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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重生之反派的逆袭-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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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人似乎都已经恢复正常,但大殿上的众人却已然怒火中烧,要知道这些人对圣女都充满仰慕之心,但胧月对所有人都一视同仁,不理不睬。可今日,一个来历不明的毛头小子竟让圣女脸红!?
  一句阴阳怪气的挑衅传来:“小子!你有什么本事,竟坐在那里?报上名来!”
  白振羽抬头望去,对面的一个中年男人阴狠地盯着他。
  “是我让他坐在那儿的哩!”紫玲见有人为难白无痕,立刻跳出来帮忙。
  那人嗤笑一声,斜着眼看向白振羽,拱手对紫玲道:“公主可不要被这小白脸给骗了,这种人多是些绣花枕头。”
  紫玲涨红了脸,大叫道:“绣花枕头怎么了?我最喜欢绣花枕头了!不对!大哥哥一定很厉害!”
  “厉害的绣花枕头!哈哈!!”殿内笑成一团。
  小公主不会吵架,小脸红通通的,急得快要哭出来了。
  白振羽并不在乎这些虚名,也不喜欢出风头,但此时却不得不开口了:“在下万寻,无名小卒。但若说本事,比起那被人追杀得只能龟缩在戈壁里、不敢露头的狂刀易千山,自是胜一筹的。”
  “小子!大胆!”对面的那人正是曾在中原名噪一时的易千山,因得罪了留影剑燕西北而销声匿迹,此事正是他最大的疮疤。
  白振羽笑得云淡风轻,面色如常地饮酒,仿佛未将对面的人放在眼里。
  易千山怒极反笑,冷笑一声,从腰间抽出刀,道:“小子,拔剑!让老子看看你的身手是不是和你的嘴皮子一样厉害?”
  白振羽毫不露怯,笑道:“既然要比划,若没有彩头,岂不无趣?”
  易千山哈哈一笑,朗声道:“好!谁输了,便跪在地上学狗叫,再叫上三声爷爷,如何?”
  白振羽摇摇头。
  易千山鄙视道:“怎么?怕了?”
  白振羽微勾嘴角,道:“无论如何,我也不想要一个狗孙子的。”
  易千山瞪圆了眼,怒道:“你……”
  楼兰王爷连忙打圆场,他本也想要试探这‘万寻’的底细,但却不想让两人真正结了仇,便道:“不如双方各出一件宝物做筹码,胜者得宝,败者失宝,如何?”
  易千山瞪了白振羽一眼,冷笑一声,从怀里取出一块鹅卵石大小的青白色玉石,傲然道:“这便是玉石中最顶级的和田玉,若是赢了,你小子就发财了。”
  白振羽的眼皮抬也不抬,撸上衣袖,露出一个镶着指甲大小纯白色玉石的银镯子,随意地扔到桌上。
  易千山哈哈大笑:“小子,你也就这点儿家底了?”
  白无痕冷冷一笑,并不答话。
  却听楼兰王爷倒吸了一口气,呢喃着:“这……这……可是羊脂白玉的玉精?”
  胧月淡淡地开口:“没错!这种色泽和纯度,无疑是和田玉中最珍贵的羊脂白玉的玉精,这种玉精百年不遇,便是米粒大小也价值连城,而且,这镯子该是镀银的,听其响声内里该是纯金,上面的雕工应是两百年前鬼斧神工杜十爷的作品,这个镯子的价值已经可以买下一座大型郡城了。”
  众人听得目瞪口呆,看向那随意被丢弃在桌案上的镯子的目光已全然变了。
  易千山羞躁得满脸通红,但看向那镯子,眼神又变得贪婪起来,他摩挲着自己的刀,但那双手却微微地颤抖,白振羽原本还按着他的剑柄,但此刻他已经松开了剑,易千山已不是他的对手。一个人连自己的刀都拿不住,又怎么杀得了别人?
  楼兰王爷猛然哈哈大笑,道:“万壮士,如此豪爽,当真令人佩服,既然如此,小王也添一个彩头吧!”
  他挥挥手,一个美貌的侍女端着一个锦盒拜倒在楼兰王爷身旁,他珍而重之地接过木盒,笑道:“这是我楼兰国代代相传的宝石,价值可不在万壮士的玉精手镯之下,可却不像万壮士的手镯那般独一无二,另一个便在我的王兄手里呢!”
  众人更是惊讶,听了这话,谁都明白这宝石除去本身的价值,更是王权的象征,便如军队的虎符,皇帝的玉玺一般的存在。
  王爷将这宝石拿出来,到底打得什么主意?
  白振羽苦笑一声,不管这楼兰王爷打得什么主意,都意味着麻烦,而这正是他如今避之唯恐不及的,他已经打定主意,等王爷再说起彩头之事时,要坚定地拒绝。
  楼兰王爷从盒子里拿出一个流光宝气的宝石项链,将白振羽即将脱口而出的话堵在了喉咙里。
  这宝石的样式他已经看过不下百次,从大戈壁里寻到大哥的贴身饰物——白玉簪上雕刻出的图样。
  ——与这宝石的形状一般无二!!!

  密谋

  这宝石的样式他已经看过不下百次,从大戈壁里寻到大哥的贴身饰物——白玉簪上雕刻出的图样。
  ——与这宝石的形状一般无二!!!
  白振羽的手又放回了剑柄,其实他是更惯常用枪的,但那柄枪太容易暴露身份。所以,启程之前,他就已经把枪埋在了土里,他希望他再去取回它时,身旁已陪伴着那个人。
  但即使他用的是剑,胜负也是毫无疑义的。
  易千山已经等不及了,血红着眼睛冲上来,他的步法很精妙,冲劲也十足,眨眼的功夫就已经到了白振羽的身前,而白振羽的剑才刚刚出鞘。
  雪白的寒光闪过,紫玲尖叫着捂住了眼睛,鲜血霎时溅了出来。
  白振羽轻轻地叹了口气,将流尽鲜血的长剑插了回去,他抬起头对着死不瞑目的那双眼睛,道:“你的运气实在不好,我本是不想杀你的……”但是,这个时候,好不容易有了大哥的线索,他不愿,也不会留下哪怕一丝隐患。
  紫玲尖叫起来,她惊恐地看着白振羽:“你……你……怎么杀了他?!”
  楼兰王爷喝止了她,亲切地道:“那易千山本来就是想杀万壮士的,以牙还牙,以眼还眼,杀伐决断,才是真丈夫。”他对白振羽的表现十分满意,在他看来,白振羽亦是个心狠手辣、贪财好权的人,这样的人最好掌控。
  紫玲低着头扯着衣袖,嘟着嘴不理人。
  胧月偷偷地看着面无表情的白振羽,心里不知在想些什么,微皱的眉头显出几分疑惑不解。
  卫士很快就将尸体拖了下去,侍女整理了桌案,宴会又继续下去,交杯换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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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宴会结束,众人散去之后,楼兰王爷留下了白振羽,众人虽然羡慕嫉妒恨,但宴会上那一剑的风采又让他们心生忌惮,毕竟,谁都不想成为第二个易千山。
  空落落的大殿霎时只剩下三个人,楼兰王爷、白振羽,还有胧月圣女。
  楼兰王爷寒暄几句,就派人将宝石赐给白振羽,白振羽轻轻地抚摸着深紫色的宝石,垂下的眼睛里闪着不明的流彩。
  楼兰王爷举杯,笑问道:“不知万壮士可喜欢这宝石?”
  白振羽抬起眼皮,但他的手仍紧握着那颗宝石,他的声音缓慢沉稳,与他的动作完全不同:“喜欢。”
  楼兰王爷笑得眼睛都看不见了,他的语气越加柔和:“那壮士可喜欢小王这小楼兰国?”
  白振羽没有说话,定定地看着楼兰王爷,仿佛在忖度着什么。
  “没兴趣!”干净利落的回答让楼兰王爷愣了一愣,白振羽低下头摩挲着玉石,淡淡地道,“……但我对另外一块宝石有兴趣。”
  楼兰王爷的脸色已然全然变了,他急急地道:“你……你这是什么意思?”
  白振羽看着楼兰王爷慌张的举止,眼底划过一丝了然,道:“比起这块宝石,王爷想必更喜欢小楼兰国;那么,比起另一块宝石,王爷应该更想要楼兰国吧!”
  楼兰王爷瞪大眼,站起身来,厉声喝道:“你究竟是什么人?”
  白振羽挑挑眉,淡淡道:“不过是个醉心于美玉的路人罢了。千金难得,美玉难求;我与王爷应该没有冲突才是。”
  楼兰王爷皱紧了眉,他这才发现这个‘万寻’着实太聪明了些,他有些后悔,又有些兴奋,这种人他是掌控不住的,但若是成为了助力,又委实有用的很。
  白振羽又开了口:“不过,如胧月姑娘这般神仙一般的人物竟也参与到了这件事里,真是让在下大吃一惊。”
  卿本佳人,奈何做贼。许是那相似的面容,让白振羽对胧月多了几分亲近,此刻的感慨并非嘲讽,亦非逢场作戏,堪堪带出几分真意出来。
  原本如石像一般端坐无声的胧月抬了抬头,淡然道:“胧月是人,不是神;既然是人,就会有欲望,便如公子喜好美玉一般,王爷这里也有小女子想要的东西。”
  白振羽挑挑眉,暗自思量:“四两拨千斤,这女人可比那王爷难对付多了。”
  这边两人打着太极,但那楼兰王爷却看得心喜。他想起初入大殿时‘万寻’的失态,顿时,脸上的神情意味深长。
  “哈哈!疑人不用,用人不疑!若是壮士能襄助小王成就大业,珠宝美玉不在话下!”楼兰王爷大方地允诺。
  白振羽点了点头,转头道:“万寻只想得到此宝石的双生之石,别无他求。”
  楼兰王爷乐呵呵地允诺,胧月在一边皱紧眉头,大概心里在咒骂‘不怕神一样的敌人,就怕猪一样的队友’吧。
  与王爷和圣女密谈之后,已是月明星稀。
  白振羽问清了住处就打发走卫士,却并没有直接返回住处,几个起落便到了绿洲的边缘。
  他跳上一棵生得繁茂的胡杨,迎着月光,倚着树干坐了下来,他微微侧脸,笑道:“胧月姑娘,也来赏月?”
  一阵树叶轻响,身旁的树干上出现了一个白衣的美丽女子,在月光下她美得更加剔透,更加透明。她站在树干上,却如一片叶子,一只雀鸟,仿佛没有任何重量。
  白振羽心下一凛,这般轻功便是他也难比。“没想到这圣女竟还是高手!”
  胧月轻轻地叹息,柔声道:“公子不是凡人,何必掺进这一滩浑水?”
  她的声音有一种魔力,她的叹息仿佛叹在他的心上,她的话语让人不由自主地信服,还是一种难言的享受,胜过任何丝竹管弦。
  白振羽朗声笑道:“姑娘错了,在下就算是有些智计,身手,但归根结底,亦不过是个普通人。”
  胧月皱了皱眉,她搞不明白,这个男人就像一个谜。她看不清他到底想要什么,明明眼睛明澈纯善,却可以举手取人性命;明明对钱帛无动于衷、弃如敝履,但可以为一块宝石拼命;明明将世事看得透彻明白,却心甘情愿地把自己卷进不相干的麻烦里。
  一阵风声,他的身边已经空了。
  白振羽后脑靠着树干,低低地呢喃:“离开了吗?”
  志大才疏、野心勃勃的王爷,武功高强、心机深沉的圣女,天真无邪、不辨善恶的公主,还有……象征王权的双生宝石!
  白振羽觉得头晕脑胀,但他的心却活了过来,他从没有这样的感觉,觉得和他的哥哥距离如此之近,仿佛穿过这团迷雾,就能真实地触碰到他的身体!
  今夜,突然,想喝酒……

  前奏

  楼兰和小楼兰之间虽然渊源颇深,但距离着实远了一些,即使没有风沙也要走十几天的时间。
  白振羽跟着胧月圣女的车队,总算没再遭遇迷路的乌龙,安安稳稳地踏上前往楼兰的征途。坐在简易的骆驼车上,心满意足地啃着紫玲小公主送的瓜果。即使那天吓到了小公主,但一听说他要离开,又会表现出明显的舍不得,真真是小孩子脾气。
  那种野心勃勃的父亲竟生出如此天真亲切的女儿,这个世界真是奇妙。
  但当白振羽真正看见楼兰城的时候,他才对小楼兰王爷的野心有所理解。与楼兰相比,小楼兰当真算得上是穷乡僻壤了,也无怪他那么渴望成为楼兰的王。
  城墙外掩映着如森林一般绿意盎然的高大树木,城楼前方是一片宽广的如碧玉的湖泊,若不是远处绵延的雪山,定会让人将它错认为海洋。进了城门,里面竟是用青石铺地,每个民居都是极为精巧的弯檐木质平房亦或是塔楼,远处王宫和佛塔相对而立,一堆建筑群华丽恢弘,另一堆则庄严高雅,交相辉映。街道上热闹非凡,妇女、小孩、老人的脸上都洋溢着快活的微笑,吆喝声、笑闹声连成一片,充满了人气。
  胧月轻轻地掀起一角车帘向外面看着,白振羽坐在她对面,感叹道:“楼兰真是个好地方,简直是戈壁沙漠里的一颗明珠。”
  “没错。”胧月回答的毫不犹豫,她的眼睛里仿佛闪着耀眼的光芒,看着外面的民众,笑道:“这儿是最美的。”
  这是白振羽第一次看见胧月的笑容,直到很多年后,他仍然会经常想起这个笑容,然后就会想起这个扎根于沙漠中的令人心疼的美丽女子。
  骆驼车在王宫前面停了下来,胧月下了车,白振羽已经换了一身行头,他如今的身份是圣女殿下的护卫,白衣金戈的卫士服硬生生却让他穿出了王子的味道。
  在戈壁中迷失,被圣女所救,为报救命之恩,自愿鞍前马后,这个充满了浪漫色彩的故事,因胧月美丽的面容和迷人的风华而充满了可信度。
  胧月仰头挺胸,十分有气势地行走在如太阳一般耀眼亮堂的王宫内殿里,却比太阳还要耀眼。白振羽勾了勾嘴角,轻声道:“你该穿金衣的。”
  “嗯?”胧月微微转头表示疑惑。
  “只是觉得你不该是圣女,更像是个……女王,金衣堪堪与你相配。”白振羽真心地感叹道。
  胧月没有答话,但她的眼中分明飞快地闪过些什么,然后她的脊背挺得更直了。
  白振羽微微一笑,低垂着目光,不知在想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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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兰国的国王已年过花甲,灰白的头发和胡子,骨瘦如柴,只剩下一副空落落的空架子,内里的精气神已经亏空得厉害,他的头已经撑不起王冠,身体也撑不起龙袍了。
  怪不得王爷心急,这的确是改朝换代的绝好时机。
  圣殿的卫士拥有崇高的地位,凌驾于王权之外,可见驾不跪。白振羽尽忠职守地站在胧月的身后,眼角的余光扫视着老国王的颈部,外袍松垮垮地垂在肩部,可以清晰地看清整个脖颈,嶙峋的骨架,突起的喉结,凸出的青筋,一目了然。
  白振羽皱紧了眉,他没有在那里找到应有的东西,自是失望非常,他本就是为了那东西才千里迢迢地来到楼兰,混进王宫。
  那日他从小楼兰王爷那里得到了宝石,入手的那一刻起,他就发现即使这宝石与玉簪上雕刻的形状十分相似,但到底是有所不同的,这宝石上少了两道刻痕,若是旁人定不会注意这一点小小的瑕疵,但白振羽却不同。
  他了解他的兄长,他的大哥做事向来追求完美,十分较真,若是那宝石上没有那两道小小的刻痕,便是宁可放弃一线生机,他也决计不会刻上的。
  所以,只有一个答案,大哥让他找的是一定是——楼兰国王拥有的宝石!
  而据王爷所言,那宝石向来由国王贴身收藏,总是悬挂在胸前,但此刻却不见去向。
  “父王!听说圣女姐姐回来了,可是真的!?”一声爽朗的声音压过胧月和楼兰王的寒暄,声音传来,白振羽明显地发觉胧月的身体僵了一僵。
  来人约莫二十出头,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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