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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情欲之网-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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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你来说,是这样的。”我有点儿恼怒地说:“可对我来说,却恰恰相反。
  你知道,我不想当个思想家,我只想写作。我想写我的生活,自自然然地。人们,各种各样的人都是我的食物。当然,我喜欢谈别的事。我们刚才的谈话,那是甘醇的酒和美味的食品。我并不是说这是行不通的,根本不是,但是——我还是愿意把这类食物留给我自己享用。你知道,本质上我只是我们谈过的那些平常人中的一员。“
  我拾起放下的那本书、又心不在焉地读出了声:“上帝将会完成那些普遍的神圣的工作;善良的天使会做那些偶然发生的一般的事情;第三种就得由魔鬼来完成了。”
  一连好几天,这几句话都在我的脑子里萦绕不散。我隐隐地盼着再和克伦好好谈谈善良的天使们都会做哪些事情。可是,第三天,他妈妈带着个高个子朋友来了。
  我们的谈话只好等等再说。
  克伦的妈妈3她是个很威严的女人,摆出一副女家长的样子。她跟克伦一点儿也不一样。无论她做什么,她总是洋溢着热情;她那响亮的笑声使一切问题都迎刃而解,让人确信她是自信的、仁慈的、可以信赖的。她虽然彻头彻尾地自信,却从不让人觉得她日空一切,咄咄逼人。她可以凭直觉推测你想说的话,话还没出口,她就已经表示她的赞同了。她是个让人迷惑不已的、光芒四射的人。
  和他妈妈一起来的那个人性情温和,有点儿理想主义,竟选过好几次州长都失败了。他谈论世界大事的时候,显得博学多才,极富观察力,说话也不夹杂任何偏见,还带点儿幽默。他在凡尔赛的时候,做过威尔逊的随从,还曾是尤金·V·德布兹的亲密朋友。他翻译过苏格拉底之前的一些默默无名的希腊人的作品,是下象棋高手,还曾写过一本关于象棋的起源和发展的书。他谈得越多,我对他那多方面的性格的印象就越深。他去过那么多的地方!——西藏、阿拉伯半岛、复活节岛、格陵兰、蒙古……。瞧他交的朋友!——各种各样——都是在游历期间结识的。我记得这些人;吉卜林、马塞·普鲁斯特、梅特林克、拉宾德兰纳斯·泰戈尔、亚利山大·伯克曼、坎特伯雷大主教、科特·凯泽林、赫里·卢梭、马克思·雅各、阿晨斯提得·白里安、托马斯·爱迪生、伊莎多拉·邓肯、查理·卓别林、埃利诺拉·杜索……
  和他一起坐在桌边吃饭就像参加一场由苏格拉底举行的宴会似的。他是个品葡萄酒的行家。他肯定我们吃的、喝的都挺好,然后,一边吃东西一边说话,谈阿兹台克字母的内在意义、阿提拉的军事战略、萨达森兹、哈特曼的生活、德鲁伊兹神奇的传说、主宰世界的金融集团的内幕、威廉·布莱克的远见卓识,等等。他说到死人的时候,那口气温柔亲热得就像他们还活着似的。他熟知各地风土人情,还了解鸟类和蛇类的生活习性。他熟知宪法,还撰写过许多论文,比如关于大陆漂移、国际法、弹道学以及医学方面的问题。
  克伦的妈妈问我们要不要辣椒。她那响亮的笑声极富感染力。无论我们谈什么,她都能提出她的见解,让人想一直谈下去。她看起来似乎和她的同伴知道得一样多,可她并不过分招摇。克伦突然看起来如同一个未经世事的小青年似的。他妈妈对他就像对一个长得太大的孩子。她好几次清楚地跟他说他是个傻瓜。她说:“你需要休假。现在你早该有五个孩子了。”或者——“你为什么不到墨西哥去呆上几个月?
  你已经累得不行了。“
  至于她自己呢,她打算到印度去旅行。前年,她去了非洲,是以人类文化学者的身份去的。她作为第一个白种女人出现在好多地方。她无所畏惧,却并非不顾后果。她能适应任何环境,忍受连男人也会畏缩的艰难。她的信念与勇气使她战无不胜。她使我想起了在遥远的太平洋那拥有地球上最后一片乐园的波利尼西亚皇族贵妇人。她就是我降临到尘世之前愿意选择的母亲,她具有大地母亲所具有的一切品格,在她的土地上,大陆、海洋和天空和谐共处。她是传说、神话与寓言的化身。
  只消看上她一眼,便可获得无尽的勇气。
  在我有生以来,我第一次可以仔细地看着一位母亲。麦当娜的形象对我而言毫无意义:她太明亮、太透明、太遥远、太虚无缥渺了。我在心里勾划了一幅属于我自己的形象:暗淡一些,却更具体、更神秘、更强有力。我从没想过能看见它的具体形象。我曾想象过它是存在的,但是那一定是在遥远的天边。我以前好几次都感觉到它的存在,在遥远的波斯、在中国的鼎盛时期、在马来群岛、在富有传奇色彩的爱尔兰、在遥远的波利尼西亚,可是,具体到某一个人身上,在我生活的空间里,一起吃饭、谈话、——不,我相信这是不可能的。每天,我都要重新审视她一遍。
  每天,我都希望那层面纱消失,可是,没有。她的形象一天比一天更真实。
  克伦的妈妈和她的同伴只在这儿呆了几天,要不是克伦决定我们全体回城一趟,他们恐怕已经走了。克伦要回城去办几件事,他认为去看场戏、听一两场音乐会对我们都有好处。这样,回海边后就能认真工作了。我意识到他妈妈的来访令他彻底打乱了原定计划。
  克伦在城里的公寓又脏又乱。恐怕只有上帝才记得上一次打扫是在什么时候了,厨房里堆满了垃圾,大概有几个星期没倒了。老鼠、蚂蚁、蟑螂、臭虫……各种害虫充斥其间。床上、桌子上、椅子上、长沙发上、五斗橱上,到处都堆满了纸,打开的文件夹、卡片、曲线图、统计表和各种工具。至少有五个墨水瓶没盖着盖子,吃了一半的三明治躺在信件堆里,香烟头扔得满地都是。
  屋子太脏了,所以克伦和他太太决定去旅馆过夜,明天早晨,我们把房间打扫干净之后他们再回来。
  我们对能换个环境单独在一起觉得高兴极了,所以也没在乎他们的过分要求。
  我从克伦那儿借了十块钱,这样我们就可以买东西吃了。他们刚走,我们就出去吃饭了。那顿饭吃得棒极了,一顿意大利晚餐,还喝了点儿酒。
  回到公寓,刚上楼梯,我们就闻到房里的味道了。“我们什么也别管,”我对莫娜说。“我们上床睡觉吧,明天早晨就走,我累了。”
  “你不觉得我们至少应该见他们一面,告诉他们咱们不干了吗?”
  “我留个条,”我说。“我不想再拖下去了,我们什么也不欠他们的。”
  我们花了一个小时,才在卧室里清理出一个可以睡觉的地方。看来,我们只好盖着脏被子睡觉了,一切都毫无条理,乱七八糟。把窗帘放下来就像算出一道数学题那么困难,最后,我得出结论,他们俩患了轻度的智力丧失症。我刚要上床睡觉,忽然发现床上面的架子上有一排帽子盒和鞋盒,每个上面都标着数字,指出尺寸、颜色及鞋子、帽子的折旧程度。我打开盒盖,看看里面是不是真有东西,果真不假,可都破烂得只有乞丐才愿意穿。
  “我告诉你,”我呻吟着说,“那家伙疯了,疯得跟个傻瓜似的。”
  我们起床很早,床上有臭虫,我们根本睡不着。我们很快地冲了个澡,把衣服从头到脚检查了一遍,看看有没有臭虫,然后就准备走了。我恰恰有心情留个条,我决定好好写一张,因为我以后再不想见到他们了。我四处看看,想找一张合适的纸。后来,我看见墙上有张大地图,我把它扯下来,用笤帚柄在油漆桶里蘸了蘸,在墙上写了大大的“再见”两个字,隔三十码远都能看得见。我用手背把工作台上的东西都推到地上,把那张地图放在桌子上,然后把一堆时间最长、臭味最大的垃圾堆在正中央。我相信他不会看不见的。我最后环视了一下房间,保留了此时此景的最后一分印象。我走向门口,然后,突然转过身来,还得再做一件事情——再加个附言。我选了一支尖尖的铅笔,写道:致克伦夫妇。
  当我们走下楼梯的时候,我只有一件事挺后悔的,我没能在桌子上留张名片。
  我们在小摊上吃了点儿早饭,谈谈我们怎么办。我们的未来一片空白。
  “你今天下午为什么不去看场电影?”莫娜说。“我去哈伯肯或别的什么地方去看看,想想办法。我们在乌瑞克处见面,一起吃饭——你觉得怎么样?”
  “好吧。”我说,“可我今天早晨干什么?现在才八点啊。”
  “你可以去动物园看看,坐公共汽车去,坐车对你有好处。”
  她也没别的好主意了,我也挺有情绪去动物园看看的。在早晨,如此的自由自在令我产生了一种优越感,我要坐在公共汽车上边那层,看看那些忙忙碌碌的人们各自奔向工作岗位。有一阵子,我问自己我生命的目的何在,我都快忘了我自己想当个作家了。我只知道一件事情,那就是我不会沦落成写色情小说的,也不会做单纯的抄写机器。
  我和莫娜在街拐角处分手了。在第五大街,我跳上一辆公共汽车,爬上顶层。
  我又自由了!我使劲地吸进了几口新鲜空气,车行至中央公园时,我好好地看了几眼第五大街那边渐渐远去的楼群。我原来做服务员和零售商的时候,认识了那里边不少人。对了,罗斯福一家就在那儿。我十四岁那年,给一个老头儿送燕尾服、无尾夜常礼服和羊驼毛短上衣。我不知道老罗斯福先生,那个银行家,是不是每天早晨还和他那四个身材高大的儿子肩并肩地走着去华尔街他们的办公室——我是指在公园里快跑一阵子之后。更远一点儿,我认出了班迪克斯老头那幢房子。那个喜欢挑剔西服背心扣子的哥哥死了很长时间了,但是,H。W。可能还活着,可能还在抱怨他的裁缝忘了他穿衣服喜欢从右边穿那件事。我一点儿也不喜欢他!我微笑着想起了过去我在他身上发泄的愤怒。他现在可能是一个非常孤独又虚弱的老头儿了,由一个忠诚的仆人、一个厨子、一个管家和一个司机陪着。他原来多忙啊!真的,有钱的人需要别人的同情。
  车往前开着……我回忆起了一件又一件往事。突然,我想起了罗斯梅尔。又看见莫娜,他一定高兴得像过节似的(我肯定她到他那儿去了)。
  我反复思考着同我认识的不同的人怎么见面打招呼。这挺有意思的,从朋友和熟人身上,我又想到了那些名人——艺术家、演员、政治家、罪犯、宗教界首脑,各级各类的。这些东西越来越吸引我了。卡利古拉怎么向人问好呢?一群很遥远的人物突然占据了我的脑海:弗兰西斯·包思先生、穆罕默德,查理曼、尤里乌斯·凯撒、汉尼拨、孔子、塔姆雷恩、圣赫拉拿的拿破仑、赫伯特·斯宾塞、莫德耶斯卡、沃尔特·斯考特先生、古斯塔夫斯·阿道夫、弗雷德里希·巴尔巴罗萨、P·T·巴纳姆……。
  车快到布朗克斯公园时,我忘了自己为什么到这个地方来。我正回想着我还是小孩的时候第一次看见心中偶像时的激动情景。我的偶像是水牛比尔,我爱他。看见他骑马驰进马戏表演场中间,把他那顶阔边帽抛向鼓掌的观众的情景是令人难以遗忘的。他披着长长的头发,留着山羊胡子,上唇两撇卷胡子。他穿的衣服是那么引人注目,一只手轻轻地握住缰绳,另一只手抓住一枝枪。过一会儿,他将展示他那准确无误的神枪绝技。他绕场转了一圈,他那匹骄傲的骏马喷着热气。多棒的一个人!他的朋友是凶猛的印第安首领——苏、科曼奇斯、克罗斯、布莱克福特。
  一个男孩子钦佩的是那种不虚饰的力量——技巧、沉着和灵敏。水牛比尔是所有这一切的化身,我们只能在他表演时才能看见他,一年也只有一次——如果我们幸运的话。在那段时间里,我的眼睛一眨不眨,身子一动不动,全身心地沉浸在对他的崇拜之中。他从不欺骗我们,也没背叛过我们。
  水牛比尔对我们而言正如萨拉丁对他的追随者们——和他的敌人一样。一个男孩子永远也不会忘记他的偶像。好了,他妈的,我都到了动物园了。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只长颈鹿,然后是一只孟加拉虎、犀牛和狨。啊,还有猴子!好像回家了似的。没有比看看野生动物更能让人忘却一切烦恼的了,这些动物王国居民的名字真令人鼓舞。人仿佛又回到了亚当的时代,在那儿蛇统治着人。进化解释不了什么,我们都在那儿,从时间的开端,而且我们也会一起直到永恒。星星在移动,陆地在漂移,人也和那些大洪水以前的日子一起漂走了——犰狳、渡渡鸟、恐龙、剑齿虎。
  宇宙里的每样东西都在向太空里的另一处漂移过去,上帝自己也可能与他的创造一起漂移走了。
  我在动物园里东游西逛,忽然,我清楚地看见了勒内·钦特恩,勒内是里希·钦特恩的姐姐。我们在十岁的时候曾是玩伴。这个里希,他像个嗜血的法国轻步兵。
  你要是把他惹急了,他能从你身上咬下块肉来。所以,平时做游戏的时候,是不是和里希一伙就显得很重要了。他姐姐勒内经常站在门口看我们玩,她大约比他大六岁,已经是个大姑娘了。我们这些毛头小伙子们对她简直都着迷了。你离她很近的时候,就可以闻见她身上的香水味儿——或者就是她美妙的身体散发出来的肉香?
  自从我不在那条街上玩以后,我就再也没想起过勒内·钦特恩。现在,突然地,我毫无理由地想起她来了,她的影子在我面前晃来晃去。她正斜靠在门边的铁栏杆上,风吹动她的薄如蝉翼的丝衫,显出她身体那优美的轮廓。现在我才知道她们令人那么着迷又觉得如此高不可攀:她简直就是中世纪法国贵妇的再版,那么轻盈、高雅、纯洁、迷人,留一头金色长发,有一双海水般湛蓝的眼睛。她不大爱说话,却总像天使般快乐。风有些大,她的身体被风吹得像嫩柳枝般前后摇摆着。她隆起的前胸和小小的髋部看起来充满生气和诱惑。在离她只有几步远的地方,我们像疯狂的公牛一样冲来冲去,又劈又砍,又咬又叫,仿佛着了魔似的。勒内总是很冷静地站在那儿,嘴唇微微张开,带着一丝不可思议的微笑。有人说,她曾有过一个情人,可却把她抛弃了,还有人说她是个跛子。我们谁也不敢去问她,她就那么站在栏杆旁边,像座雕像似的。有时候,风吹起了她的裙子。当我们看见她那雪白的大腿皮肤时,连气都快透不过来了。天色将晚时,老钦特恩就会步履艰难地挪回家来,手里拿着根长长的鞭子。看见里希衣服破烂,脸上又是泥又是血的,他就用鞭子抽他儿子一顿。里希从来一声不吭,看见他女儿,他则无礼地问候一声,就走进大门,身影消失在门后了。这奇怪的一幕过去之后,再有什么事发生我们可就不知道了。
  所有这一切都栩栩如生地再现在我的脑海之中,我有一种冲动,要立即把这些东西记下来。我发狂般地冲出公园,去找纸和笔。好几次,我不得不停下来小便。
  最后,我终于找到一家小文具店,这是一个上了年纪的犹太妇女开的。她戴了一顶极难看的假发,那颜色跟蟑螂的翅膀差不多。她听不懂我说的话,我只好打手势,她以为我是个聋子,就开始大声跟我嚷着说话。我也大声向她嚷、使劲儿骂她。她害怕起来,跑到店后面去找人。我不知所措地在那儿站了一会儿,接着就跑到了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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