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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鬼吹灯 作者:天下霸唱-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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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过不下去了,就去十三里铺的荒坟中找一座没有墓碑的孤坟,她说那里边有她陪葬的金银首饰。
    此时的胡国华当过兵打过仗,胆子比以前大多了,胡国华在军队里曾经听个老兵油子说过很多盗墓的事,盗墓在民间又叫“倒斗”,能发横财,但是抓着了也是要掉脑袋的,所以他没敢在白天行动,把心一横,在一个毛月亮的晚上点了盏风灯,抗了把铁锹,就去了十三里铺的坟地。
    (那位看观问了,什么是毛月亮?就是天上没云,但是月光却不明亮,很朦胧。当然现代人都知道,这是一种气象现象,学名叫做月晕,表示要变天刮大风了,可是那个年代的农村里谁懂这些科学的解释?有些地方的乡下人就管这种月亮叫长毛毛的月亮,还有人说这种月色昏暗的夜晚,是孤魂夜鬼最爱出来转悠的时刻。)
    等到了地方,他先喝了身上带的半斤烧酒,以壮胆色。这天夜里,月冷星寒,阴风嗖嗖的刮着,坟堆里飘荡着一片片磷火,不时有几声叽叽吱吱的怪鸟叫声响起,手中的风灯忽明忽暗,似乎随时都可能熄灭。
    胡国华这时候虽然刚喝了酒,还是被这鬼地方吓得出了一身冷汗,这回可好,那半斤烧刀子算是白喝了,全顺着汗毛孔出去了。
    好在这是一片野坟,谁都不知道是什么年代的,附近完全没有人烟,大喊大叫也不怕被人听见,胡国华唱了几段山歌给自己壮胆,但是会的歌不多,没唱几句就没词了,干脆唱开了平日里最熟悉的“五更相思调”和“十八摸”。
    胡国华硬着头皮战战兢兢的到了这一大片坟地中央,那里果然是有一座无碑的孤坟,在这一片荒坟野地之中,这座坟显得是那么的与众不同。
    这座坟除了没有墓碑之外,更奇怪的这坟的棺材没在封土堆下面,而是立着插在坟丘上,露出多半截子。棺材很新,锃明瓦亮的走了十八道朱漆,在残月的辉映下,泛着诡异的光芒。
    胡国华心中有些嘀咕,这棺材怎么这样摆着?真他娘的怪了,怕是有什么名堂。不过来都来了,不打开看看岂不是白走这一遭?没钱买吃的饿死是一死,没钱抽大烟犯了烟瘾憋死也是一死,那样还不如让鬼掐死来得痛快,老子这辈子净受窝囊气了,他***,今天就豁出去了,一条道走到黑。
    打定了主意,抡起铁锨把埋着棺材下半截的封土挖开,整个棺材就呈现在了眼前,胡国华是个大烟鬼,体力很差,挖了点土已经累得喘作一团。他没急着开棺,坐在地上掏出身上带的茯蓉膏往鼻子里吸了一点。
    大脑受到鸦片的刺激,神经也亢奋了起来,一咬牙站起身,用铁锨撬开了棺材盖子,里面的尸体赫然是个美女,面目栩栩如生,只是脸上的粉擦得很厚,两边脸蛋子上用红胭脂抹了两大块,在白粉底子的衬托下显得象是贴了两帖红膏药,她身上凤冠霞披,大红丝绸的吉祥袍,竟然是一身新娘子的妆扮。
    这具女尸绝不是两年前曾经见过的那个大脸盘子女人,而且那个纸人是两年前让他来挖墓,过了这么久,就算当时那女尸刚入殓,到这两年之后也该腐烂了呀,难不成她变成了僵尸?
    但是此时,胡国华早就顾不上那么多了,他的眼睛里只剩下那棺中女尸身上的首饰,这些金银宝石在风灯的光线下诱人的闪烁着,还有放在她身旁陪葬的那些用红纸包成一筒一筒的银元,并有许多的金条,简直数都数不清。
    这回可发了大财了,胡国华伸手就去撸女尸手上配戴的祖母绿宝石戒指,刚把手伸出去,那棺中的女尸突然手臂一翻,抓住了他的手腕,力量奇大,钢钩一般的长指甲,有一寸多陷入胡国华手腕上的肉里,挣脱不得。胡国华被她抓得痛彻心肺,又疼又怕,一时不知该如何是好。
    女尸睁开双眼,从二目之中射出两道阴森森的寒光,胡国华被她目光所触,冷得全身打颤,就象掉进了冰窟窿,连呼吸都冒出了白气。
    女尸冷笑一声说道:“你小子果然是个财迷心窍的,象你这种下贱之辈只要有钱是不是什么事都肯做?我看你长了心肝无用,我先替你收起来吧。”
    胡国华一听对方想要自己的心脏,那如何使得,急忙道:“不可……不可……”女尸不容他多言,扯去他的衣服,用长长的指甲当胸一划,一颗鲜活的人心从胡国华的胸膛里蹦了出来,女尸伸手抓住,血淋淋的一口吞到嘴中,嚼也不嚼就囫囵个儿的咽了下去。
    胡国华大吃一惊,低头一看,自己的胸口上有个伤疤,也不觉得疼痛,只觉得意识越来越模糊,心中空空如也,想不起来刚才发生了什么事,趴在地上对那女尸连连磕头。
    女尸坐在那口竖着的棺材顶端,冷冷的对胡国华说道:“你现在做了我的傀儡,我不会亏待你,一定会给你荣华富贵,你替我引八八六十四个女子到这处坟地,让我吃了她们的心肝,若出了半点差错,就先要了你的狗命。”
    此时胡国华哪里敢不听她吩咐,书中代言,原来那女尸是个百年尸魔,她自己被为了躲避劫数,暂时离不开这片藏身的坟地,就设计骗胡国华这样见钱眼开之徒来挖坟,再威逼利诱的让他去抓来无辜女子供她活吃人心,待她吃满了六十四颗女子的心肝之后,就算神仙下界也受她不得了。
    胡国华屁滚尿流的离开了十三里铺坟地,刚才被吓得屎尿齐流,回去之后先偷了邻居家晾晒的一条裤子换上。心想这回可麻烦了,我自己连个老婆都没有,可上哪里给这妖怪去找女人,又想到自己好象是有什么重要的东西被那怪物取走了,究竟是什么却怎么也想不起来,反正非常非常重要,如果找不到女人送给她吃,自己这条命就保不住了,这可如何是好?
    脑中胡思乱想,忽然手中摸到刚才换下来那条臭裤子口袋里的两根大金条,正是那女尸主子赏给他的,胡国华眉头一皱,想出一个馊主意来,唉,为了活命,只能对不起自己的良心了,一想到良心二字,就觉得怪怪的,不过现在想不了那么多,最重要的是好死不如赖活着,缺德就缺德吧。
    第二天一早,先到县城里把金条兑成现大洋,找了间烟馆吸了个痛快,又花了十块现大洋,在一个穷山沟的村子里买了个十七八岁的大姑娘,民国初年,虽然明令禁止人口买卖,但是老百姓穷得活不下去了,卖儿卖女的事屡见不鲜,政府也禁止不住,这条法律形同虚设。
    买走了这大姑娘,在路上,胡国华告诉她自己是买了她回去当媳妇的,让她不用担心,咱俩回去好好过日子,你跟了我,日后让你吃香的喝辣的,穿金的戴银的。大姑娘名叫小翠,乡下女子脸皮儿薄,红着个脸也不敢抬头看他,一声不吭的任凭他带着走路。胡国华就牵了头小毛驴,驮着小翠,当夜趁着月黑风高,直奔那十三里铺的荒坟。
    山路崎岖难行,胡国华怕误了时辰,加紧赶路,途中迎面遇到一位姓孙的风水先生,这位孙先生是全省有名的法师,他天生的阴阳眼,不仅能看风水算命,而且还会遁甲五行的奇术。
    孙先生一见胡国华,就发现他面上隐隐约约笼罩着一层黑气,掐指一算,真是大吃一惊。急忙拦住他问道:“这位爷台,这么匆忙是赶着去做什么?”
    胡国华不耐烦的说我有急事,你别挡着路。孙先生突然厉声喝道:“我只问你这行尸走肉一句话,你的心肝哪去了?”
    此言一出,胡国华如遭当头棒喝,急忙跪倒在起,拜求孙先生救命。
    孙先生把他搀扶起来:“你虽然德行败坏,但是并无大过,你须晓得回头是岸,让我救你不难,不过你要先拜我为师,并且戒了烟瘾。”
    胡国华听他说要让自己戒掉大烟,那还不如要了自己的小命呢,不过仔细衡量,还是性命比烟土来得重些,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我先求他救我摆脱了那女尸的纠缠,日后趁他不备,我接着吸我的茯蓉膏去,还怕他发现不成?心中盘算已定,就在山路上给孙先生磕了八个头,行了拜师之礼。
    然后诸事由孙先生安排妥当,吩咐胡国华依计而行,自己则远远的跟在后边保护。
    月至中天之时,胡国华带着小翠,赶到了十三里铺荒坟,那女尸早就等候多时,骂了胡国华几句,迫不及待的把小翠抓起来,伸出利爪掏出她的心肝,吞了下去,女尸忽然怪叫一声,一把将小翠的尸身扯成碎片,此时小翠已经现出原形,原来孙先生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这个假小翠也是个纸人,真的小翠早就被孙先生留在别的地方了。
    女尸所吃的心脏是个装在纸人里的黑驴蹄子,此物最是僻邪,尤其克制发生尸变的僵尸之类妖怪(盗墓的分若干流派,江南一带的盗墓贼干活的时候怀中要装上两只黑驴蹄子,此法出自茅山秘术,其中情由容日后再说,在此不做详细交代)。那魔头吃了黑驴蹄子,知道着了对方的道了,狂怒之下也想把胡国华撕成碎片,可是胡国华早就远远躲开,女尸仰天长嚎,身上的衣服一件件的化为灰烬,肉体都变成血水,没过多久只剩下一副白森森的骨架倒在地上。
    孙先生在远处瞧得清楚,急匆匆地赶将过来,在骨架中找出一枚鸡卵大小的赤红色丹丸,命胡国华吃了下去,胡国华的心肝总算是又回到老地方了。
    两人合力把地上的白骨装进那口大红棺材,刚要把棺材盖上,冷不丁那骷髅头跃了起来,张开大口向孙先生吐出一股黑雾,孙先生有些大意,这一下是瘁不及防,被喷个正着,只觉一阵阴寒的尸气呛得胸口气血翻涌。但是他久经险恶,此刻丝毫也不慌乱,用力一推把那棺板合上,取出长钉钉得死死的,又用墨斗在棺材上纵横交错的弹满了墨线,墨线如同围棋棋盘的格子一样形成一张黑色大网,把棺材封得严严实实。
    孙先生方才中了僵尸的阴气,受伤不轻,这一番忙碌之后,坐在地上动弹不得,于是让胡国华堆些枯柴,把那口朱漆大棺焚毁。胡国华遵命而行,点了把火将棺材付之一炬,火焰熊熊升腾,一股股的黑烟冒了出来,臭不可闻,最后终于都烧成了一堆灰烬。
    胡国华这才想起,那棺中还有许多金银珠宝,跺脚叹息,悔之晚矣,只好搀扶着师傅孙先生,接了小翠,一同到了孙先生家中居住。
    《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
    此后孙先生用秘方治好了胡国华的烟瘾,传授他一些看风水测字的本领,胡国华在县城中摆个小摊,替人测个字看看相,赚些小钱,娶了小翠为妻,他感念师傅的救命之恩,从此安分守己,日子过的一天天好了起来。
    然而孙先生自从那次被尸气喷中,尸毒寒气透骨,就一直没能痊愈,过了几年就一命归西了。
    临终前,孙先生把胡国华招至身前,说道:“你我师徒一场,只是为师并未来得及传授你什么真实本领,我这里有本古书《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此书是残本,只有半卷,只是些看风水寻墓穴的小术,你就留在身边做个纪念吧。”说完之后一口气没喘上来,就此于世长辞。
    胡国华安葬了师傅,无事之时就研习孙先生留给他的这本残书,日积月累,也窥得些许奥妙,在县里到处给有钱人选些墓地佳穴,逐渐有了些名气,家产也慢慢的富裕了起来。
    小翠给胡国华生了个儿子,取名胡云宣,胡云宣在十七岁的时候,到省城的英国教会学校读书,年轻人性格活跃不受拘束,同时又接触了一些革命思潮的冲击,全身热血沸腾,天天晚上做梦都在参加革命暴动,于是离家出走,投奔了革命圣地延安。
    此后胡云宣参了军,一直到建国时,淮河战役之时,已经当上三野六纵的某团团长,渡江战役之后随部队南下,把家也安在了南方。
    再后来就有了我,我生得时间很巧,正赶上八一建军节,父亲就给我起名叫胡建军,结果上幼儿园的时候一看一个班里就七八个叫建军的,重名的太多了,于是就给我改了个名“胡八一”。
    我祖父胡国华说:“这名改得好,单和(胡)八万一筒。”
    在我十八岁的时候,家里受到了冲击,首先是三野野司的那些头头脑脑先倒台,再逐渐牵扯了下来,又加上我父母出身不太好,他和我娘两口子都被隔离审查了,祖父也被拉出去当牛鬼蛇神批斗游街,他年岁大了,老胳膊老腿的劲不住折腾,没斗两回就去逝了。他给别人看了一辈子的风水,为人选墓地,自己临终还是给火葬的,世事就是这么的无常。
    我家里一共被抄了三遍,所有值钱的东西都被抄走了,祖父生前喜欢收藏古董,这些古玩不是被砸就是被抄,一件也没保全。最后唯一剩下的就是一本我祖父留下的残书,他让我把书用油布包了藏在公共厕所的房顶上才得以幸免。
    文革时的年轻人毕业之后有三个选择,一是参军,这是最好的去处,一是锻炼人,二是将来转业了能分配工作。其次是留在城里当工人,这也不错,可以赚工资。最倒霉的就是那些没门路,没关系,或者家里受到冲击的,这些年轻人只能上山下乡去插队。
    你要说我选第四条路,哪都不去,我就跟家呆着行不行啊?那也不行,当时没有闲人这么一说,人人都是社会主义的螺丝钉,都有用处。你要在家呆着居委会的、学校的、知青办的就天天走马灯似的来动员你,不过有些人坚持到了最后,就不去插队,你能把我怎么着?最后这样的人也就都留在城里还给安排工作了。中国的事就是这样,说不清楚,越活越糊涂,永远也不知道规则是什么,而潜规则又不是每个人都明白的。
    当时我太年轻,也不知道上山下乡具体是怎么回事,反正我这种家庭出身的想参军是肯定没指望了,留在城里也没人管安排工作,不插队也没别的地方可去,我一想插队就插队吧,我就当是广阔天地炼红心了,反正是离开家,要插就插得越远越好。
    我们这里的大部分人都选择去云南新疆插队,我选择了去内蒙,跟我一样的还有我一哥们儿王凯旋,他比平常人白一些,胖一些,所以外号叫胖子,我们插队去的地方叫岗岗营子,这地名我以前连听都没听过,直到他们告诉我是去这岗岗营子的那一刻,我才刚知道世界上原来还有这么个地方。
    坐火车离开家的时候,没人来送我们,比起那些去部队参军的热烈欢送场面,我们这些知青离家的情景有些凄惨悲壮。我随身只带了那本藏在公共厕所房顶的《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我不知道这是本什么书,只不过这是我家里唯一一样保留下来的东西,我想带在身上,等到想家的时候拿出来看看也好。
                  第四章 大山里的古墓
    虽说是内蒙,其实离黑龙江不远,都快到外蒙边境了。居民也以汉族为主,只有少数的满蒙两族。如果没去过岗岗营子,你永远也想不出来那地方多艰苦,我们这一拨知青总共有六个人,四男两女,一到地方就傻眼了,周围全是绵延起伏的山脉,和一望无际的原始森林,出了屯子走上百十里地也看不见半个人影。
    这里根本不通公路,更别说通电了,点个油灯都属于干部待遇了,在这地方使手电筒相当于现在住总统套房。在城里完全想象不到,我们当时还以为祖国各地全是楼上楼下,电灯电话呢。
    不过那时候也觉得新鲜,从来没见过这么大的山,好多山里产的东西也是头一次吃到,这附近的山比较富,山货很多,河里还可以捞鱼,倒不愁吃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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