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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45°明媚忧伤 作者:晞冉(晋江2012-05-21正文完结)-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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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子杨那段时间戏也杀青了,每日清闲无比,长歌放学后就准时到他家报道,他提出他将所学倾囊相授,但条件是她要帮他做一顿饭作为回馈。
  
  她觉得很公平,就答应了。
  
  韩子杨其实还真有两把刷子,讲题简明扼要又一语中的,还颇有点大家风范。
  
  渐渐的,长歌发觉韩子杨虽然有点坏脾气,但还是有可取之处的,讲题时很细致认真,侧脸也很好看迷人。虽然他动不动就说她笨得和猪一样,但她对他的好感在潜移默化中仍然有不断升华的趋势。
  
  而这个真正从量变到质变的飞跃——让长歌萌生了一种大约叫做“喜欢”的情愫,还是在某个天朗气清的下午。
  
  那一日是周日,风和日丽,鸟语花香,长歌听韩子杨讲了整整一个上午的课,决定出去晃一晃。
  
  鉴于她本身是个路痴,一晃就晃进了一条幽深的小巷子里,迷了路。
  
  这时候三个混混打扮的年轻人突然不知道从哪里窜了出来,长歌眼皮一跳,心想这次不会又要来绑架吧?
  
  这次她学聪明了,拔腿就跑,却刚跑到一个转角处,就狠狠地撞进一个人的怀里。
  
  长歌忍住脚踝传来的剧痛,抬眼一看,竟然是韩子杨。
  
  韩子杨吃痛地抚着胸,脸色难看地说:“宁长歌,你撞鬼了吗?跑这么快!”
  
  长歌此刻也好受不了哪里去,因为她把脚崴了,疼得要命。
  
  韩子杨注意到她的表情,察觉到不对,连忙扶住她,这时候三个人从他们旁边过,说着不知道哪个地方的方言,但是有几句他们听懂了,大概意思是:
  
  “TMD,以为老子要调^戏她啊?跑个P啊?……”
  
  “谁知道呢,TMD,这年头的女人就喜欢自作多情……”
  
  “……”
  
  长歌真的无语了,忍住剧痛,脸上扯出了一抹僵硬的笑说:“一场误会,误会……”
  
  最后韩子杨背着她走出巷子,打了个的去医院。
  
  当的士停稳后,韩子杨下了车,打开门后直接打横抱起她,还低声说了一句:“你还真是够笨的,你说你笨到这种程度以后怎么办呢?”
  
  虽然后面那句台词出现得有点煞风景,但不得不说他们此刻这个场景太符合所有青春偶像剧的共同基调和定律了,以至于她一时头脑有些发热,脱口而出道:“韩子杨,你觉得我……”
  
  长歌惯常喜欢绑马尾,因为省事且清爽利落,但是此刻额前和耳迹边的碎发却有些松了下来,落在两颊两侧,韩子杨注视着她,漆黑的双眸泛着点点流光,明亮且炫目,略略低头说:“你觉得什么?”
  
  进入医院大厅,刺鼻的药味飘散在空气中的各个角落,长歌骤然从偶像剧的魔咒中清醒过来,干咳了一声说:“没什么,我就是想说你觉得我……其实还挺轻的吧?”
  
  “宁长歌!你……”韩子杨突然把她往旁边的座椅上重重地一搁,瞪着她,眼中怒火翻腾。
  
  她对他突然的发飙有些不明所以,木呆呆地看着他,他却好像想要把她五马分尸似的,如飞刀般锋利的眼神继续凌迟着她。
  
  她由衷地觉得自己此刻最好是不要说话,虽然她仍没弄明白他发的是哪门子邪火。
  
  韩子杨怒瞪了她半晌,突然叹了口气,微微弯下腰,手支在她两旁的空荡荡的座椅,说:“既然你没什么要说的,那就换我说吧。”
  
  她心突然一跳,问:“你、你有什么……要说的?”
  
  她觉得韩子杨故作镇定的功夫太炉火纯青了,再或者他对自己即将要说的话太有经验了,总之他脸不红气不喘地盯着长歌,一字一顿地说:“宁长歌,做我女朋友好吗?”
  
  很久之后,长歌才明白,其实“做我女朋友”和“我喜欢你”两者之间本来就不是对等的。
  
  他之所以脸不红气不喘,也并不是因为太有经验,而是他单纯得只是想要她做他的女朋友,单纯得一开始就把她的身份设定为炮灰。
  
  而这个,和喜不喜欢其实无关。
                          
作者有话要说:说到更新速度,我就⊙﹏⊙汗呀汗~
平时事情多,我又极度爱卡,总之,我会尽快的,请亲们多多体谅~O(∩_∩)O~




☆、豪世

  校庆进入倒计时,该准备的都准备得差不多了,长歌这几天反而轻松。
  
  今天没课,把颜墨送去学校后,她就坐在书桌前,开始在网上搜索毕业论文所需的资料。两个小时后,她站起身,端着一杯水走到阳台上,刚打算休息下眼睛,不小心就瞄到一对小情侣正坐在他们楼底的榕树下腻腻歪歪地打着情,骂着俏。
  
  突然一个画面闪进长歌的脑子,她猛然想起有宴南濯台词的那个梦,立即拨了禾禾的电话:“禾禾,前几天我做了一个梦,挺有意思的。”
  
  禾禾立即说:“那给我说说,你在网上吗?我们开视频。”
  
  长歌打开视频,开始向禾禾讲述那个神奇的梦:“梦里面大概有一栋很漂亮的欧式别墅,别墅旁有一大片蔷薇,有个少女站在红艳艳的蔷薇丛中……”
  
  “等等,”禾禾突然打断她,沉思了一下说,“那少女站在一大片蔷薇中,那还不被花茎上的刺儿给刺死了?你要说的这是个恐怖故事吧?”
  
  难道花丛中间不能有空隙或者小径吗?= =
  
  长歌默了几秒后,慎重地说:“禾禾,我建议你从文艺点的角度来建立画面感,这其实是个爱情故事。”
  
  禾禾边吃苹果边讪笑道:“好嘛好嘛,你继续说。”
  
  “这时候,有个男人走了过来……”
  
  “男人?”禾禾又打断了,“你梦里就这一对男女主角,没第三者吧?你记得他们的样子吗?有名字吗?”
  
  显然禾禾的职业病又翻了,完全把它当做一小说来看了。
  
  长歌回忆说:“就他们一对,不过样子记不清了,只记得那栋别墅貌似欧式风格的,名字嘛,你随便想,愿意叫什么叫什么吧。”
  
  禾禾再次沉思了一下,感伤地说:“好吧,我们就假设他们是外国人吧,叫jacky和rose。”
  
  = =长歌无语凝噎,良久才问:“我说,你昨晚又看了泰坦尼克号吧?”
  
  禾禾点头,面色哀戚的同时还不忘问:“你怎么知道?”
  
  长歌抚了抚额,说:“一般你头晚看了什么电影,第二天不管说什么都会不小心就绕到上面来了。”
  
  “是吗?我怎么没发现?”
  
  “你大概也没发现你都看了三十多遍了吧?”
  
  禾禾“嘎嘣”咬了一口苹果,抬起下巴想了一会儿说:“是吗?还真没发现……不过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我需要灵感,你懂的,jacky和rose是最能激发我创作灵感的银幕情侣……”
  
  “……”
  
  为了迎合禾禾的恶趣味,长歌无视掉这与泰坦尼克号风马牛不相及的事实,继续说:“rose大概是个十五、六岁的少女,穿着白裙子站在花丛中摘着蔷薇花,这时候jacky走了过去轻轻抱住rose,紧接着两人就来了一个绵长的吻……”她忍不住打了个寒颤,在内心想,加上这两个名字怎么就这么别扭呢?
  
  “等等,你刚才说rose是少女吧?”禾禾仰着头沉思了一会儿,开始发散思维了,“jacky多大啊?也是少男吗?jacky要是也是少男的话,这个故事可以定性为单纯而又青涩的初恋……要是大叔的话,这个问题就不好办了,可能涉及到引诱未成年什么的,不过现在流行老少恋……对了,不会是禁忌恋之类的吧……” 
  
  她仰头想了想,说:“完全不记得,但是应该是个成熟男性,大概比那少女大个八、九岁吧。”
  
  莫非是真是禁忌恋吧?禾禾瞬间就兴奋了,说:“继续说……”
  
  真重口味!
  
  她很无语,继续说:“然后呢,jacky就把rose打横抱起来,离开了蔷薇园,进了一间很大的琴房,然后jacky教rose弹了一段钢琴,大概类似于肖邦《夜的交响曲》之类的曲子……练了很久,jacky看rose也累了,就带她去看电影,看的电影是什么我忘了,不过jacky问了rose一句话,你想要什么样的人生?rose想了一下回答说,有你的人生,就是我想要的人生……”她越说越觉得这真是个狗血的故事,但是鉴于禾禾就爱这类狗血的故事,所以这个问题也不是个问题了。
  
  禾禾突然问:“然后呢?他们幸福得在一起呢?”
  
  长歌想了一下说:“不知道,后续发展还没梦出来。”
  
  禾禾感叹了一声,说:“我预感这是一段禁忌恋,老实说,他们后来幸福得在一起的几率很小啊……嗯,对,就好比我目前写的男吸血鬼和女僵尸的爱情故事,悲剧,赤果果的悲剧啊……”
  
  长歌的心“咯噔”跳了一下,心想这下完了,禾禾怎么就扯到她现在写的故事了?
  
  果然,禾禾眼中透着得意的光,问她:“长歌,你肯定特想知道我写的这个故事是怎么个悲剧法吧?说吧说吧,你是不是特想知道啊?”
  
  能说不想知道吗?她是真的想无比真诚地说她一点都不想知道……
  
  禾禾根本不给她回答的机会,就自顾自地说起来了:“你不说我也知道你特别想知道,好吧好吧,我决定告诉你。话说他们的故事开始于1869年某个月黑风高的晚上,阴森的庙子里横七竖八地陈列着许多棺材,突然其中的一具传来诡异的声响,一个吸血鬼从里面歪歪扭扭地爬了出来……”
  
  老实说,长歌被这个开篇震撼住了,这吸血鬼男主远渡重洋来找他的女僵尸恋人已经很不容易了,还要用咒怨女主的出场方式现身……
  
  禾禾则一旦起了头,就有如黄河泛滥,一发不可收拾,直到颜墨放学,她称要去做饭,她才意犹未尽地收住。
  
  总之,长歌最后得出的结论是,跨越种族实现中西结合确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再鉴于他们是在禾禾的笔下出现,就更不容易了,就算这原本不是悲剧,被禾禾这么一写,它也只能是个悲剧。而最悲剧的是,禾禾以前只致力于毁人不倦,现在发展到毁吸血鬼不倦,以后难保不把众生六界都毁个遍……
  
  颜墨今天考试数学考了100分,长歌为了奖励他,做了一桌他最爱吃的菜,然后他们两人刚窝在沙发里舒服地看着电视,电话突然震动了一下。
  
  长歌拿起电话,看着来电显示,是小丽。其实她有些惊讶,小丽自从她搬走后,就不怎么联系她了,后来她回去看望以前的邻居,她才笑着说她们是不同世界的人,不应该有所交集。
  
  那时候,她还有些难过,因为小丽是个挺好的人,对她和颜墨一直都挺照顾。今天……如果不是有事,她绝对不会打电话过来的吧?
  
  果然,她刚接起电话,就传来小丽声嘶力竭的哭声,“小晚,救救我,快救救我……”
  
  长歌心猛然一沉,果然出事了,立即说:“小丽,你不要慌,慢慢说,你现在在哪里?”
  
  “我在豪世,那个畜生竟然骗我,我不该同意的……但我真的没想到原来是这样的,我怎么办……小晚……他们要我陪客,这次和以前不同……我怕……小晚……你救救我,一定要救救我……” 
  
  小丽哽咽的声音断断续续的传来,但长歌还是听懂了,大概意思就是说她那个小白脸男朋友,这次彻彻底底地从小白脸变成不要脸了,把自己女朋友都骗去当在豪世了。
  
  “好,小丽,你听我说,你先冷静下来,我一定会帮你的,别怕,你先告诉我你在哪间房?”
  
  “2305,小晚,你要快,我怕……”
  
  “喂……喂……小丽……”电话突然中断了,长歌手心沁出了密密的汗,她急急忙忙套了一件外套,揣着一张银行卡就往豪世赶。
  
  豪世是类似于云都一样的高级会所,出入都是有钱人,里面各种声色犬马超乎想象,但比云都更甚的是,它只接待男宾客,所以其中的腐朽程度可想而知。
  
  长歌刚走进大厅,就被两个身材魁梧的男人拦住。
  
  她扫了他们一眼,沉着声开门见山道:“我找你们这里管事的,别拦着。”
  
  长歌虽然平时懒散随性,但对上流社会那一套多少耳闻目染了一些,要装出点气势还是不难的。
  
  两人见她不象寻常人,小声嘀咕了几句后,客气地问她:“小姐贵姓?”
  
  “我姓宁,宁长歌。”
  
  宁长歌?其中一人想了一下,本城商界赫赫有名的姓宁的就只有一家,难道她……看这小姑娘的气势,他也不敢怠慢,立即对旁边的人说:“去叫英姐来。”
  
  没一会儿,一位浓妆艳抹的美艳女人迎了上来,后面跟着六个彪形大汉,气势特别御姐。随着她走动,及腰的波浪长发在空中划着圈,荡起圈圈涟漪……长歌心想,真是个从头发丝都散发着别样诱惑的女人。
  
  见到长歌,她脸上立即堆起明媚的笑容,问:“宁小姐可是长建集团宁董事长的掌上明珠?”
  
  长歌不想牵扯进宁家,不置可否地笑了笑说:“英姐,我是来带走一个朋友的,她不是自愿到你们这里来的,我知道你们豪世做生意也绝不会强迫不愿意的人不是?请你帮个忙,价格你开。”
  
  长歌想实在没办法,就只要动用她母亲存在她名下的那笔钱了。其实即便不靠宁家,光是她妈妈留给她白氏企业的股份就够她用八辈子了,更不要说她妈妈生前曾专门为她成立了一个基金,一直有专人打理,每年的年终分红都是很大一笔数字,就等着有朝一日能够找到她。但她至今还未用过里面的钱,一来她目前自己挣的钱和奖学金还够她和颜墨用,二来她觉得颜墨聪明,所以打算等他长大后把这些钱拿给他做创业基金。
  
  英姐是见惯了世面的人,当即就笑了笑,亲切道:“宁小姐言重了,能帮的我英姐哪有不帮的道理?你的朋友是哪一位?”
  
  “杜小丽。”
  
  英姐扫了一眼旁边的人,他立即在她耳边小声说了几句,她立即露出惊讶之色,随即沉思了几秒,对长歌说:“宁小姐,要是你今天说的是其他人,我无论如何都会卖宁小姐这个面子的,但是杜小丽……我恐怕就无能为力了。她是我们这里的一位VIP贵宾专点的,一再交代他就只欣赏杜小姐一人,换其他任何人都不行。不瞒你说,这位客人非同一般,可不是我们这些小人物随便开罪得起的。”
  
  长歌思索了一下,确定这个英姐说的不是假话。“那英姐带我去见这个客人行吗?我亲自和他说。”
  
  英姐面上闪过一丝复杂之色,点燃一支烟,风情万种地吸了一口,笑着说:“宁小姐,这事我做不了主,要不我带你去见我们真正管事的吧。”
  
  长歌刚要点头,就看到一个女人披头散发,衣衫不整地从电梯里冲了出来。
  
  英姐瞬间变了色,朝旁边两人使了个眼色,他们迅速跑过去制住了她。
  
  “你们走开,走开……”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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