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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当记忆做了时间的嫁衣-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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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二十岁就结婚了,所以我们三个都比较大。二姨和小姨结婚时相差不到一年,所以他们家的孩子年龄都是相连的,我们三个反而像是被孤立了一样。姐姐是最大的,她比我大五岁,比最小的表弟,整整大十四岁。
由于二姨家的小表弟,是母亲她们姐妹三人中最小的孩子,也是我们姊妹中最小的孩子,所以我们都很疼爱他。小时候的我,一直是个“人前有”,归根结底,是因为我爱孩子。小姨家的表妹两岁多一点,正是招惹人的时候,二姨家的表弟也就呱呱落地了。不知是哪年流传下来的习俗,黄毛丫头是不能进入月婆子房的,所以就算我再怎么闹腾,姥姥也不带我去。好不容易等到小表弟出月了,结果是姐姐先去了。家人说,小表弟太小了,我抱不好,再说了,小姨家的小表妹没人领,我得哄着她玩。不高兴了两分钟,不满的情绪就烟消云散了。
后来,不知过了多久,我终于可以见到小表弟了。我到现在还记得二姨和姐姐合伙“欺负”我的事呢!晚上,我们围着小表弟坐在炕上,他睡醒了,我想抱一下,她们就是不让抱。争执了好一会儿,姐姐就说:“你把他喊一声哥,我就让你抱。”我坐在墙角落里,思量着,纠结着。一方面觉得理亏,一方面又特别特别的想抱他。想了想,喊就喊,反正大女子能屈能伸,所以我坚决响亮的喊了一声,才换来了短暂的拥有权。她们娘俩笑的是前俯后仰的。
他们四个逐渐长大,我也在长大。三年级时的暑假,给我留下了一道若隐若现的印象,那么的朦胧,那么的纯洁,那么的唯美,也还有一点,貌似是人性的东西,潜移默化的指引着我,悄无声息的净化着我,一直延续到现在。那种,作为女子特有的气质,与后来沈从文老前辈《边城》里的翠翠,在我的意识里,可以相提并论。因为总感觉,那女子,是一种自然的美,一种天然的美,没有世俗里的思想,也没有红尘中的杂念。
小姨家的孩子,有姥姥和姥爷搭手照看,姐姐帮助家里干农活,于是那个暑假,就轮到我,去二姨家给她看孩子。
那一个月里,白天他们忙着收拾农作物,晚上回来时,也就是我“出笼”的时候,因为虽说我爱孩子,但每天和那两个爱哭,不停歇,又正处于自主阶段——小表弟一岁多一点,刚学会走路,不让我抱,不让我领,不让我拽,只允许我跟在他们后边的孩子处在一起,我不被折腾疯,也会累的没力气的。所以他们一回来,我假借着上厕所,就跟着尿一溜烟的跑了,他们吃饭时,也找不到我。夜深人静,都该休息的时候,我才出来,跟着她回家。要么被骂几句,要么没有好脸色。
那时常玩的人家,就是二姨屋背后的罗家。那家有两个女孩,大女儿和姐姐玩得好,初中时成了同班同学;小女儿和我玩得好,后来初中时,我们也成了同班同学。因为初中都是在镇上上的。再后来,去二姨家玩时,就没有见到过她们。
那个给我印象甚深的女孩,是姐姐在二姨家玩时认识的朋友。我是姐姐的妹妹,因此也就间接的认识了她。偶尔还能说上一句话,甜甜的喊一声小芳姐。
到现在我也不知道她姓什么,只知道她的小名叫小芳。她的身子单薄,个子挺高的,细眉,单眼,粉腮,瓜子脸。印象最深的是她嘴唇的左上方,有一颗显眼的小黑痣。很文静,言行是标准的古代式的女子,笑不露齿,纤纤细步,从不和我们追逐打闹,不说粗话,不发火,是典型的小家碧玉式的女子。只是单纯的和我们玩,跳皮筋游戏。听到父母的喊叫,哪怕玩的有多开心,有多么的恋恋不舍,但还是立马应声,接着便向传出声音的方向,疾步而去。
炎热的午后,二姨一家人都在睡午觉。因为到二姨家已经一月有余了,我有些想姥姥,有些想家,有些想小姨家的表弟表妹。虽然二姨说,等把场碾了,就送我回去,但免不了一些落寞,孤独,心慌。于是,趁着他们都睡觉,我一个人走到宽阔的公路边,那儿有座石桥,我漫无目的走了上去。太阳,火辣辣的热,我穿着和姥姥一样的碎花布衬衫,胸前的污垢,清晰可见。周围的山,都累得有气无力,时不时的打着盹;地畔上的野草,散发出一种潮湿、温热、带有一股微苦的气味,冲击着我的嗅觉;远处的河滩上,落满了太阳的碎影,看上去浑身都不清爽;河边有几个小男孩,聚集起水,学着鸭子,扑腾在水里。好不烦闷,无聊!
转过身,是一片一片的麦田,只剩下整齐有序的麦茬,和几根被遗落了的、受了伤的麦苗,搭拉着头,伫立着;还有地坎。有的地坎,有如公路一样的宽敞平坦;有的地坎,整个是一斜坡,有的陡,有的缓。就在不远处两块地的交界处,我看到了小芳,她戴着一顶白色的帽子,牵着两只奶羊,坐在地坎上,太阳下,放牧。
没有风的夏日午后,大地上笼罩着的,全是闷热、急躁的影子。那两只羊,只顾吃,就是吃,也有累的时候。它们时而无精打采,懒散的围着小芳,不肯走动,时而又精力充沛,总想逃出绳索,逃出主人的视线。小芳一发现羊有这样的迹象,只是轻声细语的“咩,咩,咩……”的叫两声,羊儿又很听话,很乖巧的回到她的身边。她坐的很规矩,很端正,很淑女。即便是她一个人的时候,她也不会东倒西歪,或是伸直腿。我除了听到她叫羊回来的声音外,没有其他的任何响声。她没有唱歌,也没有哼曲,只是安静的坐着,文雅,文静;只是认真的放牧着她的羔羊;只是用心和她的羊儿交谈,传目。那么的单纯,那么的纯净,那么的天然。
也许是因为钦慕,也许是因为有某种奇异的引力,反正我站在桥上,很久很久。久到我感觉到了阳光将我胳膊划破,细微的疼痛,满胳膊乱跑;久到我的额头上渗出了汗,我的头发湿漉漉的;久到我走下那座桥时,眼前直冒金光。就那么久,我只是静静地站在桥上,看着她那种特殊,有气质的背影。我没有打扰她,她也不曾发现我。
“一些人存在的意义总归是让另一些人成长,然后消失。”刘同如是说。我想,她的出现,或许是为了我,在那一年,那一个暑假,那个人生阶段,快乐的成长吧。不见她,已经N年多了。
八九岁的我,不知是以怎样的心态,角度,思想,眼光,去欣赏,去审视的。人性,生活,生命,信仰。模糊,朦胧,却又在冥冥之中,清晰,显眼。反正那个女孩的影子,总是若隐若现的浮游在我的思想中,不曾消匿,我想永远不会。
  
《三》
很多故事,想写下来作为自己青春的祭品。但每一段故事,编着编着,总会迷失了自己;每一段风景,看着看着,总会身不由己,情不自禁,无法脱身。
由于要编自己的故事,所以和早已失去联系的表姐,通过网络,重新温习着年少的趣事。
白驹过隙,沧海桑田,短暂却又漫长的十几个年头,物是而人的面貌全非。除了那些从小就刻进记忆里的容貌,由青年到中年,由红润的面颊到褶皱的额头外,儿时的玩伴,亦或是或远或近的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们,都以陌生的面孔,演绎着自己多彩的生活,斑斓的生命。
我们不曾相见,也只不过有七八年的时间。大姑舅爸家的表姐与表哥,不知不觉的淡出了我的记忆,留与我的,只剩那些年月,暑假在他们家玩的时候,同舅妈和表哥表姐在胡麻地里吃的榨菜,依旧清晰的记得,那榨菜五毛钱两袋,萝卜的。味很爨,橘黄色的汁,萝卜丝切的均匀,嚼起来清脆舒服,有点咸,有点甜。后来虽然吃过很多榨菜,但再也没有找到当年在胡麻地里的那个味的萝卜丝,就像,虽然我们还联系着,但在也不是那些年岁的天真与单纯。也许,那个味,就是记忆的味道,只能回忆,却不能回去。
要不是今年去舅妈家,我肯定也不会认出二表姐来。其实,大表姐和二表姐我是分不清的,我只知道她们都是我的姐姐,自从能够记得住她们时,我就得无条件的喊她们姐姐,虽然心里很不平衡,但那也是没法子的事。到现在,还是分的不是很清。那次,在空间看到那一张张不同角度,不同镜头的照片,除了舅爸舅妈和二表姐我认识外,其他的都不认识。照片翻来覆去,看了一遍又一遍,就是没有找到大表姐和表哥。只能问问二表姐,待她发来照片,定睛一看,诧异,惊愕,又有许多的不可思议。极力的回忆,但怎么也找不到,找不出,当年那两个清秀水灵、纯真烂漫的女孩,一个言简沉稳,一个活泼好动,一个方形脸,一个圆形脸;再也找不出那个,一脸孩子气,拿着乒乓球拍与墙壁对战的男孩子。
大表姐两个绯红的脸蛋,俨然是一村妇模样,不再是“大家闺秀”出水般的娇美。二表姐白皙,脸蛋还是圆圆的,没有多大变化。
记忆像开闸的洪水,倾泻而来。把那些年的往事,轻而易举却又朦胧模糊的晾晒在了时间的河滩上。等着我去捡拾,等着我去温习。
舅爸是一位普普通通的小学教师,性格沉默寡言,虽然不经常笑,但看上去却很慈祥和善,到现在好像还没有退休。我最佩服的是他的字,虽然那时候小,但看到他给表哥与表姐写的名字,对于我没想到自己后来也喜欢上书法的自己来说,无疑是一位免费的导师,一位心灵上的支柱与标杆。但事实上,我从没有跟他学一个字,哪怕是一个笔画都没有。舅妈是一个很大气、很爽朗的人。在我的记忆里,她好像没有忧愁,没有悲哀。不论何时,见到她,或是听到她的声音,笑的都是那么的干脆与释怀。她曾经是和表姑是卖衣服布料的小商贩,能说会道,而且句句听起来都是那么的顺畅与舒服。她的手特别的灵巧,能编织各种花色的毛衣。红色的毛衣,黄色的兔子,那便是属于我的钻石镶翡翠。那只兔子,温驯、乖巧的卧在胃部的正下方,黑色的眼珠,像是夜明珠,在红黄的亮色中,闪闪发光,尽管是黑色的光芒,也格外的耀眼与美丽。细致的针脚,精巧的图案,穿在身上很舒服,很温暖,也很自豪与骄傲,因为其他伙伴都没有,哥哥姐姐也没有。我会长大,而毛衣却不能拉长。穿了几年,胳膊就不知不觉的和毛衣袖子开始出现了脱节。袖口也被磨破,满是污垢的线头,与刚断裂的茬口,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一个活在水中,有清水的保养与冲洗,干净鲜亮,没有退色;一个活在煤窑洞里,整天被细小的黑色碳末,蹂躏与折磨着,暗淡,憔悴,无光泽。貌似,很多年在没有穿过亲戚六人针织的毛衣了。很怀念,很想让舅妈给我再织一件。穿着她的疼爱,温暖着我的成长。
有一回,好像也是最后一次,我在舅妈家玩了大半个月。整天的任务除了吃喝,就是疯玩,偶尔也告个小状,在偶尔也看着脸色,行个事。那时他家里已经有了台式电脑,我坐在电脑旁,就是不会玩玛丽游戏。表哥表姐也不教教我,我又擅自不敢动,虽然舅爸舅妈给了口话,但我怕不小心给弄坏。回到家里之后,横卧在母亲的怀里,母亲摸着我的头发,调侃着说:“你看你舅妈家比咱们有钱,也爱你,给你买吃买穿的,要不你给你舅妈家当娃娃去。”傻傻的,憨憨的我,仰起脖子,很不好意思的说道:“人家都说,金窝窝,银窝窝,不如咱家的狗窝窝,我感觉还是咱们好。”母亲也许是欣慰,也许是感动,把我搂在怀里,只是笑,而没有任何话语。那时候才知道,在外面玩久了,或是流浪久了,也会腻烦的。自己的家,任何时候都是一个港湾,疲倦了,困惑了,失败了,只要能蜷缩在自己的小窝里,哪怕是疗伤,哪怕是自残,也都有安全感与归属感,也都有温暖感与舒适感。
晃眼间,十几年的光阴就在这些不相见的日子的罅隙间溜走,就连商量的余地都没有。时间,真的是经不住享用!

  
《四》
立了秋的夜,总有着阵阵的清凉,像是风油精一样,敷在发热的肌肤上,不禁心头便会哆嗦,汗毛直竖。
一直觉得,家乡的星星总比城市的繁多,明亮,可爱与亲切。透过铝合金的窗户,看的是那么的清晰,那么的明朗。院子里的灯光,散发着暗暗的黄晕。上房里的二胡,优雅、绵长的拉着乡间小调——《顺金鞭》,大姨夫坐在炕上跟着哼哼唧唧的唱着。院子里的上空,弥漫着羔羊的膻腥味,与一股,欢声笑语背后的淡淡忧伤,和无尽缠绵的思念。
今天,是包大舅一周年的忌日。
去年的去年这个时间,我要去远方读书,包舅背来了大半蛇皮袋的梅李子,为我送行,万万没想到的是,那一别竟是永别。今年的这个时候,是他驾鹤西去的一周年,而我两手空空,只拿着自己不为人知的忧伤与外甥女儿的思念,去扫墓,去看那荒山野岭中,连一根青草都不长的坟冢。
论起血缘关系来,包舅是我真正的、唯一的亲舅。母亲两三岁时,姥姥改嫁,带着她进了杨家的门,因为母亲还小,所以也就改了姓,改姓杨。包家还有我一个大姨,和母亲长得特别特别的像,真的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虽然包舅和大姨娘留在包家,但是和杨家母亲姐妹三个的关系特别的亲近,姊妹几个和和睦睦,包舅和包姨娘对杨家的姥爷也很孝顺。
包舅家住彭阳县海口村后湾沟队,那儿就是我心目中的世外桃源。到他家,别说有直达的柏油路,就是正常的平坦、宽阔的乡间小路都没有,而是一条蜿蜒曲折的山路,那条山路,也要走上一半个小时呢。每次和姥姥去他家玩,我愁的不是走山路,而是通往他家的那条宽达两三米的河。那条的河的滥觞不知道在哪里,我只知道那河水浑浊,汹涌,不下雨的时候都很难趟过去,也许下雨,就只能游过去了,反正我是没有这么做过。每次去,到了河边就得徘徊很久,因为没有桥,我太小,步子跨不过去,姥姥又上了年纪,脚跟也不稳。有时候,是沟口姥姥娘家的人背我们过去,有时候我们寻觅很久,找来许多石头扔下去,看哪一段的水面山露出石头来,我们就使劲的往那里扔石头,折腾很久,我们也就过去了。每次回来时,都是包舅提着大雨鞋,陪我们走下山来,背我们过河,然后他在一个人慢慢地走回去。
我爱水,也怕水,爱的是蜿蜒曲折、清澈见底的小溪水,小河水,怕的是汹涌澎湃、浑浊不清的貌似阵雨后的洪水。每次到河边,看着湍急而流的水,都会两眼冒金光,晕晕乎乎的,姥姥总害怕把我掉进水里,所以总是千叮咛万嘱咐的对我说:“蛋蛋,你不要看水,把头抬起来看远处。”说话的同时,又把我紧紧地拽着,好像她一不留神河水就会把我抱去一样。尽管是这样,模糊的记得,有一次还是因为晕水,而跌倒在了河里,幸好姥姥拽着,才不至于真的被水吹去。那以后,到了河边,她就是不松手,自始至终的紧攥着我的小手。
那段山路,虽然不是传说中的“山路十八弯”,但是弯它个五六弯终归还是有的。我特别喜欢走那段路,虽然漫长遥远,虽然凸凹不平,虽然没有人烟,虽然时不时的有沙粒钻进鞋子里,但是前后左右都是山,有山就有花草,有了花草,就永远有春天的影子,芬芳绚烂。姥姥每次都愿意带着我,一是我能带给她快乐,能给她去除疲惫、寂寞与乏味;二是姥姥太爱我,因而我是众所周知的她的尾巴。山上的野花,总有着一种魔力,一种霸气的馨香。走着走着,看到山腰上有花,就特别带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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