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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外国文学大系:大人国游记-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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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季水

内容简介:    1702年6月20日,我们乘“冒险号”出发。一路顺风地到了非洲南部的好望角。我们上岸取淡水,发现船身有一个漏洞,就卸下货物,在那儿度过冬天。将近三月底,船修好了,我们又开船前进。在印度洋马达加斯加岛的北面,遭受到暴风的袭击。这股暴风连续刮了二十天,把我们远远地赶出了原定的航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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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文学大系:大人国游记 第一章格列佛又一次出外航海,不料被大人国的农民捉住。

    1702年6月20日,我们乘“冒险号”出发。一路顺风地到了非洲南部的好望角。我们上岸取淡水,发现船身有一个漏洞,就卸下货物,在那儿度过冬天。将近三月底,船修好了,我们又开船前进。在印度洋马达加斯加岛的北面,遭受到暴风的袭击。这股暴风连续刮了二十天,把我们远远地赶出了原定的航线。

    后来风势平息下来,我们过了两天平静的日子。接着海上又吹起了南方的季节风,海面掀起了汹涌的波涛。暴风过后,我们放下风帆。据我推算,那阵暴风把我们向东驱赶了大约一千五百英里的路程,因此连最老练的水手也说不出我们当时是在世界上的什么地方。我们的粮食很充足,船是结实的,水手也都很健康,可是淡水非常缺乏。

    1703年6月16日,船上一个水手爬上中桅杆,发现了陆地。17日,我们很清楚地望见了一条狭窄的地峡(突出在海中的陆地),还有一个小港湾,水浅得容不下一百吨以上的船只。我们在距离港湾不到一英里的地方抛锚停泊。船长派了十二名武装的水手,带着水桶,乘小艇去找淡水。我请求他让我同他们一道去,好上岸看看能发现些什么东西。

    登陆以后,我们找不到河流或泉水,也看不见人迹。水手们就沿着海岸走来走去,在海边寻找淡水。我独自一人在另一边走了大约一英里路,看见到处都是岩石,没有草木。我那时开始感到疲倦了,又看不见可以满足我的好奇心的东西,就回头往港湾走去。我看见水手们已经上了小艇,拼命地往大船划去。我大声喊叫也没有用。这时候,我看见有一个巨人在后面追他们。他跨着大步在水里走,水深不到他的膝盖。不过,小艇已经走远了,海底又到处是尖锐的岩石,所以这个大怪物追不上小艇。我不敢继续看下去,回身循着原先走过的路拼命跑,爬上一座陡峭的小山。从山上可以望见这地方的景『色』。我发现这里都是耕地,首先使我感到奇怪的是草的高度。这种草大约都有二十英尺高。

    我发现了一条大路。我当时把它看作大路,其实本地人只把它看作穿过麦田的小路用。现在正是快要收割的时候,麦子长得至少有四十英尺高。我花了一个钟头走到这块田地的尽头。那里围着一道篱笆,至少有一百二十英尺高。树木更加高大,我简直无法推算它们的高度。这块田上有一段台阶通到旁边那块田里去。台阶有四级,到顶上去要跨过一块石头。我爬不上这段台阶,因为每一级有六英尺高,上面那块石头高二十英尺以上。

    我正在极力寻找篱笆的裂缝,忽然发现旁边那块田上,有一个巨人朝着台阶走来,他的身材和在海里追我们小艇的那个人同样高大。他有我们普通教堂的尖塔那么高。他跨一大步差不多就有十码远。我又惊又怕,连忙跑进麦田藏起来。我望见他站在台阶顶上,回头看着他右边的那块田;又听到他在喊叫,比传声筒里发出的声音大好几倍,我起初还以为是打雷呢。这时候,有七个同他一模一样的怪物向他走来,他们的手里都拿着收割用的镰刀,每把镰刀大约有我们的六把那么大。

    这些人不如头一个人穿得好。他们象是那个人的仆役或雇工,因为他说了几句话,他们就到我呆着的那块田里来收割麦子了。我尽可能离开他们远远的,但是行动非常困难,因为麦秆之间的距离有的不到一英尺,我不容易挤过去。不过,我还是设法向前,一直走到一个地方,那里的麦子都被风雨毁了。麦秆东倒西歪地交叉着,我爬不过去。落在地上的麦芒又硬又尖,戳穿我的衣服,扎到肉里去了。就在这个时候,后面那些割麦的人离我已经不到一百码了。

    我疲乏得很,没有勇气,伤心失望到极点。我就躺在两道田垄中间,心想在这里死掉算了。我替我的将要失去丈夫的妻子和失去父亲的儿女痛哭。我悔恨自己的愚蠢和固执,竟不顾所有亲戚朋友的劝告,又来尝试这第二次的航行。在这种激动的心情中,我不由得想起小人国来了。那里的居民把我看成世界上最大的怪物,我在那里能够一手牵走一个帝国的舰队,还能够做出许多其他事业,一定将永远记载在那个帝国的史册上。我想目前我在这个民族当中,就象一个孤单的小人国的人在我们当中一样。我显得那么渺小,实在是非常不幸。我又想,这不过是我遭遇的最小的灾难。据说人类的身材越高大,就越野蛮越残忍。在这些高大的野蛮人中间,我怎么能够希望那首先捉住我的巨人不会把我一口吃下去呢?

    有一个割麦子的巨人已经走到离我躺着的田垄不到十码的地方,我担心他再走一步就会把我踩死,或者被他的镰刀砍成两段。因此,当他正要举步的时候,我吓得拼命大叫起来。那个巨人把脚往前移动了一点,朝下

    面四处张望,终于看见我躺在地上。他迟疑了一会儿,就象人们设法捉一只危险的小动物,生怕被它叮一下或咬一口那样的小心谨慎,同我自己在英国捉黄鼠狼时的表现一模一样。最后他放大胆用食指和拇指从后面捏住我的腰部,把我提了起来,离他的眼睛不到三码远,这样可以把我的形状看得格外清楚。我猜到了他的意思,心里非常镇静。他怕我从他的手指缝里溜掉,所以紧紧地捏住了我的腰部,把我提到离地面六十英尺左右,我却下决心绝不挣扎。我只仰望着太阳,两手合拢,做出祈祷的姿态,并且用可怜的声调,说了几句适合我当时处境的话。我时刻担心他会把我摔到地上,象我们平常想弄死讨厌的小动物那样。

    我的运气还好,他好象喜欢我的声音和姿态,开始把我当作宝贝看待了。他虽然不懂我的话,可是听见我的发音字句清楚,觉得非常奇怪。同时,我忍不住哼了起来,流下眼泪,又低头左看右看,尽量想使他知道,他的拇指和食指把我捏得多么痛。他似乎明白了我的意思。他提起衣服的下摆,轻轻地把我放在上面,立刻就带着我上他的主人那儿去了。他的主人是一个富有的农民,就是我在田里首先看见的那个人。

    这个农民听完仆人的报告以后,就拿上一根粗细同我们的手杖差不多的麦秆,把我的衣服下摆挑起来。他好象以为这是我天生的皮壳呢。他吹开了我的头发,仔细看我的脸。他把雇工都叫拢来。我后来听说,他问他们在田里还见过象我这样的小动物没有。接着他轻轻地把我放在地上,让我趴着,但是我马上站起来,来回地踱来踱去,让这些人晓得我并不想逃跑。

    他们为了更仔细观察我的举动,全都围着我坐了下来。我摘掉帽子,向这个农民深深地行了一个鞠躬礼。我双膝跪下,举起两手,眼睛望着上面,拼命大声地说了几句话。我从口袋里拿出一袋金币,恭恭敬敬地献给他。他伸手接了,拿到眼前去看是什么东西。后来又用一只别针拨来拨去,还是搞不清楚是什么。于是我就做手势要他把手放在地上。我打开钱袋,把所有的金币都倒在他的手心里。除了二三十枚小金币以外,有六枚西班牙大金币。他舐湿了小指头,捡起一个最大的金币,又捡起第二个,他好象完全不懂得这是些什么东西。他做手势要我把这些金币重新装好收起来。

    这个农民现在已经相信我是有理『性』的动物了。他一再同我说话,声音响得象水车似的震耳。我用了几种语言,尽量大声地来回答。他也老把耳朵凑近我,距离不到两码。可是都没有用处,因为我们彼此完全不能了解。后来,他打发雇工们回去工作,一面从衣袋里拿出手帕,对折起来,铺在左手上。他把手平放在地上,手心朝上,做手势要我到上面去。我很容易就做到了,因为那只手的厚度不到一英尺。我觉得应该服从,又怕掉下去,就直挺挺地躺在手帕上面。为了更安全起见,他用手帕的其余部分裹住我的身体,就这样把我带回他的家里去了。他进屋就喊妻子来看我。他的妻子尖叫一声,回头便跑,同英国『妇』女看见癞蛤蟆或蜘蛛一样。过了一会儿,她看见我很听从她丈夫的指挥,马上放了心,渐渐喜欢起我来了。

    

外国文学大系:大人国游记 第二章格列佛在农民的家里。

    正午十二点左右,仆人送饭进来。只有一大盘肉,盘子的直径大约二十四英尺。在一起吃饭的有农民和他的妻子,三个孩子和一个老祖母。他们坐下以后,农民把我放在桌上,离他不太远。从桌面到地上有三十英尺高。我非常害怕,为了免得掉下去,尽量远远地离开桌边。

    农民的妻子切下一小片肉,又弄碎一点面包,摆在切面包的板子上,放到我的面前。我向她深深地一鞠躬,拿出我的刀叉就吃了起来,这使他们高兴极了。女主人叫女仆拿来一个小酒杯,斟满了酒。我很费力地把杯子捧起来,做出最恭敬的样子,用英语尽量大声地说:“为夫人的健康干杯。”大家哈哈大笑起来,那阵闹哄哄的声音差点把我震聋了。这种酒尝起来象我们的淡苹果酒,并不难喝。

    接着男主人做了手势,要我到他切面包的板子旁边去。我走着走着,不小心绊上一块面包皮,脸朝下跌了一跤,幸好没有受伤。我马上站了起来。我看见这些好人都显出很关心的样子,就拿起帽子来摇摇,喊了三声万岁,表示我并没有跌出『毛』病(我为了表示有礼貌,那顶帽子原来是挟在胳臂底下的)。我向我的主人(我以后就这样称呼他)走去的时候,坐在他旁边的小儿子,一个十岁左右的顽皮孩子,抓住了我的两条腿,把我高高提起,吓得我四肢都发抖了。他的父亲把我抢救下来,在他左脸上打了一记耳光,并叫他离开桌子。这一记耳光的威力大得足够把欧洲的一队骑兵打倒。我怕那孩子恨我。我也记得我们的孩子爱捉弄麻雀、兔子、小猫和小狗。我就跪下去,指着孩子,努力让我的主人明白,我希望他能饶恕他的儿子。他父亲答应了我的要求,孩子又回到他的座位上。我上去亲了他的手。我的主人拉着他的手,要他轻轻地『摸』『摸』我。

    饭吃到一半的时候,女主人心爱的猫跳到她的身上。我听见背后闹哄哄的,回头一看,原来是猫在打呼噜。当女主人喂它、抚摩它的时候,我看见它的头和一只爪子。我估计,这畜生要比我们的一头公牛大三倍。虽然我站在桌子的另一边,离开它有五十多英尺,女主人按住它,怕它跳起来抓我,这畜生那副狰狞可怕的相貌还是使我很不安。结果并没有危险,因为主人把我放在离它三码远的地方,它一点也没有注意我。我时常听人说,并且根据我旅行的经验证实,在猛兽面前要是逃跑或表现恐惧,准会引起它追你,或者攻击你。因此,我打定注意,在这个危险关头要显出不在乎的样子。我在猫的脑袋跟前大胆地走了五、六趟,离开它不到半码。它把背弓起,好象怕我似的。我更不怕狗。有三、四只狗进了屋子,这是农民家里常有的情形。其中有一只抵得上我们的四只象;还有一只,比它高些,不过身体没有那么大。

    午饭快吃完的时候,保姆抱着一个一岁大的孩子走进来。他一看见我,马上叫喊起来。那喊声可以传五英里那么远。他象普通小娃娃那样说了一些不清不楚的话,要把我拿去当玩具。母亲一味纵容孩子,把我拿起送到他的面前。他立刻拦腰抓住我,把我的头往嘴里送。我大吼一声,吓得这个小顽皮赶紧把我丢掉。要不是她母亲拿围裙接住我的话,我的脖子准会跌断的。保姆用一个响盒子去哄孩子。那东西里面是空的,装了几块大石头,用一根绳子系在孩子的腰身上。但是白费力气。她只好使出最后一着,给他吃『奶』。

    午饭吃完以后,主人到他的雇工那儿去了。我从他的声音和表情上看得出来,他嘱咐妻子要小心照顾我。我非常疲倦,很想睡觉。女主人感觉到了,把我放在她自己睡的床上,用一条干净的白手帕给我盖上。那手帕比我们军舰上的主帆还要大,而且还粗糙些。

    我大约睡了两个钟头,梦见在家同妻子儿女呆在一起。我醒来发现,在一间两三百英尺宽、两百英尺高的大房间里,只有自己一个人躺在一张二十码宽的床上。这个时候,我更加伤心了。女主人料理家务去了,把我锁在这房间里。床铺离地有八码高。我虽然想要下床,却不敢叫喊。这家人都在厨房里。我睡的这房间同厨房距离那么远,喊也没有用。

    我正处在这种情况下,有两只老鼠爬进帐子,在床上东闻闻西闻闻。有一只几乎跑到我的脸上来了。我吓得跳起来,抽出宝剑自卫。这两只可恶的畜生竟敢对我两面夹攻;其中一只用前爪抓住了我的衣领。幸亏它还没来得及伤害我,我就把它的肚子剖开了。它倒在我的脚下。另外那一只看见同伴的命运,就逃掉了。它逃走的时候,我给了它一下子,使它的背受了伤,身上直淌血。

    这桩伟大的事业结束以后,我在床上来回地溜达,让呼吸平静下来,恢复精神。这种老鼠有我们的大猎狗那么大,比猎狗更机灵、更凶猛。如果我睡前解去了系剑的皮带,那一定会被撕成碎块,给吞掉了。我量了一下死老鼠的尾巴,只差一英寸就有两码长。我可不愿意去拖死尸下床,它还在那儿淌血。我看见它还有一口气,就在它的脖子上猛砍一剑,赶快杀死了它。

    不一会儿,女主人进来了。她看见我全身是血,连忙跑来把我拿起。我指着死老鼠,笑着做手势表示我没有受伤。她喜欢极了,叫女仆拿火筷子把死老鼠夹起,扔到窗外。然后,她把我放在桌上。我把我那全是血的宝剑给她看,再用上衣的下摆揩了揩,『插』进剑鞘。

    

外国文学大系:大人国游记 第三章他被带到城里去展览。

    我的女主人有一个九岁的女儿,是个懂事的孩子,做针线活很灵巧,会打扮洋娃娃。她母亲和她想法子把洋娃娃的摇篮整理好,给我过夜用。摇篮放在一个衣柜的小抽屉里。为了防老鼠,又把抽屉放在一个悬空的架子上。我同这些人住在一起的时候,这一直是我的床铺。

    她给我做了七件衬衫和一些别的衣服,用的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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