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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异域求生日记-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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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断,这里的贵族每一个都认为自己是文人或者艺术家,他们热爱写作,崇拜音乐。有直接把一句话拆开就能当成诗歌的天才,其诗作如下:
  原来,
  我也可以
  写
  诗……
  也有能写出神作的鬼才诗人,其诗作诸如:
  淫一手湿,
  不难,
  难的,
  是淫一被子湿
  听过芙尔娜的介绍之后,关于丹玛,唐忆便已经有了初步的印象,某本在唐忆心中占有重要地位的书中这样写道:
  ……而古希腊人便是这样:奴隶们耕种、烧饭、划船,而市民们则在地中海的阳光下陶醉于吟诗作赋,埋头于数学解析。所谓艺术便是这么一种玩艺。
  的确,所谓艺术,便是这么一种玩艺。
  这几天来他忽然发现自己也很有讽刺人的潜质了,那帮家伙像一群强盗似的抢走了不属于他们的东西,烧掉了房子,还想要杀掉无辜的人。而在那座城市中玩艺术的,恰恰也就是这样的一帮人,以前在无数书中看过的,专擅于掠夺和不劳而获的……贵族?
  满肚子的怨气绝对其来有自,主要的原因其实倒并非他心中所想的那些事情了,而是……自己身上随身带的钱本就不多,房子被烧掉之后,放在里面的东西一件都没有再找出来,与小雪出了守望森林后,又因为找不到交通工具而在望海城住了好些天,如今钱袋里就只剩下了几个银币,到了丹玛,吃住都成了问题,还谈什么报仇。
  这些天来,令他比较宽心的是小雪对旁人已经不像之前那般怕得厉害,每次出门在外虽然对旁人仍有着相当高的警惕心,但是只要自己跟在她身边,她还是渐渐地放宽了心,如今已经能够在唐忆的怀里相周围指指点点,并且发表自己的看法了。
  从圆形的护栏望出去,河面上是白芒芒的一片薄冰,两岸之上草树积雪,万条千朵,煞是好看。怀抱着小雪,他心中就在合计赚钱的事情。这是一艘名为“银色蝮蛇”号的三桅大船,属于望海城的某位贵族所有,此行的目的地便是丹玛。原本因为大雪封路,去往丹玛的道路并不顺畅,虽然也并非找不到同去的队伍,但是那样一来,不仅路途崎岖,而且价格昂贵。唐忆在望海等了十几天,正巧这艘船也要前去丹玛,船上护送的据说是一名身份相当尊贵的贵族家属,人倒也好心,见有许多人滞留望海,便也让其他的旅客上船,只适当收取费用。哼哼,也不怕被刺杀了。他有些歹毒地想。
  这倒也只是开玩笑一般的想法,并非真的有所期望。去丹玛的船程据说是七天,如今已经走了四天,除去船上原有的水手和船员,平民大概有二十多人,都与唐忆等人住在大船的下层,至于那名贵族是住在船的上层,众人则始终未有看到。
  “啊,阿忆,你看那一片,像不像爸爸和妈妈追打时的样子?”
  行至一处时,小雪兴奋地在唐忆怀中说道。那是一片蜒绵的积雪,形状倒有些像暴风和怒加的样子。唐忆点了点头,笑道:“真的很像啊。”
  “不知道他们现在怎么样了……阿忆,你说过他们不会有事,是真的吗?”
  “放心啦,他们可比我们厉害多了,连我们都没事,他们一定也是追去丹玛了啦。”
  说起暴风和怒加的时候,小雪的神情又沮丧下来。暴风和怒加的失踪令她担心了很长一阵子,唐忆说了很久才让她摆脱低落的情绪,事实上他倒也的确认为这两匹巨狼不会有什么事情,那两个家伙的智商未必便低于自己,已经不是普通的野兽,而是别人口中所说的高级魔兽了。之所以会失踪,想必也是去追回毛球了吧。眼见小雪的情绪又低落下来,他轻轻一笑,从口袋里拿出四颗鸡蛋大小的水果:“小雪,看我的表演哦。”
  “又是扔水果嘛,人家早就看腻了啦,在家里的时候你都表演过好多遍了。连我都学会了呢。”
  “真的学会了?我这次可是扔四颗哦。”
  他说着,将水果在手上一只只地抛接起来。在森林中的时候,为了取悦小雪,他时常训练这样的小玩艺,杂耍也好,魔术也好,都能令小雪开心好一阵子。只是一次抛接四个就有点难度了,而且还是在这样行驶的船上。他坚持得一阵,周围同行的旅人们倒是都围了上来,有一个人大叫了一声“好”,把唐忆吓了一跳,当即有一颗水果失守,砸在了头上,随后从船头,往水中掉去。
  眼见那水果掉落,小雪一手撑在围栏上,身体轻盈地飞出船外,接住水果后又荡了回来,笑着递回给唐忆。她一头银发飘逸,美丽轻盈得如同精灵一般,唐忆的卖相也是绝佳。周围的人看了,当即大叫起来。
  “好啊。”
  “两位是马戏班的吗?”
  “再表演一个来看看啊。”
  这些人都是平民,平日里看到表演的机会不多,况且是这般俊美的两人在进行演出,即使技术差点也没关系了。唐忆倒是笑着向周围的人点了点头,小雪却吓了一跳,脸上没了笑容,身体也钻进唐忆的臂弯当中去。唐忆抱了抱她,示意没事,接着向周围这些人说道:“抱歉抱歉,我的妻子比较胆小,大家别这么近,免得吓到了她。我们不是马戏班的,不过要表演些节目倒是没问题的。”
  这年头教育并不普及,许多人没有知识,也少与旁人进行交流。虽然没有女人不许出门见人的规定,但在许多地方女子一辈子没见过几个男人的情况也是寻常。众人见他爱护妻子,又答应了要表演节目,便都退开了一些。唐忆心想这下可找到赚钱的法子了,到了丹玛即便没钱,凭自己玩魔术的手段也绝对可以混得风生水起。心怀大宽之际,从怀中拿出几根绳子表演起来。
  魔术之中除了一些简单的单凭手法的技巧,便数绳技最为粗浅,这些天来为了缓解小雪紧张的心情,他随身带有玩魔术的物件。这个世界没有魔术,众人哪里见过这般神奇的事情,几个小魔术表演完,当即引来无数的喝彩声。他有意将这次表演当成排练,表演玩后,心中想起一个节目来,当即说道:“接下来的这个……呃,我手上没有道具,当然,也为了表示我没有取巧,有谁愿意借我一根项链和一只手镯吗?”
  他前面的几个表演已经让人惊为天人,这话一出,有这些东西的当即都拿了出来,唐忆从一名中年妇人手中拿了一根项链,挑选手镯的时候,却有一个小姑娘引起了他的注意。
  那是他方才表演最后一个绳技时方才跑出来的小姑娘,年纪大概十二三岁的样子,穿着唐忆看不出价格的绿色碎花衣裙,头上扎着长长的两根羊角辫,脸上架着一副奇大无比的圆形眼镜,模样相当讨喜可爱。到了这个世界后,眼镜这东西他还是第一次见到。只见那小姑娘蹲在地上,举着手中一只银色手镯拼命喊道:“用我的用我的……”当即走了过去,接过了那银制的手镯。
  “这是我妈妈送给我的生日礼物,你可别弄坏了哦。”接过手镯时,那女孩小心地说了一声,唐忆笑了笑:“放心吧。”
  他走到场中央,将项链自然地穿过手镯,向周围的人问道:“其实这个小戏法很简单,只要把手镯挂在项链上就好了,你们觉得有可能吗?”
  “没有可能!”周围的人齐声说道。此时项链已经环成了一个圈,还怎么可能将手镯挂上去。唐忆将手镯在项链上套来套去,笑道:“我也觉得没有可能,不过……它就是发生了。”话音未落,他已经将镯子随手一放,随着“铃……”的清响,手镯已经挂在了项链之上。
  这其实只是一个简单的小手法,在放下手镯的瞬间将它翻动一下,立刻就能实现神奇的效果。但旁人哪里想得到,当即又是一阵惊叹和喝彩声。唐忆将项链还给那中年妇人,随后走到那小姑娘身边:“可没弄坏你的哦,小妹妹。”
  “人家没那么小啦。”那小姑娘笑着说道,伸手要接过手镯,却见唐忆双手一合,再打开时,手镯已经不见了。
  “啊?”那小女孩一时间目瞪口呆,也不知道做什么好,唐忆伸手到她脑后时,她下意识地缩了缩头,只见手镯又出现在了唐忆手上:“在你脑袋后面都不知道吗?”
  “好、好厉害哦。”那女孩惊叹着接过手镯,“你是幻术师吗?”
  “幻术师?不是啊。这叫魔术。”唐忆摇了摇头,接着准备谢幕,当是表演完毕,谁知道众人却不肯罢休,纷纷呼喊着再表演一个。
  “再来一个啊。”
  “一个就好了。”
  “好神奇的戏法啊……”
  “马戏班里都看不到的……”
  原本已经不想再表演,不过看大家情绪这么高涨,唐忆对于到丹玛后的卖艺也有了底气。想了一想,解下了挂在腰间自制的竹笛:“既然这样,我给大家演奏一段音乐好了,这东西叫笛子,曲子嘛……既然是冬天……”
  他沉吟半晌,走到了船头:
  “……梅花三弄。”
  此时雪儿正坐在船舷之上,手中轻轻抓住他的衣角,唐忆站在她身边,水蓝色的耳坠轻轻晃动着。当那悠扬婉转的乐声响起,整片银白的天地间,便仿佛仅剩了那乐声,在宽广的江面上,远远地传开……
  唐忆当初学习乐曲,除了唱歌跳舞之外,演奏方面主要便是学的笛子跟钢琴,原本还被安排过学萧,不过被那名老师否决掉了。
  “学了这么多东西了,也得让孩子喘喘气……何况吹萧那种事情,女人会就行了,阿忆正常得很,又不会……唔,不用学了。”
  那名老师多才多艺,对于萧也是精通得很,唐忆当时便纳闷为什么萧适合女人学,而为什么适合女人学的东西老师却也学了。几年之后,当那名老师因为谋杀其男友新娘而被判刑的消息突然传出,他才蓦地觉察出其中的含义,所带来的,也只能是摇头不已的苦笑了。
  不过,总的来说,笛子与钢琴是他花了好大力气去练习的东西,至于魔术、观星则纯属小道。然而从今天下午表演的反应看来,那曲《梅花三弄》虽然给大家带来了震撼,但终究不如一些简单魔术更能吸引人,平民喜欢的是通俗的表演,而不是曲高和寡的音乐。
  这样一来,或许流行音乐和街舞会受欢迎?不过也难,这两样表演都得有人配合才行……
  整个下午他都在想着这些事情,傍晚时分与小雪去船舱吃过简单的饭菜,正准备回房,却见一个人从门外跑了进来,正是那个戴眼镜的小姑娘。
  “哈,请问一下,这里有谁懂得博学的吗?”
  那小姑娘对着船舱里正在用餐的众人询问,却没有人回答,其中许多人显然是不明白。那小姑娘沮丧地扶了扶眼镜,待看到唐忆时,眼中闪过一丝喜色,笑着跑了过来。
  “你好,请问你懂得博学吗?”
  “呃,博学嘛……”唐忆笑了笑,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这东西芙尔娜曾经跟他说起过,这里所谓的博学,其实是一门相当驳杂的学问,不同于发展了几千年的魔法、武技和炼金术,博学的兴起不过百年,其范围诸如研究魔法的理论,考证远古的历史,简单来说,知识面很广的人便能称为博学家,但其中最主要的一个分支,则是研究数字与图形以及简单的机械,如果对照以唐忆心中的知识,便是几何与物理的初步。问题在于,他并不明白这个世界的所谓博学已经发展到什么程度了,因此自然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见了他的表情,那女孩却仿佛找到了答案,笑着拉起了唐忆的一只手:“看你的样子,一定是会啦。没关系,懂的不多没关系,你快跟我来吧。”
  小女孩拉起了唐忆,唐忆也自然拉起了小雪,待到走出舱门,唐忆方才问道:“到底是什么事啊,我和妻子还有事情要做呢。”
  “啊。”那小女孩回过头来,面上露出恳求的神色,“拜托啦,拜托啦,这船上的人都不懂博学,我都快被那个老头子烦死啦。还好妈妈告诉我能够吹出那样的音乐来的人一定很有修养,叫我来碰碰运气,结果你果然懂,你可能是这艘船上唯一一个能帮我的人啦,求求你了,帮帮忙啦。”
  那女孩的样子很是可爱,唐忆听得她母亲竟能听懂笛音,也有了些兴趣,口中问道:“你还没说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哦,是这样的啦,这次去望海城玩时,妈妈给我找了个博学论的老师,说是要教我。其实博学论我本来就学得很好了嘛,那个老头子不学无术,还没有我厉害呢,可惜妈妈不懂博学,我每天跟那老头争辩她都不占在我这边。我就说要跟那老头比试一下,所以总得找个裁判才好啊,你既然懂博学,就算不厉害,也总能看得出来谁更强,来啦,帮帮我啦,你的年纪跟我差不多,一定能理解我的苦衷的对不对?老头子好烦人的耶!”
  “呵呵,我的年纪跟你差不多……”看着她故做老成的模样,唐忆不由得笑了出来,不过相对于一个老头子,的确是可以这样说啦。他笑着点了点头,先将小雪送回了房间。
  “阿忆,早些回来哦。”小雪在他脸上吻了一下,小声说道。
  “到床上等我好了,应该不用多久的。”
  “恩,我会洗得香喷喷的。”
  两人话别完毕,只见等在一旁那小女孩做出了个鬼脸:“大人好恶心。”
  “呵呵。”这小姑娘性格活泼,唐忆有些喜欢,“告诉大哥哥,你叫什么名字啊?”
  “我叫克丽斯汀娜。”女孩拉着他的手往前走,回过头来说道,“跟你说过啦,人家没那么小啦!你呢?你叫什么?”
  “我……”唐忆想了一下,“我叫阿尔,阿尔·雷撒督克。”
  唐忆或者阿忆这个名字没准沃尔家的人已经知道,他也就只能给自己取个假名。因为阿忆像是阿一,因此他便取阿二的谐音为自己取了个这样的名字,至于雷撒督克这个姓氏却忘了什么时候听过,只是因为比较顺口,这时便用上了。
  “哦,阿尔……那我以后就叫你阿尔啦。”
  “该叫哥哥。”
  “就叫阿尔!阿尔阿尔阿尔阿尔阿尔……”
  那女孩嚷着将唐忆带上了船的第二层,果然,她便是住在上面的贵族。二楼之上守卫森严,船舱里长长地排开了十多名士兵,他们在中间的一个房间前推门进去,小姑娘克丽斯汀娜首先冲了进去:“妈妈妈妈,我把人家请过来了哦,妈妈,他叫阿尔,你可以叫他雷撒督克先生啦,他果然懂博学哦。耶?那老头呢?趁我下去找人就逃跑掉了吗?”
  房间很大很暖,布置得豪华而精美,一侧挂着厚厚的帘幕,分出了另一个空间,看来便是卧室的样子,随着克丽斯汀娜的喊声,一名身着连衣长裙、有着棕褐色头发的女子便从里面走了出来,这女子面上带着白色的面纱,看不清容貌,但身材曼妙有致,气质雍容大方,比之偶尔也有着不拘小节地方的索菲亚子爵夫人来,这位夫人算得上是一名标准的贵族。只是从第一眼的观感上看来,她绝对不像是一位有着这么大女儿的母亲。
  “原来是雷撒督克先生,克娜给你添麻烦了吧。请坐。”那位夫人的声音听来柔和优雅,令人不由自主地产生一股温暖的感觉。唐忆行了个在索菲亚那里学来的贵族礼,在一旁的一张沙发上坐下。克丽斯汀娜风风火火地跑出去找那个“折磨人”的老头子,那贵族夫人说道:“我叫凯瑟琳·威恩,雷撒督克先生可以叫我凯瑟琳。请问先生是贵族吗?”
  “哦,不是的,威恩夫人。”
  名叫凯瑟琳的女子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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