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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胡同奇闻录_派派小说-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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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落被丢在荒无人烟的树林里,随时可能遇到危险,肚子里那股子的愤怒,自然而然全怪罪到商紫梅身上了。对,南归南大掌柜是故意不告诉商紫梅,让她在众人面前出丑的,他就是要给她一个教训,谁让她敢动自己身边的人。南归自动把对雁落的这种感情归为护犊子,就好像主人照顾自己的小猫小狗一样,只许自己打骂,却决不能容忍他人指手画脚。
  “南掌柜,南掌柜,南归……”雁落见南归直直地盯着自己的脸,以为是又做了什么错事,让他看着不顺眼了。
  “嗯。”南归有些不好意思地收回了目光:“还不赶紧把茶水和点心端出去,大家在外面等着呢。”
  雁落点点头,托着点心盘出了厨房。
  众人如同饿狼捕食一般,瞬时风卷残云,盘干碗净。雁落站在原地傻了眼,她自己还一块没吃呢。但见众人脸上都洋溢着笑容,雁落心里也觉得暖洋洋的,似乎那香甜可口的点心融化在了唇齿之间。这种感觉好像一家人坐在一起,说说笑笑、开开心心的每一天呢。
  雁落的眼角渗出了一滴小小的泪,已经有很久,久到她忘记了过年的滋味。在清光家借住的这些年,年夜饭她都一个人躲在房间里,吃着自己亲手做的一桌子菜。并非清光家没有邀请她,只是看着饭桌上清光和父母之间那种温存的互动,雁落心里既羡慕又难过。过年是家人团聚的日子,然而雁落却一直是孤零零的一个人。她不想也不愿在这种重要的时刻打扰清光,那是属于他一个人的幸福时光,自己没有权利硬插一脚,更何况,平常时候清光的父母对自己已经很好了。
  来到了猫耳胡同,住进了霜叶茶馆,雁落认识了许多朋友,南归,季宝,程贝贝,彤若、阳奕,余若书……这些人都很照顾自己,而那种照顾又不同于清光父母对她那种出于同情的关怀,而是一种会让人心里头觉得热烘烘的友情。他们关心自己,只因为她是雁落,而不是什么人的女儿。这种在常人看来微不足道的幸福,却深深地烙印在雁落的心里。所以,当她听说成为金童玉女可以获得荷香村的八大件点心匣子时,会表现得那么急切。
  一个人吃饭,是很寂寞的事情,要是每一天都能和今天一样,该多好。雁落故意背对着大家,悄悄抹去了脸上的泪水。
  雁落这些细微的举动全然落入了南归和余若书眼睛里。
  余若书把雁落拉到身边,一边笑一边柔声问雁落:“我帮你赢了点心,你怎么报答我?”
  “啊?”雁落撇撇嘴:“你想要什么?”
  “不如,雁姑娘以身相许吧。”余若书故意揉了揉雁落的头发,但目光却落到了站在雁落身后的南归身上,南归翻翻白眼,侧过身不再看他们。
  雁落还没反应过来,只听嘎嘣一声,一个盖碗掉在地上,摔成了两半。众人顺着声音望去,摔掉茶碗的人是余若书店里的小伙计,绰号四不像的李小鹿。她紧咬着嘴唇,委委屈屈的瞅着余若书。
  “碎碎平安,碎碎平安。”季宝赶忙走到她身边,关心的问:“没受伤吧,我这就拿扫帚把碎片扫了,你小心,别伤着自己。”
  李小鹿毫无反应,仍旧直直的看着余若书,雁落不解地用胳膊肘戳了戳余若书:“小鹿子怎么了?是不是病了?”
  余若书皱了皱眉头,轻声问道:“小鹿,你……”
  还不待余若书把话说完,李小鹿就如惊弓之鸟一般,扭头跑出了茶馆,留下一屋子人目瞪口呆,只有南归继续喝着天上茶,一副了然于心的样子。
  余若书有些尴尬地冲众人说:“小鹿这孩子,不知中的什么邪,大家继续,别被她搅了兴致。”他话虽然这样说,但那双大眼珠子却飘到了门外。
  南归嘴角上扬,这个细微的小动作泄露了他此时颇为愉悦的心情,没过多久,众人也以时间太晚为由,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去了。
  雁落送走了众人,疲倦地要去收拾桌子,却被南归拦了下来:“大过年的,明儿个早上在收拾也不迟。”
  雁落一怔,随即点点头,南归斜眼瞅着雁落:“到我屋来。”
  “为什么?”雁落脱口而出,但见南归那双冰刀眼又开始散发冷空气之后,雁落只得低着头,一边叹气一边跟在身后进了他的屋子。
  进了屋,雁落拘束地立在他面前:“南掌柜。”
  南归坐在床边上,低声说道:“过来。”
  “嗯?”雁落懵了,她无意中瞥见床头上并排着一对鸳鸯戏水绣枕,立马心里长了草。南归要干什么?因为今天和商紫梅吵了架,长夜漫漫,难以忍受孤独寂寞,要对自己……霸王硬上弓?雁落的脸红一阵,白一阵,支支吾吾就是不肯挪动步子。
  南归见雁落愣在原地,只得起身一把拽住了她的胳膊,因为距离太近,以至于雁落可以清楚地闻到南归身上那淡淡的薄荷味道。
  “你到底要做什么?”雁落哆哆嗦嗦的问南归。
  南归突然噗哧一笑,这笑容可不同于以往那种冷笑或是皮笑肉不笑,这是一个彻彻底底发自肺腑的笑:“你这小脑袋瓜子,到底在想些什么。”说着南归从抽屉里拿出了一个做工精美的木头食盒。
  “这是荷香村的老师傅送给我的过年礼,你收着吧。”说着南归把食盒塞到了雁落手上:“点心后嗓子,醋心,少吃点,多喝水。”
  雁落揉了揉眼睛,这是做梦吧,刚才南归竟然笑了,还给自己点心,这个梦,也太荒诞离奇了。周公大人,您就是让自己做梦,也弄点真实可信的出来啊,现在这场景,也太诡异了吧。
  夜,静得连掉根针都听得清楚,而雁落的心里却是翻江倒海,没一刻安生。那看似汹涌澎湃的浪潮,打在心里却不疼,反而湿乎乎的,像是被小猫用舌头舔过似的。这种感觉让雁落觉得很熟悉,熟悉到她没敢多想,提着食盒转身就逃离了南归的屋子。
  南归望着雁落的背影,只觉怅然,难得自己向她示好,却换来这种反应。罢了,不再想这些了,今天这一天,过得很好。南归的脑海里闪现出他抱着雁落走在清冷无人的路上,雁落不知是因为紧张还是害怕,飞速眨着眼,那长长的睫毛像蝴蝶似的,上下颤动着翅膀,那时候南归觉得自己手哆嗦得厉害,心里头像是住进了几万只蚂蚁。
  房门吱呀一声被推开了,雁落探进头来,一脸窘迫的说道:“南归,我想再说一次谢谢你,今天我过得很开心。”说完雁落就砰的一声带上了房门。
  小丫头片子,刚才似乎脸红了,莫非……她对自己产生了某些难以启齿的幻想?南归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闷声笑着。
  第二天清早,天还没亮透,余若书就敲开了茶馆的大门。
  “南归,小鹿子失踪了。”余若书焦急地说道。
  “失踪了?”雁落跟在南归身后,探出头望着余若书。

  第五章:四不像与公孔雀

  大清早一睁眼,鹅毛大雪夹着硬邦邦的冰粒子从天而降,下个没完没了。不到一个时辰的功夫,足足积了三寸有余。猫耳胡同从里到外好像被大刷子李老四用白粉从头到尾涂了一遍,白亮得能映出人影儿。
  赶上这日子口儿,大家全猫在家里,吃吃炖肉,喝喝小酒,临了往床上一靠,美滋滋地逍遥一天,谁会冒着大雪出门子啊。等等,您瞧瞧,站在茶馆门口那位爷,不正是耕耘书社老板余若书嘛,他一脸焦急,莫非发生了什么事情?
  “南归,小鹿子不见了。”余若书冲着南归嚷道,全然没有平日里那种洒脱悠然劲儿。
  “她一个大活人,怎可能说不见就不见。”南归一边整理身上的袍子,一边说道。
  “以往每天早上她都会按时敲我房门,叫我起床,今儿个……”余若书面露尴尬之色:“我左等右等不见她来,便在院子里喊她,谁知这孩子的床铺整齐,估摸着压根昨晚上就没回来睡。”
  南归弹了弹自己肩膀上落着的雪花,漫不经心地说:“没准小鹿子约了朋友出去玩,忘了时间。”
  “怎么可能!”余若书皱皱眉,抢白道:“你又不是不知道小鹿子这孩子……肯定是发生了什么事情。”
  这时,站在南归身边的雁落插话道:“小鹿子昨晚上摔碎了一个盖碗,然后扭头就跑出去了,莫非从那之后她就没回余府?”
  南归像是想到了什么,他瞥了余若书一眼,转身走进了茶馆:“进来再说。”
  进了茶馆,南归也不搭理余若书,而是接过季宝沏好的天上茶,美滋滋的品着:“若书,今儿个这茶可是从天安捎回来的,香得很。普通的茶水喝到两三碗才有味儿,这茶可不一般,用天上泉水一冲,那味儿和色儿全显出来了。来,你瞅瞅,湛绿湛绿的,多像六月的池子里的荷叶。这茶不光喝着香,就是喝到发白了,把茶叶取出来直接放进嘴里嚼嚼,那嫩得跟小油菜心儿似的。”
  余若书哪里有闲情逸致品茶,您别说,他听完南归这番没头没脑的话,脸色赛过了碗里的茶水,活脱脱一个阴曹地府里的冤死鬼,碧绿碧绿的。
  雁落想插话却被南归那冒着寒气的眼神给吓得缩了回去,南归冲蹲在窗边上玩羊拐的程贝贝挥了挥手,程贝贝一吸鼻子,一路小跑到了南归跟前,低着头把耳朵凑到了南归嘴边。也不知南归和程贝贝说了什么,程贝贝抓起长袍,胡乱一披就出了茶馆。
  余若书猜到程贝贝是出去打听小鹿子的去向了,但他还是不放心,坐在木椅上不住的伸头往外瞄,哪里还似平时那个儒雅洒脱的余若书。
  您问,这小鹿子到底有什么来历,把余若书急成这样,别急别急,这就细细道来。
  小鹿子大名李小鹿,是个苦命的女娃。
  在她六岁之前,一切还都顺风顺水。
  她爹是个花柳座子,早年间在胡同口摆摊儿,木桌子上放些小瓶子罐子,里面装着土黄色的药粉,旁边立着一个土布幌子,上面写着:“专治花柳,药到病除。”说白了,就是治梅疮之类的花柳病。价格合理,服下第一瓶就起效,但想除根,那是做梦。而且,您要是停了药,包管病情变得更严重。
  但得了这种隐疾的主,大多讳疾忌医,通常是差身边的小侍从偷偷摸摸买上一两瓶来用。反正治不死人,也治不好人,得了这种病的人都有心理准备,买药吃药不过图个安慰而已。小鹿爹的生意做得不算红火,但也勉强能维持温饱。
  在小鹿两岁的时候,一个从国都天安来叶城游玩的贵公子,一时不慎,不知在路上哪处烟花巷子染上了淋症。刚开始他仗着自己年轻,不肯医治,没成想病来如山倒,不出半个月,就面黄肌瘦,一副要死要活的样子。他路过小鹿爹的摊子,死马当活马医,买了几罐子药粉,按照小鹿爹的吩咐就着马尿服下,当天夜里情况转好,他还没来得及高兴呢,第二天早上只觉双腿肿起,痛得他满地打滚。
  无奈之下,只好吩咐店小二把小鹿爹找来,小鹿爹说他这是阴毒之气上身,必须加大药量。这位贵公子没闯荡过江湖,听小鹿爹瞎掰一通,竟然信以为真,当即又花银子买了几瓶,服过之后,浑身哆嗦,骨节里嗖嗖的冒冷气,尿出来全是大血块儿。第二天清早又喝了一碗凉鱼汤,汤水还没溜到肠子,就上吐下泻,吐着吐着他只觉得牙床活动,伸手一摸,哎呦我的娘啊,一口小白牙稀里哗啦的全掉了下来。这位爷儿,一翻白眼,一命归阴了。
  那死相,别提多恐怖。小鹿爹心里害怕,也不敢再摆摊了,卷铺盖带着小鹿娘和小鹿跑到城郊住了下来。起初小鹿爹还感到惶恐不安,整日里呆在那位贵公子的坟前磕头,但日子一久,这档子事也就抛在脑后了。
  转年,小鹿娘开怀,生了一个小子,可惜还没满月,就全身起红斑死了。您别说,小鹿娘这肚子真争气,孩子才死不到半年,她肚子又鼓了。那时候小鹿已经五岁了,说不懂事吧,朦朦胧胧又有些自己的主见,但终究还是小孩子脾气。她娘羊水破了的时候,她也在场。
  接生的婆娘让小鹿一边玩去,小鹿不依。大人们顾不上她,只能由得她去。没想到她娘肚子里这个孩子先伸出了一条胖嘟嘟的小腿,接生婆一看不好,胎位不正,只能硬拽了。好不容易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孩子是出来了,只不过,已经成了两半。
  小鹿娘见了,一口气没喘上来,随着孩子就这么走了,小鹿爹抱着两半的孩子,伏在小鹿娘身上嗷嗷大哭,小鹿站在门边上,茫然地看着眼前发生的惨剧,产婆见状也灰溜溜的颠了。
  小鹿家发生的事情,一下子传遍了胡同。这时候有人依稀记起几年前死的那位贵公子,顿时冤死鬼索命成为了主流说法。毕竟小鹿爹做过亏心事,半夜鬼敲门也是有可能的嘛。小鹿爹这人,贪财,但胆子不大,被众人这么一说,她爹把罪过全揽在自己身上了,一时没想开,投河死了。
  这下小鹿成了彻彻底底的孤女,加上她家出了这么多晦气事儿,七大姑八大姨没一个愿意收留她。那时刚刚成为耕耘书社老板的余若书听说了这件事,就把小鹿接到了自己店里,加以照顾。对外宣称小鹿娘的表妹的儿子娶了余若书姑姑的侄子的女儿,反正就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众人对此倒没太大意见,反正有人照顾小鹿子,免得她沦为乞丐。
  从余若书收留小鹿子到现在,也有小十年的光景了。现在余若书已经二十六岁,小鹿子也满十七岁,是大姑娘了。春节前她还扭扭捏捏去街上给自己扯了几尺蓝绸子,做了一条裙子,不敢穿出来见人,就在房间里穿着新裙子美滋滋转悠几圈。
  小鹿子这孩子,特乖,也特怪。乖的是,平日你吩咐她做什么,她绝不说一个‘不’字,那是相当的任劳任怨。虽然雁落干起活来也挺利索,但她那张嘴可不饶人,起码一碰到南归,就跟吃了枪药似的,嘟嘟嘟吵个没完没了。小鹿子可不是这样,她简直是把余若书的话当成了圣旨,余若书让她往东,她绝不敢往西,这样乖巧听话的活计,谁不喜欢。
  至于怪,这里面就更有说头了。自从她见到自己刚出生的弟弟被产婆撕成两半之后,从此落下了毛病。不敢和生人说话,甚至连和陌生人四目相对都会落荒而逃。她一紧张就爱瞪大双眼,好像一只受惊的小鹿,但又不像小鹿那般活泼。她身材高挑,像是一匹骨骼清奇的骏马,可见到人总驼着背,又不像马儿那般英挺。她工作的时候像老黄牛似的,但又不像牛那般笨拙。也许只有在面对余若书的时候,她才会偶尔撒撒娇,耍耍小性子,像是一头小叫驴,却又比驴来的可爱。所以,小鹿子的外号是,四不像。
  雁落和小鹿子不熟,充其量只能算是点头之交。通常情况下,小鹿子都留在店里帮忙,很少会跟在余若书身后瞎转悠。虽然没有深入交谈,但雁落却挺喜欢这个有点乖又有点怪的女孩子。本来雁落想趁着吃年夜饭的时候和小鹿子搭搭讪,没准能成为好友呢,可不知犯得什么邪行,小鹿子打碎盖碗之后就跑了。
  这让雁落小小的怅然了半天,她还偷偷问彤若,小鹿子是不是不喜欢自己,换来彤若一记青白眼。和彤若接触久了,雁落总感觉遇人不淑。这位彤大小姐,分明就是女版南归,还是加强版,脾气跟她卖的轰天炮竹似的,要多冲有多冲。弄得雁落总觉得自己无时无刻不活在被侮辱与被损害中,不得安生。
  虽然,雁落是心甘情愿被彤若压迫的,但偶尔她还是幻想能有个温柔如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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