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拿走了那一双雪靴-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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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亮明有什么不好,是他的占有欲太强了,他希望我把所有的时间都给他。
幸而亮明的工作经常要出门,他不在香港的时候,我可以得到一些私人空间。我想,爱一个人,也该接受他的缺点吧。如果有一天,他不需要我把所有时间都交给他,或许我会不习惯呢。
今天,女内科病房来了一个新病人,这个女孩子只有二十三岁,身高五尺十一寸,体重只有八十二磅,瘦得只剩下一双大眼睛。
她患的是厌食症。由原来一百二十多磅,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她已经半年没有来月经了。
我替她注射盐水,女孩躺在床上,一句话也不说,只是怔怔的望着天花板。我想,如果世上有爱情小贩就好了,女孩可以再买过一段爱情。
一滴眼泪从女孩的眼角流出来,不知为什么,比她情况更坏的病人我都见过,偏偏是她,令我很不安。
下班后,回到家里,我接到高致云的电话,我有些意外,他移民到美国已经十年了,为什么会突然打电话找我?
“阿岚,你好吗?”他的声音很爽朗。
“还不错。”我说。
“我刚从三藩市回来香港,可以出来见面吗?”
我和高致云相约在酒店顶楼的餐厅见面,那天刚好是我休假。
我没想到高致云会回来。在十年前,他曾经追求我,但我拒绝了他。我记得那天晚上,他向我表白,说很喜欢我。我说:“我们没有可能的。”
后来,他缠得我很厉害,我不肯再跟他见面,他打电话给我,我在电话里冷冷地告诉他:“我对你根本没有那种感觉,我永远不会喜欢你的,你不要勉强我好不好?还有很多女孩子很好,你去找她们吧!”
此后,他没有再找我。几个月之后,他跟家人移民到美国,寄了一封信给我,内容大意是很挂念我之类,但我没有回信。那时我才十八岁,不懂得照顾别人的感受,所以说了很多伤害他的说话,如果在今天,我一定不会说我永远不会喜欢他。
去到餐厅,我差点认不出高致云来,他变了很多,从前的他是胖胖的,脸上长满暗疮,现在仿如脱胎换骨,脸上的暗疮没有了,身材高大标准,十分英俊。
“阿岚,你好吗?”他热情地招呼我。
二十八
我真的不敢相信,他变得那样有魅力。
“你改变了很多。”我说。
“我离开香港时才不过十七岁。”他说。
我记得他比我年轻一岁。
“你现在做什么工作?”他问我。
“护士。”我说。
“你以前的梦想也是做护士!”
“对呀!你呢?”
“和你的工作很相近,我是医生。”
“医生?”我没想到他会当上医生。
“我的志愿本来不是当医生的——”
“那为什么?”
“因为我知道你会当护士,所以我要当上医生,这样在精神上好象跟你很接近,是不是很傻?”
我惊讶得不懂得怎样回答他。
他把名片给我,他现在是三藩市一间政府医院的内科顾问医生。
“读医学院的日子苦不堪言,但想起你,我就可以熬过去。”他说。
“你有女朋友吗?”我问他,我不想他再提起以前的事。
“十年来总共跟两个女孩子谈过恋爱,都是用来替代你的,都完了。”
“我也有男朋友。”
“我还担心你结婚了。”他说。
“还没有。”
“香港变了很多。”高致云望着窗外说。
“是呀!”
“有什么地方是一定要去游览的?”
“湾仔海傍吧,这十年间改变了很多。”我说。
“你可以陪我逛逛吗?”他问我。
“没问题。”
我和高致云在海傍散步,十年不见,我也不知道跟他说什么好。
“你陪了我一整天,你男朋友会吃醋吗?”他问我。
“他不在香港。”
“浅水湾现在变成怎样?”他问我。
“去看看便知道。”我说。
我们乘车到浅水湾,就在浅水湾露天茶座坐下来。
“浅水湾一点也没有改变。”他说。
“不,这里多了一间酒店。”我指着浅水湾酒店说,“这间酒店很漂亮。”
在浅水湾,我和高致云谈得很投契,他告诉我他在医院里工作的情形,我也告诉他我这边的情形。他变得很健谈,以前我觉得自己跟他合不来,没想到今天晚上竟然谈了这么多。
高致云送我回家,他在门外问我:“我会在香港逗留两个星期,你可以陪我四处逛吗?”
“我要回去看看是否可以拿到假期。”我说。
我跟同事对调了三天假期,不知为什么,我很想陪伴高致云。
亮明在四天后回来,这三天刚好用来陪高致云。
这三天我们玩得很开心,高致云真的变了很多,他成熟、聪明、有趣,而且一直没有忘记我。
第三天晚上,高致云邀请我吃饭,他在七时三十分来接我,车子直驶浅水湾。
我们在浅水湾的法国餐厅吃饭,我把患上厌食症的那个女孩的故事告诉他。
“我也患过厌食症。”他说。
我愕然。
二十九
“被你拒绝之后,我有半年时间不太想吃东西,一个月就瘦了十多磅,后来在美国医好了。”
“对不起,我不是想伤害你的——”我想解释。
他用手按着我的嘴巴:“不要道歉,我没有恨你,我一直没有忘记你。”
饭后,高致云邀请我到他的酒店房间坐坐,我知道那或许是一种暗示,但我去了。
我们在房间里拥抱,他紧紧地抱着我,我感受到一种从来未有过的温暖。我很后悔十年前没有选择他。
“我一直没有忘记你。”他吻在我的唇上,解开我的衣服。
我觉得对不起亮明,但我无法抗拒高致云,我跟他睡了。
我在凌晨六时起床。
“我要上早班。”我告诉他。
“我送你。”
“不用了。”
我匆匆回到医院,第一件事是去替那个患上厌食症的女孩量度血压。她的体重回升了一点点。高致云患厌食症的时候也会瘦成这个样子吗?
亮明回来了,并且来接我下班。
“有没有挂念我?”他问我。
“有。”我骗他,这几天以来,我的脑海里只有高致云。
我和亮明做爱的时候,脑海里也只是想着高致云。
“你没事吧?”亮明问我。
我觉得很对不起亮明,但我无法不想起高致云。
第二天,我打电话给高致云。
“能跟你见面吗?”我问他。
我到酒店找他,我们再一次做爱,我整个人好象给燃烧了,我只想跟他一起。
“不行,你已经有男朋友。”他说。
“我跟他分手。”我好象着了魔似的。
“我不是要回来拆散你和你男朋友的,两天后,我就要走了。”他痛苦地说,他也好象着了魔似的。
“我爱你。”我告诉他。
两天之后,高致云回三藩市,我到机场送他。
“我会打电话给你。”他说。
他回到三藩市之后,并没有打电话给我,我打长途电话给他,告诉他,我很挂念他。
“你别这样,我们都是成人。”他说。
“你爱我吗?”我问他。
“爱又如何?你现在已不是自由身。”他叹了一口气。
我决定跟亮明分手,我不想再骗他。
“你不在香港的时候,一个以前追求过我的男孩子回来找我。”我告诉他。
他的脸色骤变。
“我跟他上床了,而且不止一次。”我说。
亮明痛苦得脸也扭曲了。
“对不起,我要去美国找他。”
亮明一声不响地离开,他恨透了我。
我买了机票去三藩市,赶着去见高致云,这一次大抵是我一生人最疯狂的一次了。
到了三藩市机场,我打电话给高致云,他来机场接我。
我看到高致云,扑在他怀里,告诉他:“我跟他分手了。”
他替我把行李搬上车。
“是不是去你家?”我问他。
“你没有订酒店吗?”他问我。
“酒店?”我没想到他叫我住酒店。
“没有。”我说。
“我替你在市中心找一间。”
在车上,我没有再跟他说话。
他带我到市中心一间酒店。
“你不打算请我回家吗?”我问他。
“我家里不太方便,我女朋友跟我一起住。”他说。
女朋友?我想也没想过。
“我们感情很好。”
我怒不可遏:“那你为什么——”
“为什么回香港找你?”他问我,“你以前拒绝过我,你记得你怎样拒绝我吗?你说你永远不会喜欢我,我就想试试你是不是永远不会喜欢我。”
三十
“你这是什么意思?”我质问他。
“你以前看不起我,现在我也看不起你。”他冷笑。
我狠狠地掴了他一巴掌。
“我只是想证实一下而已。”他笑着说。
“你说你没有忘记我都是假的。”
“我没想过你会那么认真。我的确患过厌食症,你把我害得很苦,你也该尝尝这种苦。”他说。
我中了他的计,他只是回来向我当天的高傲报复。
我羞愧得无地自容,我还跟他上过两次床!我抱着行李奔上计程车,回到机场。
在机场等了两天两夜,终于有机位回香港。
本来我是想回来找亮明的,当我再踏在香港的土地上,我突然失去了勇气,我有什么颜脸找亮明?难道我要告诉他我上了别人的当,求他再接纳我吗?
我的电话录音机没有留言,亮明没有找过我。
冯彬告诉我亮明不会原谅我。
我看着他送给我的闹钟,为什么闹钟没有把我吵醒?
我回到医院里,那个患厌食症的女孩康复出院了。
听说亮明拍拖了。我在抽屉里拿出第一次约会时他送给我的心型胸针,胸针好象越来越黯淡了。
今夜,过了十二时,我一个人走在弥敦道上,落魄的画家不见了,卖胸针的小贩改卖冒牌皮包。
“小姐,要买爱情吗?”一把声音问我。
我回头,看到一个小贩站在灯火阑珊的街角问我,他面前没有货物,只有他自己的一张笑脸。
我继续向前走,再回头时,已不见了他。
是不是真的有卖爱情的小贩?卖爱情的同时,我想买回我的尊严。
三十一
卖床的女人
程雪明的家私店座落在跑马地云地利道,楼高两层,独沾一味只卖床,有新床,也有古董床。这间铺是她父亲的物业,不用交租,所以即使一个月只卖出一张床,也不用亏本,因为她卖的床并不便宜。
二千多尺的地方,放了二十多张床,有一张床可以升高到贴近天花板,腾出床下的空间来招呼朋友谈天。有一张床象老夫子漫画里的床,是镶在墙上的,睡觉的时候才拉出来。
程雪明最喜欢的却是那张简单的吊床,店里没有客人时,她喜欢躺在吊床上,想象自己在森林里,睡在两棵大树中间的一张吊床上,而一个好象泰山的男人则在旁边保护她,拿着一块芭蕉叶为她扇凉。
程雪明在家私店辟出一个角落售卖床上用品,卖的都是著名设计师的作品。一张漂亮的床,必须要配上一流的床上用品,正如一个拥有一流条件的女人,也只有一流的男人才配得上她。
程雪明的条件即使不是一流的,也接近一流了,她单身,二十七岁,在加拿大留学回来,面孔漂亮身材姣好,是跑马地一带最漂亮的家私店店东。可是,这一个女人,声誉并不好。
他们说,她卖床会陪睡。
她热爱每一张她所卖的床,穿梭其中,热情地为顾客介绍每一张床的特点,、构造和舒适程度;她甚至会不自禁地躺在床上,证实那张床多么美好。她很关心每一张她卖出的床的际遇,她会向买床的人打听对方的室内设计。男人本来是为买床而来,却忘记了床,只记得程雪明。
程雪明不认为自己把男女关系看得很随便,跟那些相识不久的男人上床的那一刻,她的确是爱他们的,只是她的爱太短暂。她并不相信世上有永恒。生命苦短,女人的青春更短,何必将自己只缚在一个男人身上呢?
跟她上床的,很多是来买床的男人。她跟他们在她所卖出的床上温存。首先走下床的,不是那个男人,而是程雪明。她对男人说:“不用找我,我会找你。”
她对男人说:“没有结果的,不要记在心上。”
她的潇洒被认为是放荡,她是云地利道之上最放荡的女人。
有好几个跟她上过床的男人跟她成了好朋友,每一次买新床,仍然会来找她,或者带着女朋友和未婚妻来,程雪明会给他们一个折扣。
其中一个男人叫李云志,他跟程雪明上过几次床,关系维持了一个月。李云志带着未婚妻来买新床,他告诉程雪明,他要结婚了,程雪明忍俊不禁,她没想到象李云志这种浪子也会结婚。
他高高兴兴地买了新床回去,却结不成婚。他在婚礼前一天反悔了,往后还连续半年要看心理医生,因为结婚这件事,令他受到巨大的精神压力,心理无法平衡。
“我们都是不适合结婚的。”程雪明跟李云志说。
“我不是不适合结婚,医生说我是不适合跟另一个人维持一段长期关系。”李云志说。
“长期关系?听起来很可怕。”程雪明说。
“我想我要买过一张床,睡在一张本来准备婚后使用的床上令我很不安。”李云志说。
程雪明把那张镶在墙上的床卖给他,这样一张每次都要拉出来的床,最适合一个人睡。李云志只适宜独睡。
“睡在这张床上舒服得多了,感觉自己象“老夫子”。”李云志告诉程雪明。
程雪明没有再跟李云志睡,她跟他成为了好朋友,但并不爱他,也不想再和他睡。
这一天,李云志带他的朋友周文堂来买床。
周文堂长得一表人才,是一位执业律师,他站在李云志旁边,将李云志比了下去,程雪明立即就觉得懊悔了,她从前怎会跟李云志这么糟糕的男人上床?
三十岁的周文堂坐在那张可以升上天花板的床上,床缓缓升上天花板,他的头差不多可以贴着天花板。
“你不认为睡在这张床上有很大压力吗?”李云志仰头跟他说。
周文堂从床上跳下来说:“我认为这张床很好,一个人睡在床上,无聊的时候可以上升或者降落。”
“你有多少时候会是一个人睡在床上?”李云志讽刺他。
周文堂很容易爱上女人,他不是滥交,而是多情,或者可以说是寂寞,每天夜里,他都想抱着一个女人睡,管她是谁。这个癖好也许是一种童年的反射,他八岁丧母,从此没有人抱着他睡,后母虽然对他很好,却不曾抱着他睡。他想抱着不同的女人睡,他可以在每一个女人身上找到属于他已逝的母亲的某些特征。
从来没有一个女人可以留得住他。首先走下床的是他,他对女人说:“不用找我,我会找你。”
当女人问他:“我们会有结果吗?”他以沉默或者苦笑来代替说话。
“我就要这张床。”周文堂跟程雪明说。
“他的那一张床烂了。”李云志说。
“床也能烂?”程雪明失笑。
“由此可知他在床上多么凶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