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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谁红跟谁急-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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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王,你信不信,就看机缘,给我机缘,我照样能当厅长、部长……” 
  父亲没有,朋友没有,但我有。 
  这种心态,不光《活动变人形》有,张贤亮的《绿化树》中也有,他总要写到章永■走上大会堂的红氍毹才罢休,才觉得够份儿。本该是多好的一部作品,就这么叫人倒了胃口。 
  怨不得他们。这实质上是中国知识分子普遍的文化心态,顽劣的更甚,优秀的也难以免俗。人生不过生死二字,我们颠来倒去总摆它不正。“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说得多么好听,可惜只是忧患时的护符,一旦忧患过去,总要试试,看生死二字调换过来,这话是否也一样的灵验。还要千方百计甚至生拉硬扯地把它表现出来。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的伟人意识,实际上是小人物心态。文学是人学,中国的文学终难甩脱中国的人学。 
  在混同的情况下,既然不能使两者拉平成为民主意识,单为文学计,权宜的解决办法只能是剥离。有伟人意识的强化自己的伟人意识,有小人物心态的固守自己的小人物心态,这样,纵然写不出《追忆逝水年华》,至少可以写出类似《堂吉诃德》和《好兵帅克》那样的杰作。但它的前提却必须是对自我属性的认定,而一旦认定,伟人意识已不复是伟人意识,小人物心态也不复是小人物心态。这是一个悖论,一个无法打破的怪圈。 
  莫非中国文学命中注定要在这怪圈中往复循环不已? 
  希望在于来日。我们理应昂扬,但更应当平静。因为艺术需要的是和谐,平静离和谐近点。 
  三 
  未必是史诗意识的亚流,但多少总有点扯不清的干系,制约着当代长篇创作的文化阻隔,还有一个便是哲理。我们是个讲理的民族,讲理的国度,好事坏事都能讲出理来。好色之徒可以说他“好色而不淫”,想娶小老婆再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说“男女授受不亲”的孟轲,还可以说“嫂溺援之以手”,特殊情况例外,又有人道主义又有辩证法的成分。欧阳修身为中宰,竟说“王法不外乎人情”! 
  我们的理几乎全是些横说竖说都有理的理,缺少的是哲——严密的逻辑。现在看出来了,轰然便兴起了西方哲学热。看中的偏不是苏格拉底和黑格尔,倒是叔本华和尼采这样的尖端人物,理没有哲,反而更其混乱,各有规矩,自成方圆。文学家自然不甘落伍,完成“爬罗剔抉,刮垢磨光”乃至重建中国哲学的伟业,舍我还能有谁? 
  于是中国的文学便找到了依托,出现了生机,充满着这样那样的哲理。据说哲理是文学的最高境界,有人便自命为哲理小说家,先占住这个最高的位置。 
  我们的小说家挤在一条小路上已人满为患,而哲学家却鲜如凤毛麟角,你有那么多的哲理,该写成一篇又一篇的哲学或哲理论文发表出去该有多好。文学作品可以蕴含着哲理,但哲理绝不等于文学,说哲理是文学的最高境界的人,只能说他不懂得文学。文学的圭臬是感情生成的意境,对于意境来说,哲理顶多算生成感情的部分骨骼,单靠它生不出丰满的血肉。在这个意义上,哲理和推理同属于手段,造就的是充溢的感情,妖娆的佳丽,然后才能一颦一笑,令你神魂颠倒。 
  而我们却将骨骼当作皮肉,裸露于外,视作冰清玉洁的肌肤,眩人眼目的华衮,殊不知它只会如现形的白骨精一样的可憎。原本是非我同类,硬要鸠占鹊巢,这样的哲理另有一个名称,叫做理念。 
  王蒙是一位智者。他有才华,也有理念,或许该拆开来说成理想和信念。才华可以做成的一切,他却请来理念这个伙计来帮忙,还不如说成是捣乱。倪吾诚的一生行事,周而复始的得志和失意,已将这一中国文化的牺牲搬上祭坛,作者却硬要强作解人。“一个堂堂的人,一个知识分子,一个既留过洋又去过解放区的人,怎么能是这个样子的?”知识分子?骗子?疯子……一共是二十五个问号。用许多确定的概念就可以界定一个毋须也无法确定的概念,甚至根本就不是个概念的活生生的人?做出来的这种错乱,就能抵得上一个浑然?“这样想下去,倪藻急得一身又一身冷汗。”这样想一下,便是明确,明确便是理念,何况二十五下。对父亲的行为那么谙熟(不是思想),应当是一忆起音容就“能感到那莫名的震颤”,一个无从分解的浑然才是。         
中国当代长篇小说的文化阻隔(3)       
  失去自家回首往事的迷惘,回忆主体的儿子又多的是理智,加上社会环境和思想情感的暌违,使这两个主要人物的形象,成为才华裹就的理念的塑像,倒也灿烂辉煌。 
  最为理念的,还要数书中的那个小道具,也是书名的“活动变人形”。生活改变了人的形,人在生活中变了形,多么深刻的哲理,作者很是得意,反复陈说,只怕读者理解不了。实际上,这道具是幼稚园的儿童玩具,这道理不过是个社会常识。最直白莫过于这样的句子: 
  原来人的千变万化就是这样发生的……唉,如果每个人都能自己给自己换一换就好了。 
  文学不是史的附庸,也不应是哲理的妻妾。文学作品中的哲理,应当让人去体味,直白地说出来便成为理念。理念使文义豁然开朗,同时也使文学的意味荡然无存。过分的尊崇类同亵渎。作家亵渎了哲理,哲理报复了作家,道理明摆着,你是聪明的,可谁也不愿意当傻瓜。 
  好在他多的是才华,恣肆如荡荡的江河,裹挟着那么多的理念,仍能清澈如练滔滔而去。 
  四 
  这个比喻并不妥帖,滔滔的该是语言,才华是动力,语言才是负载。我们可以感觉到作家的才华并钦佩它,结识的却只能是语言。语言是才华的表象?不,语言自有它的特质。 
  新时期作家,大都没有经过严格的语言训练。怨不得他们,十年之久的民族浩劫,贻误了他们的青春,也荒疏了他们的学业,转机又来得那样突然,仓促上阵,顺手抄起的只能是大刀片子,那种类似于报章文字的并没有多少文学意味的文学语言。只要看看新时期之初爆响的那批作品便知。 
  有识者开始探求。引渡者是沈从文,一位几乎被遗忘了的天才。他的成就使人艳羡,他的身世使人亲近,他的学历更增人超越的勇气——我们至少是初中毕业。他是我们精神的灯塔,学他的取材,学他的语言,但我们忘了他是旷世的天才。没有受过正规的学校教育,语言本该成为他的阻障,但他那绝大的才分,将这阻障冲得七零八落,如汹涌的波浪,将砂石和贝壳推上海滩,成为优美的浪冲线,于是他创造了他那文白糅杂的文字风格,开了一代文风的先河。追寻者不然,他们是揣着一簸箕砂石和贝壳,在海滩上摆出浪冲线的模样,反自以为巧夺天工,青胜于蓝。确也很像,文白糅杂,短句长句交相为用,甚至枯涩(一种文字的极高境界),但缺少的恰是沈氏文风的魂魄,那内在的酣畅灵动的韵律。表现最为突出的是前些年的一些所谓寻根派的中短篇小说,其极致为所谓的新笔记小说。 
  短篇小说应当短,短了再短,这是愚夫愚妇的浅薄,冬烘先生的望文生义,犹如说中篇小说应当中,长篇小说应当长。文学既然是感情的宣泄和寄托,要的是酣畅与和谐,岂能削掉脚趾头去穿鞋子?收缩的不是篇幅和语言,而是性情和人格的萎顿,或许是中国文化的惰力使然? 
  王蒙不附和。他执著,操守如一,要用自己的才华重铸一个天地。他是恣肆的,也是酣畅的,任凭才气驱遣着感情自由地驰骋。从这点上说,他是最有现代文学意识的小说家。 
  他的作品的力,不是来自故事的曲折,情节的逼真,而是来自感情的激烈,语言的倾泻。靠着多个词语或短句的连缀,其常量为三至五个,造成一种又强烈又不确定的意境,楔入读者的心扉,使你不能不接受。当这些词语或短句内在相连而表面意义相违时,显出了作者的恢宏和机灵,当这些词语或短句表里都相近时,又露出了作者的浅薄。或许是过分的热情,过分的激愤。 
  热情和激愤,是成功一部作品必具的条件,不管是外在的还是内涵的。对于王蒙来说,因了这热情和激愤更多的是外在的,他需要的不是张扬和铺排,而是节制。我说的不是压抑和删削,违拗性情以削足适履,乃是“冷了眼看”,做成那种冰层覆盖下的激流的汹涌。 
  他似乎不太懂得感情与语言反差的艺术,只是一味地倾泻,热情了还要再热情,激愤了还要再激愤,再接再厉,步步紧逼,遂造成那种类同獭祭的同义词语的连缀。若有点反差,比如说越是炽烈的感情越是用冷峻的语言,越是严肃的事件越是用不那么严肃的叙述方式,反之亦然,效果当会大为不同。外国有契诃夫的《第四病室》,中国有萧红的《马伯乐》,他们都经历了这一变化。 
  既谈起语言,不能不说到当今文坛的一种时髦:粗鄙。国骂升了格,“他妈的”已为“狗日的”代替,男女的情事越来越往下部拓展。对此,鄙薄者有之,赞赏者也不乏其人。公有公的道理,婆有婆的驳斥,各执一端,不肯相让。我来当个和事佬。为保护国粹,我不赞成“狗日的”,为免伤风化,我也不赞成向下部的拓展,但我不反对粗鄙,有人说是龌龊,那是你的感觉还得加上你的想象,文学的术语该叫做凡俗。著名文学评论家李健吾先生在谈到茅盾、沈从文、巴金这三位大家的成功时,曾说到凡俗在小说中的作用: 
  他(指茅盾——引者)作品的力并不来自艺术的提炼,而是由于凡俗的浩瀚的接识……小说家需要凡俗,凡俗即力。缺乏这种凡俗的质料,沈从文先生是一位美妙的故事家,巴金先生是一位伟大的自白者。(《李健吾文学评论选》)         
中国当代长篇小说的文化阻隔(4)       
  文学需要热情,需要品格,需要节制,但它却必须借助凡俗的力量才能做成这些。于是它的外表便发生了变化,看起来冷漠,卑俗,漫漶,其实一切法度正在这落拓的表象的背后,一如那位济公,还有阿Q。阿Q又胜过了济公。他摸小尼姑的头皮,跟吴妈的要困觉,不独不损害他的形象,反使他映射出人性的光辉。作为文学人物,他超过了济公,济公是神,他却是活生生的人。这是鲁迅的伟大,也正是凡俗的功效。 
  于此可以看出新时期文学(纯文学)的长进和缺憾,感觉到这一点,凡俗即力,却不敢正视它。志当存高远,但小说毕竟是小说,凡俗是它的质料。纯文学作家厌弃通俗小说,殊不知它们具有更多的小说的特质。提倡性情者,适足以扼杀性情,抱守纯文学者,适足以销毁文学。作祟的还是那个文化的阻障:斯文不可扫地,作家是文人,文章是雅事,岂能言俗。他们转眼即逝,我却要留芳万年。 
  《活动变人形》中不乏凡俗的描写(该叫叙述),如静珍早上的打扮和啐,静宜去学校的哭闹,倪吾诚的泡澡堂子。但我得说声遗憾。这些地方,要么是静止的介绍,要么是从容的交代,总之是停留在叙述的层次上,还没有形成描写的场景。缺乏的是细节和描写,也许是不屑于这些,自信他那倾泻式的语言足以弥补还有余头。 
  如果说这还可以谅解,那么他的那种纵的文学观念和叙事模式却是不可宽宥的过失。 
  五 
  容我稍许说开。 
  我们是个崇尚传统的民族。西方人迷惘的根,我们总是牢牢地把握着,谁也知道自己家在何方,列祖列宗,也能辨出个大致的线索,上推到宋唐,再推到周商。就是那远古的洪荒,我们也给它编出了有名有姓的人物,如唐尧,如虞舜,说得煞有介事。没有这些祖宗,我们一天也活不下去。我们是龙的传人,是黄帝的子孙。 
  我们的文化观念也是纵的,讲究的是霸气书库,长幼,尊卑。爸爸是个什么长,儿子就不胜荣光,儿子能有出息,父亲可以心甘情愿地劳苦终生。过去的层层官宪不说,就是现在,你给省长叫一声同志,心里的感觉与称呼同事完全一样?那瞬间一点的不适,不正是文化观念的作怪? 
  再看我们的文学,仍是纵的。以四大文学名著而论,《三国演义》本身就是历史的阐释,从汉室衰微写到三国归晋。《水浒》要从洪太尉放出三十六天罡七十二地煞写起,《西游记》要用石猴成精开篇。《红楼梦》该是最好的了,也难脱顽石变灵的成规。有分就有合,有始才能有终。连故事的发展,也多在君臣、官民、人妖、父子之间展开。三国争的是正统,梁山好汉打的是官家,孙悟空和猪八戒的纠纷不过是噱头,宝玉不能娶黛玉全因父母的逼迫。对中西文化和文学素有研究的许地山先生早在六十年前就看出了这一点。原文稍嫌长一点,还是引用了吧: 
  西洋人底取材多以“我”和“我底女人或男人”为主,故属于横的、夫妇的;中华人底取材多以“我”和“我底父母或子女”为主,故属于纵的、亲子的。描写亲子之爱应当是中华人底特长;看近来底作品,究其文心,都含这一义谛。 
  爱亲底特性是中国文化底细胞核,除了他,我们早就断发短服了!我们将这种特性来和西洋的对比起来,可以说中华民族是爱父母的民族,那边欧西是爱夫妇的民族。因为是“爱父母的”,故叙事连贯,有始有终,源源本本,自自然然地说下来。这“说来话长”底特性——很和拔丝山药一样地甜热而粘——可以在一切作品里找出来。无论写什么,总有从盘古以来说到而今的倾向。(《港台海外谈中国现代文学作家》) 
  再来看《活动变人形》。王蒙是聪明的,也是不安分的,但在传统文化和传统文学观念的阴影下,他那绝大的才华,显得那么柔荏无力。 
  前面我说过,读他的这部小说,我曾想到长城,那逶迤数千里的古代的骄傲,还想到过故宫和阿房宫,那依旧存在和已经逝去的庞大辉煌。随着思考的深入,骄傲和辉煌渐渐消退,只留下了那如老藤似的古墙,一座连一座的极为相似的平房。这已不复是王蒙的小说,而是中国文化和中国文学的模型。全是纵的。 
  不是我刻薄,读《活动变人形》,我们可以毫不费力地为倪吾诚编一个家谱,还可以为他编一个年谱。且让我一试。为篇幅计,只编年谱并连起来写: 
  宣统三年出生。一岁半种牛痘。四岁会写自己的名字。五岁上私塾。九岁上洋学堂。十岁发表反对缠足的意见。十四岁不给祖宗牌位磕头。十五岁学会抽大烟。十六岁病倒。十七岁完婚上县城中学。二十岁上大学。二十一岁留洋。二十二岁回国当大学讲师。二十四岁接妻子到北平。三十四岁死而复生后去山东当教师。三十六岁当伪民众大会代表。三十七岁回到北平。三十八岁去解放区。四十一岁回到北京成为“革命大学”的研究人员。四十二岁与妻子离婚,后又结婚。四十五岁开始学跳水。四十六岁写批资文章,四十七岁肃反中被揪出。五十岁参加大跃进劳动。五十二岁挨饿。五十八岁文化大革命中被批判。一九七八年七十岁双目失明,不久去世。 
  这不是推算,书中都有公元或民国年数或年龄的明确记载。我们可以说作者就是要写一个人的一生并反映他经历的各个时代,也得承认书中的主要事件就发生在那么三两年,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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