,或者在她祖父的生日晚餐上看她吃着银鳕鱼不发出任何声响也吃不完一盘。但今晚不是这样的,我觉得我多吃一块鸡肉球都是罪恶,夏洛特一口塞下一块鸡肉球是对它最高的敬意。
  夏洛特和埃德温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那群抗议者最近又做出了什么新鲜事,她亲昵地叫他“埃迪”,气氛一直很好。谁都没有问我为什么要去电台里放里普科的《夏夜》,也没有问我那篇报道是怎么回事。真是非常体贴。后来她又去冰箱里取了苏打水,我不知道她和他们这么熟悉。埃德温问我要不要喝点红酒,我说不必。事实上今天凌晨里我喝了太多威士忌,胃口并不太好,只是维布的菜式实在是少见的美味。
  我又问夏洛特怎么认识埃德温·波顿,她说是因为她的祖父,蒂莫西·林奇教授。“那是三十多年前了,我们都还没有出生。我祖父在他的数学课堂上提问了个特别无聊的问题,你们知道谁是第一个登上月球的人吗。教室里两百多个人都回答,尼尔·阿姆斯特朗。然后他又问,那么第二个。整个教室里一点声音都没有,当时波顿先生慢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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