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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中国的男人和女人-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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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的事,也多半由做母亲的通过媒婆(又是一个女人)或自己的姐妹、干姐妹们来张罗。做母亲的总是比做父亲的更关心自己儿子的对象。这不完全是因为母亲更疼爱儿子,也不完全是因为女人对此类事情更感兴趣,还因为这件事意味着母亲要把母爱的接力棒交出去,当然要考察接棒人的可靠程度和人品如何。 

  

于是,在中国传统社会里,就出现了两种截然相反,似乎互不相容的现象:一方面是“男尊女卑”、“夫为妻纲”,女人被置于男人的奴役和压迫之下;另方面则是“母爱泛化”、“阴盛阳衰”,男人要由女人来保护和娇宠。在这里,我们也可以看出中西文化的差异:西方的英雄救美女,中国的小姐救公子;西方的美女爱英雄,中国的男孩恋母亲。所以西方人喜欢为孩子找“教父”,中国人则喜欢给孩子认“干妈”。 

  

结果呢?结果自然是一部分男人越来越柔弱化,甚至女性化,同时相当一部分女人则用母性代替了妻性,甚至只有母性,没有妻性。 

  

母性当然也是女人性。但如果单单只有母性,就不能算是完全的女性。

《中国的男人和女人》(易中天)——女人之(二)弱女子与女强人

应该说,在中国传统社会,一个女人如果能够当上贤妻良母,那么,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便该算是非常幸运的了。可惜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有这种运气和福气。那么,无此幸运的女人又该若之何呢?也许,她们的出路就只有三条,去当“奴仆”,或者去当“强人”,甚或去当“淫妇”。 

  

当然一般地说,还是去当奴仆的多。这也是中国传统社会中女性的第二种类型。这里所说的奴仆,不是阶级分析意义上的,而主要是指她们在家庭中的地位而言。比如说《红楼梦》中贾迎春,虽然是名门闺秀,嫁出去当的是官太太,但既然“误嫁中山狼”,也就与奴仆无异,甚至比某些奴仆还不如。所以,这一类女性便无妨称之为“弱女子”。 

  

中国的弱女子不少。 

  

中国历史上究竟有多少女人属于这一类呢?这可统计不出来。因为她们根本就没有资格被载入史册,只能默默无闻地被奴役、被欺压、被凌辱、被宰割、被屠杀。“有幸”载入史册或被写进文艺作品的女性无非这样几类:良母(如孟子、岳飞之母)、佳丽(如赵飞燕、杨玉环)、才女(如蔡文姬、李清照)、烈妇(如杨贞妇、陈节妇)。这几类女性,人数屈指可数,当然很难说是否有代表性。但即便是这几类有幸“露脸”的女性,其中也不乏弱女子。比如明代弘治皇帝的生母,是给成化皇帝生了唯一一个儿子的。按照封建王朝的规矩,就是“圣母”(诞育圣躬之母)。但这位圣母,不但生前十分凄苦,而且最后连命都保不住。又比如明熹宗天启皇帝朱由校的生母王选侍,竟常遭殴打,因而积郁而死。圣母尚且如此,其余可想而知。 

  

圣母命苦,贵妃命薄。汉高祖刘邦的爱妃戚夫人,在刘邦死后便被吕后砍去手脚,扔在厕所里,求死不得,求生也难。还有那位大名鼎鼎的杨贵妃,竟在宠爱她的唐明皇面前被活活绞死,而那位万岁爷唯有掩面垂泪而已。“君王掩面救不得,回看血泪相和流。”这和多情小姐搭救落难公子,或与西方骑士拔剑保护美人,形成的是何等鲜明的对比!一个大男人,还是什么“至尊天子”,却保护不了一个自己心爱的弱女子,真不知中国的男子,还有什么脸面来说嘴! 

  

然而女人并非天生是弱者。 

  

诚然,一般地说,女人的体格较男人娇小,女人的性格较男人温柔,女人的心理较男人内向,女人的情感较男人脆弱,女人的体验较男人细腻,但这决不意味着女人就胆小怕事、软弱无能、优柔寡断、无所作为,只能由着男人来摆布和宰割。 

  

女人的不幸是社会的不幸。 

  

告别原始时代以后,中国传统社会就一直是一个男性的社会,或者说是一个以男性为中心的社会。为了维护这样一个社会秩序和统治模式,中国的男人编造了一整套哲学伦理学原理,来维护他们压迫统治女人的“合法性”。 

  

这套理论大致是这样:首先,从男女关系中抽象出两个哲学范畴——阴与阳;并根据男人和女人的生理心理特点,派定阳的性质是刚,阴的性质是柔;阳的特征是动,阴的特征是静。这当然未尝没有一定的道理。比方说,男性暴烈,是为刚;女性温和,是为柔;男性好斗,是为动;女性内向,是为静。所以阳刚而动,阴柔为静,这就叫“动静有常,刚柔断矣”。 

  

第二步,把阴阳范畴泛化,推广到一切领域中去。比方说,天为阳,地为阴,日为阳,月为阴。因为天降阳光雨露有如男授精,地生动植万物有如女分娩;日光强烈故属阳,月光柔和故属阴。于是这一比附,也能为人们所接受。 

  

第三步,便是把哲学范畴转化为伦理学范畴。天不是在上吗?地不是在下吗?所以“天尊地卑”。天地关系尚且如此,况乎人类?因此,和天一样属阳、刚、动的男人就尊贵,和地一样属阴、柔、静的女人就卑贱,这就叫“男尊女卑”。刚而动者,可以在广阔世界纵横驰骋,柔而静者只能在自己家里洗衣做饭,这就叫“男主外,女主内”。当然,卑贱者只能受高贵者统治,柔顺者理应受刚健者摆布,也就不在话下。 

  

无疑,中国传统社会中的男女不平等,归根结蒂并不是这种理论造成的,但这种理论对人们心理的影响,却也不可低估。至少,它造成了这样一种错觉:女人天生柔弱,女人就该逆来顺受。 

  

不同的弱女子当然各有其不同的不幸遭遇,但也不乏其共同之处。 

  

首先她们的出生,就被认为是不幸、不祥,甚至有罪。这个观念大约可以追溯到商代。据专家们考证,殷商卜辞中即有“贞,有子”和“不嘉,有女”的内容。商人重鬼神,事事都要占卜,妻子怀孕当然也不例外。结果,占卜到“有子”,便是“贞”(吉利),占卜到“有女”,便是“不嘉”。可见,重男轻女的观念,大约自商代起便已经有了。 

  

到了周代,便有了“弄璋”、“弄瓦”之别。《诗.小雅.斯干》说:如果生了儿子,就让他睡在床上,给他一块玉璋;如果生了女儿,就让她睡在地下,给她一块瓦片。所以,后人又把生儿生女,分别称为“弄璋之喜”和“弄瓦之喜”。虽说同是“喜”,但分量大不一样。 

  

不一样的原因似乎也很简单:就做母亲的而言,生儿子可以提高或加强自己在家庭中的地位,生女儿却可能会坏事;就做父亲的来说,生儿子可以做自己的接班人,可以增强家族的实力,至少可以增加一个劳动力或战斗力,生女儿则只是多添了一个“赔钱货”。结果是,无论父亲抑或母亲,都不希望生女儿。 

  

甚至在我国某些地区,还有这样的奇怪风俗:如果头胎生的是女儿,那么,便不准她管自己的父亲叫爸爸,除非后来有了弟弟,才可以解禁。当然,这还是客气的。一些时代和地区,甚至还有杀婴和弃婴的事发生。“男曰儿,女曰婴”,杀婴和弃婴当然是杀死或遗弃初生的女儿。这种恶俗,至少在春秋战国时代就已经有了,韩非子就曾说当时的人“产男则相贺,产女则杀之”。但直到现在,某些地区也仍有这类惨无人道的事发生。 

  

这些女孩的出世既然如此地不受欢迎,那么,她们即便活下来,日子也不会有多好过。对于被视为“赔钱货”的她,家庭和家族将尽量减少在她身上的投入,比方说不让上学,吃较差的饭菜,穿较差的衣服等;同时又尽量利用她的价值,以期捞回一点成本,补回一点亏损;比方说很小时就让她带弟妹,做家务,甚至下地干活。最后,她将在适当的时候被打发出去,嫁到一个陌生的家庭,去当别人的“媳妇”。 

  

别人的媳妇并不好当。 

  

首先,她将在新婚之夜被一个陌生的男人以丈夫的名义实施强奸。这不但意味着她已失去童贞,同时也意味着人权、人格、自尊和羞耻感的被剥夺。从此,她将成为丈夫的附庸和奴仆,白天干牛马活,晚上当泄欲器。受苦受累是她的责任,挨打挨骂是她的义务,权利则是没有的。能不挨打骂便是她们的福气,能不被休弃便是她们的造化。 

  

其次,她不但要充当丈夫的奴仆,而且要充当大家所有人的奴仆:她不但要看丈夫的脸色,而且要看其他人尤其是婆婆的脸色。这不但使她战战兢兢,而且会使她无所适从,因为丈夫和婆婆的要求、愿望、意志并不完全相同,结果很可能是“起晚了得罪公婆,起早了又得罪丈夫”,犹如风箱里的老鼠——两头受气。试想,身处如此逆境之中,哪里还能产生和展示女性的魅力?不过“行尸走肉”罢了。也许,只有当她升格为婆婆以后,情况才会有所改观,但那时她早已变成更无魅力的老太婆了。 

  

所以,在娘家是“赔钱货”,在婆家是“受气包”的弱女子,往往是相当无性化的。又岂止是“无性”,简直就“非人”。 

  

在中国传统社会,既无性又非人的弱女子,还远远不止于此。比方说,还应该包括那些真正的奴仆,——被卖到地主、豪门、官宦人家当丫环的女孩,以及选进宫里当宫女的女孩,都如此。她们往往是连生命安全都没有保障的。东晋石崇家就有不少这样任人宰割的弱女子。石崇每次请客吃饭,便要这些女子去劝酒。如果客人不喝,就把劝酒的女子杀掉。丞相王导于心不忍,每每只好喝得大醉。大将军王敦却满不在乎,结果一连杀了三人,王敦还是不喝。王导看不下去,劝王敦多少喝一点。王敦说,他杀他家里的人,关你什么事?于是那些无辜的女孩子,便只好莫名其妙地去做刀下之鬼。 

  

总之,这类弱女子,往往是连基本人权也没有的。因此,我们很难说她们究竟像不像女人。即使像,也没有意义的。因为她们根本就不被当人看,毋宁说也是无性。这类“无性化的女人”和前述“无性化的男人”正好一弱一强,倒是“对立统一”。所以,在描写江湖行为的故事中,她们不是被侠客们无意中搭救,恨不能变牛变马来谢恩的“羔羊”,便是被坏人或好汉们无端杀害,死得连自己也莫名其妙的“草木”,比如在鸳鸯楼被武松胡乱砍杀的丫环使女便是。 

  

与弱女子正好相反的是所谓女强人。 

  

严格意义上的女强人,大概应该是《水浒传》中的顾大嫂、孙二娘等人。因为所谓“强人”者,出没绿林、闯荡江湖,专一杀人越货、打家劫舍者也。既如此,则“正宗”的女强人,自然也就非顾、孙二位莫属。 

  

顾大嫂绰号“母大虫”,生得“眉粗眼大,胖面肥腰”,是个“生来不会拈针线,弄棒持枪当女工”的角色。打起架来,“有三十十人近他不得”;发起怒来,“提井栏便打老公头”。打祝家庄时,正是她“掣出两把刀,直奔入房里,把应有妇人,一刀一个,尽都杀了”。不消说,被她杀的,大约都是前述弱女子。 

  

孙二娘绰号“母夜叉”,剪径世家出身,又学得乃父全套本事,便招赘了父亲的徒弟张青为媚,在十字坡大树底下,开一间黑店,专一将那过往客商,麻倒放翻,大卸八块,“将大块好肉,切做黄牛肉卖;零碎小肉,做馅子包馒头。”这个黑店老板娘,端的心狠手辣:伙计扛不动的行货,她自去扛来;丈夫不忍宰杀的路人,她任由开剥。至于长相,和顾大嫂差不太多,是“辘轴般蠢笨腰肢,棒锤似粗笨手脚”,可怕得很。 

  

总之,这类“正宗”女强人,大体上都是五大三粗,体胖腰圆,眉横杀气,眼露凶光,毫无女性魅力可言。 

  

这样的黑道人物,也许不会太多,更多的是家里的“母老虎”。她们当然不会这样面目可憎,但也相当男性化。一声“河东狮吼”,便可叫老公魂飞魄散,跪倒尘埃。宋代的陈慥号龙丘居士,好宾客,爱美女,又喜欢谈佛。但他的太太柳氏,却似乎没有什么“菩萨心肠”,常常会让这位陈先生胆颤心惊。所以苏东坡作诗讽刺他说:“龙丘居士亦可怜,谈空说有夜不眠;忽闻河东狮子吼,柱杖落手心茫然。”河东是柳姓的郡望,狮子吼原本指佛祖音之威严(佛家将释迦牟尼喻为无畏的狮子,故佛陀宝座称作“狮子座”,佛祖法音称作“狮子吼”)。所以“河东狮吼”的意思,便是说柳夫人的一声“娇叱”,在陈先生的耳中便有如“佛祖法音”,威严无比。这可真是“老婆吼一吼,丈夫抖三抖”。 

  

“河东狮吼”的说法,多少还有点讽刺意味,《醒世姻缘传》中的薛素姐,便比孙二娘等人还要可怕。孙二娘只是开剥别人的人皮,对丈夫仍十分恩爱,对丈夫的朋友也颇为义气。这个薛素姐,却专一虐待丈夫。她一个“搜风巴掌打在狄希陈(薛的丈夫)脸上,外边的人都道是天上打了一个霹雳,都仰着脸看天”。这样的“女强人”哪个受得了。 

  

除了山寨里的“母夜叉”和家里的“母老虎”外,还有一种街面上的“泼妇”,也十分了得。我曾亲见一位泼妇的“骂街”,是一手拿菜刀,一手拿砧板,一边骂,一边砍,一边垛脚,有时还要跳起来。尽管围观男女甚多,但并无一人敢近。这样的女人,当然可以肯定也是不会有什么女性魅力的。母夜叉、母老虎、骂街泼妇,大约就是所谓“女强人”的几种类型。因此我认为,当代舆论界把那些有能力、有气魄、有主见、有作为、有事业心、有责任感、有自由意志和独立人格的新女性称之为“女强人”,实在是甚为不妥的。 

  

首先,它带有明显的性别偏见和歧视女性的色彩,否则就该有与之相对应的“男强人”的说法。然而,尽管男人中不乏平庸、胆小、无能的窝囊废,但能干、勇敢、刚强的男人决不会被称为“男强人”。这无非因为在传统观念看来,男人原本是该“强”,而女人原本是该“弱”的。所以,男人强是正常现象,不必特别说明他是“男强人”,只要说他是“男人”即可;而女人强则不正常,必须特别地加以强调。这显然是男性中心论的观念在作怪。只因为这种观念太根深蒂固,人们便不以为怪了。 

  

其次,它会造成一种误解,以为妇女的解放,男女的平等,就是要把女人也变成男人(或曰“强人”),或者不该再具有女性的魅力,比如像顾大嫂、孙二娘那样眉粗眼大,胖面肥腰,或者眉横杀气,眼露凶光,似乎非如此不足以逞其强。结果,“女强人”便变成了“女怪物”的同义语。这其实同样是对女性的一种歧视,不应该成为现代人的观念。 

  

第三,它还会造成一种误解,以为女性地位的提高,女性力量的增强,乃是一件既不现实,又很可怕的事。因为它们只能造就一批“母老虎”、“母夜叉”,不是杀人如麻,便是蛮横霸道。这样的女人,试问有几个男人敢爱,又有几个女人学得来?男人不喜欢,女人学不来,当然最多也就只能是一种“传奇”,绝对成不了“气候”。这就在实际上否定了妇女的解放。 

 因此,许多被舆论界封为“女强人”的新女性,都并不喜欢甚至拒绝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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