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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婚聘 作者:弄雪天子(起点2013-09-24vip完结,女强,前世今生)-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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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番话说得众人连连点头,在座的都是高枫从定州拉起来的队伍,宋朝武将地位不高,当兵的更惨,从来有好男不当兵的说法,真正识文断字的人。哪会和他一起拼命?

    再加上这五年来冲突不断,整日忙碌,高枫便是有心让他们这群大老粗去多读些书。也不过认识几个字罢了,哪里有时间认真学习?

    高枫恼羞成怒:“还好意思说,四书五经也就罢了,可兵书你们总得能看得懂,否则就是把你们扶起来。也属于烂泥扶不上墙的那种,迟早倒霉……算了。这会儿老子有急事,懒得理会你们这帮粗坯,只给我记住,若是你们不能认一万个字以上,都给我回家种田去,别在老子身边丢人现眼。”

    “那个……南云书斋就在御街最东头。”

    燕西西展眉笑道。

    这群大老粗,在学识上恐怕远比不上教坊的女伎,谁让教坊的女伎除了外面买的以外,多是犯官家属,用不着调教,文化知识也不会低。

    燕西西话音未落,一群粗坯就看着自家老大暴跳如雷地整了整衣襟,端起茶壶来灌了一大口,去除下口中的酒味儿,飞奔而去。

    这场面怎么看怎么不协调!

    高枫走得很顺利,骑着白马一路飞驰,终于看见南云书斋门前的两个红灯笼,也看到了灯笼下的美人。

    他终于见到了,本来应该很激动,但此时此刻,一颗心却是说不出的平静,只是本来空空荡荡,无论如何都填不满的胸腔,已经被塞得充实无比。

    秦亚茹就站在灯下,灯火衬得她容颜如玉,高高挽起的飞仙鬓,广袖长袍,高枫驻留停步,弯起唇角,眉眼飞扬:“我一直觉得你非常适合古典的装扮,如今一见,果真如此。就是少了定妆用的那堆化妆品,你这个对妆容要求完美的女人,会觉得不自在吧。”

    “那到没有,如今我用的胭脂水粉都是纯天然的,比那时候你给我的买的那些高档货还好用。”

    秦亚茹笑得灿烂,略略抬头,打量高枫,审度他的眉眼,眉眼到还和以前有七八分的相似,只是似乎少了几分硬朗,他这具身体生来就略微孱弱,即使有五年的军旅生涯,即使五年来他都很注重锻炼,依旧没有以前那副一米八七的健壮身材。

    尤其是如今换了紫衣紫裳,里面是白罗花中单,束着宽宽的玉带,上面零零碎碎地挂着玉剑,玉玦,别人看或许觉得他身量板正,一身公服好看的不行,秦亚茹却是颇有些忍俊不禁。

    “你这穿着打扮,别人看了或许不会觉得怎样,我却觉得着实是有些儿不伦不类,看着别扭的很。”

    让一个闲暇时军常服,正式场合军礼服,训练时作训服,时不时的迷彩服的军人,穿上一身宋朝公服,怕是熟悉的人见了,便没有不难受的。

    高枫叹了口气,柔和了眉眼,飞身下马,伸手一揽,就揽着秦亚茹的腰身把她抱了起来,举得高高的转了一圈儿,秦亚茹也照例拧着眉掐他的胳膊,恶狠狠的,掐出一道道青青紫紫的印痕。

    高枫喟叹一声,十分满足。

    “少发疯,小心别人告你有伤风化。”此地毕竟不是开放的二十一世纪,秦亚茹叹了口气,四处寻摸了一下,幸好此时已经夜深人静,打更人都不在,否则还不知有什么闲言碎语会传扬出去。

    她一抬头,就看见自家大郎正瞪大了眼趴在二楼的栏杆上向下张望,一见娘亲看见了他,便一出溜,又钻回了屋里。

    秦亚茹大囧,刚才初见时那点儿激动瞬间消失,恨的不行,一敲高枫肩膀上的穴位,逼着他松手,挣脱而出。

    高枫也不介意,就是用那样懒懒散散,暖洋洋的眼神看着她,一直看到秦亚茹的一颗心软成一团。

    怎能不开心?本以为今生今世再见无期。

    高枫的手从秦亚茹的腰身上放开,改为牵着她的手,两个人缓步走入南云书斋的大门,晚上不营业,书斋空空荡荡,大郎虽然才三岁,却很有眼色地躲回了屋里。

    秦亚茹瞥了一眼二楼,没瞧见儿子的影子,心下有些惊讶,这孩子平日里对她这个娘亲身边的男人们都警惕的很,便是白云生偶尔过来,他也要亦步亦趋地跟着,没想到换成高枫,居然这般有眼色。

    南云书斋的摆设像极了他们队里的图书馆,就连墙上挂的图画都一模一样,本来就都是秦亚茹自己动手画的。

    回到如此熟悉的环境里,高枫紧绷了五年的精神终于放松,秦亚茹也放下了虽然不肯承认,却始终提在嗓子眼的心,亲自温了一壶好酒,准备了几个下酒菜。

    两个人就如以前一般,并肩而坐,望着窗外的明月,诉说自从那个焰火之夜过后,两个人各自的生活。

    高枫抿了一口酒,低声笑了笑:“六年前我刚到这儿,虽然有原身的记忆,却还是头痛的不行 ,生怕行差踏错一步,惹人疑窦,且这具身体也未免太差,虽不至于手不能提肩不能挑,但也是娇生惯养,拿不出手去,我又不敢转变太过,让家里人发现端倪,只能在自己的院子里站桩练功。”

    “这还不算什么,到底高家子弟本来就有教骑射的师傅,我跟着学到很多以前不知道的技巧,也算因祸得福,就是这小子在学问上太差劲,想我国防科大出来的高材生,二十四岁就拿到了博士学位,谁不说我是天才,是状元,可到了这儿到好,一下子变成个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

    “幸亏当年在队里,你嫌我字儿难看,让我跟着你练了几年书法,要不然就靠原主那点儿记忆,恐怕我连字都认不恨全。”

    高枫摇头叹息,一脸感慨,“幸好他本是庶子,在高家不怎么受重视,自由还是有的,我找了你一整年,没找到你,便想了个法子让我那便宜爹把我送出京城去,去了定州,正逢辽人入侵,定州守备不顶事,我就拉起一支队伍,拼了一场,虽然这些粗坯们比不上咱们那些受过高等教育,最严苛训练的弟兄,好在他们性子豪爽,也知道什么叫听话,还有不少身怀武功,个人素质上面,到也差不了太多。”

    “以前咱们在队里出任务,也是枪林弹雨中来来去去,可那毕竟大部分都是小规模的战争,都是远距离的战争,在此地却不同,真是刀刀见血,真刀真枪的拼杀,一次大战,便是大胜,也要有好多弟兄再也回不来,真是一将功成万骨枯,古人诚不欺我。我们当年年年呼喊要零伤亡,零伤亡,可如今呢,谁敢说什么‘零伤亡’?”

    一整晚,高枫恨不得把自己这六年来的经历,一股脑地说给秦亚茹听,喝了整整五坛子酒,把南云书斋准备的那一点儿淡酒都给喝得一干二净。

第一卷均州生活 第七十一章交底

    夜幕把白日的喧嚣遮掩,高枫精神亢奋,死活不肯去睡,也拦着秦亚茹,不许她去休息,早忘了他十几年前就曾经说过的——‘女人最是不能熬夜’这句话。

    一只手撑在桌子上,和秦娘子下棋。

    秦亚茹自己的棋艺就很一般,但那要看与谁比,和高枫比,绝对高出不止一个档次,别看这位高将军能征善战,精通兵法,无论是谁,都得夸他是个聪明人,但那满腔的心思一搁到下棋上,就是顾头不顾尾,别人不引诱,也自己往坑里面跳。

    秦姑娘与他下棋,想输给他,给他个面子都难。

    高枫也不介意,输了棋照样开心,一边和秦亚茹下棋,一边和她聊天。

    秦亚茹听了高枫现在的身世,不知不觉,不由回忆起前世种种。

    “说来也怪,你上辈子就是混子出身,是浪子回头金不换的典范,到了这辈子,居然也一样,世事巧合,真是难料的很。”

    上一世,高枫是孤儿,父母双亡,幸亏有父亲一战友收养了他,只是他养父工作繁忙,对他也疏于教导,他十几岁,正值叛逆期的时候,就出去和街面上一帮小混混们鬼混,除了没有拳打敬老院,脚踏幼儿园之外,其它的坏事都不知做过多少。

    叛逆期持续了一年多,高枫忽然没了兴趣,几乎是眨眼间就改邪归正,认认真真地读书,一举考上全国最好的军校,一路青云直上,十年时间就成了特战队出出色,年纪最轻的队长,让他的那些老上级们提起来忍不住呲牙咧嘴的同时也要竖大拇指。

    高枫一翻身,扔下棋子。又输了两盘,没兴趣再下,把头枕在秦亚茹的玉腿上,笑眯眯地咕哝:“你知道的,我对自己的生活向来都会提前做好规划,三十岁之前带着我的女人去做完世上所有浪漫的事,三十岁结婚,三十五岁之前生养一个儿子或者女儿,四十岁退休,陪伴家人……上辈子没实现。这辈子继续努力。”

    秦亚茹只是笑。

    高枫蹭了蹭,找了个舒服的位置躺好:“一会儿换我给你当枕头,亚茹。你也该说说你是什么时候来这儿的?过得怎么样?”

    秦亚茹失笑,眼睛一转,低下头去和他咬耳朵:“其实,我本就是宋朝人,本就是宋朝的秦亚茹。只不过去二十一世纪旅游了一下而已。”

    说完,便把目光落在那张俊美的面孔上,却没想到,高枫居然没有吃惊,连眉都不曾抬上一下。

    “怎么?你不惊讶?”

    高枫勾了勾唇角,露出两颗雪白的牙齿:“竟然什么?你当真以为我是傻子。连身边最亲近的女人都认识不清,在二十一世纪,哪里还有女孩儿便是夏日。也要从头包到脚,不肯露出一片肌肤,在二十一世纪,怎么会有女人不经意间就行万福礼?”

    “你对古董明明不是很懂,可随便看一眼宋朝的花瓶。连触碰都不曾,就直接说是假的。你的古琴弹出来的曲调,古老到连古琴大师都听不太懂,你写得一手好字,画得一手好画,会绣花,会自己做衣服,自己做鞋子,当时咱们队里穿越反穿越的小说盛行一时,估计好些人都觉得你有问题。”

    “若是没遇见穿越这种事,或许就是小小地疑惑一番,可我都遇上了,哪里还能猜不出你的身份?”

    秦亚茹失笑——是啊,那都是自己人,都是她能把性命相托付的自己人,她在他们面前,又怎么会费心掩饰,大家都不是傻子,更不是瞎子,没遇上大概只会觉得她秦亚茹像个古代的女人,真遇上,恐怕马上便能反应过来。

    高枫目中藏着狡黠:“放心,你男人不会那么容易被吓到。”

    但是,在秦姑娘刚刚开口,简简单单地说了自己的家庭出身之后,高公子就破了功。

    “你说什么?你爹是秦易之?你大哥是秦文渊?”高枫目瞪口呆,手边的棋子落到地上,也没心思去拾起。

    秦亚茹见他脸色古怪异常,还咬牙切齿,不由好笑:“怎么了?我的身份有什么特别?”

    高枫叹气,迟疑半晌,终究目光闪烁地咕哝:“也没什么特别……就是柔蓝郡主绑架你的时候,我插了一下手。”

    这事早晚要露馅,除非不让秦文渊和他妹妹真正见面。

    高枫就算心中别扭,各种不自在,还有些心虚,到底不敢隐瞒,深呼吸,一口气把自己知道的事情都给吐了出来。

    秦亚茹也诧异——她大哥秦文渊居然是高枫的左膀右臂,高枫竟然怀疑自己为了郎君不顾秦家人死活,他们竟然早就有见面的机会,只是阴差阳错,那次机会甚至说不上是幸运还是不幸。

    这是个很长很长的故事。

    高枫一直说到天蒙蒙亮,才把他是如何遇到文武全才的秦文渊,如何与秦文渊相交,如何一起征战,交情越来越深厚,最终得到秦文渊的效忠,又是如何知道了秦家的往事,如何分析出秦家二娘,也就是秦亚茹有嫌疑,怎么暗中派出探子查探庞家和襄阳王府,查出柔蓝郡主的举动,又将计就计,故意打草惊蛇,给庞家填上些麻烦。

    “秦文渊那个白痴,只说他妹子叫什么阿蛮,有时候还喊二娘,怎么就不说你叫秦亚茹?”

    高枫叹气,他自认为不是个正人君子,可入乡随俗,自家兄弟的妹妹的闺名,他哪里好意思打听,结果,这么一耽误,就是这么长的时间。

    猛地坐直,高枫抓住秦亚茹的手:“你没有做过……”话还未完,就戛然而止,“是了,你本就是秦亚茹,自然是不曾做过。”

    他是个多疑的人,他的工作也注定了他在绝对信任自己人之外,也同样必须多疑,这两个全然相反的品质,同时在他身上得到了最好的体现。

    若非是高枫提醒,大概秦文渊永远不会怀疑自己的妹妹。

    秦亚茹叹了口气,还未曾因为居然这般容易便找到了大哥,且命运已经改变而开心,眉眼便黯淡下来。

    “听你这么一说,我也觉得自己很可疑。”

    当年那件祸事发生前夕,秦易之曾经把一封密信暗中藏在自己最珍惜的狼毫笔管儿中,交给了女儿。

    他那时大约是指望女儿一用那支笔,便能发现密信,送去给自己的恩师。

    却没想到,他甚至都来不及问女儿一问,那封信到底送没送出去,秦家就被抄家,他也被下了大狱。

    在监狱中有人监视,直到他被流放,依旧一句话也不曾说。

    那时,秦易之大概是希望自己的女儿能好好地活着,能不被牵扯进来,于是,真相便永远隐藏在重重的迷雾里。

    即使两世为人,秦亚茹也仅仅是知道肯定是襄阳王陷害了秦家,但到底是怎么做的,里面还有没有别的,隐藏的秘密,她一无所知。

    “看来,我和陈文岳的事儿,还不能完结。”

    本来以为她与五郎这一生再不会有任何交集,可是那根狼毫笔是她亲手送给五郎的,那封密信,自己没见过,可陈文岳却有可能见过。

    秦亚茹不是笨人,她只是无法理解,若这件事真的和陈文岳有关,那人的心该黑到什么程度?他是父亲的爱徒,父亲给了他一切,连自己最宝贵的女儿也给了他,他不报答也就罢了,岂能恩将仇报?

    那人可是读了十几年的圣贤书,一向自诩为君子。

    “多少睡一下,以后的事,我在慢慢与你说。”

    两个人此生初遇,一聊就忘了时间,到天亮了,秦亚茹才拿了一床被子,给高枫盖上,让他略略睡上片刻,她也是第一次关了南云书斋的门,挂上‘斋主有事,歇业一日’的牌子。

    高枫一向警觉,说是睡,其实也没睡多久,恍惚间感觉到眼前有浅浅的呼吸声,猛地睁开眼,就看见一个肉乎乎的白娃娃立在身边。

    那白娃娃一张小脸一本正经地板着,眼睛却漆黑清亮,和秦亚茹一模一样,好看的很。

    高枫一向喜欢孩子,此时心里却有些莫名滋味——是秦亚茹和那渣男生的儿子。

    那是他心爱的女人,曾经不知多少次幻想过,两个人共组家庭,生一个或者两个孩子,过鸡飞狗跳的平凡生活。

    高枫苦笑,果然,男人都是小心眼,若是秦亚茹和自己一样,只是单纯的穿越也就罢了,偏偏那个和陈文岳有一段儿故事的秦亚茹,就是他所钟爱的女子,这种感觉,还真是一想起来就心里酸酸涩涩的难受。

    “你,你就是大将军,那个高枫高大将军?”大郎咬着嘴唇,目光闪烁,含着说不出的仰慕之情,他这些日子凡是出去玩,路过的茶馆酒肆,都在说高将军力破大辽的故事,哪个男孩子没有当英雄的美梦?

    高枫挑挑眉,到底爱屋及乌,只因为他是心爱女人的儿子,就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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