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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胡同奇闻录_派派小说-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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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来凤怪怪的,像是在预谋什么,而且,那小毛驴死的也挺蹊跷。”
  “知道了。”南归沉思片刻,说道:“二子已无大碍,估摸着现在已经到家了。咱们也忙了一晚上,先吃点东西垫垫肚子再出门去办正事。”说着南归跟变戏法似的掏出一个食盒,打开一瞧,竟然是冒着热气的大豆包。
  “这是在医馆的时候,小鹿子摸黑送来的。”南归顺手拿起一个咬了一口。
  就在三人吃得正香的时候,余若书匆匆地跑进了茶馆。
  “南归,驴肉王和二傻又打起来了,已经闹到衙门那了。”
  “还真是片刻都不让人省心……”南归说着放下手里的豆包,起身抖了抖袍子:“沈承希,你去查查小毛驴的死因。若书,你去打听一下秋来凤在蕲州的事儿。”
  “那我呢?”雁落指了指自己。
  “乖乖呆在店里。”南归瞥了雁落一眼,冷声说道。
  “可是……”雁落刚想争辩,却被南归那一记冰刀眼给封住了嘴。
  “先别忙开张,等我回来再说。”南归说完这话扭头就走了。沈承希和余若书跟在了南归身后,临出门时,沈承希冲雁落抛了一个飞吻,雁落尴尬地吐了吐舌头。
  “我可不是帮你,而是帮驴肉王。”沈承希轻声对南归说。
  “就怕你连这点小忙都帮不好呢。”南归的目光飞快地扫过沈承希的脸:“还有,少去招惹雁落。”
  “哦?”沈承希呵呵一笑:“你这是吃醋还是嫉妒啊?南归,你也该学着诚实点。”
  “你……”
  “好了好了,都别吵了。”余若书见沈承希和南归有要动手的趋势,赶忙挤在二人中间说:“办正事要紧。”
  南归点了点头,朝着知府衙门奔去,沈承希冲着他的背影嚷道:“南归,她可不是你的小玩意。你若是不好好攥紧她,可别怪我横刀夺爱。”
  好嘛,还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之前自己为了让冰山变脸,故意和雁落拉拉扯扯,冰山是变脸了,但自己也差点被冻死。现在又出来一个沈承希瞎搅和,而且听他的语气,可不仅仅是想逗弄南归,似乎,似乎他对雁落有那么点意思,可坏就坏在这有点意思上了。南归和雁落,一个是闷在心里不肯开口,一个是完全懵懂无知,即使有第三者插足,这一对想有情人终成眷属恐怕仍要耗很长的一段日子。沈承希横空出世,看他那势头,似乎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南归这回可是棋逢对手,有他头痛的时候。余若书微微叹了口气。
  聪明如南归,怎么会察觉不到沈承希对雁落的细微转变呢,刚才他一进门就瞅见沈承希脸上那块淤青,不用多想也知道和雁落有关。但对于南归来说,真正的对手绝对不是沈承希,而是自己一会将要见到的那位英俊男子——清光。
  与此同时,正在吃早点的清光猛地打了一个喷嚏,大清早的,就有人骂我?该不是落落那个小丫头片子吧,清光歪嘴一笑,是时候找点乐子了。

  第十章:棒打驴肉与火烧

  南归接近晌午才回到茶馆,外面拿好号候着的队伍一直排到了猫耳胡同口。比起品茶休闲来,众位老少爷们更关心驴肉王和二傻的三角恋。南归一进门便吩咐季宝挂上营业的牌子,人群呼啦呼啦的一股脑挤了进来,众人寻好了座位,全都眼巴巴地瞅着南归,希望能从他这儿得到最新的一手八卦。而这位焦点人物却斜靠在二层楼梯扶手上,冷着眼瞅着窗外。
  大家想过去问问事情的进展,但见南归脸上分明写着别理我,烦着呢,六个大字,任谁也不敢去自讨没趣。外面淅淅沥沥地下起了雨,窗户被风吹得咚咚作响,沙沙的雨声搅和的人心烦意乱。
  雁落走到南归身边,抬起眼来不说话,只是盯着他脸瞧。南归微微叹了口气,轻声说道:“昨儿个夜里二子离开医馆返回家里,没成想一推门,就瞅见驴肉王和秋来凤……他顿时醋意大发,脑子一热,从厨房抄起片肉用的尖刀朝着驴肉王刺了过去,倒是没刺中要害,但却也划伤了驴肉王的胳膊,反正这俩人打打骂骂一直折腾到清晨闹进衙门里。清大人问清缘由之后,判二子赔偿一头毛驴给驴肉王,并把二子关在大牢里四日以示惩戒。”
  “他没怀疑小毛驴的死亡原因?还真是彻彻底底的一个昏官。”雁落咬牙切齿地说道。
  “雁落。”南归突然正了正神色:“清大人虽然与你是发小知己,但今时不同往日,你若是再摆出这种不敬的态度,恐怕会给自己和霜叶茶馆惹上麻烦。”
  “是我的错,我下次注意。”雁落经南归提醒后重重地点了点头。
  “嗯。”南归伸手拍了拍雁落的肩膀:“少见面,即使见了面,少说话,说多错多,不说不错,你可别怪我管得太多。”
  “怎么会?!”雁落反驳道:“我知道南归一直都为我好,放心吧,我看到他肯定会绕道走,若是绕不开,我就爬树或是上房,总是会避免和他见面的。”
  南归欣慰地揉了揉雁落的头发,今日在衙门口,他替二子求了半天的情,但清光仍决定把其扔进大牢里。本来不过是寻常男子争风吃醋,罚点银两也就罢了,二子一听要被关起来几天,脸色立马绿了,两眼止不住的流泪。他本是个胆小怕事的人,平日里人家吃他家的驴肉火烧少给几个铜板,他都不好意思找人要。
  这么一个息事宁人的老好人,在□面前却突然跟变了一个人似的,竟然用刀袭击自己的好兄弟驴肉王。但他们二人终归是兄弟,见二子被抓,驴肉王也瞬间变了脸色,他可怜兮兮地望着自己,想让南归伸把手,帮帮忙。南归该说的话都说了,可清光一副铁面无私的包拯相,任凭他磨破了嘴皮子也不肯放人。正所谓县官不如现管,清光摆出一副要公事公办的样子,饶是南归也没了法子,只能苦笑着转身离开。
  “那头瘸腿瞎眼驴是被毒死的。”沈承希不知从哪窜了出来,他伏在南归耳边小声嘀咕了几句,南归先是有些诧异,随即冷笑了一声:“还真是有备而来。”说完这话,南归便叫来季宝,告知他自己要亲自前往蕲州一趟,归期不定,吩咐他好生看顾着茶馆。
  南归要走时还不忘拉过雁落叮嘱她,有时间多去驴肉烧饼铺瞧瞧驴肉王,但最好别一个人去。南归虽然百分之百的心不甘情不愿,但他还是希望在自己出门办事这几天,沈承希可以留在店里照应。虽然他早就想到放出这种话来,沈承希这个混蛋定会整日粘着雁落,领了尚方宝剑,焉有不用之理?
  不过,被沈承希骚扰总比和清光扯上关系的好,到现在南归仍拿不准雁落对清光的真正看法。这件事本该尽早解决掉,可现在实在是抽不出功夫。但南归相信雁落的眼光,定不会看上沈承希这种混世魔王。
  南归离开叶城前往蕲州已经整整三天了,平日里泡茶馆比呆在自己店里都久的余若书也消失了踪影。饶是前来品茶的各路英雄好汉这几天也都异常的清净。偶尔只能隐约听到几句近乎耳语的说话声。这是猫耳胡同里有史以来最沉闷的三天,没了驴肉火烧,就跟割掉猫的一只耳朵似的,这猫耳胡同,莫非就要从此落寞了?
  您问,区区一家驴肉火烧铺,能有如此巨大的魅力?想想当年天安首屈一指的繁华地隆福寺被一把火烧了个干净,即便后来重建了整条街,可当年那人山人海、摩肩接踵的盛况却一去不复返了。生意场上,最忌讳突如其来的变动,正所谓牵一发动全身,风水这种东西,虽然看不见摸不着,但怀里揣着的银子可是硬邦邦的。众位爷这三天没少往驴肉火烧铺跑,但都被双手叉腰站在门口的秋来凤挡了回去,她给的理由倒也充分,驴肉王心力交瘁,无力待客。众人也不好勉强,全都撇着嘴,摇着手指离去了。
  凡事都有个例外,驴肉王和烧饼二傻散伙这件事并没有影响到沈承希的心情。他经营的是殡葬馆,赚死人钱,这世界上什么都缺,就是不缺死人,所以他是大红灯笼高高挂,白花花的银子自会滚到他手心里。
  这不,他正趁着南归不在茶馆,美滋滋地前去骚扰雁落。
  此时霜叶茶馆还未营业,季宝和程贝贝正拿着鸡毛掸子清洁窗台。雁落本来在擦楼梯扶手,突然听到外面有人叫卖刚出炉的发糕,她的馋虫被逗上来了,急匆匆赶到胡同口,却被告知卖光了。雁落正失望地准备回茶馆,却被沈承希拦住了去路。
  雁落抬眼瞅了瞅沈承希,见他一脸坏笑,心头一紧,低着头想假装没看到他。沈承希可不是这么容易打发走的人,他三步并作两步窜到了雁落身边。
  “雁儿。”沈承希高兴地唤着:“天暖了,野林子里开了不少小花,咱们什么时候看看去?”
  “哦?等腾出功夫吧。”雁落警觉地瞅着沈承希,跟他打上了太极拳:“最近忙。”
  “不就是驴肉王和二傻那档子事……”沈承希有些不满地说:“又不是霜叶茶馆要散伙,你还真是咸吃萝卜淡操心。”
  “你不是和驴肉王关系不错吗?怎么一点都不关心他的事儿。”雁落问道。
  “生死由命富贵在天,替别人操心,点到而止,管多了,恐遭怨恨。”沈承希瞥了雁落一眼继续说道:“雁儿,咱们说定个日子一起去看花嘛。”
  “你一个大男人,怎么会喜欢那些花花草草呢?”雁落轻声问道。
  “我可不是什么花儿都喜欢的。”沈承希暧昧地说道:“百花虽好,但我独摘一支。兰叶春葳蕤,桂花秋皎洁,芦花白兮蓼花红,牡丹海棠如梦中。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亭亭净植,香远益清,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雁落无奈地撇撇嘴,最后一篇脍炙人口的《爱莲说》,沈承希这个不学无术的浪荡子都能把它背颠倒了……但雁落懒得去提醒他。
  “雁儿喜欢什么花?”沈承希双眼冒着贼光。
  “彼岸花。”雁落不假思索地回答。
  沈承希先是一怔,随即苦笑着说:“你还真是巴不得我赶紧死在你眼前啊。不过,雁儿你是不是忘记了,我可是号称黄泉领路人的大鞭杆子,这彼岸花正好生长在我工作之地,莫非你是爱屋及乌,因为暗恋着我,所以连带着喜欢彼岸花了?”
  “沈承希,有时候我真是佩服你的脸皮。”雁落重重的叹了口气:“能自作多情到你这个程度,也是挺难得的一件事。”
  “雁儿莫非忘记了,你和我可还有肌肤之亲呢。”沈承希无视雁落的讽刺,仍满脸挂着灿烂的笑容。
  雁落顿时火冒三丈,她狠狠地瞪了沈承希一眼,冷声说道:“我今儿个不会喜欢你,明儿,后儿个,直到我死的那天,都不会。”说完这话雁落拽了拽衣襟,一甩手掉头就走。
  沈承希望着雁落的背影,忿忿不平地说道:“你从一开始就没拿正眼看过我,你怎么就那么认定,我是在逗你玩呢?”
  雁落一怔,猛地停住了步子,她扭过头对沈承希说:“无论你是真心还是开玩笑,我和你都没那个可能。”说完这话她便又转过头,大步朝茶馆走去。
  沈承希郁闷地不停踢着脚下的石子,这是他第一次被人拒绝,对方还是自己心仪的姑娘。他很想像以往那样嬉皮笑脸地敷衍过去,可这一次,他的嘴角完全不听使唤了,想赌气这辈子都不再搭理雁落,可一想到那个偶然的初吻,心却又怦怦地跳得厉害。这可怎么办才好?沈承希满腹心事地返回了自己的宅子。
  沈承希像是和自己赌气似的,一整天滴水未进,一动不动地倚着窗子,也不知他到底在看些什么。天黑了也不掌灯,只是换了个姿势继续靠着窗子。
  “我说你这抽得是什么疯?”引魂沈手里提着一盏纸灯笼走到了沈承希左侧问道。
  “没事,不用搭理我。”沈承希闷声说道。
  “看你这德性,肯定是情事。”引魂沈捋了捋胡子,浅笑道:“我年轻时候,喜欢过一个唱戏的小粉蝶。那可真是一只花蝴蝶,寻常人,根本扑不着她。我啊,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总算成了她的入幕之宾。正赶上那几年收成不好,人穷,哪来的功夫听戏。她是饥一顿饱一顿,好端端的白胖小手愣是瘦成了鸡爪子。咱们的生意自然不受这些俗事的影响,依旧是芝麻开花节节高。我呢,好心让她跟我住一起,谁知道她住了三天就跑了。我找了她大半个月,直到我以为这辈子都见不着了的时候,她却灰头土脸的回来了。自此,她跑上了瘾,短短两年跑了十几回,为了找她,我两条腿都磨细了。到最后,我是精疲力竭了,拿出一百两银子,让她爱去哪去哪。
  谁曾想,这姑娘冲我抿嘴一笑,柔声说道:‘你这是想赶我走,可我偏不走。’
  我说:‘你不是总想走嘛,我给你银子让你走。’
  ‘我想的不是走,而是跑。’
  到这时候我才明白,敢情全是我的不对,百般疼着爱着,她不稀罕,等你不搭理她了吧,她又上赶着来追你。女人心,海底针,但你若看透了她,这小细针,定能变成孙大圣的如意金箍棒。”引魂沈说完这话便笑嘻嘻地离开了,留下沈承希一个人站在黑暗里,双眼熠熠闪着光芒。

  第十章:棒打驴肉与火烧

  到了第四日清晨,雁落早早醒来,麻利地收拾了店铺,准备迎接南掌柜的归来。可一直等到艳阳高照,仍未瞅见南归那张清冷的面孔,连牛皮糖沈承希也没了踪影。昨儿个似乎自己的话说得有点重呢,雁落无奈地撇撇嘴。做人要厚道,有一说一,有二说二,自己对沈承希并没有那个心思,越早说清楚越好,别弄得跟清光似的,占着茅坑不拉屎……这话虽然糙,但却是那个理儿。
  季宝见到了营业时间,沈承希仍未出现,心里已经猜到了八九分。那个大鞭杆子,想趁着南掌柜不在家,横刀夺爱。殊不知,雁落根本不吃他那套。太腻乎、太热情、太唾手可得的东西,人往往不珍惜,反而是像南掌柜这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巨型冰山,更受女子欢迎。这人嘛,总是喜欢水中月,镜中花,看得见摸不着的才是矜贵玩意儿。
  文人墨客吃饱了混天黑,有事没事总爱歌咏个什么桃花源,仿佛是人间仙境似的。什么求而不得,寤寐思之,吹的是天花乱坠,没边没沿儿。得得,不就是臭河沟外加几亩田地嘛,等那群穷酸迂腐的文人真正去了乡下务农,恐怕就该蹲在地上哭天抹泪了。有些人,有些事,只可远观不可亵玩。南掌柜对雁落是若即若离,沈老板对雁落是热情洋溢,相较之下,自然是南掌柜更胜一筹……季宝不禁替沈承希感到惋惜,谁让他一开始就选错了追雁落的路线呢,自作孽,不可活。
  再说雁落,时不时地踮起脚尖往窗外瞄上几眼,可左等右等,始终没见到那抹熟悉的身影。
  “南掌柜可能是临时有事耽误了,雁落,你先去衙门把二子接回来吧。”季宝缓缓说道:“如果你不想一个人去,就叫上沈老板。”
  “叫他做什么?!”雁落毫不犹豫地拒绝道:“我自己去就行了。”说完这话,她冲季宝一挥手就离开了。
  “唉。”季宝轻声叹了口气,本来他设想的场景是沈承希和雁落去接人,一回茶馆,撞到南掌柜,这三角恋就有的看了。季宝在霜叶茶馆浸淫了不少年,早就看出沈承希和雁落发生了什么事情,保不准还是暧昧事儿。这几天沈承希面貌红光,宛若恋爱中的少男,而雁落却扳着脸,眼神中比以往多了几丝不耐烦。若连自己都能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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