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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婚聘 作者:弄雪天子(起点2013-09-24vip完结,女强,前世今生)-第3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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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从蜜果子打出名号,秦家的厨娘就一天到晚没得休息,本以为南云书斋关门这几日该有个假期,不曾想,还是照样无休。且平日里还好,都是来读书顺便捎带回家几个。现在全派了下人过来,来求购点心的下人,女使站了满大街,引得旁人还以为这地方是点心铺子,闹得秦亚茹不得清净。

    那厨娘又做好一盘蜜果子拿进屋给自家女主人品尝,终究是受不住,苦笑道:“娘子,奴可没有三头六臂,这几日饭菜都是娘子亲自下厨,我这个厨子都快成了卖点心的,您好歹想想法子。”

    秦亚茹叹了口气,干脆把自家用的各种模具,还有点心方子打包,让厨娘去周围几个点心铺子问一问,有没有想买的,正好卖出去,赚了钱修墙。

    南云书斋的点心早就出了名,周围几个点心铺子都对那些点心颇为垂涎,要不是它是个书斋,且别人觉得秦亚茹有背景,不敢随意举动,怕是早有人操山寨之大业,如今秦亚茹主动卖方子,别人自不会不乐意。

    于是,这般一折腾,赚回来的银钱不光是修墙,就连重新修个房子也绰绰有余了。

    本来秦亚茹没把这场大火当回事儿,打更的还整日喊什么天干物燥,小心火烛,客栈里人来人往,鱼龙混杂,伙计们想必忙碌,不小心碰到灯台,引起大火,是很正常的事情,就是听说死了两个人,也和二十一世纪看个新闻,里面报道了什么什么案件一般,嘴里感叹几句,照样该吃吃该喝喝,全然不放在心上。

    不曾想,大火过后的第三日,开封府的人忽然把秦文渊给抓了起来。

    秦亚茹是晚上才得到的消息,是高枫亲自登门相告。

    “开封府的人说文渊派人纵火烧了顺来客栈,致使两人死亡,他们有人证,还不只一个,说是有人看见秦文渊和客栈里那两个死人起过冲突。”

    她一听,便不由怔了怔。

    高枫的脸色一样不好看:“我也是才知道,那日客栈烧死的两个人,竟是当年那戏班出来的那两个小工,一个姓孙,行二,人们都叫他孙二,另一个姓齐,只有一个贱名叫狗子,我本没把这两个人放在心上,从孙二那问完话,就放了人,没想到,他们居然死了,还连累文渊。”

    这怕是对方一旦二鸟之计,就是不知道这到底是襄阳王做的,还是别的什么人出手。

    秦亚茹深吸了口气:“怎么办?”

    说实话,秦亚茹真有些六神无主,现在权知开封府的是庞纯之,如今情况扑朔迷离,她还真有些担心庞家会对自家大哥不利。

    高枫皱眉:“秦文渊是我的人,庞家至少不敢对他上刑,我会想办法争取三司会审,把事情闹大,让庞纯之不敢胡来,你带着家伙跟我走,咱们先去看看尸体再说。”

    秦亚茹点点头,拎着药箱,随手收拾了些工具,就和高枫一同出门。

    夜色不算昏暗,月光朦胧,北宋没有宵禁,夜市也算繁茂,可这会儿秦亚茹却没有玩闹的心思,眉头紧蹙。

    高枫虽然不是开封府的捕快,只是个局外人,按说不应该接近尸体,可是,以他的身份,真要做什么,除了那些死脑筋的,恐怕便是庞纯之也不愿意横加阻拦,以免惹得他不高兴。

    不过,虽然开封府的衙役挑着灯笼领着两个人直奔了停尸房,却还是忍不住暗自嘀咕:“这高将军真够怪异的,来看尸体,竟然带着个美人,难不成,他有什么诡异的癖好?”

    想着,这个衙役不由打了个冷颤,忽然想起街头巷尾的传闻,说高将军有三头六臂,嗜食人血,这般凶人,没准儿还真就喜欢停尸房那种鬼魅的所在。

    这衙役替他们开了门,立在门口,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似的,死活不肯跟进去,看高枫的目光,更是又诡异又带着些许惊惶。

    高枫瞪了他一眼,只是有事在身,也懒得和这人计较,牵着秦亚茹的手一起进去。

    验尸这种事,秦亚茹是做惯了的,也没找仵作要尸格,上前仔仔细细地查验。

    停尸房里只有一盏小灯,灯光昏暗。

    门外,那负责带路的衙役偷眼看过去,只觉得美人美貌如花,可在如此环境下,再美丽的美人,也只会让人浑身发寒。

    这衙役明明害怕,可秦亚茹这样的美貌女子实在不多见,他不想看,却总忍不住要偷瞧,刚一瞥过去,正好看到素手纤纤,拿着一把寒光冷冽的钢刀,轻轻地划开了死者胸口,登时牙龇目裂,惊呼出声:“这……这……”

    高枫一转头,冷冽的目光直刺过来,吓得那衙役戛然而止,却还是忍不住嘀咕:“怎能这般损毁尸体?”

    秦亚茹却不理会,吐出口气,看了高枫一眼道:“是死后焚尸,只是到底怎么死的,恐怕还要仔细查验。”

    本来两个人还想细查,可今天天色实在晚了,只这么一盏昏暗的灯光,也看不清楚东西,高枫只好叮嘱一定要好好保存尸体,先不要下葬,交代半天,便带着秦亚茹去看秦文渊。

    开封府的大牢和想象中的不同,并没有特别肮脏,而且秦文渊显然受到了特别优待,不但一个人独住一间牢房,而且那牢房还算干净,虽说一样昏暗潮湿了些,但对牢房,已经不可能有更高的要求。

    秦亚茹进来的时候,秦文渊正躺在床上假寐,身上只盖了草席,他得到的待遇再好,也不会有人给囚犯送床棉被过来,好在如今天气转暖,虽然还有些春寒,到底不至于太冷。

    高枫凑过去,敲敲铁栅栏,秦文渊便一下子翻身坐起,伸手接过高将军递过去的酒水,灌了一口,又看秦亚茹,皱眉道:“这哪里是女孩子该来的地方?我的高将军,你怎么还带着阿蛮?”

    秦亚茹翻了个白眼,要是让自家大哥知道,她刚从停尸房摆布完尸体,不知会不会气得吐血?

    秦文渊顿了顿,转过头,柔声安慰道:“阿蛮,你别担心,身正不怕影子斜,这事儿不是我做的,想来他们也不敢硬把这事栽到我的头上,只是对方想必是察觉出不对,将军,你可要动作快些,要不然,等人家把咱们关键的人证都给灭了口,咱们多年筹谋,可就真落了空。”

    “放心。”别管心里怎么想,高枫面上却轻松的很,和牢头说了几句话,给这一脸谄媚的牢头和衙役都塞了一颗硕大的银锭。

    这几个人衙役就连声保证,会把秦文渊当祖宗一般伺候着,不说饿不着他,渴不着他,便是他觉得寂寞了,想要找点儿乐子,他们也会替他办妥。

第一卷均州生活 第八十三章 胡言

    又说了几句话,高枫看了看天色,低声道:“回吧,早点儿休息,你也累了一天。”

    秦亚茹有些迟疑。

    看着妹妹脸上的忧容,秦文渊勾了勾唇角:“别着急,这是好事,证明那帮人已经开始紧张,能让他们提心吊胆,我便是呆在大牢里,心里也高兴。”

    借着灯光,见妹妹神色晦暗,秦文渊正色道:“阿蛮,你要记住,别害怕,一切有大哥和将军在,咱们秦家一定能,且必须要平反,大哥可不希望大郎,还有,妹妹你将来的儿子,让别人戳着脊梁骨说——你有一个犯了罪的外公,有一个犯了罪的舅舅。”

    “我们秦家,几十年来清清白白,以后也要清白下去。”

    秦文渊眸子里流露出的剧痛,让秦亚茹一句话也说不出,她想,她还是懦弱的,远比不上大哥他们坚强。

    外面的衙役已经坐立不安,眼神急躁,若非来探监的是一位位高权重的大将军,恐怕这些牢里的衙役们打死也不敢让人和犯人交谈这么长时间。

    高枫拉着秦亚茹的手,带着她离开,大牢里阴寒,秦亚茹披着高将军的斗篷,又宽又大,连头脸一起笼罩,到不怕旁人认出。

    离开大牢,夜色虽然深,可正是夜生活开始的时候,外面还很热闹,高将军本来想亲自送自家美人回去,可刚一出牢门,就碰上来传信的亲兵,说是有急事,让他赶紧回去,没办法,高枫只好派了两个护卫,护送秦娘子返回。

    当秦亚茹从开封府回到南云书斋,会在门前的茶寮里看到貌美如花的小侯爷庞元英。到并不算出人意料。按照一般话本小说演义之类的故事情节发展,也该到了为得美人,威逼利诱的环节。

    今天的庞小侯爷显得分外俊朗,且彬彬有礼,风度翩翩,大大方方地送上一封请柬,邀请秦娘子参加教坊司一年一度百花会。

    也不知道是故意的,还是他当真这般不知世事,竟一点儿都不觉得他一个大男人邀请一个芳华女子一起参加教坊司组织的节目有什么不妥之处。

    每年春日,二月十二花朝节前后。教坊司都要组织些歌舞表演之类,有时候官家还会到场,教坊司作为皇帝开来骗钱的机构。不说逢年过节,就是平常时候,也经常要开办各种节目,让里面的女伎露露脸,增加点儿知名度。

    庞元英根本就没给秦亚茹拒绝的机会。扔下请柬,就带着他身后那长相明媚,却一身英气,怎么看都不似寻常女使的女使一同离开。

    秦亚茹拿着鎏金的请柬,蹙眉凝思,虽是没什么心情参加什么百花会。不过,庞元英想谈,她都没什么好怕。现在不比以前,在开封城,他庞元英还能当真强抢民女不成?

    还是应该谈一谈,谁让权知开封府的,是庞元英的亲爹。

    虽然秦亚茹不觉得庞小侯爷这样的。在庞家只是受宠,并未做过什么正事儿的纨绔子弟。能起到多大的作用,但为了大哥,哪怕只有一线希望,也该试试看。

    想起还在大牢里的哥哥,她的情绪,总有些难以平静。

    如今她已然彻彻底底的不相信自己的记忆,前世大哥虽然没有现在这般,在军中出人头地,却至少是没有第二次牢狱之灾,可今生他风光是风光,遇到的艰难险阻,显然也要比前世多得多。

    秦亚茹叹了口气,虽说这些危险,可能正是因为他们正在接近真相,可能正是因为敌人已经开始担忧害怕,开始谨慎提防,开始急躁,这对己方,或许是好事,但她私心里,其实宁愿一辈子不知道真相,宁愿秦家就这般带着污名沉寂下来,却也不愿意大哥有危险。

    但大哥的心思,她也能理解,大哥是男人,比自己更注重名声,上一世大哥一生未婚,恐怕就是不乐意留下子嗣,大哥和自己不同,她秦亚茹是出嫁女,生出来的孩子也是夫家的人,不会受秦家牵连,可大哥的儿子,就是秦家的子嗣,即使出生,也会因为祖父,父亲是罪人,一生难受。

    大哥上一世郁郁而终,这一世,总要让他痛快才是。

    汴河河水清澈如碧,几艘或者豪奢,或者质朴的画舫在河中飘荡,教坊司的花船尚未来到,岸边的酒楼上就高朋满座。

    不多时,一艘三层高,十分精致且阔朗的画舫远远飘来,速度并不快,上面挂着火红的灯笼,几个贵公子打扮的客人凭窗而坐,远远看去就知道这必然都是开封城的贵族子弟。

    为首的那一个,一身锦袍,头上戴着白玉冠,玉面红唇,生得相貌秀美,神色间带着几分轻佻,又有几分漫不经心,正是开封城人见人爱,又人见人怕,评价最为复杂的庞元英,庞小侯爷。

    他身边一同样装扮妍丽的公子一手拿着酒杯,另一只手拎着一把折扇,于这春寒料峭的汴河中轻轻展开,摇了一摇,叹道:“哎,现在教坊司的歌舞是一年比一年差,看着一点儿滋味都没有,就那么几个行首撑场面。”

    “是啊,就那么几首歌舞,我听的耳朵都要长茧子了。”另一个公子也笑道,“燕西西今年都二十七了,眼看也到了人老枯黄的年纪,怎么就不多添几个新人,不知道今年会有哪家犯事,让咱们能有点儿念想才好。”

    他说这话时,声音压得极低,周围一片窃笑声,却不肯附和,毕竟盼望着别的官员们获罪,这种心思太龌龊,这几个家里都不是一般人家,若让长辈们知道自家子孙说出此等混账话,回去肯定要挨板子。

    庞元英到没接口,只是一杯接一杯地喝酒。

    他的身份最高,他不开口,别人也不肯让他游离在圈子外,那盼着有官员犯事儿的公子,凑过来,轻轻戳了戳庞元英的手臂,低声道:“听说你和高枫那小子相中了同一个美人,是不是真的?”

    庞元英脸色骤变,却又一瞬间恢复平静,嘴角也勾出一抹笑,“你说呢?”

    那人猥琐地一眯眼:“嘿嘿,都是自家兄弟,有什么好隐瞒,别看高枫现在威风八面,可论找女人,他不行,那小子从小就没女人缘,也没手段,听说十六七了,还是个雏儿,我看,他现在和一帮大老粗混的时间久了,更不知道怜香惜玉,我要是女人,也只会跟咱们庞小侯爷。”

    他这话着实亏心,周围其他几个公子都不屑地翻白眼——如今要说开封城最吃手可热的黄金单身汉,那绝对非高枫莫属,听说官家本来想把长公主许配于他,可因为竞争的人太多,这个王爷,那个侯爷,都来为自家的千金像皇上讨人情。

    皇帝又不是个心硬的,看着年纪一大把的长辈们哭丧着脸在那儿求,他也不好意思说,我妹子还没嫁,你们莫要跟我抢妹夫,这事儿便一日日拖延了下来。

    说起来,高枫会这般受欢迎,除了他现在位高权重,深得皇上信任之外,恐怕还和他的洁身自好,又知情识趣,怜惜佳人有很大的关系。

    其实宋朝的女人们,也不都像话本里说的,随便碰上一个能吟几句酸诗,略微周正些的穷秀才,就会弥足深陷,她们都很聪明,尤其是生在比较开放的家庭,自幼就能随着兄长出外游玩,见识过的男人们也不少,且读书明理,又在家里见惯了那些贵族男人们三妻四妾,贪花好色的德性,一个个的都很会思考。

    一个男人是真心尊重她们,还是表面上装出一副斯文的表象,肚子里全是男盗女娼的玩意儿,很多小娘子,尤其是贵族人家的小娘子,一眼便能看得出来,别看高枫露脸的机会不多,可他身边干净,没有那些个小妾腻歪人,人生得又好,虽说喜欢逛逛教坊,但天底下的当官的又有哪个不喜欢逛教坊的。

    比起嫁过去就当娘,嫁给高枫,明显是极好的选择。

    “你们也别泛酸,说话小心点儿,人家高枫和以前不一样了,现在人家是正经的大将军,这些污言秽语,真要落到他的耳朵里,就是他不计较,咱们回去也得挨骂,哎,我现在到是比较好奇,什么样的绝代佳丽,才能让阅尽千帆的庞小侯爷,和高大将军,一起相中,听说高将军最近日日往那位什么秦娘子身边跑,连家都不回,害得我抓心挠肝似的好奇,就是不敢凑过去看上一眼。”

    一公子摇头晃要的,似乎颇为遗憾,他这话一出,周围几人也都一脸玩味。

    只是他们这般开口胡说八道,明显没太把传闻当回事儿,大概是觉得这个女人不过是庞元英和高枫斗气的幌子,毕竟,这两个人年幼的时候就不对付,他们都知道,别看现在高枫的成就,似乎明显超出庞元英一大截,可论身份,庞元英身为侯爷,又得太后看重,还是皇帝的小舅子,其实也没落后太多,真要斗起来,鹿死谁手,尚未可知。

    庞元英不言不语,神色莫测,目光静静地落在汴河之上,一阵风吹过,吹开了河内一个颇为质朴的画舫的窗帘,他目光一直,猛地站起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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