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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谋杀似水年华-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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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钱灵倒在卧室地板上,穿着宽松的白色睡衣,乌黑长发如瀑布散开,对着苍白的脸庞,像绽开了一朵白蕊黑瓣的花。
  她的眼睛,曾经迷人的眼睛没有闭上,露出恐惧,疑惑和意外的神情,看着如约而至的田小麦。
  小麦确信自己足够坚强,不会像房东太太那样尖叫着逃跑。她只是怔怔的站在原地,像一尊雕塑,僵硬地伫立在死去的死党身边——不是说好了“一起把秘密从坟墓里挖出来”?现在,田小麦已经准时来到,钱灵却永远不能说话了。
  不过,真正让她的思维凝固起来的,是围绕在钱灵脖子上的一抹紫色——
  丝巾。
  紫色的,丝巾。
  第一眼,她感觉是幻觉。会不会是自己把深埋在抽屉里的丝巾,幻想到了钱灵的脖子上?或者,钱灵没有死,只是躺在地上要和她玩一个恶作剧?
  第二眼,她才确认钱灵的确死了!确认缠绕在她脖子上的丝巾,就是自己上个月从“魔女区”买的那种——同样水晶般的紫色,同样奇妙的植物花纹,同样的波斯伊斯法罕风情,几乎就是同一批产品,甚至是同一个人织出来的!
  没有第三眼了——小麦的眼神定格在丝巾上,丝巾像一块自己磁铁,牢牢吸住她的眼球,让她丝毫无法移动;又像一条紫色毒蛇,不知不觉已缠上她的脖子,让她完全无法逃脱。
  丝巾越收越紧,呼吸越来越困难,想象中紫色的蛇,令她渐渐窒息……
  唯一无法被抑制的,是田小麦的眼泪。
  当温热的泪水打湿地板,死去的美人渐渐冰凉,窗外的黄叶纷纷凋落——她闻到一股淡淡的气味,似曾相识的气味,从钱灵的尸体上飘出,确切地说是从丝巾深处飘来。
  那是十年前某个清晨的气味,可以背大脑遗忘,但不会被鼻子遗忘。
  第十七章
  “她没说到过其他人?”
  “没有。”
  “也没说到过特别的事?”
  小麦觉得自己快被逼疯了,退到角落摇头说:“对不起,凌晨她打来那个电话的内容,我已经全都说过了!我也给你看了那条她发的短信。”
  “嗯,短信时间如果没错,应该在她遇害前不久。”
  “我很后悔!凌晨三点通电话时,她希望当时就能见到我,如果我不贪睡,立刻从床上爬起来出门的话,或许还可以挽救她的生命!”
  “不是你的错,没人会因为这样一个电话,而在凌晨三点出门的!”
  负责这桩凶杀案的警察反复追问了半个小时后,总算安慰了小麦一句。
  他是田小麦的老熟人。
  十五年前,当时他从警校毕业不久,便跟随小麦的父亲,参与侦办了南明路杂货店凶杀案——这也是田跃进三十多年警察生涯里,仅有的还没抓到凶手的两桩案子之一。当年初出茅庐的警察小王,如今已是破案无数的警官老王。上个月小麦的父亲因公殉职,也是老王在帮忙料理后事。
  根据现场的情况,初步判断钱灵是被丝巾勒死的,如果法医的报告能够证实——那么这起案件的作案手法与1995年的南明路凶杀案完全相同。
  房东太太也被警察问得快要崩溃了。这栋老洋房是祖辈传下来的,到这一代已败得只剩下房子。洋房的大部分出租给一家广告公司。晚上,除了独居的房东太太,只有钱灵租住在底楼一套带小院的单元里。房东太太表示,昨晚并未有异常情况,整晚她都睡得很沉。警察也证实门锁没有被破坏的痕迹,更没有迹象显示有人翻墙而入。房东还说钱灵在这里住了一年,晚上多半在外面,平时也很少打照面,但每次付房租她都很爽快。虽然怀疑钱灵的社会关系复杂,但房东从没见过钱灵带男人回家,屋里也没有发现男人的用品。
  目前,最大的嫌疑对象竟是房东太太。
  至于动机?如果她真是凶手的话,当然不会把动机交代出来的。
  不过,想起十五年前的南明路凶杀案,警官老王认为房东太太作案的可能性极小。
  警方未在现场找到钱灵的手机,估计已被凶手拿走。
  现场还有一样特别的东西。
  死者的床头柜上,有一张黄色便签纸,上面用蓝色的圆珠笔,写着一行潦草的字迹——
  我杀过人
  短短的四个字,就像四根金针,插入小麦的眼睛。
  警官老王自嘲似的说:“此地无银三百两?凶手告诉警方,他是一个连环杀手?”
  “不。”田小麦已变得异常冷静,“这是钱灵的笔迹。”
  “死者字迹写的?”
  “我和她是从初中到高中同班六年的死党,当然认得她的笔迹,绝不会有错!”她一下子就想明白了,“钱灵要告诉我的秘密,恐怕就是这四个字!”
  “你能想到她杀的人是谁吗?”
  “不,完全想不到!”
  钱灵曾经杀过人?
  天哪!小麦记不起来,什么都记不起来了!与死党共同度过的时光,十八岁的似水年华,几乎完全遗忘了!
  她杀过谁?
  第十八章
  十二月,夜凉如水。
  死去的美人早被送到公安局去做尸检,只剩下钱灵伤心的父母。这对送走黑发人的白发人,哭泣数个小时后,才坐下来收拾女儿的遗物。小麦一直没有离开,帮助他们料理后事——她对应付这种事已经有了经验。这也注定自己离死神已越来越近?
  她想在死者遗物里找到一样东西。
  耳边犹记钱灵在电话里说的:“我想要告诉你!再给你看一样东西。”
  还有,那条她临死前发来的短信:“等你来,我们一起把秘密从坟墓里挖出来。”
  必须找到它——无论多可怕的秘密,无论埋藏在谁的坟墓中,小麦发誓要亲手挖出来。
  “日记本。”
  忽然,钱灵的妈妈自言自语了一声。
  “什么?”
  小麦托着死党妈妈的肩膀,以防她倒下。耗在她还算坚强,刚整理完女儿卧室所有角落,这位沉浸在悲伤中的母亲抹着眼泪说:“钱灵的日记本不见了。”
  虽然,许多当年记忆都模糊了,小麦却依稀记得钱灵的日记本——高中时没完临睡前,她都在寝室悄悄写日记。只是钱灵从不给别人看,一直将它牢牢锁起来,就算死党小麦也没看过。
  “阿姨,您确认日记本在这里吗?”
  “她从家里搬出来的时候,我亲眼看到她拿走了日记本。”钱灵的妈妈接过小麦端来的一杯热水,“她早就不写日记了,但绝不会把日记本扔掉。”
  看着窗外庭院的梅树,黑夜中的轮廓让人倍感凄凉,田小麦明白了——钱灵要告诉她的那个秘密,就隐藏在高中时代的日记本里,可惜却被凶手拿走了,或藏在某个更隐蔽的角落。
  难道,凶手也和那个秘密有关?和自己丢失了的青春记忆有关?
  脑子浮起那条紫色丝巾,想起钱灵在电话里说到的丝巾,还有1995年那桩未破的命案。
  紫色丝巾?
  陪伴钱灵的父母离开凶案现场,已接近于子夜零点。小麦一路上用手捂着喉咙,似乎空气中也藏着一条丝巾,随时随地都会收紧,转眼间就能让她窒息。
  孤身一人回到家中,小麦把所有门窗检查了一遍,强迫症般地反复开关窗户。
  她住了杯浓咖啡,迫使自己打起精神,即便整夜都睡不着也没关系。她害怕自己一旦沉入睡眠,恶鬼就会潜入她的床边……
  “等你来,我们一起把秘密从坟墓里挖出来。”
  田小麦又看了一眼存在手机里的短信,开始绞尽脑汁地回以,自己十年前的高中时代。
  可惜一切都是徒劳,记忆也如一条深深的沟,现实在这边,过去在那边,跨过去就会粉身碎骨。
  也许,丢失的记忆里藏着一些极度危险的东西,以至于自己选择性失忆了?
  当年朝夕相处的同学们,大多已失去联系,手机通讯录里高中同学只有钱灵一个人。
  她想起了一个人,或者说不是人——“魔女区”。
  既然能够买到1995年的记忆,也同样能买到2000年的记忆。
  打开“魔女区”首页,黑色大门里飘出一行字:本店可以买到你想要的一切。
  略过所有宝贝,直接打开阿里旺旺与店主对话。
  “在吗?”
  凌晨,两点,没想到只隔几秒钟,店主就回复到:“在。”
  “我想再买一次记忆。”
  小麦知道,为了找回记忆,将要付出的代价,将不仅仅是金钱。
  “哪一年?”
  “2000年,春天。”
  她补充了一个“春天”,那是高三的下半学期,也是高考前最残酷的一个学期。
  “好的,拍下这个定制产品。”
  底下出现一个链接。
  手指颤抖着打开链接,这个定制产品竟开价五千元,抢钱吗?
  不过,再贵也要买下来——有些记忆既可能是噩梦,也可能是无价之宝。
  迅速完成付款,她倒掉浓咖啡,钻回寒冷的被窝。原以为会失眠一宿,却没想到很快睡着了。
  只是,噩梦如期而至……
  第十九章
  田小麦从戴着头盔的快递员手里接过一个快递的文件袋,摸起来却像本厚厚的书。
  忍到下班回家,把自己关在卧室,她小心地打开快递袋。
  “咦?”
  居然……居然是高中语文课本!
  那熟悉的感觉,让她心软了下来。鼻子也莫名其妙地发酸,眼泪像黄梅天的雨,淅淅沥沥落下来,砸在凝固记忆的语文课本上。
  这就是十年前的版本,几乎每一页小麦都熟得可以背出来!
  可惜,这本书不是自己用过的,淘宝上可以买到很多这样的二手教科书。
  淡淡一本语文课本,还不能唤醒沉睡的记忆。
  翻到古典诗词部分李清照的《声声慢》那篇,发现书页里夹着一样东西,原来是一条折叠成书页大小的丝巾!
  紫色的丝巾。
  就是那样的紫色,那样的蚕丝材料,那样的奇妙植物花纹。
  战栗着打开丝巾。触摸其冰凉光滑的表面,也触摸到自己的十八岁。
  这是她亲眼看到的第三条这样的丝巾。
  第一条还藏在她的抽屉里。第二天勒死了她最好的朋友钱灵。第三条却是从“魔女区”买来的“2000年春天的记忆”的一部分。
  Esfahan
  也许,世界上这样的丝巾不超过一百条!
  看着丝巾底下语文课本的那一页,李清照的“梧桐更兼细雨,到黄昏,点点滴滴。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
  这条丝巾,这一页课文,这一首宋词。
  她真的想起来了。
  这是她的青春,她的似水年华,她紧缩在内心最深处的一幅画。
  慕容老师……
  2000年的记忆,第一章
  2000年。
  春天。
  一个细雨霏霏的下午。
  紫色丝巾——打成花苞般漂亮的结,缠绕在一根雪白脖子上,雨天潮湿昏暗的教室,柔和的日光灯,照着丝巾诱人的紫色,发出明亮而柔和的光泽,像教堂里的烛光跳跃闪烁。丝巾上点缀着白色花纹形状奇异的植物图案,仿佛巴比伦塔下的花园,抑或装饰《一千零一夜》封面的图版。
  系着这条丝巾的女子,转身在黑板上写出一行粉笔字,却是“梧桐更兼细雨,到黄昏,点点滴滴。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
  课本里李清照的《声声慢》,加上这动人的背影,大波浪的暗紫色卷发,不时摆动的束腰长裙,颈后露出的那抹丝巾,把几年后的穿越故事,提前送到十八岁的田小麦眼中。
  这是南明高级中学,高三(2)班的教室。小麦坐在靠窗第二排,窗外展开有毒的夹竹桃花朵,而点在玻璃上纵横如溪流,女老师系着一条紫色丝巾,风情万种地站在黑板前,回头却以严厉的目光注视着学生们。
  老师有个古老而神秘的姓——慕容。
  这是小麦担任语文课代表以来,第一次看到慕容老师的这条丝巾,它如同一块紫色磁石,牢牢吸住她的目光。全班女生都暗暗赞叹,羡慕与嫉妒——天底下居然有这么漂亮的丝巾?偏偏未在如此漂亮的女老师身上,老天慰勉太不公平。
  慕容老师总扳着一张冷艳的脸,对那些目不转睛盯着她的男生更视若无睹。她不时叫学生回答问题,不管答案正确与否,都会批评挖苦一番——除了一个人。
  田小麦,她是慕容老师最喜欢的学生,每当她以向往和崇拜的目光投向老师,就会被报以甜美的微笑。小麦时常幻想,自己十年以后若也能像老师那么迷人,像她那样系上一条紫色丝巾,就真的完美了……
  有人用胳膊肘捅了捅她,是同桌兼同寝的死党钱灵。小麦慌忙回复正襟危坐,刚才看慕容老师的丝巾着了迷,半边身体竟斜靠到钱灵肩膀上。
  钱灵做了个鬼脸——有时候,小麦也会羡慕这位死党,她总能把自己打扮得光彩夺目,又不违反学校禁止学生化妆的规定,同时还把学校里众多追求者打理得服服帖帖。
  下课了。
  这是今天的最后一节课,隔两个小时还有晚自习,大家从教室中蜂拥而出。
  钱灵挽着小麦要回寝室时,慕容老师忽然回头说:“小麦,能陪我散步吗?”
  老师的要求怎能拒绝?钱灵松开小麦的手,识相地去找其他人了。
  小麦顺从地走到老师身边,瞥着惹眼的紫色丝巾,环绕在成熟的老师脖子上,她感觉丝巾超越了每个季节流行的风格,这种突如其来的永恒感让十八岁的她自惭形秽。
  走过教学楼下长长的走廊,雨点从屋檐坠落到身边的花坛,不时有花瓣散落在泥土中,如一具具鲜艳的尸体,刚绽放开青春便已凋零。这不免让她想起所在抽屉里的《牡丹亭》——去年慕容老师送给她看的,还说不准告诉别人呢。
  “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于断井颓垣。良辰美景奈何天,
  赏心乐事谁家院?朝飞暮卷,云霞翠轩,雨丝风片,烟波画船,锦屏人忒看的这韶光贱!“
  小麦是在意外,这四下无人的时刻,雨打花残的走廊下,慕容老师心有灵犀地唱起了“游学”里的《皂罗袍》……
  慕容老师自学过昆曲,唱得煞有介事,唱腔真有几分电视里听过的味道,她似乎完全没感觉旁边有学生存在。这就是慕容老师的风格,时而冷漠无情难以靠近,时而又兴之所至毫无拘束;时而像个五十岁的老处女,时而又像个十八岁的高三女生。
  几乎每周都有一天,黄昏时,小麦会陪伴慕容老师散步,传过学校里的花园,走入大门外的荒野。
  这里是南明高级中学,位于荒凉郊区的南明路上,也是全市有名的寄宿制重点学校。
  三年前,她不顾父亲的坚决反对,凭着优异的成绩考进这里。
  小麦知道父亲反对的原因——五年前,他唯一没有成功破获的命案,就发生在南明高级中学的对面。
  可她不在乎,只要能离父亲远些,最好每天都别见到他,日日夜夜和同学们在一起。这种方式大概也能减少几分对他的怨恨。
  另一个原因,是她初中时独一无二的死党——钱灵也立志报考这所学校,小麦不想因为升学,而与最好的朋友分开,她期望从初中到高中直到大学,她们姐妹都能在一起。
  南明高级中学规模很大,六百多个学生全部在校住读,周末才能回家,几年前学校翻修一新,三栋教学楼和两栋宿舍楼,加一个标准足球场,每年春天姹紫嫣红开遍。只有一样不方便,就是学校位置过于偏僻,校门外除了荒野就是废墟,回市区只能坐公共汽车。
  “你喜欢这样的春雨?”
  慕容老师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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